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則 忍心長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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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問:“那麼你自己願意改嫁嗎?”她說:“不願意。
”我說:“噫!這事可就奇怪了!你二月十八在娘家被嫁賣,怎麼能說是文實送你改嫁的呢?”她說:“馬氏派郭阿連到我娘家騙去的。
他說我公婆死了,讓我到揭陽治喪,我所以跟他去了。
”我問:“這天夜裡住在誰家?”她說:“住在洋内鄉郭阿連家。
第二天住在惠來,第三天住甲子城。
到三月初七那天,我嫁給李雲義,聘金是三兩銀子,劉文實、郭阿連兩人平分而去。
”我問:“你平日與郭阿連有私情嗎?”她說:“沒有。
過去并不認識郭阿連,因馬氏派他來我娘家才見面。
開始他還假稱阿順,後來才知道真名。
” 郭阿連聽她這番招供,以頭撞地,大聲呼叫道:“冤枉啊!我确實是受鐘氏之托。
鐘氏說賢娘新寡,想要另嫁。
近處嫁給富人家不般配,嫁給窮人家吃不飽肚子。
隻有海豐、甲子城一帶是魚米之鄉,還出産食鹽,容易謀生,人多溫飽,讓我同他兒子林開喬跑一趟。
我是男子漢,林賢娘是個少婦,如果不是有親兄弟林開喬同路,鐘氏怎肯讓她女兒跟着我去?就是賢娘本人,怎肯跟着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穿城過縣到外鄉去呢?這道理顯而易見,事實清清楚楚。
像她剛才所說,我不服氣。
” 再審訊林賢娘,林賢娘聽信她父兄預先交代的話,不肯如實招供,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林開喬,林開喬無言以對,隻是全推到劉文實身上,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劉文實,文實根本否認。
盡管林賢娘、林開喬極力咬住他,上刑他也不改口。
再審訊郭阿連,郭阿連說此事隻與林開喬母子相關,與其他人沒有一絲一毫的關系,受刑終不改口。
我重提劉文實複審。
劉文實呼天撞地,說道:“公喜是我堂兄的兒子,世間豈有拐騙侄媳轉賣他人的嗎?況且我并非遊手好閑、窮困潦倒,有妻有子,有田有宅,怎肯做這喪心病狂之事,與郭阿連分那三兩銀子,圖那點污穢之财?如果我真有這事,郭阿連怎麼肯代我認罪?劉公害難道不恨我?就是林振龍,怎肯丢下我而告劉公喜拐賣?我又怎敢和劉公喜一起到林振龍家大吵大鬧?像這樣嫁禍于人,我至死不服!” 馬氏說:“我從二十歲就守寡,苦守兩個兒子,如今已經七十歲,成天大門不出,二門不到,非禮不言,非禮不動,怎麼會勸人改嫁做傷風敗俗之事?若有這種事,那麼從前守寡守節全都是假的了。
林賢娘這個婦道人家傷天害理,不顧十多年結發夫妻的深厚情意,甘心翻臉改嫁他人,又竟敢公然誣蔑丈夫不是公婆親生,吃喝嫖賭作強盜。
明明家裡房舍堅好,卻說沒有住室;明明兒子在家,卻說被賣掉。
這樣的女人,什麼話不敢說?什麼謠不敢造?難道還能把她的話當真嗎?” 于是,我遍問鄰居陳孫典,本家劉紹萬、劉國來、劉文忠,保長楊鼎顯。
大家都說劉公喜一向安分守己,善良忠厚,從未有這種不正當的醜行。
他靠做小買賣為生,不曾賭博,家中房舍堅固完好。
他和劉文實隔村而住,從未賣過孩子。
再提林賢娘審問,我問她:“你說劉公喜賣了你的兒子,有此事嗎?”她說:“有此事。
”“賣給誰了?”她回答說:“賣給公公劉國奕了。
”劉國奕聽到這話,哭着說:“天啊!公喜是我夫妻親生之子,公喜的兒子,是我的孫子,怎麼談得上買賣呢?” 我不禁怒發沖冠,命人抽了賢娘二十個嘴巴,拶上她的手指,打了三十大闆,而她居然不動聲色。
我怒道:“好野蠻啊!這個女人傷風敗俗到這樣,真是達極點了!我早就知道你弄虛作假,但你爹林振龍依仗上司權勢,所以才不得不讓他把話說完。
像你這樣的潑婦,難道能被人欺負嗎?你既然明明知道洋内鄉是郭阿連的家,惠來、甲子城是天天住宿之處,一樁一件清清楚楚,豈有被騙到揭陽的道理,而且你還誣蔑丈夫是賭徒、強盜,不是爹娘親生,說家裡沒住的,沒吃的。
像你這樣的潑婦,什麼話說不出來?你把劉家視為仇敵、草芥,豈肯被劉文實嫁賣?況且你上車被賣,是從你娘家林振龍那裡出去的,與劉文實根本沾不上邊兒。
如果不是你和郭阿連平日私通,肯定就是林開喬和你一路同行了。
” 到這時候,林賢娘才服罪說:“并非我和郭阿連有私情;但連年饑荒,賣兒賣女的人很多,不隻我的父母。
”林振龍、林開喬也自知再也掩飾不下去了,于是低頭認罪,不敢再推給劉文實。
但他們請求免于追要财禮,還想向劉公喜索要殡殓費用。
而劉公喜想讓對方贖還幼女阿進。
郭阿連說:“阿進被林開喬、林賢娘賣在甲子城了,他們知道賣處。
”我命他們将阿進贖還。
我問劉公喜、劉國奕,是否還想收回這個女人?父子倆都連忙叩頭發誓:“可不敢要了!”我便判她歸後夫,讓她即日離開這裡,免得長久留在這塊地方,玷污了潮陽的山水。
按照律條,給郭阿連帶上枷,打了一頓闆子。
林開喬因母親去世,即網開一面,予以免刑。
向林家追回聘禮的問題,因林家貧困無力償還,我就勸劉公喜且把此事放到一邊,不再要林家償還那污穢錢财,髒了眼睛,玷污了門第,帶來不祥的晦氣。
林振龍未給刑罰懲處,但這并不是因為他在道台大人身邊有人,就真的有泰山作依靠,可以借火取暖、借樹乘涼,而是因他年老姑且寬容罷了。
”我說:“噫!這事可就奇怪了!你二月十八在娘家被嫁賣,怎麼能說是文實送你改嫁的呢?”她說:“馬氏派郭阿連到我娘家騙去的。
他說我公婆死了,讓我到揭陽治喪,我所以跟他去了。
”我問:“這天夜裡住在誰家?”她說:“住在洋内鄉郭阿連家。
第二天住在惠來,第三天住甲子城。
到三月初七那天,我嫁給李雲義,聘金是三兩銀子,劉文實、郭阿連兩人平分而去。
”我問:“你平日與郭阿連有私情嗎?”她說:“沒有。
過去并不認識郭阿連,因馬氏派他來我娘家才見面。
開始他還假稱阿順,後來才知道真名。
” 郭阿連聽她這番招供,以頭撞地,大聲呼叫道:“冤枉啊!我确實是受鐘氏之托。
鐘氏說賢娘新寡,想要另嫁。
近處嫁給富人家不般配,嫁給窮人家吃不飽肚子。
隻有海豐、甲子城一帶是魚米之鄉,還出産食鹽,容易謀生,人多溫飽,讓我同他兒子林開喬跑一趟。
我是男子漢,林賢娘是個少婦,如果不是有親兄弟林開喬同路,鐘氏怎肯讓她女兒跟着我去?就是賢娘本人,怎肯跟着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穿城過縣到外鄉去呢?這道理顯而易見,事實清清楚楚。
像她剛才所說,我不服氣。
” 再審訊林賢娘,林賢娘聽信她父兄預先交代的話,不肯如實招供,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林開喬,林開喬無言以對,隻是全推到劉文實身上,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劉文實,文實根本否認。
盡管林賢娘、林開喬極力咬住他,上刑他也不改口。
再審訊郭阿連,郭阿連說此事隻與林開喬母子相關,與其他人沒有一絲一毫的關系,受刑終不改口。
我重提劉文實複審。
劉文實呼天撞地,說道:“公喜是我堂兄的兒子,世間豈有拐騙侄媳轉賣他人的嗎?況且我并非遊手好閑、窮困潦倒,有妻有子,有田有宅,怎肯做這喪心病狂之事,與郭阿連分那三兩銀子,圖那點污穢之财?如果我真有這事,郭阿連怎麼肯代我認罪?劉公害難道不恨我?就是林振龍,怎肯丢下我而告劉公喜拐賣?我又怎敢和劉公喜一起到林振龍家大吵大鬧?像這樣嫁禍于人,我至死不服!” 馬氏說:“我從二十歲就守寡,苦守兩個兒子,如今已經七十歲,成天大門不出,二門不到,非禮不言,非禮不動,怎麼會勸人改嫁做傷風敗俗之事?若有這種事,那麼從前守寡守節全都是假的了。
林賢娘這個婦道人家傷天害理,不顧十多年結發夫妻的深厚情意,甘心翻臉改嫁他人,又竟敢公然誣蔑丈夫不是公婆親生,吃喝嫖賭作強盜。
明明家裡房舍堅好,卻說沒有住室;明明兒子在家,卻說被賣掉。
這樣的女人,什麼話不敢說?什麼謠不敢造?難道還能把她的話當真嗎?” 于是,我遍問鄰居陳孫典,本家劉紹萬、劉國來、劉文忠,保長楊鼎顯。
大家都說劉公喜一向安分守己,善良忠厚,從未有這種不正當的醜行。
他靠做小買賣為生,不曾賭博,家中房舍堅固完好。
他和劉文實隔村而住,從未賣過孩子。
再提林賢娘審問,我問她:“你說劉公喜賣了你的兒子,有此事嗎?”她說:“有此事。
”“賣給誰了?”她回答說:“賣給公公劉國奕了。
”劉國奕聽到這話,哭着說:“天啊!公喜是我夫妻親生之子,公喜的兒子,是我的孫子,怎麼談得上買賣呢?” 我不禁怒發沖冠,命人抽了賢娘二十個嘴巴,拶上她的手指,打了三十大闆,而她居然不動聲色。
我怒道:“好野蠻啊!這個女人傷風敗俗到這樣,真是達極點了!我早就知道你弄虛作假,但你爹林振龍依仗上司權勢,所以才不得不讓他把話說完。
像你這樣的潑婦,難道能被人欺負嗎?你既然明明知道洋内鄉是郭阿連的家,惠來、甲子城是天天住宿之處,一樁一件清清楚楚,豈有被騙到揭陽的道理,而且你還誣蔑丈夫是賭徒、強盜,不是爹娘親生,說家裡沒住的,沒吃的。
像你這樣的潑婦,什麼話說不出來?你把劉家視為仇敵、草芥,豈肯被劉文實嫁賣?況且你上車被賣,是從你娘家林振龍那裡出去的,與劉文實根本沾不上邊兒。
如果不是你和郭阿連平日私通,肯定就是林開喬和你一路同行了。
” 到這時候,林賢娘才服罪說:“并非我和郭阿連有私情;但連年饑荒,賣兒賣女的人很多,不隻我的父母。
”林振龍、林開喬也自知再也掩飾不下去了,于是低頭認罪,不敢再推給劉文實。
但他們請求免于追要财禮,還想向劉公喜索要殡殓費用。
而劉公喜想讓對方贖還幼女阿進。
郭阿連說:“阿進被林開喬、林賢娘賣在甲子城了,他們知道賣處。
”我命他們将阿進贖還。
我問劉公喜、劉國奕,是否還想收回這個女人?父子倆都連忙叩頭發誓:“可不敢要了!”我便判她歸後夫,讓她即日離開這裡,免得長久留在這塊地方,玷污了潮陽的山水。
按照律條,給郭阿連帶上枷,打了一頓闆子。
林開喬因母親去世,即網開一面,予以免刑。
向林家追回聘禮的問題,因林家貧困無力償還,我就勸劉公喜且把此事放到一邊,不再要林家償還那污穢錢财,髒了眼睛,玷污了門第,帶來不祥的晦氣。
林振龍未給刑罰懲處,但這并不是因為他在道台大人身邊有人,就真的有泰山作依靠,可以借火取暖、借樹乘涼,而是因他年老姑且寬容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