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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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
即着酌辦。
有人奏、苗沛霖、李世忠、所克複城池。
皆伊踞守。
與陷于賊中無異。
苗沛霖叛迹昭彰。
李世忠尚無反側。
但須駕馭有方。
始可戢其驕恣等語。
李世忠一軍。
前已谕令歸曾國藩節制。
朝廷具有深意。
諒該大臣必能妥為駕馭。
使該提督就我範圍也。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慶端奏、溫州松陽剿賊獲勝。
及查明台灣會匪滋事情形各摺片。
據稱竄擾瑞安之賊。
分踞桐嶺等處。
經官軍連日剿擊。
斃匪多名等語。
該匪歸并青田。
計圖窺犯閩疆。
着慶端督饬秦如虎等迅速進剿。
毋令闌入。
其松陽踞逆。
負嵎抗拒。
經林文察等督軍屢搗賊壘。
正在得手。
即着催令該總兵等迅圖攻克。
毋任久踞。
台灣會匪占踞縣城。
分股肆擾。
前據徐宗幹奏、該匪尚踞彰化。
業經谕令飛饬曾玉明仍赴泉州。
統兵前往剿辦。
茲據奏稱、林向榮等聯絡泉莊。
軍威已振。
着慶端即咨商徐宗幹調度策應。
迅殄群醜。
規複縣城。
以靖海疆。
本日慶端奏參挑派兵丁不慎之副将石棟等。
業經照所請明降谕旨。
分别摘頂革職示懲。
惟此項提标兵一千名。
何以秦如虎統領。
剿辦平陽賊匪。
即所向有功。
迨經張啟煊調派。
則紛紛潰散。
慶端但歸咎于石棟等挑派不慎。
并未将張啟煊劾參。
是但治其末而不能治其本。
恐無以服将士之心。
仍着慶端将此次弁兵潰散。
是否由于張啟煊不善調遣之故。
查明一并參辦。
毋許姑容。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瑞安兵潰。
實由石棟挑派不慎。
弁兵違令誤機。
并非張啟煊不善調遣。
報聞。
○又谕、瑛棨奏、陝省軍情緊要。
援師次第雲集。
請<??閑>派大臣總統全軍。
以歸節制。
并漢回互鬥。
焚殺甚慘。
請就近酌派勝保趕緊來陝各摺片。
又據鄭元善奏、陝省竄出粵匪。
窺擾河洛。
拟調各路兵勇。
親率西行。
相機援應。
并曆陳廖慶謀戰功疊着。
請檄調來營差委各摺片。
前因陝省軍情吃緊。
<??閑>派多隆阿督辦陝西軍務。
谕令該将軍督率将領。
由豫省沿河西上。
原期馳赴潼關。
藉資鎮撫。
兼可迎剿東竄賊匪。
保全晉豫地方。
嗣因多隆阿一軍。
須由六安繞赴襄陽入陝。
複經谕令該将軍探明道路。
迅速遄行。
毋庸圩道楚省。
現在陝南竄匪。
既未剿除。
而漢回仇殺情形。
日甚一日。
亟須該将軍入關剿辦。
着多隆阿迅催雷正绾等遄行入陝。
毋得稍事遷延。
現在渭河南北各州縣漢回互相殘殺。
回匪馬隊日增。
已延及附省之十餘裡地方。
多隆阿大兵到後。
固須懾以兵威。
仍須推尋其肇釁之由。
持平辦理。
釋其仇怨。
方能迎刃而解。
漢回構釁。
非如發逆之可以剿殺了事。
雲南之事。
亦由于辦理偏袒。
贻禍至今。
多隆阿饒有智謀。
惟于陝省地勢民情。
究未熟悉。
着即會同瑛棨、吳振棫等。
妥籌辦法。
斷不可輕聽本地紳民之言。
緻令有所偏倚。
該将軍督辦全省軍務。
責任固重。
營務亦繁。
必須得一二明幹文員。
幫同籌辦。
着官文于屬員中。
擇其才識谙練。
曉暢戎機者。
如道員金國琛等。
<??閑>派一二員。
交多隆阿軍營。
以資襄助。
其竄至渑池一帶之賊。
有圖占洛郡。
窺伺汴梁之說。
已谕令勝保馳赴洛陽。
督兵剿洗。
鄭元善業将汝光防剿事宜。
責成張曜等妥辦。
着即回省布置。
以顧根本。
前據僧格林沁奏、金樓賊匪。
勢已窮蹙。
計不日即可竣事。
是以谕令毋庸分兵前赴洛陽。
現在由陝回豫之賊。
意圖侵轶洛中。
東偪省會。
鄭元善以關系豫省全局。
商請僧格林沁抽撥馬隊千名。
飛咨毛昶熙、酌派遊擊敖天印帶隊來援。
僧格林沁定能先其所急。
如數調撥。
僧格林沁所派各隊到齊後。
即着鄭元善會合勝保各軍。
将此股竄匪迅速殲除。
毋令蔓延贻患。
豫省官軍。
接仗失利。
賊勢益張。
現在盤肇于新渑之交。
去晉疆均不甚遠。
仍着英桂督率在防文武。
會同成明所帶京兵。
嚴密守禦。
毋稍松懈。
已革知府廖慶謀。
既據鄭元善奏稱、該員辦事認真。
勇往直前。
着準其檄調來營差遣。
其被參各款。
仍着确切訊究。
毋稍瞻徇。
現在陝省援兵。
次第雲集。
瑛棨當就現有兵力。
會同馬德昭、孔廣順等、相機調遣。
剿撫兼施。
漢回皆地方百姓。
即地方官應辦之事。
瑛棨不得專待<??閑>派大臣。
緻滋贻誤。
瑛棨請饬勝保赴陝。
因豫省軍情緊要。
必須勝保移兵前往。
多隆阿計日即可抵陝。
是以仍令督辦陝省軍務。
以期事權歸一。
至信陵一帶踞匪。
前經官文派歐陽正墉越境攻剿。
着官文嚴饬該員。
會同豫省兵勇。
合力兜剿。
以期及早廓清。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鄭元善奏、陝省竄出粵匪。
窺擾河洛。
副将楊飛熊接仗失利。
該逆仍盤踞新渑之交。
又探聞前由盧氏竄回皖境股匪。
由閑道疾馳西上。
為句援竄突之計。
設竟侵轶洛中。
勢将不可收拾。
已咨商僧格林沁抽撥馬隊千名。
并咨毛昶熙酌派遊擊敖天印勇丁。
星馳會剿。
該撫已帶隊赴省。
請饬膳保統兵進紮河洛督剿各等語。
前因陝省軍情緊要。
曾谕勝保将苗練一事。
辦理就緒。
即移軍而西。
進紮河洛。
惟其時河洛一帶。
尚有楊飛熊可以堵截。
該大臣尚可無須離皖。
乃現在回竄粵匪。
勢甚狓猖。
楊飛熊一軍。
業已挫敗。
鄭元善帶兵前赴省城。
亦止能顧及會垣。
設該逆占踞河洛。
圖竄省城。
則豫省完善之區。
必遭蹂躏。
皖北本系殘破之區。
苗沛霖自加恩免罪後。
克期以捦張落刑為立功地步。
是皖省情形。
較之豫省。
緩急大相懸殊。
勝保前奏、有親統馬步五千名。
前赴沈項督剿之語。
着即星夜兼程前進。
馳赴河洛。
督軍剿辦回竄陝匪。
傥賊衆兵單。
即将該大臣留皖各軍。
一并調往。
以厚兵力。
鄭元善取道省城。
前赴河洛。
并着會商進剿。
以保完善之區。
李續宜身任皖撫。
責無旁貸。
勝保起程後。
所有淮北剿撚各事宜。
即着該撫妥為調度。
苗沛霖系皖省練總。
自當聽巡撫約束。
若能安分守已。
建立殊勳。
非獨李續宜必能奏請獎叙。
即皖省人心亦無異言。
如其跋扈鸱張。
在李續宜固不準寬假。
即勝保亦豈能優容。
現已許其免罪。
将來之禍福。
悉由苗沛霖自取。
李續宜當通籌順逆。
不得稍存成見。
務當肅清淮北。
悉複舊制。
方不負委任之意。
豫省軍情。
正值吃緊。
勝保于接奉此旨後。
迅速起程。
毋得以皖事未了。
稍涉遲緩。
李續宜即劄饬淮北各營。
悉聽節制。
不準以淮北軍務。
勝保任之。
意存推诿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出洋獲盜。
予福建副将吳鴻源以總兵官升用。
○以派兵不慎。
暨聞警潰退。
摘福建護提督副将石棟頂帶。
革遊擊吳鎮江等職。
外委莊元升等革職訊辦。
○以私設局卡。
摘福建知縣顔壽芝頂帶。
都司汪仕忠革職訊辦。
○予河南閻灣陣亡守備胡士元等祭葬世職加等。
○丙辰。
谕内閣、刑部奏、訊出花戶圖盜倉米。
穵有米窖。
請派大員赴倉盤驗。
并請饬拏要犯各摺片。
太平倉花戶唐大、前經民人吳詳呈控窖藏粟米。
希圖盜賣。
當交刑部審訊。
經該部密派司員等赴太平倉查驗。
在倉内更房。
穵出甎砌米窖形迹。
其雨字等廒。
存米均計三千餘石。
和字等廒。
亦有存米。
嚴訊唐大。
僅供土米一千三百餘石外。
正款餘賸米七八百石。
顯有捏飾情弊。
着派左翼總兵存誠迅赴該倉。
認真盤驗。
據實具奏。
傥有化有為無。
化多為少等弊。
即将該書役等嚴訊。
以窮鬼蜮伎倆。
案内倉書謝仰韓等。
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拏務獲。
交刑部歸案審辦。
○又谕、步軍統領衙門奏、領催侵蝕兵饷。
請交部嚴辦一摺。
此案傅倉兒以招募步甲。
充當辦事領催。
辄敢将官堆當差步甲。
私減多名。
侵吞兵饷。
臨差頂替。
實屬藐法已極。
步軍校福勒洪額、于該甲兵丁錢糧。
任令領催把持侵吞。
且于步甲四兒與馬五鬥毆一案。
并不追究。
更難保無回護容隐情弊。
若不嚴加懲辦。
各官廳紛紛效尤。
更複成何事體。
福勒洪額着即行解任。
與傅倉兒、馬五、王二、黃大四兒、一并交刑部嚴行審訊。
從重懲辦。
步營積弊。
日甚一日。
必須水落石出。
方可一旦剔除。
刑部向來承審此等案件。
往往意存見好。
化大為小。
化有為無。
此案着刑部堂官嚴饬司員。
認真審辦。
不準再蹈惡習。
其管轄地面。
毫無覺察之左翼翼尉永恰哈、副翼尉富寬、委翼尉明貴、協尉福珠哩、副尉紮勒翰、署委協尉恒昌、均着先行交部議處。
如訊有瞻徇容隐等弊。
即着一并從重懲辦。
以饬地面而重兵額。
尋奏、福勒洪額應交部嚴議。
傅倉兒等照例枷杖發遣。
從之。
○又谕、僧格林沁奏、追剿匪首獲勝。
将詐降匪徒全行正法。
并收複撚圩。
剿辦棍匪獲勝各情形一摺。
山東長槍會匪焦潰淐等續竄曹屬。
意在糾合董執信等四出滋擾。
經僧格林沁派營總恒齡等、帶隊在舊家集截剿。
斃匪多名。
該匪聞董執信等業已投誠。
其勢窮蹙。
因亦率衆投降。
旋據恒齡等起獲焦潰淐所帶僞示。
并所具供詞。
均極悖逆。
即經僧格林沁劄饬兖沂道盧朝安等。
将逆首焦潰淐、王貫一、并為從之千百長等匪、焦潰淐母妻兩子、一并就地正法。
實足申國憲而快人心。
其夏邑東南之太邱等賊圩。
經營總富和督軍攻克。
永城西南之雙橋集撚圩。
經營總永林收複。
棍撚各匪。
亦經德楞額、哈勒洪阿、督隊追擊。
先後攻克卓山砦從山圩賊巢。
生捦匪徒陳雨來等正法。
逃竄之匪。
複經官軍追殺殆盡。
将賊圩一律焚毀辦理均尚得手。
着僧格林沁督饬帶兵各員。
乘勝進攻。
盡殲醜類。
毋留餘孽。
○又谕、僧格林沁奏、幫辦大員聞訃。
懇請回旗穿孝據情代奏請旨等語。
工部右侍郎國瑞、因伊父原任兵部右侍郎道慶在京病故。
聞訃懇請回旗穿孝。
惟僧格林沁一軍。
現在剿辦豫東各匪。
正在需人。
國瑞着仍留僧格林沁軍營幫辦剿匪。
俟軍務辦有端緒。
再行奏請回旗補行穿孝。
國瑞之父原任兵部右侍郎道慶、于道光年閑仕至二品。
當差勤慎。
宜沛恩施以彰優異。
伊孫國瑞之子松安、着交宗人府帶領引見。
○又谕、嚴樹森奏、湖北省漕糧。
請仍收折色解京一摺。
據稱該省漕糧。
自鹹豐七年。
前任巡撫胡林翼改徵折色後。
每年應完漕項。
俱已按限全完。
官民兩便。
今若仍徵本色。
一切零星運費。
仍不免科派民間。
日久諸多流弊各等語。
所陳自系實在情形
即着酌辦。
有人奏、苗沛霖、李世忠、所克複城池。
皆伊踞守。
與陷于賊中無異。
苗沛霖叛迹昭彰。
李世忠尚無反側。
但須駕馭有方。
始可戢其驕恣等語。
李世忠一軍。
前已谕令歸曾國藩節制。
朝廷具有深意。
諒該大臣必能妥為駕馭。
使該提督就我範圍也。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慶端奏、溫州松陽剿賊獲勝。
及查明台灣會匪滋事情形各摺片。
據稱竄擾瑞安之賊。
分踞桐嶺等處。
經官軍連日剿擊。
斃匪多名等語。
該匪歸并青田。
計圖窺犯閩疆。
着慶端督饬秦如虎等迅速進剿。
毋令闌入。
其松陽踞逆。
負嵎抗拒。
經林文察等督軍屢搗賊壘。
正在得手。
即着催令該總兵等迅圖攻克。
毋任久踞。
台灣會匪占踞縣城。
分股肆擾。
前據徐宗幹奏、該匪尚踞彰化。
業經谕令飛饬曾玉明仍赴泉州。
統兵前往剿辦。
茲據奏稱、林向榮等聯絡泉莊。
軍威已振。
着慶端即咨商徐宗幹調度策應。
迅殄群醜。
規複縣城。
以靖海疆。
本日慶端奏參挑派兵丁不慎之副将石棟等。
業經照所請明降谕旨。
分别摘頂革職示懲。
惟此項提标兵一千名。
何以秦如虎統領。
剿辦平陽賊匪。
即所向有功。
迨經張啟煊調派。
則紛紛潰散。
慶端但歸咎于石棟等挑派不慎。
并未将張啟煊劾參。
是但治其末而不能治其本。
恐無以服将士之心。
仍着慶端将此次弁兵潰散。
是否由于張啟煊不善調遣之故。
查明一并參辦。
毋許姑容。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瑞安兵潰。
實由石棟挑派不慎。
弁兵違令誤機。
并非張啟煊不善調遣。
報聞。
○又谕、瑛棨奏、陝省軍情緊要。
援師次第雲集。
請<??閑>派大臣總統全軍。
以歸節制。
并漢回互鬥。
焚殺甚慘。
請就近酌派勝保趕緊來陝各摺片。
又據鄭元善奏、陝省竄出粵匪。
窺擾河洛。
拟調各路兵勇。
親率西行。
相機援應。
并曆陳廖慶謀戰功疊着。
請檄調來營差委各摺片。
前因陝省軍情吃緊。
<??閑>派多隆阿督辦陝西軍務。
谕令該将軍督率将領。
由豫省沿河西上。
原期馳赴潼關。
藉資鎮撫。
兼可迎剿東竄賊匪。
保全晉豫地方。
嗣因多隆阿一軍。
須由六安繞赴襄陽入陝。
複經谕令該将軍探明道路。
迅速遄行。
毋庸圩道楚省。
現在陝南竄匪。
既未剿除。
而漢回仇殺情形。
日甚一日。
亟須該将軍入關剿辦。
着多隆阿迅催雷正绾等遄行入陝。
毋得稍事遷延。
現在渭河南北各州縣漢回互相殘殺。
回匪馬隊日增。
已延及附省之十餘裡地方。
多隆阿大兵到後。
固須懾以兵威。
仍須推尋其肇釁之由。
持平辦理。
釋其仇怨。
方能迎刃而解。
漢回構釁。
非如發逆之可以剿殺了事。
雲南之事。
亦由于辦理偏袒。
贻禍至今。
多隆阿饒有智謀。
惟于陝省地勢民情。
究未熟悉。
着即會同瑛棨、吳振棫等。
妥籌辦法。
斷不可輕聽本地紳民之言。
緻令有所偏倚。
該将軍督辦全省軍務。
責任固重。
營務亦繁。
必須得一二明幹文員。
幫同籌辦。
着官文于屬員中。
擇其才識谙練。
曉暢戎機者。
如道員金國琛等。
<??閑>派一二員。
交多隆阿軍營。
以資襄助。
其竄至渑池一帶之賊。
有圖占洛郡。
窺伺汴梁之說。
已谕令勝保馳赴洛陽。
督兵剿洗。
鄭元善業将汝光防剿事宜。
責成張曜等妥辦。
着即回省布置。
以顧根本。
前據僧格林沁奏、金樓賊匪。
勢已窮蹙。
計不日即可竣事。
是以谕令毋庸分兵前赴洛陽。
現在由陝回豫之賊。
意圖侵轶洛中。
東偪省會。
鄭元善以關系豫省全局。
商請僧格林沁抽撥馬隊千名。
飛咨毛昶熙、酌派遊擊敖天印帶隊來援。
僧格林沁定能先其所急。
如數調撥。
僧格林沁所派各隊到齊後。
即着鄭元善會合勝保各軍。
将此股竄匪迅速殲除。
毋令蔓延贻患。
豫省官軍。
接仗失利。
賊勢益張。
現在盤肇于新渑之交。
去晉疆均不甚遠。
仍着英桂督率在防文武。
會同成明所帶京兵。
嚴密守禦。
毋稍松懈。
已革知府廖慶謀。
既據鄭元善奏稱、該員辦事認真。
勇往直前。
着準其檄調來營差遣。
其被參各款。
仍着确切訊究。
毋稍瞻徇。
現在陝省援兵。
次第雲集。
瑛棨當就現有兵力。
會同馬德昭、孔廣順等、相機調遣。
剿撫兼施。
漢回皆地方百姓。
即地方官應辦之事。
瑛棨不得專待<??閑>派大臣。
緻滋贻誤。
瑛棨請饬勝保赴陝。
因豫省軍情緊要。
必須勝保移兵前往。
多隆阿計日即可抵陝。
是以仍令督辦陝省軍務。
以期事權歸一。
至信陵一帶踞匪。
前經官文派歐陽正墉越境攻剿。
着官文嚴饬該員。
會同豫省兵勇。
合力兜剿。
以期及早廓清。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鄭元善奏、陝省竄出粵匪。
窺擾河洛。
副将楊飛熊接仗失利。
該逆仍盤踞新渑之交。
又探聞前由盧氏竄回皖境股匪。
由閑道疾馳西上。
為句援竄突之計。
設竟侵轶洛中。
勢将不可收拾。
已咨商僧格林沁抽撥馬隊千名。
并咨毛昶熙酌派遊擊敖天印勇丁。
星馳會剿。
該撫已帶隊赴省。
請饬膳保統兵進紮河洛督剿各等語。
前因陝省軍情緊要。
曾谕勝保将苗練一事。
辦理就緒。
即移軍而西。
進紮河洛。
惟其時河洛一帶。
尚有楊飛熊可以堵截。
該大臣尚可無須離皖。
乃現在回竄粵匪。
勢甚狓猖。
楊飛熊一軍。
業已挫敗。
鄭元善帶兵前赴省城。
亦止能顧及會垣。
設該逆占踞河洛。
圖竄省城。
則豫省完善之區。
必遭蹂躏。
皖北本系殘破之區。
苗沛霖自加恩免罪後。
克期以捦張落刑為立功地步。
是皖省情形。
較之豫省。
緩急大相懸殊。
勝保前奏、有親統馬步五千名。
前赴沈項督剿之語。
着即星夜兼程前進。
馳赴河洛。
督軍剿辦回竄陝匪。
傥賊衆兵單。
即将該大臣留皖各軍。
一并調往。
以厚兵力。
鄭元善取道省城。
前赴河洛。
并着會商進剿。
以保完善之區。
李續宜身任皖撫。
責無旁貸。
勝保起程後。
所有淮北剿撚各事宜。
即着該撫妥為調度。
苗沛霖系皖省練總。
自當聽巡撫約束。
若能安分守已。
建立殊勳。
非獨李續宜必能奏請獎叙。
即皖省人心亦無異言。
如其跋扈鸱張。
在李續宜固不準寬假。
即勝保亦豈能優容。
現已許其免罪。
将來之禍福。
悉由苗沛霖自取。
李續宜當通籌順逆。
不得稍存成見。
務當肅清淮北。
悉複舊制。
方不負委任之意。
豫省軍情。
正值吃緊。
勝保于接奉此旨後。
迅速起程。
毋得以皖事未了。
稍涉遲緩。
李續宜即劄饬淮北各營。
悉聽節制。
不準以淮北軍務。
勝保任之。
意存推诿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出洋獲盜。
予福建副将吳鴻源以總兵官升用。
○以派兵不慎。
暨聞警潰退。
摘福建護提督副将石棟頂帶。
革遊擊吳鎮江等職。
外委莊元升等革職訊辦。
○以私設局卡。
摘福建知縣顔壽芝頂帶。
都司汪仕忠革職訊辦。
○予河南閻灣陣亡守備胡士元等祭葬世職加等。
○丙辰。
谕内閣、刑部奏、訊出花戶圖盜倉米。
穵有米窖。
請派大員赴倉盤驗。
并請饬拏要犯各摺片。
太平倉花戶唐大、前經民人吳詳呈控窖藏粟米。
希圖盜賣。
當交刑部審訊。
經該部密派司員等赴太平倉查驗。
在倉内更房。
穵出甎砌米窖形迹。
其雨字等廒。
存米均計三千餘石。
和字等廒。
亦有存米。
嚴訊唐大。
僅供土米一千三百餘石外。
正款餘賸米七八百石。
顯有捏飾情弊。
着派左翼總兵存誠迅赴該倉。
認真盤驗。
據實具奏。
傥有化有為無。
化多為少等弊。
即将該書役等嚴訊。
以窮鬼蜮伎倆。
案内倉書謝仰韓等。
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拏務獲。
交刑部歸案審辦。
○又谕、步軍統領衙門奏、領催侵蝕兵饷。
請交部嚴辦一摺。
此案傅倉兒以招募步甲。
充當辦事領催。
辄敢将官堆當差步甲。
私減多名。
侵吞兵饷。
臨差頂替。
實屬藐法已極。
步軍校福勒洪額、于該甲兵丁錢糧。
任令領催把持侵吞。
且于步甲四兒與馬五鬥毆一案。
并不追究。
更難保無回護容隐情弊。
若不嚴加懲辦。
各官廳紛紛效尤。
更複成何事體。
福勒洪額着即行解任。
與傅倉兒、馬五、王二、黃大四兒、一并交刑部嚴行審訊。
從重懲辦。
步營積弊。
日甚一日。
必須水落石出。
方可一旦剔除。
刑部向來承審此等案件。
往往意存見好。
化大為小。
化有為無。
此案着刑部堂官嚴饬司員。
認真審辦。
不準再蹈惡習。
其管轄地面。
毫無覺察之左翼翼尉永恰哈、副翼尉富寬、委翼尉明貴、協尉福珠哩、副尉紮勒翰、署委協尉恒昌、均着先行交部議處。
如訊有瞻徇容隐等弊。
即着一并從重懲辦。
以饬地面而重兵額。
尋奏、福勒洪額應交部嚴議。
傅倉兒等照例枷杖發遣。
從之。
○又谕、僧格林沁奏、追剿匪首獲勝。
将詐降匪徒全行正法。
并收複撚圩。
剿辦棍匪獲勝各情形一摺。
山東長槍會匪焦潰淐等續竄曹屬。
意在糾合董執信等四出滋擾。
經僧格林沁派營總恒齡等、帶隊在舊家集截剿。
斃匪多名。
該匪聞董執信等業已投誠。
其勢窮蹙。
因亦率衆投降。
旋據恒齡等起獲焦潰淐所帶僞示。
并所具供詞。
均極悖逆。
即經僧格林沁劄饬兖沂道盧朝安等。
将逆首焦潰淐、王貫一、并為從之千百長等匪、焦潰淐母妻兩子、一并就地正法。
實足申國憲而快人心。
其夏邑東南之太邱等賊圩。
經營總富和督軍攻克。
永城西南之雙橋集撚圩。
經營總永林收複。
棍撚各匪。
亦經德楞額、哈勒洪阿、督隊追擊。
先後攻克卓山砦從山圩賊巢。
生捦匪徒陳雨來等正法。
逃竄之匪。
複經官軍追殺殆盡。
将賊圩一律焚毀辦理均尚得手。
着僧格林沁督饬帶兵各員。
乘勝進攻。
盡殲醜類。
毋留餘孽。
○又谕、僧格林沁奏、幫辦大員聞訃。
懇請回旗穿孝據情代奏請旨等語。
工部右侍郎國瑞、因伊父原任兵部右侍郎道慶在京病故。
聞訃懇請回旗穿孝。
惟僧格林沁一軍。
現在剿辦豫東各匪。
正在需人。
國瑞着仍留僧格林沁軍營幫辦剿匪。
俟軍務辦有端緒。
再行奏請回旗補行穿孝。
國瑞之父原任兵部右侍郎道慶、于道光年閑仕至二品。
當差勤慎。
宜沛恩施以彰優異。
伊孫國瑞之子松安、着交宗人府帶領引見。
○又谕、嚴樹森奏、湖北省漕糧。
請仍收折色解京一摺。
據稱該省漕糧。
自鹹豐七年。
前任巡撫胡林翼改徵折色後。
每年應完漕項。
俱已按限全完。
官民兩便。
今若仍徵本色。
一切零星運費。
仍不免科派民間。
日久諸多流弊各等語。
所陳自系實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