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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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崔觐曰:終止雖獲敦艮,時行須漸進行,故曰“物不可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虞翻曰:否三之四。
女,謂四。
歸,嫁也。
坤三之四承五,進得位,往有功。
反成歸妹,兌女歸吉。
初上失位。
故“利貞”,可以正邦也。
《彖》曰:漸之進也。
女歸吉也。
虞翻曰:三進四,得位。
陰陽體正,故“吉”也。
進得位,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謂五,四進承五,故“往有功”。
巽為進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虞翻曰:謂初已變,為家人。
四進已正,而上不正。
三動成坤,為邦。
上來反三。
故“進以正,可以正邦”。
其位剛得中,與家人道正同義。
三在外體之中,故稱“得中”。
《乾?文言》曰:中不在人,謂三也。
此可謂上變既濟定者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虞翻曰:止,艮也。
三變震為動。
上之三據坤。
動震成坎,坎為通。
故“動不窮”。
往來不窮謂之通。
《象》曰:山上有木,漸。
君子居賢德善俗。
虞翻曰:君子謂否乾。
乾為賢德。
坤陰小人柔弱,為俗。
乾四之坤為艮,為居。
以陽善陰。
故“以居賢德善俗也”。
初六: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虞翻曰:鴻,大雁也。
離五,鴻。
漸,進也。
小水從山流下稱幹。
艮為山,為小徑。
坎水流下山。
故“鴻漸于幹”也。
艮為小子。
初失位,故“厲”。
變得正。
三動受上成震,震為言。
故“小子厲,有言,無咎”也。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虞翻曰:動而得正,故“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虞翻曰:艮為山石。
坎為聚,聚石稱磐。
初已之正,體噬嗑食,坎水陽物,并在頤中,故“飲食衎衎”。
得正應五,故“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虞翻曰:素,空也。
承三應五,故“不素飽”。
九三:鴻漸于陸, 虞翻曰:高平稱陸。
謂初已變,坎水為平。
三動之坤,故“鴻漸于陸”。
夫征不複, 虞翻曰:謂初已不正。
三動成震。
震為征、為夫而體複,象坎陽死坤中,坎象不見。
故“夫征不複”也。
婦孕不育,兇。
虞翻曰:孕,妊娠也。
育,生也。
巽為婦,離為孕,三動成坤,離毀失位,故“婦孕不育,兇”。
利用禦寇。
虞翻曰:禦,當也。
坤為用,巽為高,艮為山,離為戈兵甲胄,坎為震寇。
自上禦下,三動坤順,坎象不見。
故“利用禦寇,順相保”。
保,大也。
《象》曰:夫征不複,離群醜也。
虞翻曰:坤三爻為醜,物三稱群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虞翻曰:三動離毀,陽隕坤中,故“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虞翻曰:三動坤順,坎象不見,故以“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虞翻曰:巽為木。
桷,椽也。
方者謂之桷。
巽為交,為長木,艮為小木,坎為脊,離為麗。
小木麗長木,巽繩束之,象脊之形,椽桷象也,故“或得其桷”。
得位順五,故“無咎”。
四已承五,又顧得三,故“或得其桷”也矣。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虞翻曰:坤為順,以巽順五。
案:四居巽,木爻,陰位正直,桷之象也。
自二至五,體有離坎。
離為飛鳥而居坎水,鴻之象也。
鴻随陽鳥,喻女從夫。
卦明漸義,爻皆稱焉。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 虞翻曰:陵,丘。
婦,謂四也,三動受上時,而四體半艮山,故稱“陵”。
巽為婦,離為孕,坎為歲,三動離壞,故“婦三歲不孕”。
終莫之勝,吉。
虞翻曰:莫,無。
勝,陵也。
得正居中,故“莫之勝,吉”。
上終變之三,成既濟定。
坎為心,故《象》曰“得所願也”。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虞翻曰:上之三,既濟定,故“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 虞翻曰:陸,謂三也。
三坎為平,變而成坤,故稱“陸”也。
其羽可用為儀,吉。
虞翻曰:謂三變受成既濟,與《家人?彖》同義。
上之三得正,離為鳥。
故“其羽可用為儀,吉”。
三動失位,坤為亂,乾四止坤,《象》曰“不可亂”,《彖》曰“進以正邦”,為此爻發也。
三已得位,又變受上權也。
孔子曰:可與适道,未可與權,宜可怪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虞翻曰:坤為亂,上來正坤。
六爻得位,成既濟定,故“不可亂也”。
幹寶曰:處漸高位,斷漸之進。
順艮之言,謹巽之全,履坎之通,據離之耀。
婦德既終,母教又明。
有德而可受,有儀而可象。
故曰“其羽可以為儀,不可亂也。
” 《序卦》曰: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崔觐曰:鴻漸于磐,飲食衎衎。
言六比三,女漸歸夫之象也。
故雲“進必有所歸”也。
(兌下震上)。
歸妹: 虞翻曰:歸,嫁也。
兌為妹。
泰三之四,坎月離日,俱歸妹象。
陰陽之義配日月,則天地交而萬物通。
故以嫁娶也。
征兇, 虞翻曰:謂四也。
震為征。
三之四,不當位,故“征兇”也。
無攸利。
虞翻曰:謂三也。
四之三,失正無應,以柔乘剛,故“無攸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虞翻曰:乾天坤地。
三之四,天地交。
以離日坎月戰陰陽,陰陽之義配日月,則萬物興,故“天地之大義”。
乾主壬,坤主癸。
日月會北。
震為玄黃,天地之雜。
震東兌西,離南坎北。
六十四卦,此象最備四進正卦,故“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虞翻曰:乾三之坤四。
震為興。
天地以離坎交陰陽,故“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矣。
王肅曰:男女交而
漸者,進也。
崔觐曰:終止雖獲敦艮,時行須漸進行,故曰“物不可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虞翻曰:否三之四。
女,謂四。
歸,嫁也。
坤三之四承五,進得位,往有功。
反成歸妹,兌女歸吉。
初上失位。
故“利貞”,可以正邦也。
《彖》曰:漸之進也。
女歸吉也。
虞翻曰:三進四,得位。
陰陽體正,故“吉”也。
進得位,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謂五,四進承五,故“往有功”。
巽為進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虞翻曰:謂初已變,為家人。
四進已正,而上不正。
三動成坤,為邦。
上來反三。
故“進以正,可以正邦”。
其位剛得中,與家人道正同義。
三在外體之中,故稱“得中”。
《乾?文言》曰:中不在人,謂三也。
此可謂上變既濟定者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虞翻曰:止,艮也。
三變震為動。
上之三據坤。
動震成坎,坎為通。
故“動不窮”。
往來不窮謂之通。
《象》曰:山上有木,漸。
君子居賢德善俗。
虞翻曰:君子謂否乾。
乾為賢德。
坤陰小人柔弱,為俗。
乾四之坤為艮,為居。
以陽善陰。
故“以居賢德善俗也”。
初六: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虞翻曰:鴻,大雁也。
離五,鴻。
漸,進也。
小水從山流下稱幹。
艮為山,為小徑。
坎水流下山。
故“鴻漸于幹”也。
艮為小子。
初失位,故“厲”。
變得正。
三動受上成震,震為言。
故“小子厲,有言,無咎”也。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虞翻曰:動而得正,故“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虞翻曰:艮為山石。
坎為聚,聚石稱磐。
初已之正,體噬嗑食,坎水陽物,并在頤中,故“飲食衎衎”。
得正應五,故“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虞翻曰:素,空也。
承三應五,故“不素飽”。
九三:鴻漸于陸, 虞翻曰:高平稱陸。
謂初已變,坎水為平。
三動之坤,故“鴻漸于陸”。
夫征不複, 虞翻曰:謂初已不正。
三動成震。
震為征、為夫而體複,象坎陽死坤中,坎象不見。
故“夫征不複”也。
婦孕不育,兇。
虞翻曰:孕,妊娠也。
育,生也。
巽為婦,離為孕,三動成坤,離毀失位,故“婦孕不育,兇”。
利用禦寇。
虞翻曰:禦,當也。
坤為用,巽為高,艮為山,離為戈兵甲胄,坎為震寇。
自上禦下,三動坤順,坎象不見。
故“利用禦寇,順相保”。
保,大也。
《象》曰:夫征不複,離群醜也。
虞翻曰:坤三爻為醜,物三稱群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虞翻曰:三動離毀,陽隕坤中,故“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虞翻曰:三動坤順,坎象不見,故以“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虞翻曰:巽為木。
桷,椽也。
方者謂之桷。
巽為交,為長木,艮為小木,坎為脊,離為麗。
小木麗長木,巽繩束之,象脊之形,椽桷象也,故“或得其桷”。
得位順五,故“無咎”。
四已承五,又顧得三,故“或得其桷”也矣。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虞翻曰:坤為順,以巽順五。
案:四居巽,木爻,陰位正直,桷之象也。
自二至五,體有離坎。
離為飛鳥而居坎水,鴻之象也。
鴻随陽鳥,喻女從夫。
卦明漸義,爻皆稱焉。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 虞翻曰:陵,丘。
婦,謂四也,三動受上時,而四體半艮山,故稱“陵”。
巽為婦,離為孕,坎為歲,三動離壞,故“婦三歲不孕”。
終莫之勝,吉。
虞翻曰:莫,無。
勝,陵也。
得正居中,故“莫之勝,吉”。
上終變之三,成既濟定。
坎為心,故《象》曰“得所願也”。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虞翻曰:上之三,既濟定,故“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 虞翻曰:陸,謂三也。
三坎為平,變而成坤,故稱“陸”也。
其羽可用為儀,吉。
虞翻曰:謂三變受成既濟,與《家人?彖》同義。
上之三得正,離為鳥。
故“其羽可用為儀,吉”。
三動失位,坤為亂,乾四止坤,《象》曰“不可亂”,《彖》曰“進以正邦”,為此爻發也。
三已得位,又變受上權也。
孔子曰:可與适道,未可與權,宜可怪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虞翻曰:坤為亂,上來正坤。
六爻得位,成既濟定,故“不可亂也”。
幹寶曰:處漸高位,斷漸之進。
順艮之言,謹巽之全,履坎之通,據離之耀。
婦德既終,母教又明。
有德而可受,有儀而可象。
故曰“其羽可以為儀,不可亂也。
” 《序卦》曰: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崔觐曰:鴻漸于磐,飲食衎衎。
言六比三,女漸歸夫之象也。
故雲“進必有所歸”也。
(兌下震上)。
歸妹: 虞翻曰:歸,嫁也。
兌為妹。
泰三之四,坎月離日,俱歸妹象。
陰陽之義配日月,則天地交而萬物通。
故以嫁娶也。
征兇, 虞翻曰:謂四也。
震為征。
三之四,不當位,故“征兇”也。
無攸利。
虞翻曰:謂三也。
四之三,失正無應,以柔乘剛,故“無攸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虞翻曰:乾天坤地。
三之四,天地交。
以離日坎月戰陰陽,陰陽之義配日月,則萬物興,故“天地之大義”。
乾主壬,坤主癸。
日月會北。
震為玄黃,天地之雜。
震東兌西,離南坎北。
六十四卦,此象最備四進正卦,故“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虞翻曰:乾三之坤四。
震為興。
天地以離坎交陰陽,故“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矣。
王肅曰:男女交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