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則 龍湫埔奇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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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重。

    以黃麻布褲纏裹頭顱,鮮血進透。

     二十五,遇阿印、如傑于鬼墓寮途中。

    阿印恃有兄同行,向元吉索被。

    互相争角,當為鄉衆勸息,途之人所共知也。

    乃元吉夜宿于黃奕隆瓦窯内,數日殒身。

    奕隆恐有幹連,偕其弟奕茂及黃阿瑞等,将屍移置曠野埔窟中。

    而元吉叔父亦知而不問,蓋以其身為匪類,不足矜憐,恐控出真情,反為門戶之辱也。

     因拘到鐘阿表、羅阿錢、黃阿瑞,俱供元吉夥盜及鄭厝寮拒捕受傷是實。

    黃奕隆繳出所買贓被,亦與阿左、阿表等供招相符。

    而黃阿瑞,即系黃近啟。

    蓋石埠潭老人所屈指而數群盜,入網羅,亦無一疏漏雲。

     拟欲通詳律究,因念荒歉後,解累艱難,将蕭邦棉、李阿柳、鄭阿二,張阿束、許元貴,及案賊曹阿左、鐘阿表、黃近啟、羅阿錢、買贓移屍之黃奕隆、聽唆誣告之王煌立,分别杖責枷刺,各蔽厥辜。

     自是,潮邑訟師、土棍、衙蠹、猾保、奸宄、盜賊,皆人人震恐。

    地方大治。

     譯文龍湫埔河邊泥坑中,出現了一具死屍,沒有人知道這是從哪裡來的。

    正趕上有好事的人到龍湫埔鄉,了解到死者是小偷王元吉,于是找到這個小偷的弟弟王煌立,說這是奇貨可居,可用來吓唬白墓洋的楊家,訛詐錢财。

    但很長時間沒訛到錢财,他們便以殺人後用錢騙取和解的罪名來縣裡告狀。

     我看了狀紙後,覺得有很多可疑之處。

    但王煌立情緒激昂,當堂出具甘結,請求驗屍。

    這時是十一月十二日二更天,我辦公完畢,把王煌立叫進裡面,看他的語言相貌,老實笨拙,像是被别人愚弄。

    問他告狀的主使人是誰,他不肯把實際情形告訴我。

    我想,鄉下百姓因為人命案進縣城,一定有約長、保長一類的人在其左右。

    于是,我把王煌立留在屋内,飛簽秘密派人到他的住處,把和王煌立同來的貴山都約長、保長叫來。

    果然,保長許元貴在那裡。

    許元貴大吃一驚,以為事情敗露,把責任推卸到訟師李阿柳身上。

    我又立即發簽去捉拿李阿柳。

     據差役鄭伯、陳拱說,李阿柳原是普甯縣衙門工房書辦,已被革除,要等天亮後去普甯去提拿。

    我說:“不是這樣,他仍然在王煌立住處,趕快去立刻把他捉住。

    ”不多時,李阿柳被抓來,自己說:“今天我有死而已!求老爺免于用刑,我一定說實話。

    ”我說:“好。

    ”李阿柳要說不說,好像有點瞻前顧後的樣子。

    我怕書辦、差役中有和他同謀的人,就給他紙筆,讓他寫下來。

     李阿柳知道再沒法欺騙,就按照事實原原本本寫出了他策劃恐吓詐騙的經過。

    訟師蕭邦棉,普甯縣光棍張阿束,以及當時在案前的、潮陽縣衙辦理刑事的書辦鄭阿二,都參與了這樁事。

    我就讓鄭阿二跪下對質,又飛速出簽拘捕蕭邦棉、張阿束,一會就抓來了。

     我詳細審問了事情緣由。

    原來李阿柳在普甯幹了不少壞事,為了避罪躲到潮陽,和蕭邦棉臭味相投。

    蕭邦棉去龍湫鄉收租,帶他一起去。

    有個賊人曹阿左到他們住所,說河邊坑中死屍是王元吉,幾天前曾經和楊如傑吵嘴。

    白墓洋楊家很有錢,可以借此事詐些錢财,不會費什麼力氣。

    蕭邦棉就讓曹阿左叫來王元吉弟弟王煌立。

    王煌立對此感到為難,用家窮缺少費用為借口推脫。

    蕭邦棉就給了王煌立二百文錢,李阿柳替他寫了狀詞,把楊鳴高、楊如傑等十多個人牽扯到狀詞内。

    他們又打發曹阿左去請來許元貴。

    許元貴帶着狀詞到白墓洋,說王煌立要上縣城控告,被蕭邦棉、李阿柳攔住,可以将此事平息,但需要楊家出八十兩銀子。

     這時,普甯縣刑事書辦鄭阿二也因為收租到白墓洋,居中議價,并向楊家諸人恐吓要錢。

    楊家諸人均不答應。

    王煌立、許元貴于是假作去縣城,走到貴嶼,蕭邦棍、李阿柳又假作把他們攔了回來。

    兩天後,正好我回普甯,他們又到普甯縣城,住在林惠山、張阿束家裡。

    張阿束又為雙方講和,同鄭阿二、李阿柳等對楊家極力恐吓,勒索銀錢,從八十兩降到四十兩、二十兩,最後到十兩。

    可是楊如傑的母親吳氏,以未毆打王元吉為由,而且家中不富,不肯答應。

    楊家提出控告,說這些人借屍首勒索錢财。

    王煌立也鳴冤說,楊家人活活打死他哥哥,又出錢引誘騙他和解。

     這一案件的形成,實在是由那些訟師、惡棍、刁猾的保長、蠹蟲一樣的書辦從旁煽風,無中生有造成的。

    還不到四更天,我便把他們一網打盡,全都抓獲,這大概就是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