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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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治,皆為心痛之病,經中刺治分經,理甚明悉。

     若是金針用藥,尤宜詳察。

    腎心痛者,多由陰邪上沖,故善。

    如從後觸其心,胃心痛者,多由停滞,故胸腹脹滿。

    脾心痛者,多當寒逆中焦,故其病甚。

    肝心痛者,多由木火之郁,病在血分,故色蒼蒼如死狀。

    肺心痛者,多由上焦不清,病在氣分,故動作則痛益甚。

    若知在氣則順之,在血則行之,郁則開之,滞則通之,火多實則清之散之,寒多虛則溫之補之,必随手取效也。

    凡諸經心痛,心與背相引,心痛徹背,背痛徹心,宜急溫其經。

    諸府心痛,難以俯仰,小腹上沖,卒不知人,嘔吐洩瀉,其勢甚銳,急宜溫其腑。

    至髒邪乘心,名真心痛,手足青至節,不可救藥者,多宜急溫其心包,并注邪别脈。

    然心痛甚者,脈必伏,以心主脈,不勝其痛,其脈自伏也,切不可因其脈伏神亂。

    駭為心虛,而用地黃、白術補之。

    蓋邪得溫藥則散,得寒膩藥則不散,不可不慎之也,溫散之後,方可陰陽平補之。

     痛無補法辨 後世治痛之地,有曰痛無補法者;有曰通則不痛,痛則不通者,有曰痛随利減者,人皆傳誦以此為不易之。

    法凡是痛證,無不執而用之,不知痛而閉者,固可通之。

    如經雲:熱結小腸,閉而不通之類是也。

    痛而洩者,不可通也,如經雲:寒客小腸,後洩腹痛之類是也。

    觀王荊公解痛利二字最妙,曰:治實法,雲:諸痛為寒,痛随利減,後世以利為下也。

    假令痛在表者,實也;痛在裡者,實也;痛在血與氣者,亦實也。

    故在表者,汗之即愈;在裡者,下之即愈;或在氣血者,散之行之即愈,豈可以利為下乎?宜作通字訓則可。

    此說甚善,得治實之法矣。

    然痛證亦有虛實,治法亦有補瀉,其辨之之法,不可不詳。

    凡痛而脹閉者多實,不脹不閉者多虛;痛而拒按者為實,可按者為虛;喜寒者多實,愛熱者多虛;飽而甚者多實,饑而甚者多虛;脈實氣粗者多實,脈虛氣少者多虛;新病壯年者多實,愈攻愈劇者多虛。

    痛在經者脈多弦大,痛在髒者脈多沉微,必普脈證而察之,則虛實自有明。

    辨實者可利,虛者亦可利乎?不當利而利之,為害不淺。

    凡治表虛而痛者,陽不足也,非溫經不可。

    裡虛而痛者,陰不足也,非養營不可。

    上虛而痛者,心脾實傷也,非補中不可。

    下虛而痛者,脫洩亡陽也,非速救脾腎溫補命門不可。

    夫以溫補而治痛者,非不多也,奈何醫者專執痛不可補氣之說,豈良法哉? 癖等七種釋名論 或悶痞與癖積聚瘕,病雖相似,而名各不同,請逐一條陳其說,以曉後學可乎?曰:痞者否也,如天地不交之否,内柔外剛,萬物不通之義也,物不可以終否,故痞久則成脹滿,而莫能療焉;癖者,懸絕隐僻,又元妙莫測之名也;積者迹也,挾痰血以成其迹,亦郁久積至之謂耳;聚者緒也,根據元氣以為端緒,亦聚散不常之意耳;症者征也,以其有所征驗,及久而成積聚也;瘕者假也,又遐也,以其假借氣血成形,及曆年遐遠之謂也。

    大抵痞與癖,乃胸膈之候;積與聚,乃肚腹間之病,因屬上中二焦之病,故多見于男子;其與瘕。

     獨見于臍下,是為下焦之病,故常見于婦人。

    大抵腹中有塊,不問積聚瘕,俱為惡候,切不可視為尋常,而不求醫早治。

    若待脹滿已成,胸脅膨擊,雖倉扁複生,亦莫能救。

    遘此疾者,可不慎乎! 治積按國中末法論 積之成也,正氣不足,而後邪氣踞之。

    如小人在朝,由君子衰也,正氣與邪氣,勢不兩立。

     若低昂然,一勝則一負,邪氣日甚,正氣日消,不攻去之,喪亡無及矣。

    然攻之太急,正氣轉傷,國中末之三法,不可不講也。

    初者,病邪初起,正氣尚強,邪氣尚淺則任受攻。

    中者,受病漸久,邪氣較深,正氣較弱,任受且攻且補。

    末者,病魔經久,邪氣侵淩,正氣消殘,則任受補。

    蓋積之為義,日積月累,匪伊芳朝夕,所以去之者,亦當有漸,太急則傷正氣,正氣傷則不能運化,而邪反固矣。

    餘嘗制陰陽二積之劑,藥品稍峻,用之有度,補中數日,然後攻伐,不問其積之多少,又與補中,待其神旺,則複攻之,屢攻屢補,以平為期,此餘獨得之訣,百發百中者也。

    經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

    故去積及半,純與甘溫調養,會脾土健運,則破殘之餘積,不攻而自走,必欲攻之,無餘不遺,其人之不夭殃者,亦鮮矣。

    經曰:壯者氣行即愈,怯者着而為病。

    潔古雲:壯盛人無積,虛人則有之,故當養正,則邪自除。

    譬如滿座皆君子,一二小人,自無容身之地,雖然,此謂輕淺者言爾。

     若大積大聚,不搜而逐之,日進補湯無益也。

    審知何經受病?何物成積?見之既确,發直入之兵以讨之,何患其不愈?兵法之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是亦醫中之良将也夫。

     蟲積論 蟲由濕熱郁蒸而生,觀之日中有雨,則禾節生蟲,其理明矣。

    古分九蟲三屍等論,餘謂自積成蟲,難以定名。

    若盜食人之氣血,得其清者,謂之靈蟲,久能移害于人,即勞蟲、傳屍、屍疰之類是也。

    若采人之飲食,得其濁者,謂之物蟲,久而能變異,即寸白、蛔蟲、魚鼈、瘕之類是也。

    故物蟲者,多因自積而成,乃有形可驗之物,治宜以有形相制相畏之藥,如丸、蕪荑、使君、川椒、黃連、苦楝之屬。

    靈蟲者,多因自虛而緻,乃變化莫測之物,治宜以氣類相感之藥,如桃仁、川椒、天靈蓋、蘇合香、麝香、朱砂之屬。

    外有鬼氣中惡,亦靈蟲之類也。

    因飲食蟲蛭,及果中毒蟲,亦物蟲之類也。

    治宜格其物理,考其所畏以制之。

    又有久患勞瘵,氣亢血熱之人,勿用辛烈等藥,大抵人面萎黃,四肢無力,飲食不為肌膚,乃血氣虛損,起伏作痛,聚散不定,皆有蟲害,宜急攻之。

    若待成靈,傷殘髒腑,不可救矣。

    服蟲藥宜前半月上半日,蟲頭向上時,忌妄言預洩,蓋蟲既有靈,能拒避湯藥故也。

     黃膽證毋拘五證宜别三焦論 丹溪雲:疸證不必分五,同是濕熱,如HT醬相似,斯言已得大義。

    然考之《内經》有上中下之分,有曰目黃曰黃膽者,有曰黃瘅暴病久逆之所生也。

    少陰厥陰司天,四之氣溽暑,皆發黃膽者,悉是上焦濕熱病也。

    有雲食已如肌曰胃疸者,與脾風發瘅腹中熱出黃者,又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者,《靈樞》所謂脾所生病黃膽,皆中焦濕熱病也。

    有謂溺黃赤安卧者黃膽,及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靈樞》所謂腎所生病黃膽,皆下焦濕熱病也。

    獨仲景妙得其義,詳于傷寒證中。

    有曰邪熱入裡,與脾經相交,則發黃;或内熱已甚,複被火熱,兩陽相灼亦發黃;或陽明熱甚無汗,小便不利,濕熱不洩亦發黃;或發汗已,身面目俱黃者,為寒濕在裡不解,故發黃。

    是知非特濕熱發黃,而寒濕亦發黃也,但寒濕之黃,黑暗不明,熱甚之黃,明如橘色。

    大抵黃家屬太陰,太陰者脾也,為濕熱所蒸,則土之本色外現,或脈沉小,腹硬,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又為血在下而發黃也。

    治疸須分新久,新疸濕熱少張,即當消導滲利,如茵陳五苓散、茯苓滲濕湯之類,無不效者。

    久病脾胃受傷,血氣必弱,宜用補劑,如參術健脾湯、當歸、秦艽之類,使正氣盛則邪氣自退,庶可收功。

    若口淡怔忡,耳鳴腳軟,或微寒熱,小便赤白濁,又當作虛治,宜養榮湯,或八味丸、四君子皆可用,不可過用涼劑,強通小便。

    恐腎水枯竭,久而面黑黃色,不可治矣。

     陰黃說 先哲雲:水火即人身熟腐水谷之氣,得其平謂之水火,失其宜謂之濕熱,濕熱相搏,氣不得達而生黃,是固然矣。

    然王海藏雲:傷寒病遇太陽太陰司天,若下之太過,往往變成陰黃。

     一則寒水太過,水來犯土;一則土氣不及,水來侵之,用茵陳湯,次第加姜、附、茱萸治之。

    夫傷寒熱病而有陰黃,則雜病黃膽亦有陰黃矣。

    故身冷畏寒,陰黃也;濕勝脾虛,陰黃也;二便清利,陰黃也;脈沉而微,陰黃也。

    凡遇此等,非溫補不愈。

    設以黃色為土邪有餘,而過行朱伐,飲食必減,胃氣必虧。

    由脾傳腎,變為黑疸而不可治,良可悲矣! 七疝解 疝、隐疾也,古稱七疝,寒、水、筋、血、氣、狐、也。

    寒疝者,腰痛牽引睾丸,屈而不伸,其脈沉遲,得此之由,必是寒客下體,如坐于卑濕,涉于寒水之所起也,寒氣自外入内,束其少火,郁其肝氣,故令腰痛,痛而牽引睾丸者,肝之經絡環陰器故也;寒主收引,故令屈而不伸;尺内主腰,脈沉遲,皆陰象也,宜吳茱萸加附子湯主之。

    水疝者,腎囊腫大,陰汗不絕,得之飲水,醉後勞于使内。

    蓋飲水醉酒,則濕氣勝。

    勞于使内,則腎氣虛,腎虛則濕勝而流攻者,勢也,故令陰囊腫大如水晶,陰汗不絕,如罅漏也。

    經雲:下者舉之。

    又雲:風能勝濕,宜升陽除濕湯主之。

    筋疝者,莖筋掣痛,挺脹不堪。

    此得之房勞邪術,所使春方,多熱毒之劑,故令脹滿不堪,宜甘草梢黑豆湯主之。

    血疝者,外腎因撲損而傷,睾丸偏大,有時疼痛者,中有瘀血,名曰血疝,宜于夜分之時,自以一手托其下,一手按其上,由輕至重,揉摩百遍,彌月之間,瘀血盡散,陳氣皆行,誠妙法也。

    氣疝者遇有拂郁,則睾丸腫大,遇有悲哀,則不藥而消,蓋邪之所湊,常垂其虛拂郁,而睾丸腫大者,肝氣垂腎之也,悲哀則不藥而消者,氣有所洩也。

    先哲雲:肝腎之病同一法,治宜虎潛丸主之。

    或曰:何以不用橘核、川楝、枳實、青皮之類?餘曰:皆破氣之藥,昔人多用之,然治标雲爾,況蹈重虛之戒乎?氣實用之可也,狐疝者:晝則氣出而腎囊腫大,令人不堪,夜則氣入而腫脹皆消,如無其疾。

    狐之為物,晝則出穴而溺,夜則入穴而不溺,以斯證肖之,故名狐疝。

    晝陽也,夜陰也,晝病而夜否,氣病而血不病也。

    宜補中益氣湯,升舉下陷之陽,加黃柏、知母,以益夫不足之坎。

    或曰:何不用子和辛香流氣之品?餘曰:此氣虛所緻,若更流藏,非惟無益,而又害之也。

    疝者,頹大也,睾丸雖大而無疾。

    此系父子相傳,得于有生之初,非有生以後,外因所緻之疾也,故不必主治。

    或先有疝,後來疼痛疾苦者,必兼前六證之法治之。

     淋閉證治論 小便不通之謂閉,滴瀝作痛之謂淋。

    二者因心腎不交,蘊積熱毒,或酒後房勞,或飲食燥熱,七情郁結所緻,皆一類也。

    自嚴氏有五淋之分,氣淋者,小腹滿悶,便澀,常有餘瀝;砂淋者,莖中痛,尿難卒出;膏淋者,尿如脂膏;勞淋者,勞倦即發,痛引氣沖;血淋者,遇熱即發,甚則溺血,候其鼻色黃者,小便難也。

    至東垣論肺為生水之上源,腎為主液之元氣,若淋而口渴,身熱脈數者,為肺受肝邪熱,失其降水之令為氣分證,宜以輕清淡滲藥瀉熱。

    若無身熱口渴,為血分之候,宜以滋陰濃味藥助腎。

    愚按嚴氏之意,乃以腎與膀胱本病論之。

    東垣之辨,是兼他證而言也,何也?以其論中肺受熱邪之證,及肺患喘嗽,與夫脾病脹滿,淋閉水洩,小便澀少,皆他病緻淋,不因腎與膀胱也。

    是知淋閉之證,主乎心腎,而實關乎脾肺矣。

    丹溪則又謂膀胱之府,有上口而無下口,得引升騰之氣,乃施滲洩之令,氣化則能出。

    苟氣血偏濁,或正虛下陷,遂郁成淋,譬之滴水之器。

    上竅不通,則下竅不出,宜加柴胡、升麻等藥提之。

    若中氣弱,不能運化清濁而淋者,宜加補氣之藥。

    若因血虛而氣不能升提者,蓋氣為血配,血虛則氣亦虛,而湧洩之令不行,宜補血加升提。

    若酒食過度,濕痰積于胸膈,脈見弦滑,證見痞悶者,宜二陳湯加香附、木香探吐、次加山栀、木通調之,此亦一法也。

    愚按造化之理,陽無陰不化,陰無陽不行,非升不能降,非降不能升。

    故吐者,升之法也;滲利者,降之法也。

    利濕清熱等劑者,陽分氣藥也;瀉火滋陰等劑者,陰分血藥也。

    或升降同用,或氣血兼加,但血分之病不用偏施滲洩,恐反耗其精液,以緻虛而愈燥,惟少用肺,引通子母相生之情。

    氣分之病,不可純用沉寒,恐更泥滞其化生,以緻郁愈而淋,惟少用辛潤行氣,令氣化則滲洩而出。

    今人見用溫藥,遂疑淋有冷證,不知此氣郁從治之法耳。

    外有挾寒淋瀝先寒戰而後溲便,因寒氣與正氣争,邪氣盛,則寒戰成淋,正氣盛,則寒戰解而便利。

    有汗過多,小盒飯赤澀如淋,因五内枯燥,慎勿用利小便之劑。

    亦有小便艱難,莖中不痛而癢者,乃積所緻,非淋也。

    又有跌仆損傷,及服溫藥燥澀太過,緻血污留并,婦人經水不通,血積成瘕,并能作淋閉,則必小腹滿痛,或手不可近,宜用紅花、桃仁等破血。

    更有難産為收生者損胞,緻小便淋瀝不斷,其證必無痛澀,但滴而不自覺,或覺而不痛,别當大補氣血。

    若大小便皆閉,上為嘔吐者,世稱關格,最難調治。

    經雲:不得盡期而死也。

     精濁論 溺與精所出之道不同。

    淋病在溺道,故綱目列之肝膽部。

    濁病在精道,故綱目列之腎膀胱部。

    今患濁者,雖便時莖中如刀割火灼,而濁自清,惟竅端時有穢物,如瘡之有膿,目之有眵,淋瀝不斷。

    初與便溺不相混濫,如河中之清也,至易辨之,每見時醫,以淋法治之,五苓、八正,雜投不已,因而增劇者,不可勝數。

    餘每正之,其餘當難以臆說也。

    蓋由敗精腐者什九,由濕熱流注而虛者什一。

    或曰:昔人以赤濁為心虛有熱,由思慮而得之;白濁為腎虛有寒,由嗜欲而得之。

    何原病式以二濁俱屬于熱?丹溪亦雲:濕熱有痰,子能與我折乎?曰:辨古今之得失,必以《内經》正之,自《巢氏病源論》,言白濁由勞傷腎虛冷,曆代宗其說有異詞。

    不惟白濁之理未明,即治濁之法亦誤。

    不思《内經》本無白濁之名,惟言思想無窮,入房太甚,發為白淫,與脾移熱與腎出白,少陰在泉溲白,此白濁之源也。

    原病式因《内經》諸病,水液混濁,皆屬于熱。

    言天氣熱則水混濁,寒則清潔;又言水體清,火體濁。

    正如清水為湯,自然白濁也。

    可謂發聖人之旨,正千秋之誤。

    而不讀其書者,猶未盡知也。

    丹溪則以濕熱痰虛并言,然虛寒者,不可謂盡無,但熱多寒少耳。

    故《靈樞》有中氣不足,便溲為變之語。

    是當先補中氣以升舉之,而後分其氣血施治。

    設腎虛甚,或火邪亢極者,不宜峻用苦寒,必反佐治之,更在權衡輕重而已。

     精滑便濁分别辨 精滑與便濁不同。

    便濁是便溺混濁,即五淋之膏淋也,乃是胃中濕熱滲入膀胱,與腎經絕無幹涉。

    精滑則牽引粘膩,雖不便溺,亦時有之。

    此是,腎水不足,淫火易動,精離其位,故令漸積而出耳。

    治之者,宜滋腎清心,健脾固脫,蓋精濁雖腎之液,而所以精濁者,心為之主也。

    夫君火一動,真精自失,能止其心,乃我身之大丹也。

    又考《千金方》,治精遺便濁凡九方,而用韭子者居其半。

    夫韭子辛熱,何思邈取之深也?蓋用以治便濁者,取其辛熱之氣,能燔土濕,使蒸熱上行而不下,乃釜底加薪之法,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

    用以治遺精者,取其辛熱之氣以壯真陽,使之涵蓄陰精而不漏,乃益土防水之法,衛外而為固也。

    凡此不傳之秘,可與知者道耳。

     遺精白濁皆由心腎兩虛辨 遺精者,不交而自洩也;夢遺者,夢交而洩也,二者皆從精道而出。

    夫精雖藏于腎,而實主于心,雖有邪術所使,夢與人交,及娩人鬼胎夜感之甚,未必不由心腎兩虛,邪乘虛入者。

     何也?蓋心之所藏者神,腎之所藏者精,心腎者,精神之根蒂也。

    凡男子思慮過度,則水火不交;快情恣欲,則元精失守。

    所以心動者神馳,神馳者精散。

    因晝之所思,故夜有所夢。

     今人多用龍骨、牡蛎等澀精之劑,随止随發,惟知固腎,不知治心。

    殊不知神不歸舍,則無精無主,安能自守哉?濁者從小便竅中而出,如油如膏,或有五色光彩,或赤或白,或澄根混濁,或如精狀,名曰白淫。

    雖與遺精所出各異,所感則一,亦心血虧少,相火内熾,中焦濕熱,淫氣不清。

    譬如井中取水至清,烹之為白湯,澄之則有腳,豈非濕熱混濁者乎?醫者但當分其虛實輕重,濕熱多少而治。

    如有虛損諸證者,則從虛治。

    因于心者,養心以收神;因于腎者,因腎以澀精;正虛者,主濕勝,宜溫補心腎之劑;偏虛者,主熱勝,宜清補心腎之劑;濕熱從丹溪治法;若患久者,宜升舉之藥。

    其外更有思欲不遂而精洩,有氣盛久無色欲,精漏遺洩者,非病也。

     老年人耳聾與少年人異治法論 人身有九竅,陽七竅,眼耳口鼻是也;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