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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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引見前任山東兖沂曹濟道王觀澄得旨、着勒令休緻。
○丁醜。
谕内閣、寶鋆等奏、遵查黑地升科請旨辦理等語。
前因太醫院醫生王慶連等。
在内務府呈稱直隸各州縣、盛京等處無糧黑地。
及八旗報效地十餘萬頃。
請按額升科等語。
當派寶鋆會同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督率各地方官詳查辦理。
茲複據奏、王慶連帶同民人張達呈報。
大興縣田家營等處民人吳自有等隐種黑地。
經寶鋆等派令委員、會同該縣查明。
皆系有主之地。
并非無糧地畝。
質訊王慶連等。
情詞閃爍。
亦複不能指實所遞查地章程内。
如設立公所。
頒發戮記等項。
無非欲假以事權。
藉作威福。
種種謬妄斷難準行。
王慶連于并不幹己之事。
辄敢擅收呈結。
妄報黑地。
實屬不安本分。
着革去太醫院醫生。
從九品職銜缪特瑞、随同王慶連聯名呈報黑地。
事多不實。
着革去從九品職銜。
均交該地方官嚴加管束。
毋許出外招搖。
以示懲儆。
至黑地一項。
直隸奉天所在多有或圈地旗産日久迷失或山隅河閃新種開荒愚民無知。
相率耕種若令紛紛查辦轉恐擾累闾閻戶部定例。
清查旗地章程。
向有辦理升科明文。
經此次奉旨之後。
凡自種黑地業戶旗人。
赴該管都統衙門呈報。
民人赴該管州縣呈報俱各查明段落四至勘丈屬實照例升科。
由戶部頒給執照準其永遠為業其從前盜種黑地之罪及地方官失察處分均予寬免。
從前花利。
并免追繳若有挾嫌訛詐。
妄報他人有糧之田。
照律加等治罪。
如一年以内不行自首。
經他人告發到官審明。
即治以盜種黑地之罪。
各州縣黑地交課若幹按畝徵收年清年款。
不準絲毫拖欠。
其勘辦升科地畝最多之州縣。
準随時奏請獎勵着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盛京将軍奉天府府尹遵照章程。
通饬各屬一律辦理。
并嚴谕各州縣實力查辦。
依限勘丈。
不得視為具文。
如查有吏役人等、從中需索。
無賴遊民。
妄行讦告。
及隐匿遲延等弊。
即行從嚴參辦。
○又谕、正白旗蒙古都統文祥等奏、駐防人員。
可否歸入京旗辦理一摺。
乍浦副都統傑純、前在杭州力戰捐軀。
全家殉節。
伊子固魯铿因杭州失陷。
原籍無歸。
着準其永歸京旗。
以示笃念忠荩至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據僧格林沁密覆軍務情形一摺。
内稱苗沛霖之桀骜。
由從前地方官辦理不善。
今既捦解陳逆。
恩準免罪。
須用以牽制諸撚。
不可不善為駕馭各等語。
持論平允。
與節次谕旨均相吻合。
至苗沛霖所遞禀詞内。
以着名逆黨丁潮臣為歸正之練。
且謂袁甲三、李續宜合謀攻剿。
則全系一面之詞。
勝保之于苗沛霖。
以事之遷就為撫。
李續宜有欲钤制該練之意。
據奏亦未嘗一意主剿。
似李續宜所辦亦合機宜。
惟勝保與李續宜各存成見。
積不相能且勝保以苗沛霖之好惡為好惡。
更難期其與李續宜浃洽。
疊經谕以和衷共濟。
終覺意見未融袁甲三前經因病乞退本拟移交。
李續宜接辦。
因恐該撫未能兼顧。
業經密寄詢問。
一俟覆到。
即可将袁甲三撤回。
其欽差大臣。
拟即一并裁撤。
所部之兵。
并歸李續宜派員統帶。
以一事權。
苗沛霖固應議撫。
惟勝保迹近受制。
辦理含糊甚不可恃。
若任其久留皖省。
必至大局掣肘。
前經寄谕李續宜令其持平核議。
現在尚未覆奏。
暫示羁縻。
勝保亦不能即撤而日久究不能不撤。
既撤以後。
李續宜坐鎮于南。
北路即不可無控制之兵。
屆時惟有将勝保之衆。
并歸該大臣接統。
與李續宜籌商撫馭之策。
方能和衷共濟。
迅圖蕩平。
僧格林沁素以大局為重。
必當深諒朝廷不得已之心也。
該大臣既咨行李續宜、詢以南路軍務。
一俟李續宜覆到。
其能否駕馭苗沛霖。
着察看情形迅速馳奏。
奏到後再定辦法。
毋稍稽遲。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僧格林沁奏、進剿撚圩收複賊寨。
并追剿東擾撚匪。
督剿棍匪各情形一摺。
永城所屬之韓家集車家集。
均經僧格林沁派兵攻剿收複被脅之劉家集等十六寨。
均行歸正。
複派隊至陳家官莊等各寨。
并宿州之鐵佛寺寨等處。
先後收複。
永城之胡家寨寨長。
亦将撚首斬首呈獻。
丈八集踞匪。
聞風南竄。
複出隊渡浍河以南。
将趙浩然等黨匪。
捦斬百餘名。
浍河迤北賊圩。
所賸無多。
其進攻亳州各隊。
現亦會同毛昶熙所派勇隊。
進剿盧廟賊圩。
事機頗為順利。
着即乘此聲威。
迅将永亳賊圩剿撫兼施。
以期及早肅清。
至匪首李城等股匪。
現已竄至蕭縣。
王廣繼等股匪。
由徐州向東奔竄。
無非欲牽掣官軍。
藉為圩賊緩被攻圍之計。
該大臣己派翼長蘇克金等帶領馬隊。
赴徐會剿。
該匪分股竄向夏鎮。
德楞額剿辦蘭峄棍匪。
已将卓山蒺藜崮各寨焚毀。
因南撚竄至銅山縣境。
複率兵勇分防運河将竄至三灣之賊擊退。
前據譚廷襄奏、撚匪由銅山竄至峄縣滕縣。
複有另撚。
竄至夏鎮并據田在田奏、西撚伺隙東竄。
與該大臣現奏情形。
大略相同。
當即谕令該大臣并譚廷襄田在田、吳棠、合力會剿。
并因東省南路兵勇單弱。
複谕僧格林沁酌派馬步。
會同田在田将北竄撚匪。
于徐郡剿除淨盡。
現在譚廷襄即日出省。
赴兖州一帶防剿。
即着僧格林沁饬令蘇克金等馳赴滕峄。
與東省兵勇會剿。
并饬蘇克金等聽候譚廷襄調度。
一面知照譚廷襄辦理。
其由三灣折向東竄之賊亦即饬令德楞額會同吳棠迅速剿除。
毋稍蔓延為患。
陝省弁兵。
既屬無可裁撤。
即着仍留該大臣營内。
以資攻剿。
田在田屢次被人參奏。
如果不能得力。
該大臣即一面奏聞。
一面另派得力之員。
前往接辦。
以便即将該總兵撤退此事關系大局。
于該大臣軍營後路亦有裨益。
毋稍遲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李鴻章奏、進剿浦東獲勝。
并察看前敵水營廣勇。
近日上海洋人情形各摺片據稱浦西附近安堵。
青浦嘉定仍有悍賊分守其浦東一帶。
自收複南彙川沙後。
複将奉賢縣城攻複。
逆衆盤踞金山衛。
以阻我師。
金山衛城。
為江浙毗連要隘。
須速攻克駐守。
以保川南柘奉各廳縣門戶。
并展上海松江對面局勢現已饬令知府潘鼎新、都司劉銘傳等各營。
并調副将華爾等軍。
分路進攻。
派兵援應各等語。
着李鴻章詳慎進兵。
妥為辦理務期浦東早日肅清。
毋為外國人所輕視。
另片奏、洋兵不守青海嘉定。
實因力不能支。
并未焚毀。
現尚為賊堅踞。
探悉英國有兵萬餘來滬止在上海百裡内攻剿。
不便遠征。
我軍勢難與之強合又于新聞紙内。
得悉英國欲買漢口地段。
俟代攻破一城後。
藉以交抵等語。
現在李鴻章疊饬參将程學啟。
等進攻青浦。
能否厚集兵力。
趕緊克複。
如将來洋兵到後。
我軍即與分路攻取。
縱使洋兵克複城池仍應我軍駐守。
以免流弊。
薛煥與李鴻章仍遵前旨豫為妥籌。
毋緻授柄于彼漢口買地一事。
前已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行湖廣總督官文等辦理。
現據李鴻章奏報情形。
仍饬由該衙門咨催官文等速為妥辦。
庶不至将來為其所挾。
黃翼升業經有旨署理江南提督曾秉忠所部廣勇既劣。
船亦脆薄。
即着李鴻章與黃翼升設法整頓。
并催令曾秉忠迅往曾國藩軍營。
毋任逗遛。
其水路各營。
應如何布置即與黃翼升妥為調度此外上海陸路兵勇。
亦多不成紀律。
着李鴻章一律整饬<??閑>汰俾歸實用。
毋稍瞻徇。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補鑄湖北鄖陽府同知、湖南綏甯營遊擊、通道縣儒學山東甯陽縣儒學、各關防條記。
從總督官文、巡撫李續宜、毛鴻賓、譚廷襄請也。
○追予貴州安順陣亡知府周夔、參将全興、通判蘇布、守備高鳳臨、建立專祠把總周兆奎等暨紳民婦女一并附祀。
○予貴州開州合家殉難團首盧人亨等男婦九十六名口分别旌恤加等。
并立祠建坊如例。
○戊寅。
谕内閣、山西按察使瑞昌、候選道沈巢生并伊子山西候補知府沉長材、現有查辦案件。
均着暫行革職。
聽候查辦。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愛仁、王茂蔭奏、請将臬司瑞昌等革職查辦一摺。
瑞昌沈巢生等平時劣迹。
愛仁等現亦有所聞。
是其被參各款必确有可據。
惟業将該臬司等革職查辦。
難保該員等不聞風儆懼。
設法彌縫。
愛仁王茂蔭計日可抵晉省。
着即督率司員。
将瑞昌等參款嚴切根究。
毋任諱飾。
其餘被參各員。
着一并密速訪查斷不可任令貪劣之員。
得售其狡展斡旋之術。
本日又有人奏、陝省大吏縱匪殃民一摺。
據稱陝省漢回仇殺。
推其禍原由已革巡撫曾望顔任性妄為。
信任首府沈壽嵩。
将各屬漢回械鬥傷斃多命之案。
彌縫諱匿所緻。
迨瑛棨到任。
一味見好屬員。
置民事于不問。
粵撚竄近陝境。
并不嚴饬鎮道将弁扼險固守。
以緻廳縣相繼失陷。
又複以賊衆兵單等詞。
代提督孔廣順奏請寬免處分刻下回匪攻圍同州。
偪近省垣。
四門外焚掠一空該撫始終閉門坐視并無一人一兵出城援求等語。
愛仁、王茂蔭、本系赴陝省查辦事件。
着将晉省參案辦竣後。
即行馳赴陝西将此摺指參各節。
彙入應行查辦各件内一并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山西臨晉榮河各縣。
皆緊臨河渡。
賊匪奸回。
處處須防偷渡。
該處知縣或年少任性。
或漫不理事。
平日既不協輿情。
臨事斷難期振作。
等語現在山陝接壤之處。
防堵極為緊要。
傥有疏虞。
所關非細。
着英桂另派實心任事之員。
前任接署。
辦理團練防守一切事宜。
以聯紳民而資捍禦。
其本任知縣馮壽金、黃家桢二員仍令随同幫辦。
不得置身事外。
傥該員等仍前不堪策勵。
即着據實嚴參。
毋稍瞻徇。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直隸大順廣道王榕吉為山西按察使。
○予貴州各屬陣亡殉難紳民婦女五千一百一十五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己卯。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吳棠奏、清江南北兩岸土圩各工。
一律完竣。
繪圖呈覽。
并匪首高歸等投誠情形各摺片。
清江浦扼南北之沖。
其地向無城郭。
實不足以資戰守。
此次吳棠相度地勢。
築建圩牆。
僅四閱月钜工告成。
足見該署督辦事認真。
甚屬可嘉。
高歸等既屬真心反正。
且随同官軍打仗出力。
自應準其投誠。
惟招撫一節。
流弊極多。
仍着吳棠饬令黃國瑞等随時防範。
傥稍有反覆。
即當立予正法。
以絕後患。
至北竄撚股。
竄至邳境運河灘岸。
搶船偷渡。
雖經黃國瑞等督兵剿退。
而該逆未受大創。
現在金樓賊圩已破
○引見前任山東兖沂曹濟道王觀澄得旨、着勒令休緻。
○丁醜。
谕内閣、寶鋆等奏、遵查黑地升科請旨辦理等語。
前因太醫院醫生王慶連等。
在内務府呈稱直隸各州縣、盛京等處無糧黑地。
及八旗報效地十餘萬頃。
請按額升科等語。
當派寶鋆會同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督率各地方官詳查辦理。
茲複據奏、王慶連帶同民人張達呈報。
大興縣田家營等處民人吳自有等隐種黑地。
經寶鋆等派令委員、會同該縣查明。
皆系有主之地。
并非無糧地畝。
質訊王慶連等。
情詞閃爍。
亦複不能指實所遞查地章程内。
如設立公所。
頒發戮記等項。
無非欲假以事權。
藉作威福。
種種謬妄斷難準行。
王慶連于并不幹己之事。
辄敢擅收呈結。
妄報黑地。
實屬不安本分。
着革去太醫院醫生。
從九品職銜缪特瑞、随同王慶連聯名呈報黑地。
事多不實。
着革去從九品職銜。
均交該地方官嚴加管束。
毋許出外招搖。
以示懲儆。
至黑地一項。
直隸奉天所在多有或圈地旗産日久迷失或山隅河閃新種開荒愚民無知。
相率耕種若令紛紛查辦轉恐擾累闾閻戶部定例。
清查旗地章程。
向有辦理升科明文。
經此次奉旨之後。
凡自種黑地業戶旗人。
赴該管都統衙門呈報。
民人赴該管州縣呈報俱各查明段落四至勘丈屬實照例升科。
由戶部頒給執照準其永遠為業其從前盜種黑地之罪及地方官失察處分均予寬免。
從前花利。
并免追繳若有挾嫌訛詐。
妄報他人有糧之田。
照律加等治罪。
如一年以内不行自首。
經他人告發到官審明。
即治以盜種黑地之罪。
各州縣黑地交課若幹按畝徵收年清年款。
不準絲毫拖欠。
其勘辦升科地畝最多之州縣。
準随時奏請獎勵着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盛京将軍奉天府府尹遵照章程。
通饬各屬一律辦理。
并嚴谕各州縣實力查辦。
依限勘丈。
不得視為具文。
如查有吏役人等、從中需索。
無賴遊民。
妄行讦告。
及隐匿遲延等弊。
即行從嚴參辦。
○又谕、正白旗蒙古都統文祥等奏、駐防人員。
可否歸入京旗辦理一摺。
乍浦副都統傑純、前在杭州力戰捐軀。
全家殉節。
伊子固魯铿因杭州失陷。
原籍無歸。
着準其永歸京旗。
以示笃念忠荩至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據僧格林沁密覆軍務情形一摺。
内稱苗沛霖之桀骜。
由從前地方官辦理不善。
今既捦解陳逆。
恩準免罪。
須用以牽制諸撚。
不可不善為駕馭各等語。
持論平允。
與節次谕旨均相吻合。
至苗沛霖所遞禀詞内。
以着名逆黨丁潮臣為歸正之練。
且謂袁甲三、李續宜合謀攻剿。
則全系一面之詞。
勝保之于苗沛霖。
以事之遷就為撫。
李續宜有欲钤制該練之意。
據奏亦未嘗一意主剿。
似李續宜所辦亦合機宜。
惟勝保與李續宜各存成見。
積不相能且勝保以苗沛霖之好惡為好惡。
更難期其與李續宜浃洽。
疊經谕以和衷共濟。
終覺意見未融袁甲三前經因病乞退本拟移交。
李續宜接辦。
因恐該撫未能兼顧。
業經密寄詢問。
一俟覆到。
即可将袁甲三撤回。
其欽差大臣。
拟即一并裁撤。
所部之兵。
并歸李續宜派員統帶。
以一事權。
苗沛霖固應議撫。
惟勝保迹近受制。
辦理含糊甚不可恃。
若任其久留皖省。
必至大局掣肘。
前經寄谕李續宜令其持平核議。
現在尚未覆奏。
暫示羁縻。
勝保亦不能即撤而日久究不能不撤。
既撤以後。
李續宜坐鎮于南。
北路即不可無控制之兵。
屆時惟有将勝保之衆。
并歸該大臣接統。
與李續宜籌商撫馭之策。
方能和衷共濟。
迅圖蕩平。
僧格林沁素以大局為重。
必當深諒朝廷不得已之心也。
該大臣既咨行李續宜、詢以南路軍務。
一俟李續宜覆到。
其能否駕馭苗沛霖。
着察看情形迅速馳奏。
奏到後再定辦法。
毋稍稽遲。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僧格林沁奏、進剿撚圩收複賊寨。
并追剿東擾撚匪。
督剿棍匪各情形一摺。
永城所屬之韓家集車家集。
均經僧格林沁派兵攻剿收複被脅之劉家集等十六寨。
均行歸正。
複派隊至陳家官莊等各寨。
并宿州之鐵佛寺寨等處。
先後收複。
永城之胡家寨寨長。
亦将撚首斬首呈獻。
丈八集踞匪。
聞風南竄。
複出隊渡浍河以南。
将趙浩然等黨匪。
捦斬百餘名。
浍河迤北賊圩。
所賸無多。
其進攻亳州各隊。
現亦會同毛昶熙所派勇隊。
進剿盧廟賊圩。
事機頗為順利。
着即乘此聲威。
迅将永亳賊圩剿撫兼施。
以期及早肅清。
至匪首李城等股匪。
現已竄至蕭縣。
王廣繼等股匪。
由徐州向東奔竄。
無非欲牽掣官軍。
藉為圩賊緩被攻圍之計。
該大臣己派翼長蘇克金等帶領馬隊。
赴徐會剿。
該匪分股竄向夏鎮。
德楞額剿辦蘭峄棍匪。
已将卓山蒺藜崮各寨焚毀。
因南撚竄至銅山縣境。
複率兵勇分防運河将竄至三灣之賊擊退。
前據譚廷襄奏、撚匪由銅山竄至峄縣滕縣。
複有另撚。
竄至夏鎮并據田在田奏、西撚伺隙東竄。
與該大臣現奏情形。
大略相同。
當即谕令該大臣并譚廷襄田在田、吳棠、合力會剿。
并因東省南路兵勇單弱。
複谕僧格林沁酌派馬步。
會同田在田将北竄撚匪。
于徐郡剿除淨盡。
現在譚廷襄即日出省。
赴兖州一帶防剿。
即着僧格林沁饬令蘇克金等馳赴滕峄。
與東省兵勇會剿。
并饬蘇克金等聽候譚廷襄調度。
一面知照譚廷襄辦理。
其由三灣折向東竄之賊亦即饬令德楞額會同吳棠迅速剿除。
毋稍蔓延為患。
陝省弁兵。
既屬無可裁撤。
即着仍留該大臣營内。
以資攻剿。
田在田屢次被人參奏。
如果不能得力。
該大臣即一面奏聞。
一面另派得力之員。
前往接辦。
以便即将該總兵撤退此事關系大局。
于該大臣軍營後路亦有裨益。
毋稍遲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李鴻章奏、進剿浦東獲勝。
并察看前敵水營廣勇。
近日上海洋人情形各摺片據稱浦西附近安堵。
青浦嘉定仍有悍賊分守其浦東一帶。
自收複南彙川沙後。
複将奉賢縣城攻複。
逆衆盤踞金山衛。
以阻我師。
金山衛城。
為江浙毗連要隘。
須速攻克駐守。
以保川南柘奉各廳縣門戶。
并展上海松江對面局勢現已饬令知府潘鼎新、都司劉銘傳等各營。
并調副将華爾等軍。
分路進攻。
派兵援應各等語。
着李鴻章詳慎進兵。
妥為辦理務期浦東早日肅清。
毋為外國人所輕視。
另片奏、洋兵不守青海嘉定。
實因力不能支。
并未焚毀。
現尚為賊堅踞。
探悉英國有兵萬餘來滬止在上海百裡内攻剿。
不便遠征。
我軍勢難與之強合又于新聞紙内。
得悉英國欲買漢口地段。
俟代攻破一城後。
藉以交抵等語。
現在李鴻章疊饬參将程學啟。
等進攻青浦。
能否厚集兵力。
趕緊克複。
如将來洋兵到後。
我軍即與分路攻取。
縱使洋兵克複城池仍應我軍駐守。
以免流弊。
薛煥與李鴻章仍遵前旨豫為妥籌。
毋緻授柄于彼漢口買地一事。
前已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行湖廣總督官文等辦理。
現據李鴻章奏報情形。
仍饬由該衙門咨催官文等速為妥辦。
庶不至将來為其所挾。
黃翼升業經有旨署理江南提督曾秉忠所部廣勇既劣。
船亦脆薄。
即着李鴻章與黃翼升設法整頓。
并催令曾秉忠迅往曾國藩軍營。
毋任逗遛。
其水路各營。
應如何布置即與黃翼升妥為調度此外上海陸路兵勇。
亦多不成紀律。
着李鴻章一律整饬<??閑>汰俾歸實用。
毋稍瞻徇。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補鑄湖北鄖陽府同知、湖南綏甯營遊擊、通道縣儒學山東甯陽縣儒學、各關防條記。
從總督官文、巡撫李續宜、毛鴻賓、譚廷襄請也。
○追予貴州安順陣亡知府周夔、參将全興、通判蘇布、守備高鳳臨、建立專祠把總周兆奎等暨紳民婦女一并附祀。
○予貴州開州合家殉難團首盧人亨等男婦九十六名口分别旌恤加等。
并立祠建坊如例。
○戊寅。
谕内閣、山西按察使瑞昌、候選道沈巢生并伊子山西候補知府沉長材、現有查辦案件。
均着暫行革職。
聽候查辦。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愛仁、王茂蔭奏、請将臬司瑞昌等革職查辦一摺。
瑞昌沈巢生等平時劣迹。
愛仁等現亦有所聞。
是其被參各款必确有可據。
惟業将該臬司等革職查辦。
難保該員等不聞風儆懼。
設法彌縫。
愛仁王茂蔭計日可抵晉省。
着即督率司員。
将瑞昌等參款嚴切根究。
毋任諱飾。
其餘被參各員。
着一并密速訪查斷不可任令貪劣之員。
得售其狡展斡旋之術。
本日又有人奏、陝省大吏縱匪殃民一摺。
據稱陝省漢回仇殺。
推其禍原由已革巡撫曾望顔任性妄為。
信任首府沈壽嵩。
将各屬漢回械鬥傷斃多命之案。
彌縫諱匿所緻。
迨瑛棨到任。
一味見好屬員。
置民事于不問。
粵撚竄近陝境。
并不嚴饬鎮道将弁扼險固守。
以緻廳縣相繼失陷。
又複以賊衆兵單等詞。
代提督孔廣順奏請寬免處分刻下回匪攻圍同州。
偪近省垣。
四門外焚掠一空該撫始終閉門坐視并無一人一兵出城援求等語。
愛仁、王茂蔭、本系赴陝省查辦事件。
着将晉省參案辦竣後。
即行馳赴陝西将此摺指參各節。
彙入應行查辦各件内一并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山西臨晉榮河各縣。
皆緊臨河渡。
賊匪奸回。
處處須防偷渡。
該處知縣或年少任性。
或漫不理事。
平日既不協輿情。
臨事斷難期振作。
等語現在山陝接壤之處。
防堵極為緊要。
傥有疏虞。
所關非細。
着英桂另派實心任事之員。
前任接署。
辦理團練防守一切事宜。
以聯紳民而資捍禦。
其本任知縣馮壽金、黃家桢二員仍令随同幫辦。
不得置身事外。
傥該員等仍前不堪策勵。
即着據實嚴參。
毋稍瞻徇。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直隸大順廣道王榕吉為山西按察使。
○予貴州各屬陣亡殉難紳民婦女五千一百一十五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己卯。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吳棠奏、清江南北兩岸土圩各工。
一律完竣。
繪圖呈覽。
并匪首高歸等投誠情形各摺片。
清江浦扼南北之沖。
其地向無城郭。
實不足以資戰守。
此次吳棠相度地勢。
築建圩牆。
僅四閱月钜工告成。
足見該署督辦事認真。
甚屬可嘉。
高歸等既屬真心反正。
且随同官軍打仗出力。
自應準其投誠。
惟招撫一節。
流弊極多。
仍着吳棠饬令黃國瑞等随時防範。
傥稍有反覆。
即當立予正法。
以絕後患。
至北竄撚股。
竄至邳境運河灘岸。
搶船偷渡。
雖經黃國瑞等督兵剿退。
而該逆未受大創。
現在金樓賊圩已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