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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腫;虛火必得食即減,食已即發,乍進乍退;氣郁必鼻息引張,煩悶胸滿,胃虛必氣道奔急,喘甚不休。
治者随證而施。
使浮遊之火下降,清肅之令下行,自不複有火矣。
哮者與喘相類,但不似喘開口出氣之多。
《聖濟總錄》名為呷嗽是也,以胸中多痰,結于喉間,與氣相系,随其呼吸有呀呷之聲。
得之鹹酸太過,積熱膠痰,痰去則聲少息。
倘不節口,而胸中未盡之痰,得新味相結,哮又作矣,治之以吐痰為生。
若遇冷而發者,因中外皆寒,宜溫其肺金。
若寒包其熱者,宜清肺藥中兼加發散,則自然愈也。
短氣者,呼吸雖急而不接續,似喘無痰聲,亦不搖肩呻吟,而無痛禁,雖若氣上沖,實非氣上沖也。
凡氣食阻者宜瀉之,元氣虛者宜補之。
少氣者,氣少不足以言,即經所謂言而微,終日複言,為奪氣之候,皆因中氣不足所緻,故短氣猶有屬實,少氣惟有補虛而已。
逆氣者,但氣上奔急,肺壅而不下,若有不能呼吸之狀,實于哮喘短氣不同。
息贲者,五積中之肺積也,喘息奔急,亦名息積,右脅下必有積塊以别之。
人之五髒,皆有上氣,而肺為之總司,其體清虛,有升有降,即出入皆利,其用健運,少氣少血,即升降無資。
故喘哮諸證,皆在肺金分野,治之亦宜在肺。
然屬實者,毋庸更論;屬虛者,又應變通。
如土虛而不能生金者,則治在脾而中樞能運;或腎虛而不能納氣者,治在腎而北門有鎖。
皆以氣味濃藥,實其中下二焦之間,不得泥夫壅逆之候,而束手逡巡也。
哕逆咳逆幹嘔嘔吐五證辨 哕逆者,哕而氣逆也。
俗所謂發呃、吃逆、吃忒,總當名哕是也。
咳逆者,咳而氣逆也,咳嗽之咳也。
幹嘔者,空嘔也,聲出而物不出也。
嘔者,聲物兼出也。
吐者,物出而聲不出也。
此數者,方書每混論無别,何以辨之?《靈樞》曰:胃有故寒氣,與新谷氣俱還入胃,新故相亂,真邪相攻,氣并相逆,複出于胃,故為哕。
《素問》曰:病深者其聲哕,《傷寒論》有食谷者哕,有飲水、火劫、失下、妄下諸逆治。
至病深者哕,蓋指俗論發呃而吃吃然有聲者為哕也,《千金方》謂咳逆為哕逆之名非矣。
《素問》雲:歲金太過,有病咳逆,少陽司天,初之氣,二之氣,俱有病咳逆。
又金郁之發,民病咳逆,蓋皆論肺金及火為病,分明指咳嗽之咳,因氣逆者而名為咳耳,烏得與哕逆紊乎?仲景《傷寒論》咳逆者,僅見于辨脈、平脈二篇,至《金匮要略》稱咳逆者疊出,可略舉而證也。
曰:病咳逆脈之,何以知為肺癰?寸口脈微而數,微則多風,數則為熱。
且雲:風傷皮毛,合于肺則咳。
又曰:咳逆上氣,時時吐濁。
但坐不得眠,皂莢丸主之。
又肺癰胸滿,一身微腫,咳逆上氣,喘鳴迫塞,瀉肺湯主之。
又曰:咳逆倚息不得卧,小青龍湯主之。
此皆咳而氣逆為病也,須知論咳而或曰咳,或曰咳逆。
同一咳證而已。
兼以逆字言者,不過因咳而氣上逆耳,是即喘吐哕嘔,有曰喘逆、吐逆、哕逆、嘔逆類耳。
《明理論》以辨脈篇咳逆脈散者,入于咳冷之條,而與哕目為一類。
謂哕則吃吃然有聲者。
斯皆合仲景之旨矣,奈何論聲則是,論名則非。
故又曰:哕者,咳逆是也,附和《千金》之說,強合二證為一名矣,由是後世以吃逆忒逆為咳逆者紛紛。
王安道既知咳嗽為咳逆,又認有吃忒之咳逆,故亦蹈俗呼之弊。
良由昧于哕耳,謂幹嘔乃哕之微,哕乃幹嘔之甚。
幹嘔者,其聲輕小而短。
哕者,其聲重大而長。
夫二者雖有微甚之分,蓋一證也,安道此說,強分一證為二名矣。
幹嘔雖甚,可變為哕哉。
若視幹嘔為病輕,斷為病重,遂斷聲有輕重大小長短,以幹嘔甚為哕,因引《素問》病深者其聲哕之句,以證哕病重于幹嘔,不思人病重時,每有作哕忒聲者,非病深而哕者乎。
反以幹嘔之甚者名哕,未免以吃芯之當名哕者為咳逆矣,欲辨昔人之非,得毋轉相紊亂乎?或曰:子以安道為非。
然《要略》有雲:幹嘔哕,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
豈非幹嘔哕乃同類之一證,故合言之耶。
餘曰:此正幹嘔且哕二證互見,故并言之也。
然則所謂幹嘔吐逆吐涎沫,用半夏幹姜散者,亦幹嘔與吐逆并言也,亦可視為同類之一證哉。
安道之論哕與咳逆,餘雖未能從,若夫幹嘔與吐之辨,則信乎千古定論也。
其曰:嘔兼聲物,故無物而聲空鳴者,謂之幹,幹猶空也。
至于吐則必有物矣,其可謂之幹。
仲景于嘔字加一幹字,所以别,夫嘔為聲物俱去也。
又仲景嘗言欲嘔矣,未嘗言欲幹嘔欲哕也。
夫欲之為義,将出未出而預覺之者,惟有形之物則然,無形之聲則不然也。
嘔與吐,主物言,故可謂之欲,幹嘔與哕主聲,故不可謂之欲。
發明聲物兼出為嘔,物之獨出為吐,聲之獨出為幹嘔,聲獨出而吃忒作聲為哕逆,咳嗽上逆為咳逆,孰能易其言哉? 噎膈反胃本于陰枯陽結論 噎膈反胃,多因于内傷,憂郁失志,及恣意酒食,縱情勞役,以緻陽氣内結,陰血内枯而成也。
經雲:三陽結謂之膈,三陽,手太陽小腸、手陽明大腸、足太陽膀胱也。
蓋小腸熱結,則小水短少,而火氣不洩;大腸熱結,則大解不利,而郁熱難除;膀胱熱結,則津液不充,而道路蹇澀;三陽并結,則前後之氣不行。
下既不行,則火邪上逆。
氣火上逆,則痰涎愈生。
痰涎生則往來之氣愈阻,而嘔逆噎膈之證起矣。
且也重傷之以七情,更感之以六氣。
或不戒炙爆肥膩之物;或妄投辛香燥熱之劑,遂使火邪愈熾,津液枯,痰涎愈結,病情愈深,豈易療哉?須分上中下三焦以治之。
夫咽嗌梗塞,氣不順行,水飲可行,食物難入,其槁在吸門,名之曰膈。
其或食下則胃脘作痛。
煩悶不安,須臾吐出,食出而安,其槁在贲門,名之曰噎。
噎者屬上焦,其或食雖可下,良久複出。
槁在幽門,名曰反胃,亦曰胃反,此屬中焦。
其或朝食暮吐,暮食朝吐,所出完谷,小便赤,大便難,或如羊矢,其槁在闌門,亦名反胃。
上屬下焦。
然壯者猶或可治,當用透膈疏氣,化痰清火,健胃和脾之劑。
經又曰:噎膈多生于血幹,反胃亦生于脾弱。
東垣曰:脾、陰也,血亦陰也,陰主靜,内外兩靜,則髒腑之火何由而生?金水二髒有養,陰血自生,腸胃津液傳化合宜,噎膈反胃之有哉? 三消證治論 夫三消者,即《内經》之所雲消瘅、消中也。
多飲而渴不止為上消,如氣厥論雲:肺消、膈消,奇病論雲:消渴是也。
消谷善饑為中消。
如脈要精微論雲:瘅成為消中。
師傳篇雲:胃中熱則消谷是也。
溲便頻膏濁不禁為下消,如病形篇雲:肝腎脈微小為消瘅,肝腎在下是也。
何柏齊齋曰:造化之機,水火而已,宜平不宜偏,宜交不宜分。
水為寒濕,火為燥熱,火性炎上,水性潤下,憔火在下,水在上,方為既濟,而坎離相交。
若水偏盛不交,則為腫脹,火偏盛不交,則為消渴,惟制其偏而使之交。
斯為善治者矣。
《袖珍》雲:人生之有腎,猶水之有根,故腎髒受病,必先形容憔悴,雖加滋養,不能光澤。
凡患此證,皆腎經為病,由壯盛之時不能保攝,恣情快欲,或飲酒無度,或嗜炙爆過多,或久服丹石之藥,遂緻腎水枯竭,心火燔灼,三焦猛烈,五髒煎熬而消渴生焉。
治當補腎水,瀉心火,除腸胃燥熱之盛,濟身中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血氣和平,其病自已。
此治消渴者但察其虛實,清火壯水,或滋瀉。
随所宜而用之法也。
然《内經·陰陽别論》曰:二陽之病發心脾其傳為風消。
此陽明為十二經之海,土衰而木氣乘之,故為肌肉消也。
氣厥論曰:心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
此言元陽之衰,而金寒水冷,則為肺腎之消也。
病形篇曰:五髒之脈微小者,皆為肺瘅。
此言寸口之脈弱見于外,以氣血之衰而消于内也。
又氣交變大論曰:歲水太過,上臨太陽,民病渴而妄冒。
五常政大論曰: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民病嗌幹,渴而欲飲,是皆以陰抑陽,以水制火,必以溫劑散去寒邪,其病自愈也。
由是觀之,又烏得概作熱治哉?餘嘗治一缙紳,年逾四旬,因案牍積勞,緻神困食減,時多恐懼,上焦無渴,不嗜湯水,或少飲則沃而不行,每至夜必去溺三十餘合,半皆津液。
最後延餘診視,因相告曰:自病以來,通宵不寐者,已半載餘,間或朦胧睡去,必夢見亡人兇喪等事,又與鬼魅相親。
餘謂之曰:此思慮積勞,損傷心腎。
元氣既虧,則陰邪勝之。
故多陰夢,陽衰則氣虛,陽不帥陰,則水不化氣,故飲雖少而陰濁多也。
此正《素問》飲一溲二之疾,幸脈猶帶緩,肉尚未脫,胃氣尚行,可以無慮。
必俟陽氣漸回,則陰邪自漸退矣,乃用歸脾去木香,八味去丹澤,一以養陽,一以養陰。
至三百餘劑,人參二十餘斤而後愈。
此正肺消于上,精消于下之證。
可見消亦有陰陽,醫斷不可執滞而不通也,知我罪我,其鑒予言。
三消從火斷論 八卦之中,離為物。
五行之中,火能焚物。
六氣之中,火能消物。
故火之為用,燔木則消而為炭,焚土則消而為磚,煉金則消而為汗,煨石則消而為灰,煮水則消而為湯,煎海則消而為鹽,煉汞則消而為粉,熬錫則消而為丹。
故澤中之潦,涸于炎晖。
鼎中之水,涸于壯火。
蓋五髒心為君火正化,腎為君火對化,三焦為相火正化,膽為相火對化,得其平,則烹煉飲食,糟粕去焉。
不得其平,則燔灼髒腑,而津液竭焉。
故入水之物,無物不長。
入火之物,無物不消。
無一身之心火,甚于上為膈膜之消,甚于中為腸胃之消,甚于下為膏液之消,甚于外為肌肉之消。
上甚不已,則消及于肺;中甚不已,則消及于脾;下甚不已,則消及于肝腎;外甚不已,則消及于筋骨。
四髒皆消盡,則心始自焚而死矣。
故《素問》有消瘅、消中、消渴、風消、膈消、肺消之說。
消之證不同,歸之于火則一也。
故消瘅者,衆消之總名;消中者,善饑之通稱;消渴者,善飲之通謂,惟風消、膈消、肺消三說,不可不分。
風消者,二陽之疾,多風邪所鼓。
格拒贲門,消铄腸胃,水不能咽,口幹善渴。
經曰;二陽結,為之消,善食而瘦者,名曰食是也。
膈消者,金受火邪,善飲數溲,變為水腫。
經曰:心移熱于肺,為膈消是也。
肺消者,肺外為寒邪所搏,陽氣不施,内為火所燥,元極水複,故皮膚索澤而着,溲溺積濕而頻下,上飲半升,下行十合。
經曰:心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是也。
膈消不為寒所薄,陽氣得以散于外,為可治。
肺消為寒所薄,陽氣自潰于中,為不可治。
夫消者必渴,渴亦有别。
膏粱之人,多肥甘之渴,與藥石之渴;藜藿之人,則惟燥熱之渴而已。
故火在上者,善渴,火在中者善饑。
火在下者善渴。
多飲而數溲,火在中下者不渴而溲白液;火遍上中下者,飲多而數溲,此其判也。
後人斷消為腎虛,水不勝火之故,其用藥則又非是,何也?以八味丸治消水不能生,而火反助也,惟河間制言立法,甚得《内經》之旨,而世俗不知。
故消渴一證,調之而不下,則水潤少濡,不能殺炎上之勢,下之而不調,亦旋飲旋消,不能沃膈膜之幹。
下之調之,而不戒嗜欲,不節喜怒,不減滋味,則病已而複作。
能知此者,消渴不足憂也。
消渴亦有屬寒辨 按消渴之證,雖由火熱,然亦有屬虛寒者。
如《内經》所雲:心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之證是也。
蓋飲入于胃,遊溢精氣,上輸于脾,脾氣散精,上歸于肺。
其肺所受之津液,俱賴心火以熏蒸之,故能上及耳。
設心火既衰,則上下不交,陰陽失偶,津液何由熏蒸上達哉?故肺燥則求救于水,究無火以熏蒸,則愈飲愈渴。
上飲半升,下行十合,譬之釜底有火,則釜中水沸,自然暖氣升騰,其蓋有汗。
若火滅水寒,則氣不上行,釜蓋自無以潤,此理之必然也。
今之醫者,不達其故,謂内為熱所傷,外為寒所膈,其亦不思之甚矣!其心火者,君火也,雖不可以妄動,而亦不可消滅。
今《内經》言移寒于肺,明是火衰之候,與下文心移熱于肺為膈消,火甚铄金之病,二證迥然各别,何得一概作熱治之乎?若果然,則能消水矣,何反飲一溲二乎?昔人以八味治渴,正為此證。
倘不明陰陽虛實,概用寒涼之劑,未免增其病耳,故辨及之。
首論 方書多分頭痛頭風為二門,然一病也,但有新久去留之分耳。
淺而近者,名頭痛,卒然,易于解散。
深而遠者,名頭風,作止不常,愈後仍發,皆當驗邪所從來,乃世俗不作風醫,即從寒治,安知《内經》有不一之邪乎?如雲風從外入,振寒汗出頭痛。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大寒内至骨髓,髓以腦為主,腦逆故頭痛。
傷寒一日,巨陽受之,頭項痛,少陽司天,初之氣,候乃大溫,病氣發于上,頭痛。
二之氣,熱郁于上,頭痛,又火淫所勝。
民病頭痛,濕淫所勝,頭痛時眩。
凡此皆六淫相侵,與清陽真氣上薄而痛者也。
有雲頭痛甚,則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
頭痛巅疾,下虛上實,心熱甚,頭痛面赤,肺熱病。
頭痛汗出,腎熱病。
頭痛貞貞淡淡然,厥頭痛。
面若腫,起而煩心益悲泣,貞貞頭痛。
頭半寒痛,膀胱足太陽所主;頭囟頂腦戶中痛,膽足少陽所主。
凡此皆髒腑經脈之氣,逆亂于清道,壅遏經隧而痛也。
蓋頭象天,天府清陽之氣,皆會于此,五髒清華之血,亦注于此,于是天氣所發六淫之邪,人氣所變五賊之逆,皆能相害。
或蔽覆其清明,或瘀塞其經絡,因邪氣相薄,郁而成熱,脈滿則痛。
若邪氣稽留,脈滿而氣血亂,則痛甚,是實痛也。
若寒濕所侵,真氣虛弱,雖不相薄成熱,然邪客于脈外,則血泣脈寒,寒則縮卷筋急,外引小絡而痛。
得溫則止,是虛痛也。
因風痛者,抽掣惡風,或無汗;因熱痛者,煩心惡熱,或有汗;因濕痛者,頭痛而遇天陰更甚;因痰痛者,頭昏而愦愦欲痛;因寒痛者,結急而惡寒戰栗;氣虛而痛,遇勞則甚,其脈大;血虛而痛,善生驚惕,其脈芤;傷食頭痛,痞塞咽酸而惡食;傷酒頭痛,惡心眩暈而吐酒。
更有偏頭風者,在左屬風與血虛,在右屬痰與氣熱。
雷頭風者,或因風邪所客,起塊起核;或因痰火上逆,如蟬如雷。
真頭痛者,上引泥丸,死于旦夕。
大頭痛者,腫大如鬥,疫氣時行。
眉棱骨痛者,風寒痰熱皆得幹之。
頭風白屑者,木旺淩脾,金來報複。
頭癢者,濕也痰也,二者皆能郁。
頭搖者,風也火也,二者皆能動。
用是分别施治,無不得矣。
心胸胃脘脅腹諸痛辨 《内經》之論心痛,未有不兼五髒為痛者,獨詳于心而略于胸腹,舉一以例其餘也。
心為君主,義不受邪,受邪則本經自病,名真心痛,必死不治。
然經有雲:邪在心則病心痛,喜悲眩仆,此言包絡受邪,在腑不在髒也。
又雲:手少陰之脈動,則病嗌幹心痛,渴而欲飲,此言别絡受邪,在絡不在經也。
其絡與府以邪,皆因怵惕思慮,傷神涸血,是以受如持虛。
而分論九種。
曰飲、曰食、曰熱、曰冷、曰氣、曰血、曰悸、曰蟲、曰疰,苟不能遍識病形,将何以為治耶?胃屬剛土,列處中焦,為水谷之海,五髒六腑十二經脈,皆受氣于此。
壯者邪不能幹,怯者着而為病。
偏熱偏寒,水停食積,皆與真氣相薄而痛。
肝木相乘為賊邪,腎寒厥逆為微邪,挾他藏而見證,當與心痛相同,但或瀉或脹,或嘔吐,或不能食,或吞酸,或大便難,或瀉利面浮而黃。
本病與客邪必參雜而見也,胸痛即膈痛,其與心痛别者,心痛在歧骨陷處,胸痛則橫滿胸間也。
其與胃脘痛别者,胃脘在心之下,胸痛在心之上。
經曰:南風生于夏,病在心,在胸脅,此以脅屬心也。
肝虛則胸痛引背脅,肝實則胸痛不能轉側。
此又以胸屬肝也,夫胸中實肺家之分野,其言心者,以心之脈,從心系卻上肺也。
其言肝者,以肝之脈貫膈,上注于肺也,脅痛舊從肝治,不知肝固内舍膺脅,何以異于心肺,内舍膺脅哉?若謂肝經所過而痛。
何以異于足少陽心主所過而痛哉?若謂經脈挾邪而痛。
何以異于經脈所過而痛哉?故非察色按脈,細審各經氣變,卒不能萬舉萬當也,且左右肝肫氣血陰陽,亦有不可盡拘,而臨證者可無詳察耶。
腹痛分為三部,臍以上痛者,為太陰脾;當臍而痛者,為少陰腎;少腹痛者,為厥陰肝,及大小腸沖任四經,每部各有五賊之變,七情之發,六氣之苦,五運之邪,至紛至博,苟能辨氣血虛實,内傷外感而為之調劑,未有不中痛情者矣。
心痛解 夫心者,君主之官,一身之所聽命焉。
故五髒
治者随證而施。
使浮遊之火下降,清肅之令下行,自不複有火矣。
哮者與喘相類,但不似喘開口出氣之多。
《聖濟總錄》名為呷嗽是也,以胸中多痰,結于喉間,與氣相系,随其呼吸有呀呷之聲。
得之鹹酸太過,積熱膠痰,痰去則聲少息。
倘不節口,而胸中未盡之痰,得新味相結,哮又作矣,治之以吐痰為生。
若遇冷而發者,因中外皆寒,宜溫其肺金。
若寒包其熱者,宜清肺藥中兼加發散,則自然愈也。
短氣者,呼吸雖急而不接續,似喘無痰聲,亦不搖肩呻吟,而無痛禁,雖若氣上沖,實非氣上沖也。
凡氣食阻者宜瀉之,元氣虛者宜補之。
少氣者,氣少不足以言,即經所謂言而微,終日複言,為奪氣之候,皆因中氣不足所緻,故短氣猶有屬實,少氣惟有補虛而已。
逆氣者,但氣上奔急,肺壅而不下,若有不能呼吸之狀,實于哮喘短氣不同。
息贲者,五積中之肺積也,喘息奔急,亦名息積,右脅下必有積塊以别之。
人之五髒,皆有上氣,而肺為之總司,其體清虛,有升有降,即出入皆利,其用健運,少氣少血,即升降無資。
故喘哮諸證,皆在肺金分野,治之亦宜在肺。
然屬實者,毋庸更論;屬虛者,又應變通。
如土虛而不能生金者,則治在脾而中樞能運;或腎虛而不能納氣者,治在腎而北門有鎖。
皆以氣味濃藥,實其中下二焦之間,不得泥夫壅逆之候,而束手逡巡也。
哕逆咳逆幹嘔嘔吐五證辨 哕逆者,哕而氣逆也。
俗所謂發呃、吃逆、吃忒,總當名哕是也。
咳逆者,咳而氣逆也,咳嗽之咳也。
幹嘔者,空嘔也,聲出而物不出也。
嘔者,聲物兼出也。
吐者,物出而聲不出也。
此數者,方書每混論無别,何以辨之?《靈樞》曰:胃有故寒氣,與新谷氣俱還入胃,新故相亂,真邪相攻,氣并相逆,複出于胃,故為哕。
《素問》曰:病深者其聲哕,《傷寒論》有食谷者哕,有飲水、火劫、失下、妄下諸逆治。
至病深者哕,蓋指俗論發呃而吃吃然有聲者為哕也,《千金方》謂咳逆為哕逆之名非矣。
《素問》雲:歲金太過,有病咳逆,少陽司天,初之氣,二之氣,俱有病咳逆。
又金郁之發,民病咳逆,蓋皆論肺金及火為病,分明指咳嗽之咳,因氣逆者而名為咳耳,烏得與哕逆紊乎?仲景《傷寒論》咳逆者,僅見于辨脈、平脈二篇,至《金匮要略》稱咳逆者疊出,可略舉而證也。
曰:病咳逆脈之,何以知為肺癰?寸口脈微而數,微則多風,數則為熱。
且雲:風傷皮毛,合于肺則咳。
又曰:咳逆上氣,時時吐濁。
但坐不得眠,皂莢丸主之。
又肺癰胸滿,一身微腫,咳逆上氣,喘鳴迫塞,瀉肺湯主之。
又曰:咳逆倚息不得卧,小青龍湯主之。
此皆咳而氣逆為病也,須知論咳而或曰咳,或曰咳逆。
同一咳證而已。
兼以逆字言者,不過因咳而氣上逆耳,是即喘吐哕嘔,有曰喘逆、吐逆、哕逆、嘔逆類耳。
《明理論》以辨脈篇咳逆脈散者,入于咳冷之條,而與哕目為一類。
謂哕則吃吃然有聲者。
斯皆合仲景之旨矣,奈何論聲則是,論名則非。
故又曰:哕者,咳逆是也,附和《千金》之說,強合二證為一名矣,由是後世以吃逆忒逆為咳逆者紛紛。
王安道既知咳嗽為咳逆,又認有吃忒之咳逆,故亦蹈俗呼之弊。
良由昧于哕耳,謂幹嘔乃哕之微,哕乃幹嘔之甚。
幹嘔者,其聲輕小而短。
哕者,其聲重大而長。
夫二者雖有微甚之分,蓋一證也,安道此說,強分一證為二名矣。
幹嘔雖甚,可變為哕哉。
若視幹嘔為病輕,斷為病重,遂斷聲有輕重大小長短,以幹嘔甚為哕,因引《素問》病深者其聲哕之句,以證哕病重于幹嘔,不思人病重時,每有作哕忒聲者,非病深而哕者乎。
反以幹嘔之甚者名哕,未免以吃芯之當名哕者為咳逆矣,欲辨昔人之非,得毋轉相紊亂乎?或曰:子以安道為非。
然《要略》有雲:幹嘔哕,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
豈非幹嘔哕乃同類之一證,故合言之耶。
餘曰:此正幹嘔且哕二證互見,故并言之也。
然則所謂幹嘔吐逆吐涎沫,用半夏幹姜散者,亦幹嘔與吐逆并言也,亦可視為同類之一證哉。
安道之論哕與咳逆,餘雖未能從,若夫幹嘔與吐之辨,則信乎千古定論也。
其曰:嘔兼聲物,故無物而聲空鳴者,謂之幹,幹猶空也。
至于吐則必有物矣,其可謂之幹。
仲景于嘔字加一幹字,所以别,夫嘔為聲物俱去也。
又仲景嘗言欲嘔矣,未嘗言欲幹嘔欲哕也。
夫欲之為義,将出未出而預覺之者,惟有形之物則然,無形之聲則不然也。
嘔與吐,主物言,故可謂之欲,幹嘔與哕主聲,故不可謂之欲。
發明聲物兼出為嘔,物之獨出為吐,聲之獨出為幹嘔,聲獨出而吃忒作聲為哕逆,咳嗽上逆為咳逆,孰能易其言哉? 噎膈反胃本于陰枯陽結論 噎膈反胃,多因于内傷,憂郁失志,及恣意酒食,縱情勞役,以緻陽氣内結,陰血内枯而成也。
經雲:三陽結謂之膈,三陽,手太陽小腸、手陽明大腸、足太陽膀胱也。
蓋小腸熱結,則小水短少,而火氣不洩;大腸熱結,則大解不利,而郁熱難除;膀胱熱結,則津液不充,而道路蹇澀;三陽并結,則前後之氣不行。
下既不行,則火邪上逆。
氣火上逆,則痰涎愈生。
痰涎生則往來之氣愈阻,而嘔逆噎膈之證起矣。
且也重傷之以七情,更感之以六氣。
或不戒炙爆肥膩之物;或妄投辛香燥熱之劑,遂使火邪愈熾,津液枯,痰涎愈結,病情愈深,豈易療哉?須分上中下三焦以治之。
夫咽嗌梗塞,氣不順行,水飲可行,食物難入,其槁在吸門,名之曰膈。
其或食下則胃脘作痛。
煩悶不安,須臾吐出,食出而安,其槁在贲門,名之曰噎。
噎者屬上焦,其或食雖可下,良久複出。
槁在幽門,名曰反胃,亦曰胃反,此屬中焦。
其或朝食暮吐,暮食朝吐,所出完谷,小便赤,大便難,或如羊矢,其槁在闌門,亦名反胃。
上屬下焦。
然壯者猶或可治,當用透膈疏氣,化痰清火,健胃和脾之劑。
經又曰:噎膈多生于血幹,反胃亦生于脾弱。
東垣曰:脾、陰也,血亦陰也,陰主靜,内外兩靜,則髒腑之火何由而生?金水二髒有養,陰血自生,腸胃津液傳化合宜,噎膈反胃之有哉? 三消證治論 夫三消者,即《内經》之所雲消瘅、消中也。
多飲而渴不止為上消,如氣厥論雲:肺消、膈消,奇病論雲:消渴是也。
消谷善饑為中消。
如脈要精微論雲:瘅成為消中。
師傳篇雲:胃中熱則消谷是也。
溲便頻膏濁不禁為下消,如病形篇雲:肝腎脈微小為消瘅,肝腎在下是也。
何柏齊齋曰:造化之機,水火而已,宜平不宜偏,宜交不宜分。
水為寒濕,火為燥熱,火性炎上,水性潤下,憔火在下,水在上,方為既濟,而坎離相交。
若水偏盛不交,則為腫脹,火偏盛不交,則為消渴,惟制其偏而使之交。
斯為善治者矣。
《袖珍》雲:人生之有腎,猶水之有根,故腎髒受病,必先形容憔悴,雖加滋養,不能光澤。
凡患此證,皆腎經為病,由壯盛之時不能保攝,恣情快欲,或飲酒無度,或嗜炙爆過多,或久服丹石之藥,遂緻腎水枯竭,心火燔灼,三焦猛烈,五髒煎熬而消渴生焉。
治當補腎水,瀉心火,除腸胃燥熱之盛,濟身中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血氣和平,其病自已。
此治消渴者但察其虛實,清火壯水,或滋瀉。
随所宜而用之法也。
然《内經·陰陽别論》曰:二陽之病發心脾其傳為風消。
此陽明為十二經之海,土衰而木氣乘之,故為肌肉消也。
氣厥論曰:心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
此言元陽之衰,而金寒水冷,則為肺腎之消也。
病形篇曰:五髒之脈微小者,皆為肺瘅。
此言寸口之脈弱見于外,以氣血之衰而消于内也。
又氣交變大論曰:歲水太過,上臨太陽,民病渴而妄冒。
五常政大論曰: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民病嗌幹,渴而欲飲,是皆以陰抑陽,以水制火,必以溫劑散去寒邪,其病自愈也。
由是觀之,又烏得概作熱治哉?餘嘗治一缙紳,年逾四旬,因案牍積勞,緻神困食減,時多恐懼,上焦無渴,不嗜湯水,或少飲則沃而不行,每至夜必去溺三十餘合,半皆津液。
最後延餘診視,因相告曰:自病以來,通宵不寐者,已半載餘,間或朦胧睡去,必夢見亡人兇喪等事,又與鬼魅相親。
餘謂之曰:此思慮積勞,損傷心腎。
元氣既虧,則陰邪勝之。
故多陰夢,陽衰則氣虛,陽不帥陰,則水不化氣,故飲雖少而陰濁多也。
此正《素問》飲一溲二之疾,幸脈猶帶緩,肉尚未脫,胃氣尚行,可以無慮。
必俟陽氣漸回,則陰邪自漸退矣,乃用歸脾去木香,八味去丹澤,一以養陽,一以養陰。
至三百餘劑,人參二十餘斤而後愈。
此正肺消于上,精消于下之證。
可見消亦有陰陽,醫斷不可執滞而不通也,知我罪我,其鑒予言。
三消從火斷論 八卦之中,離為物。
五行之中,火能焚物。
六氣之中,火能消物。
故火之為用,燔木則消而為炭,焚土則消而為磚,煉金則消而為汗,煨石則消而為灰,煮水則消而為湯,煎海則消而為鹽,煉汞則消而為粉,熬錫則消而為丹。
故澤中之潦,涸于炎晖。
鼎中之水,涸于壯火。
蓋五髒心為君火正化,腎為君火對化,三焦為相火正化,膽為相火對化,得其平,則烹煉飲食,糟粕去焉。
不得其平,則燔灼髒腑,而津液竭焉。
故入水之物,無物不長。
入火之物,無物不消。
無一身之心火,甚于上為膈膜之消,甚于中為腸胃之消,甚于下為膏液之消,甚于外為肌肉之消。
上甚不已,則消及于肺;中甚不已,則消及于脾;下甚不已,則消及于肝腎;外甚不已,則消及于筋骨。
四髒皆消盡,則心始自焚而死矣。
故《素問》有消瘅、消中、消渴、風消、膈消、肺消之說。
消之證不同,歸之于火則一也。
故消瘅者,衆消之總名;消中者,善饑之通稱;消渴者,善飲之通謂,惟風消、膈消、肺消三說,不可不分。
風消者,二陽之疾,多風邪所鼓。
格拒贲門,消铄腸胃,水不能咽,口幹善渴。
經曰;二陽結,為之消,善食而瘦者,名曰食是也。
膈消者,金受火邪,善飲數溲,變為水腫。
經曰:心移熱于肺,為膈消是也。
肺消者,肺外為寒邪所搏,陽氣不施,内為火所燥,元極水複,故皮膚索澤而着,溲溺積濕而頻下,上飲半升,下行十合。
經曰:心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是也。
膈消不為寒所薄,陽氣得以散于外,為可治。
肺消為寒所薄,陽氣自潰于中,為不可治。
夫消者必渴,渴亦有别。
膏粱之人,多肥甘之渴,與藥石之渴;藜藿之人,則惟燥熱之渴而已。
故火在上者,善渴,火在中者善饑。
火在下者善渴。
多飲而數溲,火在中下者不渴而溲白液;火遍上中下者,飲多而數溲,此其判也。
後人斷消為腎虛,水不勝火之故,其用藥則又非是,何也?以八味丸治消水不能生,而火反助也,惟河間制言立法,甚得《内經》之旨,而世俗不知。
故消渴一證,調之而不下,則水潤少濡,不能殺炎上之勢,下之而不調,亦旋飲旋消,不能沃膈膜之幹。
下之調之,而不戒嗜欲,不節喜怒,不減滋味,則病已而複作。
能知此者,消渴不足憂也。
消渴亦有屬寒辨 按消渴之證,雖由火熱,然亦有屬虛寒者。
如《内經》所雲:心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之證是也。
蓋飲入于胃,遊溢精氣,上輸于脾,脾氣散精,上歸于肺。
其肺所受之津液,俱賴心火以熏蒸之,故能上及耳。
設心火既衰,則上下不交,陰陽失偶,津液何由熏蒸上達哉?故肺燥則求救于水,究無火以熏蒸,則愈飲愈渴。
上飲半升,下行十合,譬之釜底有火,則釜中水沸,自然暖氣升騰,其蓋有汗。
若火滅水寒,則氣不上行,釜蓋自無以潤,此理之必然也。
今之醫者,不達其故,謂内為熱所傷,外為寒所膈,其亦不思之甚矣!其心火者,君火也,雖不可以妄動,而亦不可消滅。
今《内經》言移寒于肺,明是火衰之候,與下文心移熱于肺為膈消,火甚铄金之病,二證迥然各别,何得一概作熱治之乎?若果然,則能消水矣,何反飲一溲二乎?昔人以八味治渴,正為此證。
倘不明陰陽虛實,概用寒涼之劑,未免增其病耳,故辨及之。
首論 方書多分頭痛頭風為二門,然一病也,但有新久去留之分耳。
淺而近者,名頭痛,卒然,易于解散。
深而遠者,名頭風,作止不常,愈後仍發,皆當驗邪所從來,乃世俗不作風醫,即從寒治,安知《内經》有不一之邪乎?如雲風從外入,振寒汗出頭痛。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大寒内至骨髓,髓以腦為主,腦逆故頭痛。
傷寒一日,巨陽受之,頭項痛,少陽司天,初之氣,候乃大溫,病氣發于上,頭痛。
二之氣,熱郁于上,頭痛,又火淫所勝。
民病頭痛,濕淫所勝,頭痛時眩。
凡此皆六淫相侵,與清陽真氣上薄而痛者也。
有雲頭痛甚,則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
頭痛巅疾,下虛上實,心熱甚,頭痛面赤,肺熱病。
頭痛汗出,腎熱病。
頭痛貞貞淡淡然,厥頭痛。
面若腫,起而煩心益悲泣,貞貞頭痛。
頭半寒痛,膀胱足太陽所主;頭囟頂腦戶中痛,膽足少陽所主。
凡此皆髒腑經脈之氣,逆亂于清道,壅遏經隧而痛也。
蓋頭象天,天府清陽之氣,皆會于此,五髒清華之血,亦注于此,于是天氣所發六淫之邪,人氣所變五賊之逆,皆能相害。
或蔽覆其清明,或瘀塞其經絡,因邪氣相薄,郁而成熱,脈滿則痛。
若邪氣稽留,脈滿而氣血亂,則痛甚,是實痛也。
若寒濕所侵,真氣虛弱,雖不相薄成熱,然邪客于脈外,則血泣脈寒,寒則縮卷筋急,外引小絡而痛。
得溫則止,是虛痛也。
因風痛者,抽掣惡風,或無汗;因熱痛者,煩心惡熱,或有汗;因濕痛者,頭痛而遇天陰更甚;因痰痛者,頭昏而愦愦欲痛;因寒痛者,結急而惡寒戰栗;氣虛而痛,遇勞則甚,其脈大;血虛而痛,善生驚惕,其脈芤;傷食頭痛,痞塞咽酸而惡食;傷酒頭痛,惡心眩暈而吐酒。
更有偏頭風者,在左屬風與血虛,在右屬痰與氣熱。
雷頭風者,或因風邪所客,起塊起核;或因痰火上逆,如蟬如雷。
真頭痛者,上引泥丸,死于旦夕。
大頭痛者,腫大如鬥,疫氣時行。
眉棱骨痛者,風寒痰熱皆得幹之。
頭風白屑者,木旺淩脾,金來報複。
頭癢者,濕也痰也,二者皆能郁。
頭搖者,風也火也,二者皆能動。
用是分别施治,無不得矣。
心胸胃脘脅腹諸痛辨 《内經》之論心痛,未有不兼五髒為痛者,獨詳于心而略于胸腹,舉一以例其餘也。
心為君主,義不受邪,受邪則本經自病,名真心痛,必死不治。
然經有雲:邪在心則病心痛,喜悲眩仆,此言包絡受邪,在腑不在髒也。
又雲:手少陰之脈動,則病嗌幹心痛,渴而欲飲,此言别絡受邪,在絡不在經也。
其絡與府以邪,皆因怵惕思慮,傷神涸血,是以受如持虛。
而分論九種。
曰飲、曰食、曰熱、曰冷、曰氣、曰血、曰悸、曰蟲、曰疰,苟不能遍識病形,将何以為治耶?胃屬剛土,列處中焦,為水谷之海,五髒六腑十二經脈,皆受氣于此。
壯者邪不能幹,怯者着而為病。
偏熱偏寒,水停食積,皆與真氣相薄而痛。
肝木相乘為賊邪,腎寒厥逆為微邪,挾他藏而見證,當與心痛相同,但或瀉或脹,或嘔吐,或不能食,或吞酸,或大便難,或瀉利面浮而黃。
本病與客邪必參雜而見也,胸痛即膈痛,其與心痛别者,心痛在歧骨陷處,胸痛則橫滿胸間也。
其與胃脘痛别者,胃脘在心之下,胸痛在心之上。
經曰:南風生于夏,病在心,在胸脅,此以脅屬心也。
肝虛則胸痛引背脅,肝實則胸痛不能轉側。
此又以胸屬肝也,夫胸中實肺家之分野,其言心者,以心之脈,從心系卻上肺也。
其言肝者,以肝之脈貫膈,上注于肺也,脅痛舊從肝治,不知肝固内舍膺脅,何以異于心肺,内舍膺脅哉?若謂肝經所過而痛。
何以異于足少陽心主所過而痛哉?若謂經脈挾邪而痛。
何以異于經脈所過而痛哉?故非察色按脈,細審各經氣變,卒不能萬舉萬當也,且左右肝肫氣血陰陽,亦有不可盡拘,而臨證者可無詳察耶。
腹痛分為三部,臍以上痛者,為太陰脾;當臍而痛者,為少陰腎;少腹痛者,為厥陰肝,及大小腸沖任四經,每部各有五賊之變,七情之發,六氣之苦,五運之邪,至紛至博,苟能辨氣血虛實,内傷外感而為之調劑,未有不中痛情者矣。
心痛解 夫心者,君主之官,一身之所聽命焉。
故五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