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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胃不納谷,而谷氣衰少,則清無升而濁無降矣。
故曰:上焦不行,下脘不通。
然非謂絕不行不通也,但比之尋常無病時,則謂之不行不通耳。
上不行,下不通,則郁矣,郁則少火皆成壯火,而胃居上焦下脘之間,故胃氣熱,熱則上炎,故熏胸中而内熱也。
東垣固宜引此段經文,以為内傷發熱之本,乃反不引而謂陰火乘其土位,故内熱及胸中,此不能無疑者也。
夫陰火二字,《素》、《難》未嘗言,而東垣每每言之。
《素問》止有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二句,而守真推其為命門屬火不屬水,引仙經心為君火,腎為相火以為證,然亦不以陰火名之,是則名陰火者,其東垣始欤。
竊謂内熱之作。
非皆陰火,但氣郁則成熱耳。
雖曰心為君不主事,然《内經》所叙諸病之屬熱者甚衆,豈君火不能為病,而直欲純歸之陰火乎?至真大要論曰:勞者溫之,損者益之。
夫勞則動之大過,而神不甯矣。
故溫之,溫之者,養也,所謂調其飲食,适其起居,澄心息慮,從容以待其真氣之複也。
《禮記》所謂柔色以溫之,即是此義。
今東垣乃以溫涼之溫,謂宜溫藥以補元氣之虛而瀉火邪;又易損者益之,為損者溫之;又以溫能除大熱為《内經》之言,而遍考《内經》并無此論,此亦不能無疑者也。
然溫藥之補元氣,瀉火邪,亦惟氣溫而味甘者,斯可矣。
養溫能益氣,甘能助脾而緩火,故元氣複而火邪息也。
夫宜用溫藥,以為内傷不足之治則可,以為勞者溫之之證則不可。
陰陽應象論所謂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其溫字亦是滋養之義,非指藥也。
夫形不足,乃陽虛而不充也。
氣者藥之氣也,藥有氣濃氣薄,味濃味薄。
味濃者屬陰而滋精;氣濃者,屬陽而滋形。
今以藥氣濃者滋陽,不兼形乎?故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雖以藥溫養之,亦未嘗不兼乎調飲食,适起居,與澄心息慮者也。
溫字固具二義,然終不可視為溫涼之溫。
苟以補之除之抑之舉之散之等語,比類而推焉,則其義自着矣。
夫五行運于天,則無形質可觀,其麗于地,則有形質矣。
金木水土,有形有質者矣。
火者,有形而質不實者也,酒性雖熱,體同于水,今東垣乃謂飲者無形之氣,此又不能無疑者也。
既待發汗利小便以去之,其可謂之無形之氣乎?且勞倦傷、飲食傷二者雖俱為内傷,然不可混而為一。
《難經》雲:飲食勞倦則傷脾。
蓋謂脾主飲食,而四肢亦屬脾,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脾,非謂二者同類而無辨也。
夫勞倦傷、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有餘之病不同,然飲食傷比之勞倦傷又不同者,誠當于不足之中,更觀其有餘不足也。
夫饑渴不飲食者,胃氣空虛,則為不足,固失節也。
以傷言則不足,以停滞言則有餘矣,惟其不足故補益。
惟其有餘故消導。
亦有物滞氣傷,必消補兼行者;亦有物暫滞而氣不甚傷,獨宜消導者;亦有既停滞,不複自化,不須消導,但當補益,或亦不須補益者,潔古枳術丸、東垣橘皮枳實丸等,雖曰消導,固有補益之意存乎其間。
他如木香分氣丸、導氣枳實丸,雖無補益,然施之于物停滞氣不甚傷者,豈不可哉?但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耳。
且所滞之物,非枳術之力所能去者,安可泥于消導而不知變乎?故備急丸、感應丸之推逐者,潔古、東垣亦未嘗委之而弗用也,故善将兵者,攻亦當,守亦當;不善将兵者,宜攻而守,宜守而攻,其敗也,非兵之罪,用兵者之罪耳。
觀乎此,則知消導推逐補益之理矣!若夫勞役傷,則純乎補益,自不待議,雖東垣丁甯告戒,然世人猶以苦寒之劑,望除勞倦内傷之熱,及其不愈而反甚,自甚而至危,但曰病熱已極,藥不能勝耳。
醫者病者,一委之天命,皆不悟其妄治之失,嗚呼!仁人君子,能不痛心哉?夫東垣先哲之出類者也,奚敢輕議,但嫌白壁微瑕,或贻後人毫厘千裡之謬,故不得不僭陳耳,知我者其鑒之。
五郁六郁解 夫郁者,閉結凝滞瘀蓄抑遏之總名。
《内經》五郁,以運氣言也。
丹溪六郁,以病因言也。
以五郁言之,有諸家之釋。
然張氏之說為得其正,其說曰:天地有五運之郁,人身有五髒之應,郁則結聚不行,乃緻當升不升,當降不降,當化不化,而郁作矣。
故或郁于氣,或郁于血,或郁于表,或郁于裡,或因郁而生病,或因病而生郁。
郁而太過者,宜裁之抑之;郁而不及者,宜培之助之。
大抵諸病皆兼郁,為治有不同。
所謂木郁達之者,達、暢達也。
凡木郁之病,風之屬也,其髒應肝膽,其經在脅肋,其主在筋爪,其傷在脾胃,在血分,其性喜調暢。
故在表者,當疏其經;在裡者,當疏其髒,但使氣得通行,皆謂之達。
諸家以吐為達,又安足以盡之?火郁發之,發、發越也。
凡火郁之病,為陽為熱之屬也。
其髒應心,主小腸三焦,其主在經絡,其傷在陰分,火之所居,有結聚斂伏者,不宜蔽遏,當因其勢而解之散之升之揚之,如開其窗,揭其被,皆謂之發,非止于汗也。
土郁奪之,奪、直取之也。
凡土郁之病,溫濕之屬也。
其藏在脾胃,其主在肌肉四肢,其傷在胸腹,土畏壅滞。
凡滞在上者,奪其上,吐之可也;病在中者,奪其中,伐之可也;病在下者,奪其下,瀉之可也。
凡此皆謂之奪,非止于下也。
金郁洩之者,洩、疏利也。
凡金郁之病,為斂為閉,為燥為塞之屬也,其藏應肺與大腸,其主在皮毛聲息,其傷在氣分,或解其表,或破其氣,或通其便,故在表在裡,在上在下,皆可謂之洩也。
水郁折之者,折、調制也。
凡水郁之病,為寒為水之屬也,水之本在腎,水之标在肺,其傷在陽分,其反克在脾胃,水性喜流,宜防泛濫,折之之法,如養氣可以化水,治在肺也;實土可以制水,治在脾也,壯火可以勝水,治在命門也;自強可以帥水,治在腎也;分利可以洩水,治在膀胱也。
凡此皆謂之折,豈獨抑之而已哉。
郁有五,法亦有五,郁去則氣調矣。
又以六郁言之,如氣郁者,必胸腹滿痛,其脈沉澀;濕郁者,身體重着,或關節疼痛,遇陰寒即發,其脈沉緩;痰郁者,動則喘息,起卧怠惰,其脈沉滑;血郁者,四肢無力,能食便紅,其脈沉芤;食郁者,嗳酸惡食,痞塊腹脹,其脈氣口沉緊:熱郁者,瞀悶口幹,小便淋赤,其脈沉數,六郁不言風寒者,蓋風寒郁則為熱故也。
然丹溪又雲:氣郁而濕滞。
濕滞而成熱,熱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消化,是郁雖有六,又皆相因為病者也。
夫治六郁者,以越鞠為丸為主方,固為盡善,但郁者至久,元氣未有不傷,克伐屢投,随散而随郁者,比比然也。
于此當顧慮根本,權其重輕,或攻補兼施,使邪衰而正勝,或專行于補益,俾養正以除邪。
然郁在氣血者,當以有形之藥,分氣血以療之,醫者之責也。
若郁在情志者,即當以情志解散,此無形之氣藥,病者所自具也。
知乎此而立五六之治,思過半矣。
諸氣不當作寒治論 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
當其和平之時,外護其表,複行于裡,周流一身,循環無端,出入升降,繼而有常。
原出中焦,總統于肺氣,曷常病于人也。
及其七情之變攻,五志之間發,乖戾失常,清者遽變為濁,行者遏抑而反止,表失外護而不知,裡失健捍而少降,營運漸遠,肺失主持,妄動不已,五志厥陽之火起焉。
上熾于肺,氣乃為病,何者?氣本為陽,反勝則為火矣。
河間有曰:五志過極,皆為火也。
何後世不本此議,而以香辛燥熱之劑,概作寒治,所據何理?且言指迷七氣湯,用青皮、棱、術、益、桂之屬,可以通七情,混同一義,不按某藥治某病,以下諸方。
尤有甚焉者,茲不具論,不知經言九氣之治,各有分别,如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雲雲,何嘗混作寒論,而以燥熱之劑通治諸氣。
若用燥熱之劑,不過暫卻滞氣,沖快于一時耳。
滞氣暫開,久而複郁,郁至久而生熱,熱積久而生痰,痰飲下隔,升降不行,濁氣混,清虛耗竭,此習俗相沿之誤,莫能救挽者。
又有腎虛不能攝氣歸元,用黑錫丹、養氣丹,以有形金石,鎮無形之氣,譬以石投水,水固未嘗沉也,豈不殆欤?丹溪雲:上升之氣,自肝而出,中挾相火,其熱為甚。
自覺冷者,非真冷也,火極以水,陽亢陰微,故有此證,認假于真,可勝道哉?大抵七情傷氣,郁結不舒,痞悶壅塞,發為諸病,當詳所起之因滞于何經,始則用辛溫以散之,稍久即以辛平和之,辛寒折之。
然藥中有行散者,有損洩者,用之能卻氣之标,而不能制氣之本,豈可久佐以燥熱之藥,以火濟火,混同為治,使之常服多服可乎?氣之與火,一理而已,動靜之變,反化為二,氣作火論,與病情相得。
丹溪《局方發揮》雲:冷生氣者,出于高陽生之謬言也,是非身受寒氣,口食寒物而遽論寒者,吾恐千不得其一二也。
腫脹引經别證辨 腫脹一證,經雲:五髒六腑,無不有之。
再考全經,如脈要論曰:胃脈實,氣有餘則脹。
病形篇曰:胃病者,腹腫脹,胃脘當心而痛。
本神篇曰:脾氣實則腹脹,經溲不利。
應象論曰:濁氣在上,則生脹。
此皆實脹也。
太陰陽明論曰:飲食起居失節,入五髒則腹滿閉塞。
師傳篇曰:足太陰之别,分孫虛則鼓脹,此皆虛脹也。
經脈篇曰:胃中寒則脹滿。
方宜論曰:髒寒生滿病。
風論曰:氣隔塞不通則善脹,失衣則善脹,皆寒脹也。
陰陽别論曰: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
診要經終篇曰:手少陰終者,腹脹閉,足太陰終者,腹脹閉,此心脾受傷之脹也。
此外如六元正紀、至真大要等論曰:太陰所至為跗腫,及土郁之發,太陰之初氣,太陰之勝複,皆濕勝之腫脹也。
或曰:水運太過,寒勝則浮。
或曰:太陰司天,太陽勝複,皆寒勝之腫脹也。
或曰:少陰司天,少陰勝複,少陽司天,少陰勝複,熱勝則腫,皆火勝之腫脹也。
或曰:厥陰司天在泉,厥陰之複。
或曰:陽明之複,皆水邪之侮土,及金氣反勝之腫脹。
由是觀之,則不惟五髒六腑,即五運六氣,亦各有腫脹矣。
然經有提其綱者,曰:諸濕腫滿,皆屬于脾。
又曰: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聚水也。
又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可見諸經雖皆有腫脹,無不由于脾肺腎者。
蓋脾土主運行,肺金主氣化,腎水主五液,凡五氣所行之液,悉屬于腎;五液所行之氣,悉屬于肺;轉二藏以制水生金者,悉屬于脾,故腫脹不外乎三經也。
但陰陽虛實,不可不辨。
大抵陽證多熱,熱者必實;陰證必寒,寒者多虛;先脹于内,而後及于外者多實;先腫于外,而後及乎裡者多虛;小便黃赤,大便秘結者多實;小便清白,大便溏洩者多虛;脈滑數有力者多實;弦浮微細者多虛;形色紅黃,氣息長者多實,容顔憔悴者,聲短促者多虛。
凡諸實證,必以六淫有餘傷其外,飲食怒氣傷其内,故緻氣逆不行,三焦壅閉。
此則多在氣分,無處不到,故不分部位,而多通身浮腫。
又或氣實于中,又為單腹脹急,然陽邪急速,其至必暴,每成于數日之間,此惟少壯者多有之。
但破其急氣,利其壅滞,則病無不愈,此治實之道也。
若是虛證,必以五志積勞,酒色過度,傷其脾腎,日積月累,其來有漸,每成于經月之後,此多成于中年之外。
其形證脈氣,必有虛寒之候,顯然可見,非若實證之暴至,而邪熱壅結,肝氣悍逆之有因也。
則治實恒易,理虛頗難耳!然虛有在氣者,有在水者。
在氣者,以脾氣虛寒,不能運化,所謂氣滿中虛者。
在水者,以脾虛不能制水,則寒水反侮脾土,泛濫為邪。
其始也,必從陰分漸次而升,按肉如泥,腫有界分,所謂水膨水脹者也。
然水雖制于脾,實則統于腎。
蓋腎本水藏,而元陽生氣所由出。
若腎中陽虛,則命門火衰,既不能自制陰寒,又不能溫養脾土,陰陽不得其正,則化而為邪矣。
夫氣即火也。
精即水也,氣之與水,本為同類,但在化與不化耳。
故陽旺則化精而為氣,陽衰則不化而為水,即為邪。
凡火盛水虧則病燥,水盛火虧則病濕。
故火不能化,則精不從陽,而精化為水。
所以水腫之證,多屬陽虛,故曰寒脹多,熱脹少也。
然觀丹溪之治腫脹雲:清濁相混,隧壅閉而為熱,熱留為濕濕熱相生,遂成腫滿。
治宜補其肝,又須養肺金以制木,使脾無邪賊之患,滋腎水以制火,使肺得清化之權。
夫制火可以保金,獨不慮其害土乎?若以此法,施于陽實而熱者則可,若以治陽虛而氣弱者,豈不反助陰邪而益其病哉?更有不明虛實,專執下則脹已之一法,雖得少寬于一時,真氣愈衰,未幾而腫脹再作,遂至不救,殊可歎也!餘于此證察其實者,直清陽明,反掌收功。
苟涉虛者,溫補肝腎,漸次康複;或虛實混淆,陰陽疑似者,甯先以治不足之法,探治有餘,若不投而病反加者,不宜補也,不妨易轍,自無大害。
若誤以治有餘之法治不足,而曾經峻攻者,真氣複傷,雖神丹不能療矣!其有不大虛不大實者,先以清利見攻,繼以補中調攝,此治虛之道也。
又有标實而本虛者,瀉之不可。
攻之無功,極為危險。
在病名有鼓脹與蠱脹之殊,鼓脹者,中空無物,皮膚繃急,多屬于氣;蠱脹者,中實有物,腹形充大,非蠱即血也。
在女科有氣分血分之殊,氣分者,心胸堅大,而病發于上,先病水腫而後經斷;血分者,血結胞門,而病發于下,先因經斷而後水腫。
在治法有理肺理脾之殊,先喘而後脹,治在肺;先脹而後喘,治在脾。
以上諸治,其大略也,貴在神而明之,庶可免于虛虛實實之害矣! 腹脹禁用攻瀉論 從來腫病,遍身頭面俱腫,尚易治。
若隻單單腹腫,則為難治。
此其間有所以然之故,不可不辨也。
蓋傳世諸方,皆是悍毒急攻之法,耗損真元,虧傷脾胃,可一而不可再。
用藥縱取效于一時,倘再腹腫,則更無法可用矣!且遍身俱腫者,五髒六腑各有現證,故瀉肝瀉肺瀉膀胱大小腸之藥,間有取效之時。
而單單腹脹,則中州之地久窒其四運之軸,而清者不升,濁者不降,互相聚結,牢不可破,實因脾氣衰微所緻。
而瀉脾之藥,尚敢漫用乎?且腫病之可瀉者,但可施之西北盛壯之人,及田野農夫之流,豈膏粱老少之所能受?設謂腫病概可用之,大滿大實,必從乎瀉,而病後腫與産後腫,亦将瀉之耶?且古方原載腫病五不治:唇黑傷肝,缺盆平傷心,臍突傷脾,背平傷肺,足底平傷腎,此五者不可治矣。
是其立方之意,非皆為不可治之證而設,後人不察,概從攻瀉者何耶?所以凡用劫奪之藥者,其始非不遽消,其後攻之不消矣,其後再攻之如鐵石矣。
不知者觀之,方謂何物邪氣?若此之盛,自明者觀之,不過為猛藥所攻而緻。
覺此身之元氣,轉于此身為難者,直有驅良民為寇之弊,所謂亦子盜兵,弄于潢池其然乎?明乎此,則有培養一法,補益元氣是也;則有招納一法,升陽舉氣是也,則有解散一法,開鬼門潔淨府是也。
三法俱不言瀉,而瀉在其中矣,無餘蘊矣。
喘脹标本論 喘脹二因,皆小便不利,喘則必生脹,脹則必生喘,但證有先後之殊,而複有标本之異,可得而辨焉。
何則?先喘而後脹者,生于肺;先脹而後喘者,生于脾。
蓋肺金司降,外主皮毛。
經曰:肺朝百脈,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是小便之行,由于肺氣之降下而輸化也。
若肺受邪而上喘,則失降下之令,故小便漸短,以緻水溢皮膚而生腫滿焉,此則喘為本而脹為标也。
脾土惡濕,外主肌肉,土能克水,若脾土受傷,不能制水,則水濕妄行,漫漬肌肉,水既上溢,則邪反侵肺,氣不得降而生喘矣,此則脹為本而喘為标也。
屬肺者,當清金降氣,而行水次之;屬脾者,當實脾行水,而清金次之。
苟肺證而用燥脾之藥,則金得燥而喘愈加;脾病而用清金之藥,則脾得寒而脹愈甚矣。
治喘脹者,但知實脾行水,不知分别脾肺先後之證,故為發明之。
喘哮短氣氣逆息贲辨 經雲: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又雲:一息不運則機緘窮,一毫不續則穹壤判。
此言人生之氣出入升降,貴乎往來不窮,乃成生生之妙用。
若外為六淫所傷,内為七情所結,則喘哮、短氣、少氣、氣逆、息贲之證,種種作矣。
然何以辨之?喘者,促促氣急,喝喝痰聲,張口擡肩,搖身撷肚,由于肺氣感邪,肺葉張舉,或虛而挾寒;或實而挾熱,或水氣上乘,虛火上炎;或氣郁所感,脾胃不足,皆有此候。
風寒必有冷痰如冰之證;實熱必有壅盛燥渴之證;水氣必脅下脹滿有聲,四肢
今胃不納谷,而谷氣衰少,則清無升而濁無降矣。
故曰:上焦不行,下脘不通。
然非謂絕不行不通也,但比之尋常無病時,則謂之不行不通耳。
上不行,下不通,則郁矣,郁則少火皆成壯火,而胃居上焦下脘之間,故胃氣熱,熱則上炎,故熏胸中而内熱也。
東垣固宜引此段經文,以為内傷發熱之本,乃反不引而謂陰火乘其土位,故内熱及胸中,此不能無疑者也。
夫陰火二字,《素》、《難》未嘗言,而東垣每每言之。
《素問》止有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二句,而守真推其為命門屬火不屬水,引仙經心為君火,腎為相火以為證,然亦不以陰火名之,是則名陰火者,其東垣始欤。
竊謂内熱之作。
非皆陰火,但氣郁則成熱耳。
雖曰心為君不主事,然《内經》所叙諸病之屬熱者甚衆,豈君火不能為病,而直欲純歸之陰火乎?至真大要論曰:勞者溫之,損者益之。
夫勞則動之大過,而神不甯矣。
故溫之,溫之者,養也,所謂調其飲食,适其起居,澄心息慮,從容以待其真氣之複也。
《禮記》所謂柔色以溫之,即是此義。
今東垣乃以溫涼之溫,謂宜溫藥以補元氣之虛而瀉火邪;又易損者益之,為損者溫之;又以溫能除大熱為《内經》之言,而遍考《内經》并無此論,此亦不能無疑者也。
然溫藥之補元氣,瀉火邪,亦惟氣溫而味甘者,斯可矣。
養溫能益氣,甘能助脾而緩火,故元氣複而火邪息也。
夫宜用溫藥,以為内傷不足之治則可,以為勞者溫之之證則不可。
陰陽應象論所謂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其溫字亦是滋養之義,非指藥也。
夫形不足,乃陽虛而不充也。
氣者藥之氣也,藥有氣濃氣薄,味濃味薄。
味濃者屬陰而滋精;氣濃者,屬陽而滋形。
今以藥氣濃者滋陽,不兼形乎?故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雖以藥溫養之,亦未嘗不兼乎調飲食,适起居,與澄心息慮者也。
溫字固具二義,然終不可視為溫涼之溫。
苟以補之除之抑之舉之散之等語,比類而推焉,則其義自着矣。
夫五行運于天,則無形質可觀,其麗于地,則有形質矣。
金木水土,有形有質者矣。
火者,有形而質不實者也,酒性雖熱,體同于水,今東垣乃謂飲者無形之氣,此又不能無疑者也。
既待發汗利小便以去之,其可謂之無形之氣乎?且勞倦傷、飲食傷二者雖俱為内傷,然不可混而為一。
《難經》雲:飲食勞倦則傷脾。
蓋謂脾主飲食,而四肢亦屬脾,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脾,非謂二者同類而無辨也。
夫勞倦傷、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有餘之病不同,然飲食傷比之勞倦傷又不同者,誠當于不足之中,更觀其有餘不足也。
夫饑渴不飲食者,胃氣空虛,則為不足,固失節也。
以傷言則不足,以停滞言則有餘矣,惟其不足故補益。
惟其有餘故消導。
亦有物滞氣傷,必消補兼行者;亦有物暫滞而氣不甚傷,獨宜消導者;亦有既停滞,不複自化,不須消導,但當補益,或亦不須補益者,潔古枳術丸、東垣橘皮枳實丸等,雖曰消導,固有補益之意存乎其間。
他如木香分氣丸、導氣枳實丸,雖無補益,然施之于物停滞氣不甚傷者,豈不可哉?但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耳。
且所滞之物,非枳術之力所能去者,安可泥于消導而不知變乎?故備急丸、感應丸之推逐者,潔古、東垣亦未嘗委之而弗用也,故善将兵者,攻亦當,守亦當;不善将兵者,宜攻而守,宜守而攻,其敗也,非兵之罪,用兵者之罪耳。
觀乎此,則知消導推逐補益之理矣!若夫勞役傷,則純乎補益,自不待議,雖東垣丁甯告戒,然世人猶以苦寒之劑,望除勞倦内傷之熱,及其不愈而反甚,自甚而至危,但曰病熱已極,藥不能勝耳。
醫者病者,一委之天命,皆不悟其妄治之失,嗚呼!仁人君子,能不痛心哉?夫東垣先哲之出類者也,奚敢輕議,但嫌白壁微瑕,或贻後人毫厘千裡之謬,故不得不僭陳耳,知我者其鑒之。
五郁六郁解 夫郁者,閉結凝滞瘀蓄抑遏之總名。
《内經》五郁,以運氣言也。
丹溪六郁,以病因言也。
以五郁言之,有諸家之釋。
然張氏之說為得其正,其說曰:天地有五運之郁,人身有五髒之應,郁則結聚不行,乃緻當升不升,當降不降,當化不化,而郁作矣。
故或郁于氣,或郁于血,或郁于表,或郁于裡,或因郁而生病,或因病而生郁。
郁而太過者,宜裁之抑之;郁而不及者,宜培之助之。
大抵諸病皆兼郁,為治有不同。
所謂木郁達之者,達、暢達也。
凡木郁之病,風之屬也,其髒應肝膽,其經在脅肋,其主在筋爪,其傷在脾胃,在血分,其性喜調暢。
故在表者,當疏其經;在裡者,當疏其髒,但使氣得通行,皆謂之達。
諸家以吐為達,又安足以盡之?火郁發之,發、發越也。
凡火郁之病,為陽為熱之屬也。
其髒應心,主小腸三焦,其主在經絡,其傷在陰分,火之所居,有結聚斂伏者,不宜蔽遏,當因其勢而解之散之升之揚之,如開其窗,揭其被,皆謂之發,非止于汗也。
土郁奪之,奪、直取之也。
凡土郁之病,溫濕之屬也。
其藏在脾胃,其主在肌肉四肢,其傷在胸腹,土畏壅滞。
凡滞在上者,奪其上,吐之可也;病在中者,奪其中,伐之可也;病在下者,奪其下,瀉之可也。
凡此皆謂之奪,非止于下也。
金郁洩之者,洩、疏利也。
凡金郁之病,為斂為閉,為燥為塞之屬也,其藏應肺與大腸,其主在皮毛聲息,其傷在氣分,或解其表,或破其氣,或通其便,故在表在裡,在上在下,皆可謂之洩也。
水郁折之者,折、調制也。
凡水郁之病,為寒為水之屬也,水之本在腎,水之标在肺,其傷在陽分,其反克在脾胃,水性喜流,宜防泛濫,折之之法,如養氣可以化水,治在肺也;實土可以制水,治在脾也,壯火可以勝水,治在命門也;自強可以帥水,治在腎也;分利可以洩水,治在膀胱也。
凡此皆謂之折,豈獨抑之而已哉。
郁有五,法亦有五,郁去則氣調矣。
又以六郁言之,如氣郁者,必胸腹滿痛,其脈沉澀;濕郁者,身體重着,或關節疼痛,遇陰寒即發,其脈沉緩;痰郁者,動則喘息,起卧怠惰,其脈沉滑;血郁者,四肢無力,能食便紅,其脈沉芤;食郁者,嗳酸惡食,痞塊腹脹,其脈氣口沉緊:熱郁者,瞀悶口幹,小便淋赤,其脈沉數,六郁不言風寒者,蓋風寒郁則為熱故也。
然丹溪又雲:氣郁而濕滞。
濕滞而成熱,熱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消化,是郁雖有六,又皆相因為病者也。
夫治六郁者,以越鞠為丸為主方,固為盡善,但郁者至久,元氣未有不傷,克伐屢投,随散而随郁者,比比然也。
于此當顧慮根本,權其重輕,或攻補兼施,使邪衰而正勝,或專行于補益,俾養正以除邪。
然郁在氣血者,當以有形之藥,分氣血以療之,醫者之責也。
若郁在情志者,即當以情志解散,此無形之氣藥,病者所自具也。
知乎此而立五六之治,思過半矣。
諸氣不當作寒治論 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
當其和平之時,外護其表,複行于裡,周流一身,循環無端,出入升降,繼而有常。
原出中焦,總統于肺氣,曷常病于人也。
及其七情之變攻,五志之間發,乖戾失常,清者遽變為濁,行者遏抑而反止,表失外護而不知,裡失健捍而少降,營運漸遠,肺失主持,妄動不已,五志厥陽之火起焉。
上熾于肺,氣乃為病,何者?氣本為陽,反勝則為火矣。
河間有曰:五志過極,皆為火也。
何後世不本此議,而以香辛燥熱之劑,概作寒治,所據何理?且言指迷七氣湯,用青皮、棱、術、益、桂之屬,可以通七情,混同一義,不按某藥治某病,以下諸方。
尤有甚焉者,茲不具論,不知經言九氣之治,各有分别,如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雲雲,何嘗混作寒論,而以燥熱之劑通治諸氣。
若用燥熱之劑,不過暫卻滞氣,沖快于一時耳。
滞氣暫開,久而複郁,郁至久而生熱,熱積久而生痰,痰飲下隔,升降不行,濁氣混,清虛耗竭,此習俗相沿之誤,莫能救挽者。
又有腎虛不能攝氣歸元,用黑錫丹、養氣丹,以有形金石,鎮無形之氣,譬以石投水,水固未嘗沉也,豈不殆欤?丹溪雲:上升之氣,自肝而出,中挾相火,其熱為甚。
自覺冷者,非真冷也,火極以水,陽亢陰微,故有此證,認假于真,可勝道哉?大抵七情傷氣,郁結不舒,痞悶壅塞,發為諸病,當詳所起之因滞于何經,始則用辛溫以散之,稍久即以辛平和之,辛寒折之。
然藥中有行散者,有損洩者,用之能卻氣之标,而不能制氣之本,豈可久佐以燥熱之藥,以火濟火,混同為治,使之常服多服可乎?氣之與火,一理而已,動靜之變,反化為二,氣作火論,與病情相得。
丹溪《局方發揮》雲:冷生氣者,出于高陽生之謬言也,是非身受寒氣,口食寒物而遽論寒者,吾恐千不得其一二也。
腫脹引經别證辨 腫脹一證,經雲:五髒六腑,無不有之。
再考全經,如脈要論曰:胃脈實,氣有餘則脹。
病形篇曰:胃病者,腹腫脹,胃脘當心而痛。
本神篇曰:脾氣實則腹脹,經溲不利。
應象論曰:濁氣在上,則生脹。
此皆實脹也。
太陰陽明論曰:飲食起居失節,入五髒則腹滿閉塞。
師傳篇曰:足太陰之别,分孫虛則鼓脹,此皆虛脹也。
經脈篇曰:胃中寒則脹滿。
方宜論曰:髒寒生滿病。
風論曰:氣隔塞不通則善脹,失衣則善脹,皆寒脹也。
陰陽别論曰: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
診要經終篇曰:手少陰終者,腹脹閉,足太陰終者,腹脹閉,此心脾受傷之脹也。
此外如六元正紀、至真大要等論曰:太陰所至為跗腫,及土郁之發,太陰之初氣,太陰之勝複,皆濕勝之腫脹也。
或曰:水運太過,寒勝則浮。
或曰:太陰司天,太陽勝複,皆寒勝之腫脹也。
或曰:少陰司天,少陰勝複,少陽司天,少陰勝複,熱勝則腫,皆火勝之腫脹也。
或曰:厥陰司天在泉,厥陰之複。
或曰:陽明之複,皆水邪之侮土,及金氣反勝之腫脹。
由是觀之,則不惟五髒六腑,即五運六氣,亦各有腫脹矣。
然經有提其綱者,曰:諸濕腫滿,皆屬于脾。
又曰: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聚水也。
又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可見諸經雖皆有腫脹,無不由于脾肺腎者。
蓋脾土主運行,肺金主氣化,腎水主五液,凡五氣所行之液,悉屬于腎;五液所行之氣,悉屬于肺;轉二藏以制水生金者,悉屬于脾,故腫脹不外乎三經也。
但陰陽虛實,不可不辨。
大抵陽證多熱,熱者必實;陰證必寒,寒者多虛;先脹于内,而後及于外者多實;先腫于外,而後及乎裡者多虛;小便黃赤,大便秘結者多實;小便清白,大便溏洩者多虛;脈滑數有力者多實;弦浮微細者多虛;形色紅黃,氣息長者多實,容顔憔悴者,聲短促者多虛。
凡諸實證,必以六淫有餘傷其外,飲食怒氣傷其内,故緻氣逆不行,三焦壅閉。
此則多在氣分,無處不到,故不分部位,而多通身浮腫。
又或氣實于中,又為單腹脹急,然陽邪急速,其至必暴,每成于數日之間,此惟少壯者多有之。
但破其急氣,利其壅滞,則病無不愈,此治實之道也。
若是虛證,必以五志積勞,酒色過度,傷其脾腎,日積月累,其來有漸,每成于經月之後,此多成于中年之外。
其形證脈氣,必有虛寒之候,顯然可見,非若實證之暴至,而邪熱壅結,肝氣悍逆之有因也。
則治實恒易,理虛頗難耳!然虛有在氣者,有在水者。
在氣者,以脾氣虛寒,不能運化,所謂氣滿中虛者。
在水者,以脾虛不能制水,則寒水反侮脾土,泛濫為邪。
其始也,必從陰分漸次而升,按肉如泥,腫有界分,所謂水膨水脹者也。
然水雖制于脾,實則統于腎。
蓋腎本水藏,而元陽生氣所由出。
若腎中陽虛,則命門火衰,既不能自制陰寒,又不能溫養脾土,陰陽不得其正,則化而為邪矣。
夫氣即火也。
精即水也,氣之與水,本為同類,但在化與不化耳。
故陽旺則化精而為氣,陽衰則不化而為水,即為邪。
凡火盛水虧則病燥,水盛火虧則病濕。
故火不能化,則精不從陽,而精化為水。
所以水腫之證,多屬陽虛,故曰寒脹多,熱脹少也。
然觀丹溪之治腫脹雲:清濁相混,隧壅閉而為熱,熱留為濕濕熱相生,遂成腫滿。
治宜補其肝,又須養肺金以制木,使脾無邪賊之患,滋腎水以制火,使肺得清化之權。
夫制火可以保金,獨不慮其害土乎?若以此法,施于陽實而熱者則可,若以治陽虛而氣弱者,豈不反助陰邪而益其病哉?更有不明虛實,專執下則脹已之一法,雖得少寬于一時,真氣愈衰,未幾而腫脹再作,遂至不救,殊可歎也!餘于此證察其實者,直清陽明,反掌收功。
苟涉虛者,溫補肝腎,漸次康複;或虛實混淆,陰陽疑似者,甯先以治不足之法,探治有餘,若不投而病反加者,不宜補也,不妨易轍,自無大害。
若誤以治有餘之法治不足,而曾經峻攻者,真氣複傷,雖神丹不能療矣!其有不大虛不大實者,先以清利見攻,繼以補中調攝,此治虛之道也。
又有标實而本虛者,瀉之不可。
攻之無功,極為危險。
在病名有鼓脹與蠱脹之殊,鼓脹者,中空無物,皮膚繃急,多屬于氣;蠱脹者,中實有物,腹形充大,非蠱即血也。
在女科有氣分血分之殊,氣分者,心胸堅大,而病發于上,先病水腫而後經斷;血分者,血結胞門,而病發于下,先因經斷而後水腫。
在治法有理肺理脾之殊,先喘而後脹,治在肺;先脹而後喘,治在脾。
以上諸治,其大略也,貴在神而明之,庶可免于虛虛實實之害矣! 腹脹禁用攻瀉論 從來腫病,遍身頭面俱腫,尚易治。
若隻單單腹腫,則為難治。
此其間有所以然之故,不可不辨也。
蓋傳世諸方,皆是悍毒急攻之法,耗損真元,虧傷脾胃,可一而不可再。
用藥縱取效于一時,倘再腹腫,則更無法可用矣!且遍身俱腫者,五髒六腑各有現證,故瀉肝瀉肺瀉膀胱大小腸之藥,間有取效之時。
而單單腹脹,則中州之地久窒其四運之軸,而清者不升,濁者不降,互相聚結,牢不可破,實因脾氣衰微所緻。
而瀉脾之藥,尚敢漫用乎?且腫病之可瀉者,但可施之西北盛壯之人,及田野農夫之流,豈膏粱老少之所能受?設謂腫病概可用之,大滿大實,必從乎瀉,而病後腫與産後腫,亦将瀉之耶?且古方原載腫病五不治:唇黑傷肝,缺盆平傷心,臍突傷脾,背平傷肺,足底平傷腎,此五者不可治矣。
是其立方之意,非皆為不可治之證而設,後人不察,概從攻瀉者何耶?所以凡用劫奪之藥者,其始非不遽消,其後攻之不消矣,其後再攻之如鐵石矣。
不知者觀之,方謂何物邪氣?若此之盛,自明者觀之,不過為猛藥所攻而緻。
覺此身之元氣,轉于此身為難者,直有驅良民為寇之弊,所謂亦子盜兵,弄于潢池其然乎?明乎此,則有培養一法,補益元氣是也;則有招納一法,升陽舉氣是也,則有解散一法,開鬼門潔淨府是也。
三法俱不言瀉,而瀉在其中矣,無餘蘊矣。
喘脹标本論 喘脹二因,皆小便不利,喘則必生脹,脹則必生喘,但證有先後之殊,而複有标本之異,可得而辨焉。
何則?先喘而後脹者,生于肺;先脹而後喘者,生于脾。
蓋肺金司降,外主皮毛。
經曰:肺朝百脈,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是小便之行,由于肺氣之降下而輸化也。
若肺受邪而上喘,則失降下之令,故小便漸短,以緻水溢皮膚而生腫滿焉,此則喘為本而脹為标也。
脾土惡濕,外主肌肉,土能克水,若脾土受傷,不能制水,則水濕妄行,漫漬肌肉,水既上溢,則邪反侵肺,氣不得降而生喘矣,此則脹為本而喘為标也。
屬肺者,當清金降氣,而行水次之;屬脾者,當實脾行水,而清金次之。
苟肺證而用燥脾之藥,則金得燥而喘愈加;脾病而用清金之藥,則脾得寒而脹愈甚矣。
治喘脹者,但知實脾行水,不知分别脾肺先後之證,故為發明之。
喘哮短氣氣逆息贲辨 經雲: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又雲:一息不運則機緘窮,一毫不續則穹壤判。
此言人生之氣出入升降,貴乎往來不窮,乃成生生之妙用。
若外為六淫所傷,内為七情所結,則喘哮、短氣、少氣、氣逆、息贲之證,種種作矣。
然何以辨之?喘者,促促氣急,喝喝痰聲,張口擡肩,搖身撷肚,由于肺氣感邪,肺葉張舉,或虛而挾寒;或實而挾熱,或水氣上乘,虛火上炎;或氣郁所感,脾胃不足,皆有此候。
風寒必有冷痰如冰之證;實熱必有壅盛燥渴之證;水氣必脅下脹滿有聲,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