卷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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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華爾益加奮勉所有青浦防守事宜。
亦須妥為布置。
以防賊匪大股。
複來窺伺。
現在滬防較松。
兵力有餘。
亟宜進規蘇常。
以圖進取。
曾國藩上遊之師。
業已攻克甯國。
廣德州賊目童容海亦欲歸順獻城。
鮑超一軍拟由東壩溧水一帶進攻金陵南路。
若李鴻章乘松滬屢勝之勢。
撥兵西攻蘇郡。
便可與鮑超東下之師。
聲勢相接。
俾賊匪應接不暇。
且可使浙省賊勢與金陵隔斷。
着李鴻章相度機宜。
妥籌辦理。
李鴻章所派駐紮甯波之常勝軍。
據華爾聲稱、已于七月初八日會同各軍。
攻克餘姚縣城。
其詳細情形。
仍着李鴻章、左宗棠、查明具奏。
餘姚克複後。
系何人帶兵守禦。
能否得力。
并如何布置防守之處。
均着李鴻章、左宗棠、查明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曾國藩奏稱、李續宜接受欽差關防。
憂惶失措。
仍懇恩賞假歸籍。
俾少申哀慕等語。
朝廷以李續宜忠勇素着倚畀正殷。
且皖省軍務。
乏人接替。
勢不得不破格奪情。
實出萬不得已。
諒該大臣等亦必能體此苦衷。
李續宜當皖省軍情防剿萬緊之際。
勢難暫令離營。
較之前胡林翼勝保丁憂時。
軍務尤為緊要。
前次業經詳細谕知現在江南北大軍。
進攻金陵。
皖省官軍。
相為掎角。
即如曾國藩所奏目下軍情。
該督即應移紮甯國。
與金陵蘇杭徽州皆可聯絡。
又可就近料理各賊目投誠事件。
極為動中窾要。
若許李續宜賞假回籍。
則曾國藩當兼顧皖北六安一帶。
不能移紮皖南。
豈不機宜坐失逆賊橫踞金陵。
俶擾東南。
已閱十載。
東征将士血戰之力。
方能得此時會可乘。
又幸浙東郡縣。
義旗競舉。
甯國堅城克拔。
東南局勢大可轉旋。
金陵雖未即能旦夕收功。
而逆渠徙避蘇城。
其奪魄情形。
滅亡正當立待。
朝廷深倚楚軍。
不啻推心置腹。
以望成功。
李續宜以國憤家仇。
阗塞胸臆。
久思待時乘勢。
以洩普天之忿。
況國家倚畀方隆。
即曾國藩亦臂指相須實屬無人可為暫替允宜移孝作忠亟圖滅賊。
即所以慰其先靈李續宜着仍遵前旨毋庸賞假回籍該撫一門忠孝諒于金革無避之義。
講之已熟。
着曾國藩将此次谕旨。
迅速傳知。
其毋再行渎請固辭。
一俟軍務大定。
即仍準令請假回籍。
補行守制。
以遂孝思。
曾國藩無須兼顧皖北。
即着移紮甯國。
聯絡一切。
以圖進取。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多隆阿奏、兵抵襄樊。
飛撥馬步各營前進并督率後隊相繼入秦一摺毛昶熙奏亳東各撚。
分竄鹿邑。
欲趨太康。
其藍白二旗自泡河西竄。
雜旗由鹿邑西走。
勢将竄擾潼關等語關中軍務。
改派勝保赴陝督辦。
其多隆阿之軍。
節經谕令将南陽西竄之匪剿辦肅清仍候曾國藩酌量檄調。
或即為金陵後路援應。
雷正绾一軍。
曾谕官文飛饬繞截賊前。
杜其入陝之路。
昨據鄭元善奏、南陽敗匪。
分竄鎮平及安臯等處。
勢已窮蹙。
經該撫派令署臬司洪貞謙赴宛。
督率副将王佐臣等軍。
乘勢剿洗。
茲據多隆阿複奏、金國琛等軍。
跟蹤追殺。
并經饬令馬隊五營。
由光化一路。
閑道疾趨。
迎頭截擊。
正可與洪貞謙所督各軍。
聯絡兜剿。
嚴行堵賊北竄及南犯楚疆之路。
此股殘匪。
諒亦不難迅速殲除。
現在亳東各撚。
恐官軍會合。
搗其老巢。
分旗出竄。
意圖牽掣我師。
并有移巢西山套之信。
該處山勢延亘。
西南通宛洛。
東北即至汴城。
斷不可任令蔓延。
且賊勢既趨太康。
更距汴省不遠。
鄭元善業經回省。
毛昶熙現亦親赴省垣。
即着與該撫會籌守禦。
并饬各屬團練。
扼要防堵。
仍即趕回歸德。
與僧格林沁籌商會攻亳北撚巢之計。
并嚴督守備李玉得等及參将陳祿興會合楚勇。
與僧格林沁所派營總恒齡等馬隊。
将亳東竄出各旗撚匪探蹤剿擊。
多隆阿由樊城進發。
仍催督金國琛等會合豫軍。
埽除鎮平敗匪。
并可沿途偵探。
如亳撚由鹿邑西竄潼關。
勢必經由河洛。
且恐其移巢西山套。
更成負嵎。
即着一面相機擊剿。
一面聽候曾國藩調度。
擇要駐紮。
雷正绾與穆圖善之軍。
未知現抵何處。
着官文、多隆阿、催令迅速前赴商南。
迎頭截剿。
其楚省邊防。
與豫省交界之處。
即着官文妥籌防範。
毋稍疏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軍饷缺乏。
請饬催各省協饷等語。
勝保之軍。
由河洛拔隊西行。
該大臣軍營原撥協饷。
僅止五萬有餘。
而報解又未能如期。
兵勇枵腹荷戈何能集事。
着文煜、英桂、瑛棨、督饬藩司。
無論何款。
迅速如數趕解勝保軍營。
不準再事遷延。
零星報解。
緻誤事機。
其三河尖周口厘局。
據該大臣奏、每月共計可得制錢數千串于軍務不無小補。
即着鄭元善、李續宜饬令該委員等按月解濟勝保軍營。
至該大臣督軍援陝。
其糧台軍火饷銀一切。
自應仍由河南省籌辦。
以免臨時掣肘。
并着鄭元善照舊源源接濟。
毋分畛域。
又勝保前次所請饷鹽十五萬包。
據稱西壩存鹽無多。
各營紛紛領運幾至不能分撥等語。
并着吳棠轉饬喬松年、于闆浦鹽斤起運時。
另将勝保所請鹽斤劃出一分。
候該大臣委員到壩。
即行領運。
以免稽延而維大局。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編修童華、黃钰、署日講起居注官。
○以河南截剿安徽竄撚、暨山東會匪出力。
賞參将敖天印、都悜邵春仁、巴圖魯名号。
守備劉明發等花翎。
知州鄭邦勤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癸醜。
谕内閣、禦史劉慶奏、請将捐納軍功出身之州縣人員。
嚴加甄别一摺。
據稱捐例疊開。
流品日雜。
市儈無賴。
濫廁其閑。
不識吏治民生為何事。
至于軍功人員。
半皆起自勇下。
往往有捐一佐雜虛銜。
即歸入文職保舉。
遞升至州縣以上者。
傥任犷悍之性。
身任地方。
瘡痍餘生。
何堪聽其陵虐等語。
捐納軍功各員中為守兼優。
賢能素着者固不乏人而貪婪嚴酷肆意虐民。
如該禦史所奏各情亦必不少。
贻害地方。
所關非細嗣後各直省督撫。
于捐納軍功兩項人員到省時。
務當秉公考察。
嚴加甄别。
如有不谙吏治難膺民社之任者。
即着随時劾參。
毋得稍存徇庇。
以副澄叙官方至意。
将此通谕知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劉長佑奏、督軍剿辦浔匪。
疊獲勝仗。
及平梧各路剿撫情形一摺。
劉長佑到浔兩月。
屢破賊巢。
惟匪首均未就捦。
仍恐句結為患。
着即督饬鄭金華等分帶兵練。
将貴縣等處竄匪。
一律削平毋任漏網。
至所稱荔浦張羔友股匪及前竄永福寨沙之匪。
經道員易元泰等捦斬不少。
該匪複分千餘人。
由馬嶺竄出陽朔。
肆行劫掠等語蓮塘踞匪。
既經易元泰等剿辦。
何以任令分股竄擾。
着即嚴饬該道等就地殲除。
毋任再事延蔓。
蒼梧匪竄廣平。
并着劉松芳等實力剿除。
毋留餘孽。
前據毛鴻賓奏派兵越境援剿。
已令将陳士傑、趙煥聯等酌量派往。
着劉長佑即行催提。
俟楚軍到後。
會合剿辦。
務将蓮塘等處踞匪。
次第削平。
以副委任。
藤縣金雞艇匪。
據稱已派委員弁前往招撫。
随營立功。
着饬該帶兵官嚴加管束。
随時察看。
以期得力。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劉長佑奏、請饬催廣東湖南協饷等語。
現在廣西浔州平梧一帶。
軍務方殷。
需饷甚急。
該省既無款可籌。
若鄰省再無協濟。
勢将停兵待饷。
于軍務殊有關系。
着勞崇光、毛鴻賓、于應撥廣西協饷。
按月酌量籌解。
務須源源接濟。
毋得稍分畛域。
緻誤要需。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國子監祭酒衍秀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司業馬壽金為副考官。
○予廣西浔州陣亡參将唐榮全等祭葬世職加等。
○甲寅。
谕内閣、本年九月初九日。
文宗顯皇帝暨孝德顯皇後梓宮。
奉移山陵。
前曾谕令沿途地方。
毋庸另備禦道。
第梓宮經由之路一切應辦事宜。
該地方官。
自應循例敬謹豫備。
而小民仰荷皇考厚澤深仁。
遇有借資民力之處當亦必踴躍急公。
争先恐後藉以抒其愛戴之忱。
惟當此民力拮據。
尤應量加體恤。
着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嚴饬各該地方官。
務當仰體朝廷惠愛之仁。
不準格外藉端苛派。
緻滋擾累。
以副轸念民艱至意。
○又谕、九月初九日。
朕奉兩宮皇太後。
恭送文宗顯皇帝暨孝德顯皇後梓宮。
途次長蘆鹽政應進食品。
兩淮鹽政應進銀锞緞?。
俱着毋庸呈進。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因有人奏都司陶昌培作奸犯科。
無所不為。
勞崇光委令赴梧募勇該員奸淫擄掠。
肆行擾害挾嫌截殺鄉勇。
搶奪行裝銀兩。
勞崇光均曲為庇護複有人奏、陶昌培即降賊陶八。
在省河包攬走私。
開設賭博。
無惡不作。
又有陶二等為羽翼。
大為民害各等語。
當将陶昌培革去職銜。
并令勞崇光、昆壽、派兵将該革員捦拏。
并将黎英、莫江、章昇耀即章順、陶二等、一并嚴拏務獲。
研究得實。
即行正法。
該督于特旨嚴拏重犯。
迄今已五閱月。
并無一字覆奏。
朝廷谕旨。
竟敢視同弁髦其為有心徇庇。
已可概見況節次糾參該督之件。
朝廷推心置腹。
徑以詢問該督。
縱使其中辦理或有棘手。
亦當據實奏明。
請旨遵辦。
乃數月之久。
并無隻字覆奏。
不知該督是何居心。
勞崇光如天良尚未盡泯。
接奉此次谕旨。
着即迅速覆奏。
并即将陶昌培、黎英等、一并嚴拏務獲。
歸案審辦。
務将被參各節。
逐款嚴訊确情。
奏請即行正法。
以肅法紀而靖地方。
傥再不迅速覆奏。
始終怙過。
陽奉陰違。
必将勞崇光從重治罪。
朝廷紀網具在。
斷不能為該督曲法示恩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托明阿瑛棨等奏、回匪撲犯省城連日獲勝情形并請饬鄂省籌撥軍饷各摺片。
七月十七十八兩日。
回匪疊撲官軍營盤經馬德昭督率守備張顯祖、營總台斐音布等、帶隊迎擊。
斬獲甚多。
該匪敗竄回巢。
馬德
亦須妥為布置。
以防賊匪大股。
複來窺伺。
現在滬防較松。
兵力有餘。
亟宜進規蘇常。
以圖進取。
曾國藩上遊之師。
業已攻克甯國。
廣德州賊目童容海亦欲歸順獻城。
鮑超一軍拟由東壩溧水一帶進攻金陵南路。
若李鴻章乘松滬屢勝之勢。
撥兵西攻蘇郡。
便可與鮑超東下之師。
聲勢相接。
俾賊匪應接不暇。
且可使浙省賊勢與金陵隔斷。
着李鴻章相度機宜。
妥籌辦理。
李鴻章所派駐紮甯波之常勝軍。
據華爾聲稱、已于七月初八日會同各軍。
攻克餘姚縣城。
其詳細情形。
仍着李鴻章、左宗棠、查明具奏。
餘姚克複後。
系何人帶兵守禦。
能否得力。
并如何布置防守之處。
均着李鴻章、左宗棠、查明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曾國藩奏稱、李續宜接受欽差關防。
憂惶失措。
仍懇恩賞假歸籍。
俾少申哀慕等語。
朝廷以李續宜忠勇素着倚畀正殷。
且皖省軍務。
乏人接替。
勢不得不破格奪情。
實出萬不得已。
諒該大臣等亦必能體此苦衷。
李續宜當皖省軍情防剿萬緊之際。
勢難暫令離營。
較之前胡林翼勝保丁憂時。
軍務尤為緊要。
前次業經詳細谕知現在江南北大軍。
進攻金陵。
皖省官軍。
相為掎角。
即如曾國藩所奏目下軍情。
該督即應移紮甯國。
與金陵蘇杭徽州皆可聯絡。
又可就近料理各賊目投誠事件。
極為動中窾要。
若許李續宜賞假回籍。
則曾國藩當兼顧皖北六安一帶。
不能移紮皖南。
豈不機宜坐失逆賊橫踞金陵。
俶擾東南。
已閱十載。
東征将士血戰之力。
方能得此時會可乘。
又幸浙東郡縣。
義旗競舉。
甯國堅城克拔。
東南局勢大可轉旋。
金陵雖未即能旦夕收功。
而逆渠徙避蘇城。
其奪魄情形。
滅亡正當立待。
朝廷深倚楚軍。
不啻推心置腹。
以望成功。
李續宜以國憤家仇。
阗塞胸臆。
久思待時乘勢。
以洩普天之忿。
況國家倚畀方隆。
即曾國藩亦臂指相須實屬無人可為暫替允宜移孝作忠亟圖滅賊。
即所以慰其先靈李續宜着仍遵前旨毋庸賞假回籍該撫一門忠孝諒于金革無避之義。
講之已熟。
着曾國藩将此次谕旨。
迅速傳知。
其毋再行渎請固辭。
一俟軍務大定。
即仍準令請假回籍。
補行守制。
以遂孝思。
曾國藩無須兼顧皖北。
即着移紮甯國。
聯絡一切。
以圖進取。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多隆阿奏、兵抵襄樊。
飛撥馬步各營前進并督率後隊相繼入秦一摺毛昶熙奏亳東各撚。
分竄鹿邑。
欲趨太康。
其藍白二旗自泡河西竄。
雜旗由鹿邑西走。
勢将竄擾潼關等語關中軍務。
改派勝保赴陝督辦。
其多隆阿之軍。
節經谕令将南陽西竄之匪剿辦肅清仍候曾國藩酌量檄調。
或即為金陵後路援應。
雷正绾一軍。
曾谕官文飛饬繞截賊前。
杜其入陝之路。
昨據鄭元善奏、南陽敗匪。
分竄鎮平及安臯等處。
勢已窮蹙。
經該撫派令署臬司洪貞謙赴宛。
督率副将王佐臣等軍。
乘勢剿洗。
茲據多隆阿複奏、金國琛等軍。
跟蹤追殺。
并經饬令馬隊五營。
由光化一路。
閑道疾趨。
迎頭截擊。
正可與洪貞謙所督各軍。
聯絡兜剿。
嚴行堵賊北竄及南犯楚疆之路。
此股殘匪。
諒亦不難迅速殲除。
現在亳東各撚。
恐官軍會合。
搗其老巢。
分旗出竄。
意圖牽掣我師。
并有移巢西山套之信。
該處山勢延亘。
西南通宛洛。
東北即至汴城。
斷不可任令蔓延。
且賊勢既趨太康。
更距汴省不遠。
鄭元善業經回省。
毛昶熙現亦親赴省垣。
即着與該撫會籌守禦。
并饬各屬團練。
扼要防堵。
仍即趕回歸德。
與僧格林沁籌商會攻亳北撚巢之計。
并嚴督守備李玉得等及參将陳祿興會合楚勇。
與僧格林沁所派營總恒齡等馬隊。
将亳東竄出各旗撚匪探蹤剿擊。
多隆阿由樊城進發。
仍催督金國琛等會合豫軍。
埽除鎮平敗匪。
并可沿途偵探。
如亳撚由鹿邑西竄潼關。
勢必經由河洛。
且恐其移巢西山套。
更成負嵎。
即着一面相機擊剿。
一面聽候曾國藩調度。
擇要駐紮。
雷正绾與穆圖善之軍。
未知現抵何處。
着官文、多隆阿、催令迅速前赴商南。
迎頭截剿。
其楚省邊防。
與豫省交界之處。
即着官文妥籌防範。
毋稍疏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軍饷缺乏。
請饬催各省協饷等語。
勝保之軍。
由河洛拔隊西行。
該大臣軍營原撥協饷。
僅止五萬有餘。
而報解又未能如期。
兵勇枵腹荷戈何能集事。
着文煜、英桂、瑛棨、督饬藩司。
無論何款。
迅速如數趕解勝保軍營。
不準再事遷延。
零星報解。
緻誤事機。
其三河尖周口厘局。
據該大臣奏、每月共計可得制錢數千串于軍務不無小補。
即着鄭元善、李續宜饬令該委員等按月解濟勝保軍營。
至該大臣督軍援陝。
其糧台軍火饷銀一切。
自應仍由河南省籌辦。
以免臨時掣肘。
并着鄭元善照舊源源接濟。
毋分畛域。
又勝保前次所請饷鹽十五萬包。
據稱西壩存鹽無多。
各營紛紛領運幾至不能分撥等語。
并着吳棠轉饬喬松年、于闆浦鹽斤起運時。
另将勝保所請鹽斤劃出一分。
候該大臣委員到壩。
即行領運。
以免稽延而維大局。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編修童華、黃钰、署日講起居注官。
○以河南截剿安徽竄撚、暨山東會匪出力。
賞參将敖天印、都悜邵春仁、巴圖魯名号。
守備劉明發等花翎。
知州鄭邦勤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癸醜。
谕内閣、禦史劉慶奏、請将捐納軍功出身之州縣人員。
嚴加甄别一摺。
據稱捐例疊開。
流品日雜。
市儈無賴。
濫廁其閑。
不識吏治民生為何事。
至于軍功人員。
半皆起自勇下。
往往有捐一佐雜虛銜。
即歸入文職保舉。
遞升至州縣以上者。
傥任犷悍之性。
身任地方。
瘡痍餘生。
何堪聽其陵虐等語。
捐納軍功各員中為守兼優。
賢能素着者固不乏人而貪婪嚴酷肆意虐民。
如該禦史所奏各情亦必不少。
贻害地方。
所關非細嗣後各直省督撫。
于捐納軍功兩項人員到省時。
務當秉公考察。
嚴加甄别。
如有不谙吏治難膺民社之任者。
即着随時劾參。
毋得稍存徇庇。
以副澄叙官方至意。
将此通谕知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劉長佑奏、督軍剿辦浔匪。
疊獲勝仗。
及平梧各路剿撫情形一摺。
劉長佑到浔兩月。
屢破賊巢。
惟匪首均未就捦。
仍恐句結為患。
着即督饬鄭金華等分帶兵練。
将貴縣等處竄匪。
一律削平毋任漏網。
至所稱荔浦張羔友股匪及前竄永福寨沙之匪。
經道員易元泰等捦斬不少。
該匪複分千餘人。
由馬嶺竄出陽朔。
肆行劫掠等語蓮塘踞匪。
既經易元泰等剿辦。
何以任令分股竄擾。
着即嚴饬該道等就地殲除。
毋任再事延蔓。
蒼梧匪竄廣平。
并着劉松芳等實力剿除。
毋留餘孽。
前據毛鴻賓奏派兵越境援剿。
已令将陳士傑、趙煥聯等酌量派往。
着劉長佑即行催提。
俟楚軍到後。
會合剿辦。
務将蓮塘等處踞匪。
次第削平。
以副委任。
藤縣金雞艇匪。
據稱已派委員弁前往招撫。
随營立功。
着饬該帶兵官嚴加管束。
随時察看。
以期得力。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劉長佑奏、請饬催廣東湖南協饷等語。
現在廣西浔州平梧一帶。
軍務方殷。
需饷甚急。
該省既無款可籌。
若鄰省再無協濟。
勢将停兵待饷。
于軍務殊有關系。
着勞崇光、毛鴻賓、于應撥廣西協饷。
按月酌量籌解。
務須源源接濟。
毋得稍分畛域。
緻誤要需。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國子監祭酒衍秀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司業馬壽金為副考官。
○予廣西浔州陣亡參将唐榮全等祭葬世職加等。
○甲寅。
谕内閣、本年九月初九日。
文宗顯皇帝暨孝德顯皇後梓宮。
奉移山陵。
前曾谕令沿途地方。
毋庸另備禦道。
第梓宮經由之路一切應辦事宜。
該地方官。
自應循例敬謹豫備。
而小民仰荷皇考厚澤深仁。
遇有借資民力之處當亦必踴躍急公。
争先恐後藉以抒其愛戴之忱。
惟當此民力拮據。
尤應量加體恤。
着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嚴饬各該地方官。
務當仰體朝廷惠愛之仁。
不準格外藉端苛派。
緻滋擾累。
以副轸念民艱至意。
○又谕、九月初九日。
朕奉兩宮皇太後。
恭送文宗顯皇帝暨孝德顯皇後梓宮。
途次長蘆鹽政應進食品。
兩淮鹽政應進銀锞緞?。
俱着毋庸呈進。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因有人奏都司陶昌培作奸犯科。
無所不為。
勞崇光委令赴梧募勇該員奸淫擄掠。
肆行擾害挾嫌截殺鄉勇。
搶奪行裝銀兩。
勞崇光均曲為庇護複有人奏、陶昌培即降賊陶八。
在省河包攬走私。
開設賭博。
無惡不作。
又有陶二等為羽翼。
大為民害各等語。
當将陶昌培革去職銜。
并令勞崇光、昆壽、派兵将該革員捦拏。
并将黎英、莫江、章昇耀即章順、陶二等、一并嚴拏務獲。
研究得實。
即行正法。
該督于特旨嚴拏重犯。
迄今已五閱月。
并無一字覆奏。
朝廷谕旨。
竟敢視同弁髦其為有心徇庇。
已可概見況節次糾參該督之件。
朝廷推心置腹。
徑以詢問該督。
縱使其中辦理或有棘手。
亦當據實奏明。
請旨遵辦。
乃數月之久。
并無隻字覆奏。
不知該督是何居心。
勞崇光如天良尚未盡泯。
接奉此次谕旨。
着即迅速覆奏。
并即将陶昌培、黎英等、一并嚴拏務獲。
歸案審辦。
務将被參各節。
逐款嚴訊确情。
奏請即行正法。
以肅法紀而靖地方。
傥再不迅速覆奏。
始終怙過。
陽奉陰違。
必将勞崇光從重治罪。
朝廷紀網具在。
斷不能為該督曲法示恩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托明阿瑛棨等奏、回匪撲犯省城連日獲勝情形并請饬鄂省籌撥軍饷各摺片。
七月十七十八兩日。
回匪疊撲官軍營盤經馬德昭督率守備張顯祖、營總台斐音布等、帶隊迎擊。
斬獲甚多。
該匪敗竄回巢。
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