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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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夥爾三十九族番兵交其統帶赴藏彈壓務使兩造畏服聽斷。
至此事滿慶等前派慧能哷徵呼圖克圖掌辦商上事務。
有無情弊。
商屬僧俗均與不洽。
何由啟釁。
該督見聞較确。
着詳細查明具奏。
并将如何籌辦之處。
會商景紋為要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滿慶等奏請饬由川委員派兵數百名。
并應用饷銀軍火兼程來藏等語。
藏中喇嘛互鬥。
何至不能勸解。
任令殘殺商民。
釀成巨案滿慶等辦理不善。
實屬咎無可辭。
着仍遵前旨。
将此案秉公審斷妥為辦理能使兩造帖服自可毋庸重煩兵力。
如不聽禁約。
即與駱秉章咨商撥兵彈壓。
并催令景紋迅速赴藏。
妥籌辦理。
以息争端。
另摺奏、請頒給廓爾喀國王敕書等語。
已照所請頒給獎谕該國王恭順敕書。
準其俟丁卯年再行進貢。
賞件亦照所請。
此次毋庸頒給。
俟此項敕書遞到滿慶等即敬謹傳知欽遵辦理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滿慶等奏稱、布赉繃、噶勒丹兩寺喇嘛與哷徵呼圖克圖鬥殺不休。
請饬四川委員帶兵赴藏彈壓一摺。
該處僧俗。
同室操戈不受漢官約束勢必鄰番乘機侵侮。
贻患無窮景紋前已據報由庫車起程。
着即迅馳赴藏将此案秉公剖斷。
并查明啟釁根由及滿慶等有無濫保徇庇情弊切實具奏。
如果持平辦理足以服商屬僧俗之心自可曉谕解散着景紋于行抵川省時。
即向駱秉章籌商并将所調兵丁迅速管帶赴藏如所調兵丁一時未能齊集。
景紋即當先行馳赴藏中毋得藉詞遷延。
傥畏葸不前緻令藏中事務日壞恐景紋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命恭親王管欽天監及算學事。
○調正紅旗漢軍都統僧格林沁為正白旗滿洲都統。
未到任前。
以戶部尚書寶鋆署理。
○以前任甯古塔副都統富明阿為正紅旗漢軍都統。
鑲紅旗蒙古都統景壽署鑲藍旗蒙古都統。
○甲戌。
遣官祭火神廟。
○谕内閣、軍興以來百姓颠沛流離。
慘遭荼毒朝廷憫念民艱命将出師。
除暴戡亂更以脅從罔治之意。
诏谕各路将帥。
至再至三原期該統兵大臣等。
鹹體此意以出斯民于水火近聞江浙等省被脅難民有乘閑逃出者兵勇見其頭發稍長或面有刺字。
不由分辯奪其所有殺以冒功帶兵員弁。
率以捦斬發賊呈報冀邀獎叙。
以緻身陷賊壘者。
佥謂不散尚可苟延。
逃出反以速死遂激成從逆之心而不悔。
是吾民既死于賊又死于兵。
痛孰甚焉。
又況賊匪所踞之地。
不許百姓薙發曆時既久。
狀同發賊更有被偪。
勉從作為軍帥旅帥等名目。
陽代賊匪徵求供給陰以保衛鄉闾希冀賊不親往蹂躏及被賊擄去迫令前驅。
以撄鋒镝者。
此等情形實堪矜憫着各路統兵大臣出示曉谕兵勇凡遇被脅逃出之難民。
苟查無兇器及可疑情迹。
即告知本管官令其薙發回家。
或由地方官遞送回籍其無籍可歸者。
并着妥為安置即或迹涉可疑。
亦必解送大營訊明妥辦。
如有搶奪财物私行殺害者。
即按軍法從事本管官不行查辦一經查出立即從嚴參辦庶被脅者有生還之樂。
聞風者深歸向之忱。
現在各路官兵攻剿江浙兩省兵威甚盛。
正斯民自拔來歸出水火而登衽席之日着江浙各督撫刊刻謄黃在賊氛附近之處。
各路張貼。
遍行曉谕凡裹脅難民除甘心從逆為賊畫策者殺無赦。
或随賊打仗。
抗拒官兵不能及早反正。
将來克複城池悉行剿殺外。
其餘一切為賊所陷者概予免罪。
如能立功自效。
并準酌給獎勵。
以示覆帱生成鹹與維新至意 ○又谕禮部奏、試卷漏印戮記。
請将承辦司員議處并自請議處等語。
向來覆試各直省拔貢試卷印用省分戮記。
以便閱卷大臣分别錄取本年各直省拔貢覆試卷面。
該部承辦司員并未遵照向章。
印用省分戮記以緻閱卷大臣無憑将彌封之卷。
分别省分取定等第事關考試大典。
該承辦司員等并不查照上屆舊式。
實屬辦理草率。
非尋常疏忽可比。
所有禮部承辦司員。
着查取職名交部議處。
該部堂官着一并交部議處。
該拔貢覆試試卷着派弘德殿行走之祁寯藻、翁心存、倭仁、李鴻藻将原卷詳細覆看。
按照省分另行分别等第錄取。
尋吏部議禮部尚書倭什珲布等、均于司員降一級留任。
上減為罰俸一年。
得旨、準其抵銷。
○又谕、禦史王蘭谷奏、請将失陷城池之州縣按律懲辦等語。
州縣失陷城池。
定例綦嚴。
閑有被賊闌入。
即行督兵克複。
或城陷之先。
調往他處辦理防剿。
旋即随同克複者。
尚可量從末減。
乃近來棄城不守之員往往捏飾前項情形。
而該督撫等亦并不詳加查核。
率行奏請免罪。
實屬不成事體。
嗣後軍務省分各督撫、務宜破除情面。
如守土之官聞警先逃。
或系賊匪自行退出。
并非帶兵克複。
捏詞巧避者。
即按律從嚴參辦。
以示懲戒。
該督撫毋得瞻徇容隐。
緻幹罪戾。
将此通谕知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因丁潮臣糾黨屯聚谕令袁甲三剿辦茲據勝保奏該大臣未莅皖境。
即據袁甲三函稱金馬。
湖人衆滋事。
當派兵剿辦。
嗣勝保饬苗沛霖将金馬湖人衆撤回。
時袁甲三業已派隊進攻乘其人衆遠出。
襲破該練圩數處。
丁潮臣屢次乞假回圩。
苗沛霖未允。
而臨淮之兵。
攻剿日急。
該練因家室破亡。
鹹懷憤激。
悉衆嘩歸二萬餘人一旦乘怒而去。
勢不至很鬥不止丁潮臣本非苗練舊部。
現既奉調剿賊。
即不能不量從寬宥等語。
丁潮臣本系李相臣圩内逸出着名巨撚。
雖據勝保奏稱、已歸苗沛霖調出随軍剿賊。
然其人數衆多。
且倚勢滋事。
袁甲三亦豈能置之不辦日前袁甲三因病奏請開缺。
未經允準。
今據勝保奏稱、軍務皆委袁保恒、張學醇辦理。
所言雖未必确實。
亦未便再令辦理此事。
所有金馬湖練衆即着李續宜察看情形。
秉公辦理。
毋使反側之徒藉口滋擾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統籌皖豫情形。
并曆陳袁甲三辦理丁潮臣一案。
輕重失宜各摺片。
前因逆匪由潼關東竄豫省。
情形吃重疊經谕令勝保統率所部馳赴河洛。
相機剿辦茲據勝保奏、大軍俱動則太和一帶門戶洞開該逆必四出蔓延。
勢将不勝防剿。
現拟察看情形。
親督大隊赴項城周口一帶。
視賊所向。
迎頭截剿各等語。
近日河洛雖無賊蹤。
惟該郡居天下之中關系中原大局。
況陝省回匪乘機竊發而鄖西之賊竄近荊子關。
經鄭元善調派各軍。
由宛城進剿。
難保不偪回陝省。
擾及潼關自應于河洛駐紮重兵俾秦豫兩省得以随時策應。
勝保所統馬步各隊。
頗多勁旅。
豈可株守太和城内。
靜待賊來。
着仍遵前旨。
迅督大隊。
馳赴河洛。
擇要駐紮。
毋再遷延。
蔣凝學督軍颍郡。
足資鎮守。
該大臣如慮太和防禦空虛。
即将黃元吉留颍之兵。
調赴太和助守其盧泰管帶之兵勇五百名。
勝保派赴正陽關。
為彈壓厘局起見。
以區區一厘局。
而必須五百人防範恐所抽之稅不敷養兵之用于軍饷殊無裨益。
此項兵勇。
并着勝保調回太和交黃元吉管帶。
以厚兵力該大臣如慮正陽一帶匪徒滋擾。
河道難以疏通。
即着咨會李續宜督兵進剿。
并力殲除毋留遺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薛煥奏、比利時國通商立約已将大緻議定。
将條約開單呈覽另片奏洋人性情。
拗執反覆畫押不宜遲延等語。
比利時國使臣包禮士願望過奢經薛煥率領吳煦、薛書堂悉心籌辦。
與該使臣再三辯論。
将駐京一節删去。
并将伊所遞三條内暗為消融。
剛柔互用。
甚為得體。
現議條約所稱各口派委領事駐紮照各國一體貿易及商民違約各情。
均照各國章程辦理三款并議定在上海換約。
俱屬妥協其用寶一款尚系該國心存仰慕。
于體制亦無違礙。
并可允準。
至洋人拗執反覆乃其素性。
現在大緻業已議定。
自當<??閑>捷辦理毋緻日久悔生。
另尋枝節。
着薛煥即密饬吳煦等。
令其自行趕緊繙出外國文字。
早日畫押。
以杜葛藤而免哓渎。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常清、景廉奏、遵查阿勒坦沙拉父子下落。
并将咨俄國文及俄文鈔錄呈覽一摺。
阿勒坦沙拉父子。
既據俄國文稱系該國屬下人。
自稱素勒坦等語。
則其久居俄國已無疑義。
惟景廉于十年冬閑奏稱、鹹豐五六兩年阿勒坦沙拉遣子紮哈拉邁特、兩次來遞馬匹。
并據庫布頂供、其呈遞回字尚自稱汗。
且攜伊父襲爵敕書求見。
是阿勒坦沙拉于鹹豐五六年閑。
尚為哈薩克汗。
何以此次俄文内稱一千七百三十八年。
哈薩克阿布賴汗及所屬民人。
己經盟誓歸順。
永為屬下。
現在俄國系一千八百六十二年。
距一千七百三十八年計一百餘年是阿勒坦沙拉之祖父。
已服屬俄國且阿勒坦沙拉于鹹豐五六年閑。
尚自稱汗而俄文内稱哈薩克内早将此爵裁除是俄國俨然以哈薩克為伊所屬之地。
細閱俄文内稱、今欲複立。
不為要緊。
雖阿勒坦沙拉時往貴國疆界站居。
自稱汗爵。
及回俄國待如親戚等語。
是阿勒坦沙拉、在中國所屬則稱汗。
而在俄國則為屬下其首鼠兩端。
情殊詭谲。
着常清、明緒、景廉、将所指出各情。
逐一查訪實在情形。
酌量辦理。
傥阿勒坦沙拉早已服屬俄國。
自未便再令襲汗。
而綽坦既系冒襲。
亦未便徑令承襲必得饬令哈薩克各台吉公舉一應襲汗爵之人。
奏請承襲方可永遠相安。
着常清等悉心妥籌。
務為久遠之計。
不得将就了事。
哈薩克地接俄界。
久為該國所窺伺。
所舉襲爵之人。
必系哈薩克本部民人所信服者。
藉以宣示朝廷之恩。
始不至為他人誘惑侵占。
明緒現在會勘地界尤當随時防範。
至此次俄文阿勒坦沙拉父子是否與聞。
抑系俄羅斯造作之詞。
并着密派妥員探詢明确。
事關屬夷襲爵。
且與俄國交涉。
該将軍等總當格外鄭重。
毋得稍有含混其英秀等情弊多端。
務須迅速訊結。
斷不可稍有不實不盡。
緻哈薩克民人有所藉口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引見新科進士。
得旨、徐郙、何金壽、溫忠翰、業經授職外陳彜、柳熙春、陳學棻、劉瑞祺、吳鴻恩龔聘英、平步青、薛斯來、遊百川、張家骧、尋銮晉、董兆奎、張鴻遠、龍湛霖、周德潤、黃槐森、吳文钊、唐國翰、宗室昆岡、王福保、仇炳台、範德馨、曹秉浚、王昕、王琛、鹿傳霖、張良璋、黃彬、姜敏修、尹紹甫、童毓英、王允謙、謝維藩、徐肇嵋、趙子端、宜绶、王道源、廖坤培、周浚、譚鈞培、楊先棻、崔志道、馬相如、段福昌、潘家钰、李祖光、孫鳳翔、宗室桂昂、汪正元、俱着改為翰林院庶吉士任朝棟、鮑功枚、吳存剛、楊益豫
及夥爾三十九族番兵交其統帶赴藏彈壓務使兩造畏服聽斷。
至此事滿慶等前派慧能哷徵呼圖克圖掌辦商上事務。
有無情弊。
商屬僧俗均與不洽。
何由啟釁。
該督見聞較确。
着詳細查明具奏。
并将如何籌辦之處。
會商景紋為要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滿慶等奏請饬由川委員派兵數百名。
并應用饷銀軍火兼程來藏等語。
藏中喇嘛互鬥。
何至不能勸解。
任令殘殺商民。
釀成巨案滿慶等辦理不善。
實屬咎無可辭。
着仍遵前旨。
将此案秉公審斷妥為辦理能使兩造帖服自可毋庸重煩兵力。
如不聽禁約。
即與駱秉章咨商撥兵彈壓。
并催令景紋迅速赴藏。
妥籌辦理。
以息争端。
另摺奏、請頒給廓爾喀國王敕書等語。
已照所請頒給獎谕該國王恭順敕書。
準其俟丁卯年再行進貢。
賞件亦照所請。
此次毋庸頒給。
俟此項敕書遞到滿慶等即敬謹傳知欽遵辦理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滿慶等奏稱、布赉繃、噶勒丹兩寺喇嘛與哷徵呼圖克圖鬥殺不休。
請饬四川委員帶兵赴藏彈壓一摺。
該處僧俗。
同室操戈不受漢官約束勢必鄰番乘機侵侮。
贻患無窮景紋前已據報由庫車起程。
着即迅馳赴藏将此案秉公剖斷。
并查明啟釁根由及滿慶等有無濫保徇庇情弊切實具奏。
如果持平辦理足以服商屬僧俗之心自可曉谕解散着景紋于行抵川省時。
即向駱秉章籌商并将所調兵丁迅速管帶赴藏如所調兵丁一時未能齊集。
景紋即當先行馳赴藏中毋得藉詞遷延。
傥畏葸不前緻令藏中事務日壞恐景紋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命恭親王管欽天監及算學事。
○調正紅旗漢軍都統僧格林沁為正白旗滿洲都統。
未到任前。
以戶部尚書寶鋆署理。
○以前任甯古塔副都統富明阿為正紅旗漢軍都統。
鑲紅旗蒙古都統景壽署鑲藍旗蒙古都統。
○甲戌。
遣官祭火神廟。
○谕内閣、軍興以來百姓颠沛流離。
慘遭荼毒朝廷憫念民艱命将出師。
除暴戡亂更以脅從罔治之意。
诏谕各路将帥。
至再至三原期該統兵大臣等。
鹹體此意以出斯民于水火近聞江浙等省被脅難民有乘閑逃出者兵勇見其頭發稍長或面有刺字。
不由分辯奪其所有殺以冒功帶兵員弁。
率以捦斬發賊呈報冀邀獎叙。
以緻身陷賊壘者。
佥謂不散尚可苟延。
逃出反以速死遂激成從逆之心而不悔。
是吾民既死于賊又死于兵。
痛孰甚焉。
又況賊匪所踞之地。
不許百姓薙發曆時既久。
狀同發賊更有被偪。
勉從作為軍帥旅帥等名目。
陽代賊匪徵求供給陰以保衛鄉闾希冀賊不親往蹂躏及被賊擄去迫令前驅。
以撄鋒镝者。
此等情形實堪矜憫着各路統兵大臣出示曉谕兵勇凡遇被脅逃出之難民。
苟查無兇器及可疑情迹。
即告知本管官令其薙發回家。
或由地方官遞送回籍其無籍可歸者。
并着妥為安置即或迹涉可疑。
亦必解送大營訊明妥辦。
如有搶奪财物私行殺害者。
即按軍法從事本管官不行查辦一經查出立即從嚴參辦庶被脅者有生還之樂。
聞風者深歸向之忱。
現在各路官兵攻剿江浙兩省兵威甚盛。
正斯民自拔來歸出水火而登衽席之日着江浙各督撫刊刻謄黃在賊氛附近之處。
各路張貼。
遍行曉谕凡裹脅難民除甘心從逆為賊畫策者殺無赦。
或随賊打仗。
抗拒官兵不能及早反正。
将來克複城池悉行剿殺外。
其餘一切為賊所陷者概予免罪。
如能立功自效。
并準酌給獎勵。
以示覆帱生成鹹與維新至意 ○又谕禮部奏、試卷漏印戮記。
請将承辦司員議處并自請議處等語。
向來覆試各直省拔貢試卷印用省分戮記。
以便閱卷大臣分别錄取本年各直省拔貢覆試卷面。
該部承辦司員并未遵照向章。
印用省分戮記以緻閱卷大臣無憑将彌封之卷。
分别省分取定等第事關考試大典。
該承辦司員等并不查照上屆舊式。
實屬辦理草率。
非尋常疏忽可比。
所有禮部承辦司員。
着查取職名交部議處。
該部堂官着一并交部議處。
該拔貢覆試試卷着派弘德殿行走之祁寯藻、翁心存、倭仁、李鴻藻将原卷詳細覆看。
按照省分另行分别等第錄取。
尋吏部議禮部尚書倭什珲布等、均于司員降一級留任。
上減為罰俸一年。
得旨、準其抵銷。
○又谕、禦史王蘭谷奏、請将失陷城池之州縣按律懲辦等語。
州縣失陷城池。
定例綦嚴。
閑有被賊闌入。
即行督兵克複。
或城陷之先。
調往他處辦理防剿。
旋即随同克複者。
尚可量從末減。
乃近來棄城不守之員往往捏飾前項情形。
而該督撫等亦并不詳加查核。
率行奏請免罪。
實屬不成事體。
嗣後軍務省分各督撫、務宜破除情面。
如守土之官聞警先逃。
或系賊匪自行退出。
并非帶兵克複。
捏詞巧避者。
即按律從嚴參辦。
以示懲戒。
該督撫毋得瞻徇容隐。
緻幹罪戾。
将此通谕知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因丁潮臣糾黨屯聚谕令袁甲三剿辦茲據勝保奏該大臣未莅皖境。
即據袁甲三函稱金馬。
湖人衆滋事。
當派兵剿辦。
嗣勝保饬苗沛霖将金馬湖人衆撤回。
時袁甲三業已派隊進攻乘其人衆遠出。
襲破該練圩數處。
丁潮臣屢次乞假回圩。
苗沛霖未允。
而臨淮之兵。
攻剿日急。
該練因家室破亡。
鹹懷憤激。
悉衆嘩歸二萬餘人一旦乘怒而去。
勢不至很鬥不止丁潮臣本非苗練舊部。
現既奉調剿賊。
即不能不量從寬宥等語。
丁潮臣本系李相臣圩内逸出着名巨撚。
雖據勝保奏稱、已歸苗沛霖調出随軍剿賊。
然其人數衆多。
且倚勢滋事。
袁甲三亦豈能置之不辦日前袁甲三因病奏請開缺。
未經允準。
今據勝保奏稱、軍務皆委袁保恒、張學醇辦理。
所言雖未必确實。
亦未便再令辦理此事。
所有金馬湖練衆即着李續宜察看情形。
秉公辦理。
毋使反側之徒藉口滋擾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統籌皖豫情形。
并曆陳袁甲三辦理丁潮臣一案。
輕重失宜各摺片。
前因逆匪由潼關東竄豫省。
情形吃重疊經谕令勝保統率所部馳赴河洛。
相機剿辦茲據勝保奏、大軍俱動則太和一帶門戶洞開該逆必四出蔓延。
勢将不勝防剿。
現拟察看情形。
親督大隊赴項城周口一帶。
視賊所向。
迎頭截剿各等語。
近日河洛雖無賊蹤。
惟該郡居天下之中關系中原大局。
況陝省回匪乘機竊發而鄖西之賊竄近荊子關。
經鄭元善調派各軍。
由宛城進剿。
難保不偪回陝省。
擾及潼關自應于河洛駐紮重兵俾秦豫兩省得以随時策應。
勝保所統馬步各隊。
頗多勁旅。
豈可株守太和城内。
靜待賊來。
着仍遵前旨。
迅督大隊。
馳赴河洛。
擇要駐紮。
毋再遷延。
蔣凝學督軍颍郡。
足資鎮守。
該大臣如慮太和防禦空虛。
即将黃元吉留颍之兵。
調赴太和助守其盧泰管帶之兵勇五百名。
勝保派赴正陽關。
為彈壓厘局起見。
以區區一厘局。
而必須五百人防範恐所抽之稅不敷養兵之用于軍饷殊無裨益。
此項兵勇。
并着勝保調回太和交黃元吉管帶。
以厚兵力該大臣如慮正陽一帶匪徒滋擾。
河道難以疏通。
即着咨會李續宜督兵進剿。
并力殲除毋留遺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薛煥奏、比利時國通商立約已将大緻議定。
将條約開單呈覽另片奏洋人性情。
拗執反覆畫押不宜遲延等語。
比利時國使臣包禮士願望過奢經薛煥率領吳煦、薛書堂悉心籌辦。
與該使臣再三辯論。
将駐京一節删去。
并将伊所遞三條内暗為消融。
剛柔互用。
甚為得體。
現議條約所稱各口派委領事駐紮照各國一體貿易及商民違約各情。
均照各國章程辦理三款并議定在上海換約。
俱屬妥協其用寶一款尚系該國心存仰慕。
于體制亦無違礙。
并可允準。
至洋人拗執反覆乃其素性。
現在大緻業已議定。
自當<??閑>捷辦理毋緻日久悔生。
另尋枝節。
着薛煥即密饬吳煦等。
令其自行趕緊繙出外國文字。
早日畫押。
以杜葛藤而免哓渎。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常清、景廉奏、遵查阿勒坦沙拉父子下落。
并将咨俄國文及俄文鈔錄呈覽一摺。
阿勒坦沙拉父子。
既據俄國文稱系該國屬下人。
自稱素勒坦等語。
則其久居俄國已無疑義。
惟景廉于十年冬閑奏稱、鹹豐五六兩年阿勒坦沙拉遣子紮哈拉邁特、兩次來遞馬匹。
并據庫布頂供、其呈遞回字尚自稱汗。
且攜伊父襲爵敕書求見。
是阿勒坦沙拉于鹹豐五六年閑。
尚為哈薩克汗。
何以此次俄文内稱一千七百三十八年。
哈薩克阿布賴汗及所屬民人。
己經盟誓歸順。
永為屬下。
現在俄國系一千八百六十二年。
距一千七百三十八年計一百餘年是阿勒坦沙拉之祖父。
已服屬俄國且阿勒坦沙拉于鹹豐五六年閑。
尚自稱汗而俄文内稱哈薩克内早将此爵裁除是俄國俨然以哈薩克為伊所屬之地。
細閱俄文内稱、今欲複立。
不為要緊。
雖阿勒坦沙拉時往貴國疆界站居。
自稱汗爵。
及回俄國待如親戚等語。
是阿勒坦沙拉、在中國所屬則稱汗。
而在俄國則為屬下其首鼠兩端。
情殊詭谲。
着常清、明緒、景廉、将所指出各情。
逐一查訪實在情形。
酌量辦理。
傥阿勒坦沙拉早已服屬俄國。
自未便再令襲汗。
而綽坦既系冒襲。
亦未便徑令承襲必得饬令哈薩克各台吉公舉一應襲汗爵之人。
奏請承襲方可永遠相安。
着常清等悉心妥籌。
務為久遠之計。
不得将就了事。
哈薩克地接俄界。
久為該國所窺伺。
所舉襲爵之人。
必系哈薩克本部民人所信服者。
藉以宣示朝廷之恩。
始不至為他人誘惑侵占。
明緒現在會勘地界尤當随時防範。
至此次俄文阿勒坦沙拉父子是否與聞。
抑系俄羅斯造作之詞。
并着密派妥員探詢明确。
事關屬夷襲爵。
且與俄國交涉。
該将軍等總當格外鄭重。
毋得稍有含混其英秀等情弊多端。
務須迅速訊結。
斷不可稍有不實不盡。
緻哈薩克民人有所藉口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引見新科進士。
得旨、徐郙、何金壽、溫忠翰、業經授職外陳彜、柳熙春、陳學棻、劉瑞祺、吳鴻恩龔聘英、平步青、薛斯來、遊百川、張家骧、尋銮晉、董兆奎、張鴻遠、龍湛霖、周德潤、黃槐森、吳文钊、唐國翰、宗室昆岡、王福保、仇炳台、範德馨、曹秉浚、王昕、王琛、鹿傳霖、張良璋、黃彬、姜敏修、尹紹甫、童毓英、王允謙、謝維藩、徐肇嵋、趙子端、宜绶、王道源、廖坤培、周浚、譚鈞培、楊先棻、崔志道、馬相如、段福昌、潘家钰、李祖光、孫鳳翔、宗室桂昂、汪正元、俱着改為翰林院庶吉士任朝棟、鮑功枚、吳存剛、楊益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