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方藥部一
關燈
小
中
大
訪其所餌,曰:《靈飛散》之功,共知此方在《千金》第二十八卷。
晦叔又曰:聞勳曹員外郎範陽君彜,常與修氣道客吳舍人丹講求此方。
丹曰:《千金》近略,率多不真定。
此方本出《太清仙經》,可求正文,如法合餌。
君彜私志,亦未蔔所獲。
時寓累于故李中書泌之宅,暇日偶入小佛室,有釋籍盈幾,皆斷爛罕全,雜委無次。
軸閱将半,忽遇一軸,标首完整,文墨其華,題曰《太清真經》,發視,乃《靈飛散》方卷。
君彜執讀,欣契誠懷,即赍靈文驟告于丹。
丹焚香頂奉,滌手持捧,謂君彜曰:此真官曲遺靈應,特延紀于仙書,足觀後學。
晦叔以餘與君彜莫逆,分至傳信,可憑約就咨訪,便求傳寫。
餘驅乘詣門,問與聞葉,因得抄錄,與晦叔同之。
又方中味以雲粉為主。
是歲餘授鐘陵奏辟,而廬阜在封部之内,爐峰跳波,脈注群壑。
居人方士皆引湍春雲,水沐日曝,流霜瑩雪,九珠旋螺,宛若天造,貨于村市,資為衣食,常肆所積,日取無限。
此方難要,唯茲一物,有是行也,實天借心謀,亦将旁利同志,不然,何契會如此?似先約話。
餘私貯靈感,不忘寝興,行商洛數程,息豹藏郵。
舍客有自内鄉來者,曰:有鄧掾融攝宰前邑,年逾從心之五而姿鬓不老,目童不昏,理劇接賓,與強仕等力。
問其所得,曰:常獲神方。
餘至邑征方,乃靈飛散所緻。
考其傳授,乃藥力驗應。
雲:“昔歲見唐主簿,有道流口付說是靈仙上方,欲窺功用,可立變鬓發。
”融有親客,顔鬓已衰,将試靈驗,因求合分。
服三十日,客之容發頓易前狀。
融半劑之效,亦保數十年不改。
恨其藥力未成,便阙服餌,又遠谪窮悴,資貨多乖,今比凡流,猶有所異。
複說:在長安日,傳張裴二驸馬,皆目變效,重符前聞。
則此方神奇,驗實相接,眼觌口問,積為明征。
又孫處士道門上流,精窮方要,掇此編錄,固非偶然。
餘與晦叔幸君彜之遇,果求而得之,約誓心服之,以邀效證,他日之異,續此編書。
元和七年四月五日高陽齊推書心記實。
△靈飛散方出《太清經》第一百五十三卷 凡欲緻萬神,求升仙,皆先潔齋清已,香水灌頭,沐浴五體益善。
百日之後,乃可緻神明。
欲求仙者,當從北嶽西嶽中嶽真人靈飛散,得而服之,必得神仙矣。
真人曰:凡欲求神仙不老,長生久視,白發更黑,齒落更生,面目悅澤,肌肉有光,從表睹裡者,當服靈飛散。
老君曰:此方術之要,神仙之道,必化之本。
道士服之,神仙不難;術士服之,遊于華山;凡夫服之,年去更還;老翁服之,返生童顔。
老君曰:服此藥者,可以不老。
十日服之,三年不食。
服之五年,可壽二千六百二十四歲。
我非一人,皆得真道,保成神仙。
雲母一斤煉成者茯苓半斤亦可一斤柏子仁七兩石鐘乳七兩菊花五兩亦可一十五兩術四兩一本人參七兩幹地黃十二兩亦可十五兩桂心七兩,續斷七兩 以九物治下篩訖,以生天門冬十九斤搗糜,絞取汁,以丸此藥,汁多可和之,汁少者溲之。
着銅器中,懸着甑下蒸,黍一斛二鬥,熟出藥,曝幹,更治搗之令細,篩。
服一方寸七,旦服,無毒可多服餌。
當食十日,身輕;二十日,耳目聰明;七十日,發白返黑,故齒皆去。
若落去者而得更生。
取藥二七,七七以白蜜和之,搗二百下止,丸如梧桐子,可得八十一丸。
曝令燥訖,視丸表裡,相見如明月珠,或似瑩火精珠,或赤或白,此仙人随身常所服藥也。
欲令頭發時生者,日服此七丸,至發生,不白不落。
若入深山不食,亦可作此丸,日七丸,不饑也。
若頭發不落未白,但可服散,可壽五六百年,不白耳。
白者如前法,已白,服藥,可至一百一十七年乃落耳。
求道必仙,要至神仙,發齒更生,如三十時。
求道服藥,不頭白。
齒落者,老而服之,得仙之要。
齒骨屍解,道之下者。
凡作此《靈飛散》,服之三日力倍,五日血脈盛,七日身輕,十日面目悅澤、智慮聰明,十五日力作不知極,徐行及馬,二十日力不複當,三十五日夜視有光。
○治雲母法 白鹽一斤和合雲母一斤并搗之 右雲母糜,勿篩,内重布囊中挼鋋之,水汰鹽味盡,内絹囊中,懸令幹,即成粉。
一法以鹽湯煮之,盡解如泥狀,搗之為粉。
又法:雲母一斤,大鹽一斤,漬之銅器中三四日,蒸之一日,于臼中搗之為粉。
又法:用樸消水三升,煮治雲母一斤,取成粉,燥舒之,向日光看無芒便好,有芒勿服,服之久後,病殺人,宜精治之。
此本于盧司勳所得《正經上傳》寫記。
經中雲:搗雲母糜,後入重布囊中,?挼鋋之,令須入皮囊中?挼鋋,大底不如取廬山水?碨舂搗者,最為輕細。
自造恐功不至,忽有粗芒者損人,慎之!服藥後,禁食鯉魚,能斷一切魚為上,恐刀砧所相染害不輕。
又禁食血,是生肉、生幹脯之類,血羹是熟血,卻非所忌禁。
生蔥、蒜,生韭、酽醋、桃、李、木瓜、酸物并等不宜食。
又忌流水,若江行及溪澗無井處,但煎熟食之亦得。
大麥損雲母力,亦宜慎之。
服此藥能斷薰血,兼靜修心氣,得效尤速。
不得面受,故此批上。
孫處士進《養生秘訣》雲:臣遇此方已來,将逾三紀。
頃者但美而悅之,疑而未敢措手。
積年詢訪,屢有好事人曾餌得力,遂即服之,一如方說。
但能業之不已,功不徒棄也。
晦叔又曰:聞勳曹員外郎範陽君彜,常與修氣道客吳舍人丹講求此方。
丹曰:《千金》近略,率多不真定。
此方本出《太清仙經》,可求正文,如法合餌。
君彜私志,亦未蔔所獲。
時寓累于故李中書泌之宅,暇日偶入小佛室,有釋籍盈幾,皆斷爛罕全,雜委無次。
軸閱将半,忽遇一軸,标首完整,文墨其華,題曰《太清真經》,發視,乃《靈飛散》方卷。
君彜執讀,欣契誠懷,即赍靈文驟告于丹。
丹焚香頂奉,滌手持捧,謂君彜曰:此真官曲遺靈應,特延紀于仙書,足觀後學。
晦叔以餘與君彜莫逆,分至傳信,可憑約就咨訪,便求傳寫。
餘驅乘詣門,問與聞葉,因得抄錄,與晦叔同之。
又方中味以雲粉為主。
是歲餘授鐘陵奏辟,而廬阜在封部之内,爐峰跳波,脈注群壑。
居人方士皆引湍春雲,水沐日曝,流霜瑩雪,九珠旋螺,宛若天造,貨于村市,資為衣食,常肆所積,日取無限。
此方難要,唯茲一物,有是行也,實天借心謀,亦将旁利同志,不然,何契會如此?似先約話。
餘私貯靈感,不忘寝興,行商洛數程,息豹藏郵。
舍客有自内鄉來者,曰:有鄧掾融攝宰前邑,年逾從心之五而姿鬓不老,目童不昏,理劇接賓,與強仕等力。
問其所得,曰:常獲神方。
餘至邑征方,乃靈飛散所緻。
考其傳授,乃藥力驗應。
雲:“昔歲見唐主簿,有道流口付說是靈仙上方,欲窺功用,可立變鬓發。
”融有親客,顔鬓已衰,将試靈驗,因求合分。
服三十日,客之容發頓易前狀。
融半劑之效,亦保數十年不改。
恨其藥力未成,便阙服餌,又遠谪窮悴,資貨多乖,今比凡流,猶有所異。
複說:在長安日,傳張裴二驸馬,皆目變效,重符前聞。
則此方神奇,驗實相接,眼觌口問,積為明征。
又孫處士道門上流,精窮方要,掇此編錄,固非偶然。
餘與晦叔幸君彜之遇,果求而得之,約誓心服之,以邀效證,他日之異,續此編書。
元和七年四月五日高陽齊推書心記實。
△靈飛散方出《太清經》第一百五十三卷 凡欲緻萬神,求升仙,皆先潔齋清已,香水灌頭,沐浴五體益善。
百日之後,乃可緻神明。
欲求仙者,當從北嶽西嶽中嶽真人靈飛散,得而服之,必得神仙矣。
真人曰:凡欲求神仙不老,長生久視,白發更黑,齒落更生,面目悅澤,肌肉有光,從表睹裡者,當服靈飛散。
老君曰:此方術之要,神仙之道,必化之本。
道士服之,神仙不難;術士服之,遊于華山;凡夫服之,年去更還;老翁服之,返生童顔。
老君曰:服此藥者,可以不老。
十日服之,三年不食。
服之五年,可壽二千六百二十四歲。
我非一人,皆得真道,保成神仙。
雲母一斤煉成者茯苓半斤亦可一斤柏子仁七兩石鐘乳七兩菊花五兩亦可一十五兩術四兩一本人參七兩幹地黃十二兩亦可十五兩桂心七兩,續斷七兩 以九物治下篩訖,以生天門冬十九斤搗糜,絞取汁,以丸此藥,汁多可和之,汁少者溲之。
着銅器中,懸着甑下蒸,黍一斛二鬥,熟出藥,曝幹,更治搗之令細,篩。
服一方寸七,旦服,無毒可多服餌。
當食十日,身輕;二十日,耳目聰明;七十日,發白返黑,故齒皆去。
若落去者而得更生。
取藥二七,七七以白蜜和之,搗二百下止,丸如梧桐子,可得八十一丸。
曝令燥訖,視丸表裡,相見如明月珠,或似瑩火精珠,或赤或白,此仙人随身常所服藥也。
欲令頭發時生者,日服此七丸,至發生,不白不落。
若入深山不食,亦可作此丸,日七丸,不饑也。
若頭發不落未白,但可服散,可壽五六百年,不白耳。
白者如前法,已白,服藥,可至一百一十七年乃落耳。
求道必仙,要至神仙,發齒更生,如三十時。
求道服藥,不頭白。
齒落者,老而服之,得仙之要。
齒骨屍解,道之下者。
凡作此《靈飛散》,服之三日力倍,五日血脈盛,七日身輕,十日面目悅澤、智慮聰明,十五日力作不知極,徐行及馬,二十日力不複當,三十五日夜視有光。
○治雲母法 白鹽一斤和合雲母一斤并搗之 右雲母糜,勿篩,内重布囊中挼鋋之,水汰鹽味盡,内絹囊中,懸令幹,即成粉。
一法以鹽湯煮之,盡解如泥狀,搗之為粉。
又法:雲母一斤,大鹽一斤,漬之銅器中三四日,蒸之一日,于臼中搗之為粉。
又法:用樸消水三升,煮治雲母一斤,取成粉,燥舒之,向日光看無芒便好,有芒勿服,服之久後,病殺人,宜精治之。
此本于盧司勳所得《正經上傳》寫記。
經中雲:搗雲母糜,後入重布囊中,?挼鋋之,令須入皮囊中?挼鋋,大底不如取廬山水?碨舂搗者,最為輕細。
自造恐功不至,忽有粗芒者損人,慎之!服藥後,禁食鯉魚,能斷一切魚為上,恐刀砧所相染害不輕。
又禁食血,是生肉、生幹脯之類,血羹是熟血,卻非所忌禁。
生蔥、蒜,生韭、酽醋、桃、李、木瓜、酸物并等不宜食。
又忌流水,若江行及溪澗無井處,但煎熟食之亦得。
大麥損雲母力,亦宜慎之。
服此藥能斷薰血,兼靜修心氣,得效尤速。
不得面受,故此批上。
孫處士進《養生秘訣》雲:臣遇此方已來,将逾三紀。
頃者但美而悅之,疑而未敢措手。
積年詢訪,屢有好事人曾餌得力,遂即服之,一如方說。
但能業之不已,功不徒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