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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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以緻害,雖欲為惡,能止不行,則“無咎”。
侯果曰:噬嗑初九爻辭也。
校者,以木夾足止行也。
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誡。
乃福也。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
虞翻曰:乾為積善,陽稱名。
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虞翻曰:坤為積惡,為身。
以乾滅坤,故“滅身”者也。
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 虞翻曰:小善謂複初。
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虞翻曰:小惡謂姤初。
故惡積而不弇, 虞翻曰:謂陰息姤至遁,子弑其父,故“惡積而不可弇”。
罪大而不可解。
虞翻曰:陰息遁成否,以臣弑君,故“罪大而不可解”也。
《易》曰:何校滅耳,兇。
《九家易》曰:噬嗑上九爻辭也。
陰息初升五,所在失正,積惡而罪大,故為上所滅。
善不積,斥五陰爻也。
聰不明者,聞善不聽,聞戒不改,故“兇”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
崔觐曰:言有危之慮,則能安其位不失也。
亡者,保其存者也。
崔觐曰:言有亡之慮,則能保其存者也。
亂者,有其治者也。
崔觐曰:言有防亂之慮,則能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 虞翻曰:君子,大人。
謂否五也。
否坤為安。
危,謂上也。
翟元曰:在安慮危。
存而不忘亡, 荀爽曰:謂除戎器,戒不虞也。
翟元曰:在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亂, 荀爽曰:謂思患而逆防之。
翟元曰:在治而慮亂。
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虞翻曰:坤為身。
謂否反成泰,君位定于内,而臣忠于外,故“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 荀爽曰:存不忘亡也。
系于包桑。
荀爽曰:桑者,上玄下黃。
乾坤相包以正,故“不可忘也”。
陸績曰:自此以上,皆謂否陰滅陽之卦。
五在否家,雖得中正,常自懼以危亡之事者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 虞翻曰:鼎四也。
則離九四,兇惡小人,故“德北。
四在乾位,故“位尊”。
知少而謀大, 虞翻曰:兌為小知,乾為大謀,四在乾體,故“謀大”矣。
力少而任重, 虞翻曰:五至初,體大過,本末弱,故“力少”也。
乾為仁,故“任重”。
以為已任,不亦重乎。
尟不及矣。
虞翻曰:尟,少也。
及,及于刑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兇。
言不勝其任也。
孔穎達曰:言不能安身,智小謀大,而遇禍也。
故引鼎九四以證之矣。
子曰:知幾其神乎。
虞翻曰:幾,謂陽也。
陽在複初稱幾,此謂豫四也。
惡鼎四折足,故以此次言豫四知幾,而反複初也。
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 虞翻曰:豫上,謂四也。
四失位谄渎。
上謂交五,五貴;震為笑言,笑言且谄也,故“上交不谄”。
下謂交三,坎為渎,故“下交不渎”。
欲其複初得正元吉,故“其知幾乎”。
其知幾乎? 侯果曰:上謂五侯,下謂凡庶。
君子上交不至谄媚,下交不至渎慢,悔吝無從而生,豈非知微者乎。
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虞翻曰:陽見初成震,故“動之微”。
複初元吉,吉之先見者也。
韓康伯曰:幾者,去無入有。
理而未形者,不可以名尋,不可以形睹也。
唯神也。
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玄照鑒于未形也,合抱之木,起于毫末,吉兇之彰,始乎微兆,故言“吉之先見”。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介如石焉,甯用終日,斷可識矣。
孔穎達曰:前章言精義入神,此明知幾入神之事,故引豫之六二以證之。
崔觐曰:此爻得位居中,于豫之時,能順以動而防于豫。
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雖暫豫樂,以其見微,而不終日,則能“貞吉”,斷可知矣。
君子知微知章,知柔知剛, 姚信曰:此謂豫卦也。
二下交初,故曰“知微”。
上交于三,故曰“知章”。
體坤處和,故曰“知柔”。
與四同功,故曰“知剛”。
萬夫之望。
荀爽曰:聖人作萬物睹。
幹寶曰:言君子苟達于此,則萬夫之望矣。
周公聞齊魯之政,知後世強弱之勢;辛有見被發而祭,則知為戎狄之居。
凡若此類,可謂知幾也。
皆稱君子。
君子則以得幾,不必聖者也。
子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
虞翻曰:幾者,神妙也。
顔子知微,故“殆庶幾”。
孔子曰:回也其庶幾乎。
有不善未嘗不知, 虞翻曰:複以自知。
老子曰:自知者明。
知之未嘗複行也。
虞翻曰:謂顔回不遷怒,不貳過。
克已複理,天下歸仁。
侯果曰:噬嗑初九爻辭也。
校者,以木夾足止行也。
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誡。
乃福也。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
虞翻曰:乾為積善,陽稱名。
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虞翻曰:坤為積惡,為身。
以乾滅坤,故“滅身”者也。
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 虞翻曰:小善謂複初。
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虞翻曰:小惡謂姤初。
故惡積而不弇, 虞翻曰:謂陰息姤至遁,子弑其父,故“惡積而不可弇”。
罪大而不可解。
虞翻曰:陰息遁成否,以臣弑君,故“罪大而不可解”也。
《易》曰:何校滅耳,兇。
《九家易》曰:噬嗑上九爻辭也。
陰息初升五,所在失正,積惡而罪大,故為上所滅。
善不積,斥五陰爻也。
聰不明者,聞善不聽,聞戒不改,故“兇”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
崔觐曰:言有危之慮,則能安其位不失也。
亡者,保其存者也。
崔觐曰:言有亡之慮,則能保其存者也。
亂者,有其治者也。
崔觐曰:言有防亂之慮,則能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 虞翻曰:君子,大人。
謂否五也。
否坤為安。
危,謂上也。
翟元曰:在安慮危。
存而不忘亡, 荀爽曰:謂除戎器,戒不虞也。
翟元曰:在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亂, 荀爽曰:謂思患而逆防之。
翟元曰:在治而慮亂。
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虞翻曰:坤為身。
謂否反成泰,君位定于内,而臣忠于外,故“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 荀爽曰:存不忘亡也。
系于包桑。
荀爽曰:桑者,上玄下黃。
乾坤相包以正,故“不可忘也”。
陸績曰:自此以上,皆謂否陰滅陽之卦。
五在否家,雖得中正,常自懼以危亡之事者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 虞翻曰:鼎四也。
則離九四,兇惡小人,故“德北。
四在乾位,故“位尊”。
知少而謀大, 虞翻曰:兌為小知,乾為大謀,四在乾體,故“謀大”矣。
力少而任重, 虞翻曰:五至初,體大過,本末弱,故“力少”也。
乾為仁,故“任重”。
以為已任,不亦重乎。
尟不及矣。
虞翻曰:尟,少也。
及,及于刑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兇。
言不勝其任也。
孔穎達曰:言不能安身,智小謀大,而遇禍也。
故引鼎九四以證之矣。
子曰:知幾其神乎。
虞翻曰:幾,謂陽也。
陽在複初稱幾,此謂豫四也。
惡鼎四折足,故以此次言豫四知幾,而反複初也。
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 虞翻曰:豫上,謂四也。
四失位谄渎。
上謂交五,五貴;震為笑言,笑言且谄也,故“上交不谄”。
下謂交三,坎為渎,故“下交不渎”。
欲其複初得正元吉,故“其知幾乎”。
其知幾乎? 侯果曰:上謂五侯,下謂凡庶。
君子上交不至谄媚,下交不至渎慢,悔吝無從而生,豈非知微者乎。
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虞翻曰:陽見初成震,故“動之微”。
複初元吉,吉之先見者也。
韓康伯曰:幾者,去無入有。
理而未形者,不可以名尋,不可以形睹也。
唯神也。
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玄照鑒于未形也,合抱之木,起于毫末,吉兇之彰,始乎微兆,故言“吉之先見”。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介如石焉,甯用終日,斷可識矣。
孔穎達曰:前章言精義入神,此明知幾入神之事,故引豫之六二以證之。
崔觐曰:此爻得位居中,于豫之時,能順以動而防于豫。
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雖暫豫樂,以其見微,而不終日,則能“貞吉”,斷可知矣。
君子知微知章,知柔知剛, 姚信曰:此謂豫卦也。
二下交初,故曰“知微”。
上交于三,故曰“知章”。
體坤處和,故曰“知柔”。
與四同功,故曰“知剛”。
萬夫之望。
荀爽曰:聖人作萬物睹。
幹寶曰:言君子苟達于此,則萬夫之望矣。
周公聞齊魯之政,知後世強弱之勢;辛有見被發而祭,則知為戎狄之居。
凡若此類,可謂知幾也。
皆稱君子。
君子則以得幾,不必聖者也。
子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
虞翻曰:幾者,神妙也。
顔子知微,故“殆庶幾”。
孔子曰:回也其庶幾乎。
有不善未嘗不知, 虞翻曰:複以自知。
老子曰:自知者明。
知之未嘗複行也。
虞翻曰:謂顔回不遷怒,不貳過。
克已複理,天下歸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