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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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西者物多辛。
生于南者物多燥。
東北二物亦然。
麥受六陽之全,故就實而昂。
稻分陰陽之半,則未實而俯。
菽禀火氣至水旺而枯,荠禀水氣至土旺而絕。
衍沃之區以種而毓人力所及。
不毛之地以氣而化雨露所成。
有根本,則有枝幹。
有花實,實中有仁。
而生生不窮之理具焉。
故曰:天開于子,地辟于醜,人生于寅,循環無端,孰窺其際。
自非聖人,後天地而生,知天地之始,先天地而殁,知天地之終者,疇克然哉。
大哉,易也。
斯其至矣。
《論天地》元·史伯璿 天問集注: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刺于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
黃帝問于岐伯曰:地有憑乎。
岐伯曰:大氣舉之。
亦此謂也。
按卲子:天地自相依附之言至矣,盡矣。
朱子此說亦不過推廣邵子之說而言爾。
本無可疑,所未曉者,氣運水動,地若無可根著,則不免有随氣與水而動之患。
況地之廣厚。
雖曰以氣行乎其中故得浮而不沈,然以極重之物無所根著,乃能久浮而不沈,于心終有所未達者,不知如何。
愚切以意度之,地若有所根著,則其勢當在下。
在下則當天之南樞入地三十六度處。
何以知之。
蓋天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此特就地面言之爾。
地有如此之廣博,則必有如此之深厚。
今地之在水面者可見,在水下者不可見。
是則地之深厚皆在下也。
深厚既皆在下,則天之半在地下者宜多為容不與地之所不得。
如半在地上者之空虛矣。
況水面之地,北高南下,而東南又有不滿之處,以此度之,則天之兩極所以北高而南下者,正以地之形勢亦北高而南下也。
如此,南方水下之地當極深極厚,其下必有所根著之處矣。
天體繞地左旋無停息時,地若有所根著宜在南樞不動之處,非地之形質根著乎天也。
天若果有非實非虛之體運乎地外,則南樞所在必當亦有非實非虛之體與地相貫通矣。
如此,則地之所以兀然浮空久而不墜者,非惟大氣有以舉之,亦天體有以貫之。
譬如花中之實,其根蒂若不相連,則生意何由而相通哉。
至于氣之運乎地外,水之束乎氣中者,自與此不相妨也。
臆度之說如此,豈其然哉。
姑志于此雲爾。
按書傳引渾天之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如卵之裹黃。
圓如彈丸。
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
其術以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
其天居地上見者一百八十三度半強,地下亦然。
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
以此觀之,是地正當天之中也。
然地有如此之廣博,宜必有如此之深厚。
今特地面正當天之中耳,是地之深厚皆在下也。
愚既已言于前矣。
又按文公天問注曰: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刺于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
今自地以上何嘗見有所謂如勁風之氣哉。
地下若亦如此,則水與地何所承載而自立耶。
意者自地以上皆為化生人物之區域,若即有如勁風之氣行乎其間,則化育何以甯息而得遂哉。
如此則至剛至勁之氣宜在去地幾萬裡之上,近天象所麗之處而後運也。
以在上者推之,則四方與在下者宜亦皆然。
如此,則地與水之在下者當極深極厚,在四方者當極廣極博,必充滿逼塞于大氣旋轉之中而後可。
是故地與水之外即勁氣之所旋轉,勁氣之内即是地與水之所充塞。
氣之與水與地相去無毫發間。
然則在下地形終極之處,與天體相接不相接,非愚所能及也。
姑志所疑,以俟知道者而請問焉爾。
以前所論觀之,則在内者,上虛而下實,皆是甯靜之區。
在外者,東升而西沒,方是剛勁之氣。
内外相依附,動靜相表裡,而天地之體段可識矣。
愚嘗于清夜之間仰瞻星象森羅,可以想見,混淪磅礡圓方高廣之度。
雖曰:天大地小,然形氣固各當有分量。
若形自有限,氣獨無涯,則氣大形小遼絕已甚,無乃陰陽不相稱乎。
以愚度之,氣是運動發散之物,若無範圍之于外,将恐空虛無極。
則在外周遍之勢難。
亦恐外散則在内剛勁之力減,故必有範圍之者,然後有至剛至勁之氣,外薄乎範圍之體而不得出,則内依乎甯靜之區而不停運,而相依相附,自有不容不然者矣。
又按:在易之離彖傳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榖草木麗乎地。
聖人以日月星辰對百榖草木而言,以天對土而言。
以此觀之,則天為有體耶。
無體耶。
愚不得而知也。
但若以為日月星辰即天之體,則土之體不可但以百榖草木當之。
明矣。
以百榖草木不可為土之體,推之則天之體與日月星辰之體二欤。
一欤。
愚亦不可得而知也。
姑志于此,以俟知道者而請問焉。
渾天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猶卵之裹黃,圓如彈丸。
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
佛氏以為:有須彌山,山之四畔有四大部州,總名娑婆世界。
日月星辰皆圍繞山腰而行。
南晝則北夜,東以為夕,西以為旦。
其在三方亦然。
如渾天之說,則天大于地。
如須彌山之說,則地大于天。
天大于地,則以無涯之氣囿有限之形。
所謂大氣舉之,勁氣所束是也。
若然則伊川所疑:桌置地上,地置何處之問。
此說可以答之。
地大于天,則須彌山與四大部州至高大極廣,不知當于何處安放,此不通之論也。
如渾天之說則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唯北極去地三十六度,故繞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隐可也。
如須彌山之說,則山既極高,北郁單越與南閻浮提,西夔拿尼與東汾維岱,皆隔山不相見,日月星辰繞山腰而行,方其在北者,則南皆不之見,可也。
今繞北極七十二度,星辰何故常在山腰南畔。
并不行到其馀三方,并不為山所遮隔耶。
此又不通之論也。
佛氏往往竊蓋天周髀之說而少變之,以為此說反不如蓋天鬥極居中,故常見之說為可通。
蓋佛氏本不知天之形狀如何,又不肯自以為不知,故謬為此說,且務欺诳愚世,以掩覆其有所不知之羞而已。
易乾大象天行健語錄曰:惟胡安定說得好。
因舉其說曰:天形蒼然,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
狀如倚杵,其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馀萬裡,人一呼一吸為一息。
一息之間天行已八十馀裡,人一晝一夜有萬三千六百馀息。
故天行九十馀萬裡。
靈耀論雲:一度二千六百三十二裡,千四百六十一分裡之三百四十八,周百七萬九百一十三裡者,是天周圓之裡數也。
徑三十五萬七千九百七十一裡。
此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也。
書許氏叢說引晉天文志,以夏至之日景而以勾股法計之,自地上去天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裡三
生于南者物多燥。
東北二物亦然。
麥受六陽之全,故就實而昂。
稻分陰陽之半,則未實而俯。
菽禀火氣至水旺而枯,荠禀水氣至土旺而絕。
衍沃之區以種而毓人力所及。
不毛之地以氣而化雨露所成。
有根本,則有枝幹。
有花實,實中有仁。
而生生不窮之理具焉。
故曰:天開于子,地辟于醜,人生于寅,循環無端,孰窺其際。
自非聖人,後天地而生,知天地之始,先天地而殁,知天地之終者,疇克然哉。
大哉,易也。
斯其至矣。
《論天地》元·史伯璿 天問集注: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刺于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
黃帝問于岐伯曰:地有憑乎。
岐伯曰:大氣舉之。
亦此謂也。
按卲子:天地自相依附之言至矣,盡矣。
朱子此說亦不過推廣邵子之說而言爾。
本無可疑,所未曉者,氣運水動,地若無可根著,則不免有随氣與水而動之患。
況地之廣厚。
雖曰以氣行乎其中故得浮而不沈,然以極重之物無所根著,乃能久浮而不沈,于心終有所未達者,不知如何。
愚切以意度之,地若有所根著,則其勢當在下。
在下則當天之南樞入地三十六度處。
何以知之。
蓋天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此特就地面言之爾。
地有如此之廣博,則必有如此之深厚。
今地之在水面者可見,在水下者不可見。
是則地之深厚皆在下也。
深厚既皆在下,則天之半在地下者宜多為容不與地之所不得。
如半在地上者之空虛矣。
況水面之地,北高南下,而東南又有不滿之處,以此度之,則天之兩極所以北高而南下者,正以地之形勢亦北高而南下也。
如此,南方水下之地當極深極厚,其下必有所根著之處矣。
天體繞地左旋無停息時,地若有所根著宜在南樞不動之處,非地之形質根著乎天也。
天若果有非實非虛之體運乎地外,則南樞所在必當亦有非實非虛之體與地相貫通矣。
如此,則地之所以兀然浮空久而不墜者,非惟大氣有以舉之,亦天體有以貫之。
譬如花中之實,其根蒂若不相連,則生意何由而相通哉。
至于氣之運乎地外,水之束乎氣中者,自與此不相妨也。
臆度之說如此,豈其然哉。
姑志于此雲爾。
按書傳引渾天之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如卵之裹黃。
圓如彈丸。
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
其術以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
其天居地上見者一百八十三度半強,地下亦然。
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
以此觀之,是地正當天之中也。
然地有如此之廣博,宜必有如此之深厚。
今特地面正當天之中耳,是地之深厚皆在下也。
愚既已言于前矣。
又按文公天問注曰: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刺于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
今自地以上何嘗見有所謂如勁風之氣哉。
地下若亦如此,則水與地何所承載而自立耶。
意者自地以上皆為化生人物之區域,若即有如勁風之氣行乎其間,則化育何以甯息而得遂哉。
如此則至剛至勁之氣宜在去地幾萬裡之上,近天象所麗之處而後運也。
以在上者推之,則四方與在下者宜亦皆然。
如此,則地與水之在下者當極深極厚,在四方者當極廣極博,必充滿逼塞于大氣旋轉之中而後可。
是故地與水之外即勁氣之所旋轉,勁氣之内即是地與水之所充塞。
氣之與水與地相去無毫發間。
然則在下地形終極之處,與天體相接不相接,非愚所能及也。
姑志所疑,以俟知道者而請問焉爾。
以前所論觀之,則在内者,上虛而下實,皆是甯靜之區。
在外者,東升而西沒,方是剛勁之氣。
内外相依附,動靜相表裡,而天地之體段可識矣。
愚嘗于清夜之間仰瞻星象森羅,可以想見,混淪磅礡圓方高廣之度。
雖曰:天大地小,然形氣固各當有分量。
若形自有限,氣獨無涯,則氣大形小遼絕已甚,無乃陰陽不相稱乎。
以愚度之,氣是運動發散之物,若無範圍之于外,将恐空虛無極。
則在外周遍之勢難。
亦恐外散則在内剛勁之力減,故必有範圍之者,然後有至剛至勁之氣,外薄乎範圍之體而不得出,則内依乎甯靜之區而不停運,而相依相附,自有不容不然者矣。
又按:在易之離彖傳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榖草木麗乎地。
聖人以日月星辰對百榖草木而言,以天對土而言。
以此觀之,則天為有體耶。
無體耶。
愚不得而知也。
但若以為日月星辰即天之體,則土之體不可但以百榖草木當之。
明矣。
以百榖草木不可為土之體,推之則天之體與日月星辰之體二欤。
一欤。
愚亦不可得而知也。
姑志于此,以俟知道者而請問焉。
渾天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猶卵之裹黃,圓如彈丸。
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
佛氏以為:有須彌山,山之四畔有四大部州,總名娑婆世界。
日月星辰皆圍繞山腰而行。
南晝則北夜,東以為夕,西以為旦。
其在三方亦然。
如渾天之說,則天大于地。
如須彌山之說,則地大于天。
天大于地,則以無涯之氣囿有限之形。
所謂大氣舉之,勁氣所束是也。
若然則伊川所疑:桌置地上,地置何處之問。
此說可以答之。
地大于天,則須彌山與四大部州至高大極廣,不知當于何處安放,此不通之論也。
如渾天之說則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唯北極去地三十六度,故繞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隐可也。
如須彌山之說,則山既極高,北郁單越與南閻浮提,西夔拿尼與東汾維岱,皆隔山不相見,日月星辰繞山腰而行,方其在北者,則南皆不之見,可也。
今繞北極七十二度,星辰何故常在山腰南畔。
并不行到其馀三方,并不為山所遮隔耶。
此又不通之論也。
佛氏往往竊蓋天周髀之說而少變之,以為此說反不如蓋天鬥極居中,故常見之說為可通。
蓋佛氏本不知天之形狀如何,又不肯自以為不知,故謬為此說,且務欺诳愚世,以掩覆其有所不知之羞而已。
易乾大象天行健語錄曰:惟胡安定說得好。
因舉其說曰:天形蒼然,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
狀如倚杵,其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馀萬裡,人一呼一吸為一息。
一息之間天行已八十馀裡,人一晝一夜有萬三千六百馀息。
故天行九十馀萬裡。
靈耀論雲:一度二千六百三十二裡,千四百六十一分裡之三百四十八,周百七萬九百一十三裡者,是天周圓之裡數也。
徑三十五萬七千九百七十一裡。
此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也。
書許氏叢說引晉天文志,以夏至之日景而以勾股法計之,自地上去天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