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三

關燈


    先是,王岩叟奏曰:『伏見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學極君子之精微,行全君子之純粹。

    早與其兄颢,俱以德名于時。

    陛下方欲用而颢卒,賢士大夫,無不為之咨嗟,以為朝廷之恨。

    今者幸陛下起頤而用之,臣願陛下加所以待之之禮,擇所以處之之方,而使高賢得為陛下盡其用,則所願不獨頤一人而已,四海潛光隐德之士,皆将相招而為朝廷出矣。

    』 二月丁卯,程頤言:『蒙恩授宣德郎、校書郎,自昨蒙恩授西京國子監教授,方再辭免。

    準朝旨,令乘遞馬赴阙。

    祇命而未獲進見,遽有此除。

    伏望聖慈令臣人見,所降告命,不敢當受。

    』诏程頤許朝見,仍令上殿。

     己卯,門下侍郎司馬光言:『程頤本以布衣,守道不仕。

    昨朝廷除幕職官西京教授,頤固辭。

    及朝廷诏赴阙,除宣德郎、校書郎,頤又辭。

    卑官在經筵者,惟有崇政殿說書。

    若以新所除官充崇政殿說書,足以超擢。

    』辛巳,宣德郎、秘書郎程頤為通直郎、崇政殿說書。

    既上殿(十四日辭恩命乞進見),即以經筵命之。

    頤面辭,不許。

    退而具奏,言:『大率一日之中,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寺人宮女之時少,則自然氣質變化,德器成就。

    』又曰:『臣以為天下重任,惟宰相與經筵。

    天下治亂系宰相,君德成就責經筵。

    由此言之,安得不以為重?』禦史中丞劉摯言:『頤之辭遜不已,而陛下恩命有加,臣恐頤于處辭受之際義有難安者,聞頤方辭恩旨,乞降指揮,依頤所乞,成就其節,止授以初官之命,既使得以祿養其親,又使受之有義,免于似是之謗。

    』頤卒留經筵,摯所言不用。

     四月辛亥,戶部言:『按舊例,侍讀、侍講、說書請給一同,其說書程頤未敢依侍讀、侍講例支破。

    』诏程頤職錢特添作三十貫。

     八月癸卯,通直郎、充崇政殿說書程頤兼權判登聞鼓院。

    頤再辭之(再辭據頤集。

    從違當考。

    本傳乃無此)。

    诏不帶職官充侍讀、侍講、崇政殿說書,其請俸依職事官例支見錢。

    頤在講筵,常質錢使。

    或疑未得祿,問之,乃自供職,後不曾請俸。

    诘戶部,戶部索前任曆子。

    頤言:頤起草萊,無前任曆子。

    其意以朝廷待士,便當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也。

    即令戶部自為出曆子。

    戶部初欲折支,執政謂館閣官皆請見錢,豈有經反折支?又檢例,久無崇政殿說書,故戶部隻欲折支,今始給見錢。

     十二月,蘇轼嘗罵程頤(見台谏言蘇轼)。

     二年七月乙醜,左司谏呂陶上疏論朋黨,其略曰:『今韓維之客程頤之死黨,猶指張舜民之事以攻臣。

    』又曰:『程頤素不與文仲往還,忽谒文仲,盛稱賈易所言之事。

    』(詳見韓維争機務) 八月辛巳,朝奉郎、右司谏賈易知懷州。

    自蘇轼以題策事為台谏官所言,而言者多與程頤善。

    頤、轼既交惡[8],其黨疊相攻。

    易建言請并逐二人,又言呂陶黨助轼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

    語侵彥博及範純仁。

    太皇太後怒,欲竣責易。

    呂公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诋大臣為太甚,第不可複處谏列耳。

    』太皇太後曰:『不責易,此亦難作,公等自與皇帝議之。

    』公著曰:『不先逐臣,易責命亦不可行。

    』争久之,乃止罷谏職。

    既退,公著謂同列曰:『谏官所論得失未足言,顧主上方富于春秋,異時将有進導谀之說以惑上心者。

    當此之時,方賴左右力争,不可預使人主輕厭言者也。

    』于是呂大防、劉摯、王存私相顧而歎曰:『呂公仁者之勇,乃至于此!』通直郎、崇政殿說書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

    左谏議大夫孔文仲言:『頤人品纖污,天資險巧。

    貪黩請求,元無鄉曲之譽;奔走交結,常在公卿之門。

    不獨交口褒美,又至連章論奏。

    一見而除朝籍,再見而除經筵。

    臣頃任起居舍人,屢侍講席,觀頤陳說,全無發明。

    上德未有嗜好,而嘗啟以無近酒色;上意未有信向,而嘗開以勿用小人。

    豈惟勸導以所不為,實亦矯欺以所無有。

    如陛下咳嗽罷講,及禦迩英,學士以下侍講讀者六七人,頤官最小,乃越次獨候問聖體,橫僭過甚,益無職分。

    臣居京師近二年,頤未嘗過臣門。

    臣比除台谏官,即來訪臣,先談賈易之賢,又賀與易同官,遂語及呂陶事,曰「呂陶嘗補司谏,命已久閣,今聞複下,何也?如此,則賈明叔必不安職矣。

    」明叔者,指賈易字也。

    臣答曰:「何以言之?」頤曰:「明叔近有文字攻陶之罪,已數日矣。

    今陶設為司谏,明叔畏義知恥者也,言既不行,其辭去決矣。

    公能坐觀明叔之去乎?」臣曰:「将如之何?」頤曰:「此事在公也。

    公之責重也。

    」推頤之言,必是與陶有隙,又欲諷臣攻陶助易也。

    伏望論正頤罪,倘未誅戮,且當放還田裡,以示典刑。

    』禦史中丞胡宗愈亦言:『先帝聚士以學,教人以經。

    三舍科條,固已精密,且一切仍舊,因深斥頤短,謂不宜使在朝廷。

    』先是,頤赴講,會上瘡疹,不坐已累日。

    退詣宰相,問曰:『不上禦殿,知否?』曰:『二聖臨朝,上不禦殿,太皇太後不當獨坐。

    且上疾而宰相弗知,可為寒心。

    』翌日,呂公著等以頤言奏,遂詣問疾。

    上不悅,故黜之。

     此據舊錄稍删潤之,但削去『頤流俗,雅為群奸所知。

    如是,言者以為間亂黜之,非其罪』等語。

    新錄、《辨誣》雲:頤知上疾而告于宰相,斯未為過。

    而言者乃以騰口為罪,又取市井間語以加之,甚矣,今删去。

    按:史官但當錄其實以劾頤,頤亦坐是黜,安可沒而不書?若辨其是非,則付來者可也。

     頤因三上章,乞納官歸田裡,不報。

    又乞緻仕,亦不報。

     九月庚申,侍禦王觌奏:『蘇轼、程頤向緣小忿,深結仇怨。

    于是頤、轼素相親善之人,亦為之更相诋讦,以求勝勢,若決不兩立者,乃至台谏官一年之内,章疏紛纭,多緣頤、轼之故也。

    前日頤罷,而言者及轼,故轼乞補外。

    既降诏不允,尋複進職經筵,而又适當執政大臣有阙,士大夫豈得不憂?雖臣亦為朝廷憂也。

    轼自立朝以來,咎愆不少,然其文采,後進少及。

    陛下若欲保全轼,則且勿大用之,庶幾使轼不及于大悔吝。

    』 十月甲申[9],知懷州賈易責知廣德軍。

    易既罷職,翰林學士蘇轼、中書舍人蘇轍皆乞補外,诏不允。

    于是轍言:『易謝表皆謂以忠直獲罪,而指言群臣讒邪罔極,朋黨滔天。

    上下不交,忠良喪沮。

    至引《周易》「履霜堅冰」。

    不早辨之,言以為戒,欲使朝廷原心定罪,便行誅戮。

    其間有雲蘇轍持密以告人,志在朋黨,而害正臣,非台谏。

    凡易所言,不敢條析論奏,惟有言臣一節,理當辨明。

    易雖頃為谏官,今出守郡,則不當複以風聞言事[10]。

    其言臣以密告人,伏乞朝廷取問密狀。

    如所言有實,臣甘俟朝典。

    』于是禦史交章論易人才庸下猥蒙,朝廷不次拔擢,以為谏官,而易惟谄事程頤,默受教戒,頤指氣使,若驅家奴。

    頤于人物少有愛憎,易乃抗章為之毀譽。

    附下罔上,背公死黨。

    伏望早賜指揮降黜,以懲朋黨之風。

    诏賈易已罷言職,不合于謝上表内指名論事,故有是責。

     舊錄雲:禦史交章論易謝表文過。

    按:此時胡宗愈為中丞,王觌為侍禦史,豐稷為殿中,趙挺之方蒙趙屼為監察。

    不知言者為誰?按:六月二十八日注:則禦史,或禦吏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