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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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氣傳染。
貧民不能自備藥劑。
已于昨日降旨。
饬五城禦史按照舊章。
施放藥劑。
廣為救治。
至内城八旗地面。
自應一體照辦。
着派綿森、文祥、會同步軍統領衙門、各派禦史章京。
查照舊章。
酌量辦理。
○又谕、沈兆霖奏、撒回震懾兵威。
悔罪投誠一摺。
撒回率衆擾及戎循兩屬。
前經官軍進剿。
雖疊經懲創。
尚未帖然受撫。
本年五月閑。
沈兆霖嚴饬各營員弁。
由癿思觀率領戎屬各營及兵番團勇過山進剿。
其茶堡一軍。
亦閑道來會。
連日大小五六十戰。
斃賊四千餘名。
焚毀回莊多座。
該匪被剿窮蹙。
該喇嘛百戶及總約馬歸源、率領十三工頭人六七十名。
并撒回三百餘人。
至代理巴燕戎格廳通判王錫文處。
跪求投誠。
道員楊炳锃受降撒回約有五千餘衆。
列跪道旁。
誓願永作良民。
并由番族百戶加具保結。
戎循一帶地方居民。
現已如常安帖。
辦理甚屬妥速。
所有在事出力文武員弁。
着沈兆霖擇尤保奏。
以示鼓勵。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徐宗幹奏、籌辦台匪情形。
并遵查被參各員劣迹各一摺。
彰化匪徒。
分犯嘉義鹿港等處。
雖經官軍擊退。
究未痛加剿洗。
逆首戴萬生踞守縣城。
匪衆尚多。
曾玉明等已由鹿港登岸。
并有軍功施九挺等募勇協剿。
即着徐宗幹激勵将士。
迅将彰化克複。
以傾賊巢。
傥台匪肅清。
在事官紳。
必當破格獎勵。
若日久無功。
亦必從嚴懲處。
着該撫傳知在營官紳。
克期剿滅。
毋稍遷延。
其所需軍饷。
并着由省籌解。
參将林文明激于義憤。
願赴台助剿。
頗堪嘉尚。
即着該撫咨調台勇一千名。
交其統帶。
迅速前往。
林文察在浙剿賊。
朝廷察其奮勇。
昨已特簡四川建昌鎮總兵。
并着徐宗幹傳谕林文明。
使知朝廷衡功示賞。
不遺在遠。
若該員奮勉圖功。
必能仰邀殊恩。
以副期望。
知府李鼐等已照議革職歸案審訊。
該員等劣迹昭着。
若不嚴行懲辦。
則官方吏治。
何由整肅。
着徐宗幹懔遵前旨。
将該員等劣迹迅速查辦。
從嚴懲治。
不必候耆齡到閩。
緻涉遷延彌縫。
該撫以降調之員。
特旨起用封圻。
受朝廷特達之知。
但當實心任事。
不必有所瞻顧。
緻負委任。
閩省吏治廢弛已久。
此次查辦各員。
牽涉甚多。
恐一時委用乏人。
着該撫于通省屬員中。
留心訪察。
如有才德出衆及潔己愛民之員。
無論候補實缺。
出具切實考語。
密行陳奏。
以備<??閑>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蒲城被圍。
疊經降旨。
令成明全軍渡河。
迅解蒲城之圍。
以期節節進剿。
茲據成明奏、派侍衛皂成赴朝邑查探。
回稱蒲城被圍情事。
朝邑無從而知。
并途中難民過河回家者不少。
現拟調山西防河官兵八百五十名。
帶赴軍營。
由華陰大路。
會同孔廣順、馬德昭各軍。
分路夾剿等語。
蒲城是否被圍。
皂成何以僅至朝邑。
即不前進。
所稱無從而知。
詞甚閃爍。
恐其并未前往。
成明聞難民過河回家。
心始稍安。
是否确知蒲城縣并未被圍。
所奏殊未明晰。
着成明切實偵探。
如蒲城被圍甚急。
自應克日渡河。
先解蒲城之圍。
再圖進剿。
如蒲城之圍已解。
即着統帶官兵。
由潼關向西進發。
與豫省已抵潼關之楊飛熊一軍。
會合攻剿。
以壯聲威。
所有山西防河參将鄧鳳林、遊擊興岱等、管帶官兵八百五十名。
即着英桂饬令該員等管帶。
歸副将珠爾杭阿統帶。
前赴成明軍營。
聽候調遣。
後路應否添設援兵。
仍着英桂酌辦。
至據探回匪仍在華州華陰一帶。
肆行鸱張。
潼關大路文報自必梗塞。
着瑛棨于孔廣順、馬德昭所部。
抽調一軍。
由省向東進剿。
與京兵聯絡。
以期肅清驿路。
惟孔廣順等軍。
縱能東下。
沿途尚有梗阻。
成明豈可株守潼關。
靜待陝兵前來。
始作進攻之計。
該署提督當激勵将士。
出奇制勝。
以副委任。
至成明所稱整隊前往。
其鑼鍋帳房。
拟寄存潼關。
派兵看守等語。
想系因瑛棨前此咨會車馬無從雇覓。
故置鑼鍋帳房于不用。
惟既系裹糧前進。
即須于所帶兵丁嚴加約束。
不準絲毫騷擾民閑。
其放饷章程。
并着英桂速行籌定放給。
毋稍延誤。
豫省入關之兵。
是否楊飛熊管帶。
抑系鄭元善所派之張寶禧一軍。
着成明探明後。
即行會同進剿。
徐榮柱現在駐軍何處。
如宛南竄匪。
毋須該署總兵回剿。
即着鄭元善饬赴陝省會剿。
以厚兵力。
多隆阿未到以前。
陝省東路之各省援兵。
着統歸成明暫行節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沈兆霖奏、撒回悔罪投誠。
并陝省回民滋事。
内患日深。
宜亟籌妥辦各一摺。
撒拉回匪。
經沈兆霖督饬各營員弁。
過山進剿。
連日接仗。
斃匪甚多。
并将附近回莊焚毀。
該匪被剿窮蹙乞降。
沈兆霖察其悔罪情詞哀迫。
出于至誠。
自應準其就撫。
以省兵力。
戎循一帶地方。
現已安帖。
着沈兆霖督饬該鎮道等。
将善後事宜。
妥為辦理。
務令民回彼此永遠相安。
毋再尋釁滋事。
首犯馬尕三罪在不赦。
經總約馬歸源禀請俟準撫撤兵後。
密圖誘獲。
志在必得。
着即責成該總約迅将馬尕三捦獻。
毋任乘閑兔脫。
贻患将來。
至陝省回匪。
圍偪同郡蒲城。
近複攻撲省垣。
自應攝以兵威。
再行議撫。
沈兆霖所籌。
與近日寄谕。
均相吻合。
惟甘省邊邑。
處處與陝接壤。
該回匪已有傳單到甘。
且甯夏府屬之靈州。
有回民入境買馬制造軍器之事。
情殊叵測。
着沈兆霖密饬該地方官妥為防範。
并饬催避難回民。
全數回陝。
以期消患未萌。
其省城關廂及河州固原等處回族。
仍着該署督嚴密查察。
妥為鎮撫。
毋令與陝省逆回句結蠢動。
本日據英蘊等奏、甘肅藩庫。
欠解回疆經費過多。
請饬陝甘總督措撥經費等語。
回疆各城。
籌辦兵饷。
除勸捐收稅外。
别無他策。
着沈兆霖速饬藩司。
将應解回疆各城經費。
分别撥解。
以資接濟而靖邊隅。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劉長佑奏、督軍抵浔。
籌辦防剿情形一摺。
前因恭城土匪。
結黨抗拒官軍。
曾經谕令該撫認真剿辦。
現在該撫出省。
将平梧各屬軍情。
次第布置。
黃三股匪。
既多且悍。
就撫後雖未出巢。
而其黨梁大口扒等仍敢肆出焚掠。
蔣澤春等出隊。
何以未甚得手。
有無挫衄。
不可僅據禀報一面之詞。
浔屬各匪。
沿江劫掠。
向為積年巨寇。
逆首黃三尤屬罪大惡極。
豈容久稽顯戮。
着劉長佑督饬平梧等處留防兵勇。
将分竄各匪。
嚴密堵剿。
并饬蔣澤春、鄭金華等軍。
奮力攻剿。
悉數殲除。
毋贻後患。
該省饷糈支绌。
所有廣東湖南協饷。
着即咨令各該督撫迅速籌撥。
以裕兵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奎英等奏、追剿竄匪。
疊獲勝仗。
英蘊等奏、賊目逃竄出卡各一摺。
此欠敗竄賊匪。
經福珠淩阿督兵追至伯什克哷木一帶。
斃賊四百餘名。
生捦二百數十名。
複于玉斯圖阿爾吐什山地方。
摉斬多名。
餘匪逃出卡外。
剿捕尚屬認真。
惟首逆倭裡罕霍卓等尚未就獲。
難保不再圖入卡。
福珠淩阿即着折回伯什克哷木适中之地。
相度紮營。
無論何路有賊。
均着督隊迎擊。
并着景廉、武隆額、奎英等、督饬各愛曼等。
懸賞購線。
務将首犯拏獲。
以淨根株常清等有統轄各城之責。
何以于邊卡滋事情形。
未行奏報。
着仍遵前旨。
确切查明。
迅即具奏并嚴饬該誠認真防剿。
妥速蒇事。
不得以首犯遠揚。
一奏塞責。
英蘊奏、英吉沙爾拏獲逸犯愛孜孜。
調至葉爾羌訊究。
複據喀什噶爾呼岱達懇請釋放。
自行管辦。
請旨遵行一摺。
逆犯愛孜孜系屢次随從滋事之犯。
即立予正法。
亦屬罪所應得。
既據英蘊等奏、從前滋事首犯額帕爾等。
已奉旨永遠監禁。
此次愛孜孜一犯。
即着援照辦理。
在葉爾羌永遠囚禁。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英蘊奏、拏獲安集延逸犯。
請旨遵行。
其愛孜孜一犯。
可否援照額帕爾等永遠監禁之案辦理等語。
已令景廉等将該犯在葉爾羌永遠囚禁矣。
從前裕瑞等辦理額帕爾等犯。
何以僅請監禁。
此次該總呼岱達于滋事逸犯。
及該城永遠監禁之囚。
辄敢禀請釋放。
實出情理之外。
英蘊辦理此事。
有無寬縱。
着景廉于到葉爾羌後。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不準稍有徇隐。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英蘊辦理此案。
實系援案酌拟。
尚無寬縱情事。
請仍将愛孜孜一犯。
永遠監禁。
從之。
○又谕、前因常清等奏、阿勒坦沙拉久居俄國。
首鼠兩端。
當經谕令該将軍等訪查辦理。
并以哈薩克地接俄界。
應妥為防範。
茲據常清等奏、俄國匡蘇勒官雜哈勞、于呢瑪圖一帶。
設立卡倫。
阻我赴勒布什之路。
複于沙拉托羅海地方。
率兵攔阻。
聲稱哈薩克布魯特為該國地方。
并于鄂爾果珠勒卡倫。
搶奪牲畜什物。
請饬查照舊章。
理谕禁止等語。
哈薩克布魯特地方。
俄國久已窺伺。
此次該國膽敢率兵攔阻。
是阿勒坦沙拉早已順從。
其應襲汗爵。
即着常清等揀擇應襲之人。
奏明承襲。
該處及布魯特地方。
何時為俄國誘從。
據其文憑所言。
則該兩處地方。
俄國竟據為己有。
必應查明原委。
方可酌辦。
着常清等迅速查明。
該将軍等到任未久。
無所用其回護。
本日谕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之理論。
明誼、明緒、現在赴塔爾巴哈台查勘地界。
并着将此事與俄國公使剀切理谕。
各守疆界。
其匡蘇勒官雜哈勞詭谲情形。
亦應告之該公使。
使之安分守約。
以敦和好。
庶可久遠相安。
事關外國侵占邊界。
明誼等務當竭力籌辦。
斷不可含糊了事。
以副委任。
常清等摺。
并俄國文各一件。
均着鈔給明誼等閱看。
明緒雖經<??閑>放伊犁參贊大臣。
其會勘西界事宜。
仍着會同明誼妥為辦理。
俟辦理完竣。
再赴新任。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貧民不能自備藥劑。
已于昨日降旨。
饬五城禦史按照舊章。
施放藥劑。
廣為救治。
至内城八旗地面。
自應一體照辦。
着派綿森、文祥、會同步軍統領衙門、各派禦史章京。
查照舊章。
酌量辦理。
○又谕、沈兆霖奏、撒回震懾兵威。
悔罪投誠一摺。
撒回率衆擾及戎循兩屬。
前經官軍進剿。
雖疊經懲創。
尚未帖然受撫。
本年五月閑。
沈兆霖嚴饬各營員弁。
由癿思觀率領戎屬各營及兵番團勇過山進剿。
其茶堡一軍。
亦閑道來會。
連日大小五六十戰。
斃賊四千餘名。
焚毀回莊多座。
該匪被剿窮蹙。
該喇嘛百戶及總約馬歸源、率領十三工頭人六七十名。
并撒回三百餘人。
至代理巴燕戎格廳通判王錫文處。
跪求投誠。
道員楊炳锃受降撒回約有五千餘衆。
列跪道旁。
誓願永作良民。
并由番族百戶加具保結。
戎循一帶地方居民。
現已如常安帖。
辦理甚屬妥速。
所有在事出力文武員弁。
着沈兆霖擇尤保奏。
以示鼓勵。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徐宗幹奏、籌辦台匪情形。
并遵查被參各員劣迹各一摺。
彰化匪徒。
分犯嘉義鹿港等處。
雖經官軍擊退。
究未痛加剿洗。
逆首戴萬生踞守縣城。
匪衆尚多。
曾玉明等已由鹿港登岸。
并有軍功施九挺等募勇協剿。
即着徐宗幹激勵将士。
迅将彰化克複。
以傾賊巢。
傥台匪肅清。
在事官紳。
必當破格獎勵。
若日久無功。
亦必從嚴懲處。
着該撫傳知在營官紳。
克期剿滅。
毋稍遷延。
其所需軍饷。
并着由省籌解。
參将林文明激于義憤。
願赴台助剿。
頗堪嘉尚。
即着該撫咨調台勇一千名。
交其統帶。
迅速前往。
林文察在浙剿賊。
朝廷察其奮勇。
昨已特簡四川建昌鎮總兵。
并着徐宗幹傳谕林文明。
使知朝廷衡功示賞。
不遺在遠。
若該員奮勉圖功。
必能仰邀殊恩。
以副期望。
知府李鼐等已照議革職歸案審訊。
該員等劣迹昭着。
若不嚴行懲辦。
則官方吏治。
何由整肅。
着徐宗幹懔遵前旨。
将該員等劣迹迅速查辦。
從嚴懲治。
不必候耆齡到閩。
緻涉遷延彌縫。
該撫以降調之員。
特旨起用封圻。
受朝廷特達之知。
但當實心任事。
不必有所瞻顧。
緻負委任。
閩省吏治廢弛已久。
此次查辦各員。
牽涉甚多。
恐一時委用乏人。
着該撫于通省屬員中。
留心訪察。
如有才德出衆及潔己愛民之員。
無論候補實缺。
出具切實考語。
密行陳奏。
以備<??閑>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蒲城被圍。
疊經降旨。
令成明全軍渡河。
迅解蒲城之圍。
以期節節進剿。
茲據成明奏、派侍衛皂成赴朝邑查探。
回稱蒲城被圍情事。
朝邑無從而知。
并途中難民過河回家者不少。
現拟調山西防河官兵八百五十名。
帶赴軍營。
由華陰大路。
會同孔廣順、馬德昭各軍。
分路夾剿等語。
蒲城是否被圍。
皂成何以僅至朝邑。
即不前進。
所稱無從而知。
詞甚閃爍。
恐其并未前往。
成明聞難民過河回家。
心始稍安。
是否确知蒲城縣并未被圍。
所奏殊未明晰。
着成明切實偵探。
如蒲城被圍甚急。
自應克日渡河。
先解蒲城之圍。
再圖進剿。
如蒲城之圍已解。
即着統帶官兵。
由潼關向西進發。
與豫省已抵潼關之楊飛熊一軍。
會合攻剿。
以壯聲威。
所有山西防河參将鄧鳳林、遊擊興岱等、管帶官兵八百五十名。
即着英桂饬令該員等管帶。
歸副将珠爾杭阿統帶。
前赴成明軍營。
聽候調遣。
後路應否添設援兵。
仍着英桂酌辦。
至據探回匪仍在華州華陰一帶。
肆行鸱張。
潼關大路文報自必梗塞。
着瑛棨于孔廣順、馬德昭所部。
抽調一軍。
由省向東進剿。
與京兵聯絡。
以期肅清驿路。
惟孔廣順等軍。
縱能東下。
沿途尚有梗阻。
成明豈可株守潼關。
靜待陝兵前來。
始作進攻之計。
該署提督當激勵将士。
出奇制勝。
以副委任。
至成明所稱整隊前往。
其鑼鍋帳房。
拟寄存潼關。
派兵看守等語。
想系因瑛棨前此咨會車馬無從雇覓。
故置鑼鍋帳房于不用。
惟既系裹糧前進。
即須于所帶兵丁嚴加約束。
不準絲毫騷擾民閑。
其放饷章程。
并着英桂速行籌定放給。
毋稍延誤。
豫省入關之兵。
是否楊飛熊管帶。
抑系鄭元善所派之張寶禧一軍。
着成明探明後。
即行會同進剿。
徐榮柱現在駐軍何處。
如宛南竄匪。
毋須該署總兵回剿。
即着鄭元善饬赴陝省會剿。
以厚兵力。
多隆阿未到以前。
陝省東路之各省援兵。
着統歸成明暫行節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沈兆霖奏、撒回悔罪投誠。
并陝省回民滋事。
内患日深。
宜亟籌妥辦各一摺。
撒拉回匪。
經沈兆霖督饬各營員弁。
過山進剿。
連日接仗。
斃匪甚多。
并将附近回莊焚毀。
該匪被剿窮蹙乞降。
沈兆霖察其悔罪情詞哀迫。
出于至誠。
自應準其就撫。
以省兵力。
戎循一帶地方。
現已安帖。
着沈兆霖督饬該鎮道等。
将善後事宜。
妥為辦理。
務令民回彼此永遠相安。
毋再尋釁滋事。
首犯馬尕三罪在不赦。
經總約馬歸源禀請俟準撫撤兵後。
密圖誘獲。
志在必得。
着即責成該總約迅将馬尕三捦獻。
毋任乘閑兔脫。
贻患将來。
至陝省回匪。
圍偪同郡蒲城。
近複攻撲省垣。
自應攝以兵威。
再行議撫。
沈兆霖所籌。
與近日寄谕。
均相吻合。
惟甘省邊邑。
處處與陝接壤。
該回匪已有傳單到甘。
且甯夏府屬之靈州。
有回民入境買馬制造軍器之事。
情殊叵測。
着沈兆霖密饬該地方官妥為防範。
并饬催避難回民。
全數回陝。
以期消患未萌。
其省城關廂及河州固原等處回族。
仍着該署督嚴密查察。
妥為鎮撫。
毋令與陝省逆回句結蠢動。
本日據英蘊等奏、甘肅藩庫。
欠解回疆經費過多。
請饬陝甘總督措撥經費等語。
回疆各城。
籌辦兵饷。
除勸捐收稅外。
别無他策。
着沈兆霖速饬藩司。
将應解回疆各城經費。
分别撥解。
以資接濟而靖邊隅。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劉長佑奏、督軍抵浔。
籌辦防剿情形一摺。
前因恭城土匪。
結黨抗拒官軍。
曾經谕令該撫認真剿辦。
現在該撫出省。
将平梧各屬軍情。
次第布置。
黃三股匪。
既多且悍。
就撫後雖未出巢。
而其黨梁大口扒等仍敢肆出焚掠。
蔣澤春等出隊。
何以未甚得手。
有無挫衄。
不可僅據禀報一面之詞。
浔屬各匪。
沿江劫掠。
向為積年巨寇。
逆首黃三尤屬罪大惡極。
豈容久稽顯戮。
着劉長佑督饬平梧等處留防兵勇。
将分竄各匪。
嚴密堵剿。
并饬蔣澤春、鄭金華等軍。
奮力攻剿。
悉數殲除。
毋贻後患。
該省饷糈支绌。
所有廣東湖南協饷。
着即咨令各該督撫迅速籌撥。
以裕兵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奎英等奏、追剿竄匪。
疊獲勝仗。
英蘊等奏、賊目逃竄出卡各一摺。
此欠敗竄賊匪。
經福珠淩阿督兵追至伯什克哷木一帶。
斃賊四百餘名。
生捦二百數十名。
複于玉斯圖阿爾吐什山地方。
摉斬多名。
餘匪逃出卡外。
剿捕尚屬認真。
惟首逆倭裡罕霍卓等尚未就獲。
難保不再圖入卡。
福珠淩阿即着折回伯什克哷木适中之地。
相度紮營。
無論何路有賊。
均着督隊迎擊。
并着景廉、武隆額、奎英等、督饬各愛曼等。
懸賞購線。
務将首犯拏獲。
以淨根株常清等有統轄各城之責。
何以于邊卡滋事情形。
未行奏報。
着仍遵前旨。
确切查明。
迅即具奏并嚴饬該誠認真防剿。
妥速蒇事。
不得以首犯遠揚。
一奏塞責。
英蘊奏、英吉沙爾拏獲逸犯愛孜孜。
調至葉爾羌訊究。
複據喀什噶爾呼岱達懇請釋放。
自行管辦。
請旨遵行一摺。
逆犯愛孜孜系屢次随從滋事之犯。
即立予正法。
亦屬罪所應得。
既據英蘊等奏、從前滋事首犯額帕爾等。
已奉旨永遠監禁。
此次愛孜孜一犯。
即着援照辦理。
在葉爾羌永遠囚禁。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英蘊奏、拏獲安集延逸犯。
請旨遵行。
其愛孜孜一犯。
可否援照額帕爾等永遠監禁之案辦理等語。
已令景廉等将該犯在葉爾羌永遠囚禁矣。
從前裕瑞等辦理額帕爾等犯。
何以僅請監禁。
此次該總呼岱達于滋事逸犯。
及該城永遠監禁之囚。
辄敢禀請釋放。
實出情理之外。
英蘊辦理此事。
有無寬縱。
着景廉于到葉爾羌後。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不準稍有徇隐。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英蘊辦理此案。
實系援案酌拟。
尚無寬縱情事。
請仍将愛孜孜一犯。
永遠監禁。
從之。
○又谕、前因常清等奏、阿勒坦沙拉久居俄國。
首鼠兩端。
當經谕令該将軍等訪查辦理。
并以哈薩克地接俄界。
應妥為防範。
茲據常清等奏、俄國匡蘇勒官雜哈勞、于呢瑪圖一帶。
設立卡倫。
阻我赴勒布什之路。
複于沙拉托羅海地方。
率兵攔阻。
聲稱哈薩克布魯特為該國地方。
并于鄂爾果珠勒卡倫。
搶奪牲畜什物。
請饬查照舊章。
理谕禁止等語。
哈薩克布魯特地方。
俄國久已窺伺。
此次該國膽敢率兵攔阻。
是阿勒坦沙拉早已順從。
其應襲汗爵。
即着常清等揀擇應襲之人。
奏明承襲。
該處及布魯特地方。
何時為俄國誘從。
據其文憑所言。
則該兩處地方。
俄國竟據為己有。
必應查明原委。
方可酌辦。
着常清等迅速查明。
該将軍等到任未久。
無所用其回護。
本日谕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之理論。
明誼、明緒、現在赴塔爾巴哈台查勘地界。
并着将此事與俄國公使剀切理谕。
各守疆界。
其匡蘇勒官雜哈勞詭谲情形。
亦應告之該公使。
使之安分守約。
以敦和好。
庶可久遠相安。
事關外國侵占邊界。
明誼等務當竭力籌辦。
斷不可含糊了事。
以副委任。
常清等摺。
并俄國文各一件。
均着鈔給明誼等閱看。
明緒雖經<??閑>放伊犁參贊大臣。
其會勘西界事宜。
仍着會同明誼妥為辦理。
俟辦理完竣。
再赴新任。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