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則 尺五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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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杖擊相符,你做的事我已全部知道;即令你嘴長三尺,也是沒有用的。

    但婢妾偷糖,有犯家法。

    你作為女主人,監督、責打、教誨,也是理所當然。

    況且傷未緻命,是她自己投水而死。

    你若直言,不加隐諱,我就為你了結,省得你受拖累,不也很好嗎?”林氏仍是支支吾吾,不實言相告。

    我說:“你以為我騙你嗎?正妻僅僅毆打婢妾,法律上并無威逼的條款。

    你一說實話,便可結案。

    ”林氏總以沒有毆打為答。

    我說:“不是你毆打,那麼此案就不能了結。

    傷痕明顯,你又賴誰?” 林氏說:“那傷痕是在水池中撞破的。

    ”我說:“你這婦人太奸滑了,屍體上那七處傷痕,豈是你三寸長舌所能全部掩蓋的?他日郭氏親人來告命案,牽連林、杜兩家,一旦打起來,兇手手下毫無控制,真有别人打傷,你們受的牽累才大呢!” 林氏仍然不承認,因此我将案内諸人帶到縣堂複審。

    臨行對她家人說:“林氏悍妒,殺害婢妾,罪惡甚為重大。

    現在聽阿端說是因為阿貴偷糖,林氏打她,這件事情本來可以開釋。

    但林氏不肯招承,所以未能結案。

    阿端說實話,實在是你一家的恩人,我現在把她交給你等,好好看待她,并托左右鄰居監守保護。

    如有誰人敢打阿端,或者阿端偶有其他事故,我一定将你本家并左右鄰舍一同追究懲治。

    你們可要小心。

    ” 第二天是十月十六日,再在大堂進行審訊,杜宗城自己承認用扇子将阿貴擊傷兩處。

    我笑道:“扇子怎能有傷?你還是說一說那六七處拳頭、棍棒之傷是誰打的吧?”宗城無話可答。

     叫來林氏審訊,林氏仍然不承認。

    我說:“你隻要說出是誰打傷阿貴,就放了你。

    ”林氏亂辯,堅持說郭氏沒傷。

    我說:“這女人真兇惡到極點了!”于是命令給她上刑,她神色不變。

    夾起她手指,她仍不承認;拷打二十,還是不招承。

    我冷笑道:“真是鬼迷了心竅!你如果自己說出實情,就沒有什麼罪,我前邊已經把話說盡了。

    現在你一定要說無傷,那死者怎肯瞑目?況且我已經親自詳細檢驗,核對了傷痕,與兇杖處處相符。

    你還要賣弄口舌,自招刑罰!這乃是郭氏冤魂在一旁招引,不讓妒婦逃脫法網。

    我看你十個指頭,很是不善,兇氣逼人。

    看來非得讓你受一番痛楚,才能懲罰世間獅吼妒婦之輩。

    ” 杜宗城就對妻子說:“事情已經難瞞,快說實話吧!”鄉長、左右鄰居杜若淮、杜立衛、杜宗炯等也都勸道:“娘子!舉頭三尺有神明,恐怕由不得人抵賴。

    你自己敢作敢當,不必胡思亂想,推卸給他人,自找苦吃!” 這時,林氏才據實直言說:“因郭氏偷了糖四五斤,我非常生氣,照她的左右臉頰連煽了好幾個嘴巴。

    郭氏還強辯,我便用木棍打了她的左手、右臀、兩個腳腕。

    她那夜何時投水,我确實不知道。

    次日見屍體浮出,我也後悔了。

    ”我說:“你用的就是這根棍嗎?”她說:“是的。

    ”我問:“那麼為什麼不說實話呢?”她說:“畏罪不敢說。

    ”再問杜宗城及鄉鄰:“果然不因别的緣故?沒有别人毆打嗎?”他們都說:“并無别人毆打,林氏所說屬實。

    ”我說:“噫!俗話說:‘早知燈是火,飯熟已多時!’這莫非是說林氏的嗎?如果她開始就招承,何須施加刑罰?正妻毆打婢妾,無因威逼治罪的法律條文,所以郭氏不肯甘心,使你十指受累予以報複,現在也算可以了!”我判決讓杜宗城将郭氏厚葬,并且罰米十石,用作囚糧,作為對告狀不實者的警戒。

     過了四個月,杜宗城的仇家謀劃推出一個叫郭汝贊的人,狀告這事是杜宗城奸殺移屍,并将杜立衛等八九人網羅進去一起陷害。

    但見案卷寫得明明白白,不能實現誣陷的願望,反而逃走,不敢與杜宗城對質。

    杜宗城夫婦知道後,真是又喜又怕,慶幸案子具結,才免再遭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