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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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賠了本。

    我問的是你參加工作第一年你跑了七天去哪兒了?” “想不起來了。

    ”我說,“實在想不起來了。

    我那會兒心情不好,懷才不遇,經常不欠上班,哪兒也不欠,滿大街溜達,所謂踟躅街頭。

    ” “好好想想,這很重要。

    ”警察站起來踱步,拿起我書桌上的大理石筆筒端詳,又把目光落在積滿煙蒂的大理石煙缸和旁邊的兩把大理石鎮尺。

     “我慢慢想可以嗎?時間過去這麼久,我又沒幹過驚天動地的事可以作為一個個裡程碑。

    ” “你欠過雲南嗎?”警察問我。

     “沒有,可我一直特想欠,聽說那兒的少數民族洗澡讓人看,姑娘一輩子不找丈夫,淌可兒‘罪名’,不犯錯誤,比咱漢族居區灑多了……這些大理石玩藝兒是别人送的。

    ” “誰?誰送的?” “高洋。

    ” 警察的六隻眼睛頓時象通了電的燈光一樣亮了起來。

     “喲喲喲,怎麼啦?” “這些東西他什麼時候送你的?是在那次吃飯前還是之後?” “肯定是前啦,那次飯後我再沒見過他。

    送我東西的日子我記不清了。

    除了這些玩藝兒他還送我一把長刀,号稱那鞘是包銀的我美滋滋地跟人家四處亂吹,後來碰上一個首飾廠的告訴我那鞘上包的是白鐵皮。

    什麼雲南姑娘大白天在河裡洗澡,一雙臭膠鞋換五缸子白糖都是高洋跟我說的。

    ” “那刀在哪兒?” “你們可不能沒收,那不算兇器是工藝品。

    ” “我們不沒收,就看看。

    ” “看看可以,說話算話。

    ” 我去卧房床下拿出一把銀色的長刀給警察們看。

    “這柄把的做工夠細的吧。

    ”我告訴他們鞘身上鑲嵌的不是寶石而是彩色玻璃,“這是那些小返魚目混珠的伎倆。

    我抽出長刀,刀身光澤黯淡,镂刻着花卉和淺槽,刀刃并不鋒利。

    我舞将起來,作出種種劈刺的雄壯動作。

     警察們散開,喊“放下,快放下。

    ” 我笑嘻嘻地說:“放心,我就是真殺你們也不會用這種刀,這種刀都是樣子貨,鋼很次。

    ” “不是怕你殺我們,是怕你傷着自己。

    ”警察小心地圍擾過來,從我手裡接過刀仔細端詳。

     “這些刀刃的缺口是怎麼回事?”一個警察問。

     “噢,那是我劈老百姓的甘蔗林锛的,知道了吧,這刀劈甘蔗都锛刀。

    ” “甘蔗?哪兒的甘蔗?”警察們看着我,一臉狐疑的警覺。

     “說着玩呢。

    ”我說,“不是劈甘蔗就是劈樹,手裡拿把刀總想砍點什麼。

    ” “你瞧,這塊烏黑印漬不是血?”一個警察小聲地對另一個警察說。

     “雞血。

    ”我對警察說,“我用這把刀砍過老鄉的雞,象日本兵進村那樣,特好玩。

    ” 我伸手去拿刀,警察縮回手把刀入鞘交給另一個警察: “這刀我們要帶走。

    ” “說好光看看,怎麼,說話不算話?以後我還信不信你們?” “不是沒收。

    ”警察向我保證,“看完我們會還給你。

    ” “不夠意思,太不夠意思了。

    ” 警察結束對我的盤問時,天已經拂曉,天邊露出魚肚白。

     我們都累壞了,抽了一屋子煙熏得大家都淚汪汪的象親人相聚不忍分手。

    警察後來集中問我在那不知去向的七天裡幹了什麼,我賭發誓說實在想不起來不是耍花槍。

    警察也灰了心,答應給我時間細想,過幾天再來找我,讓我把複員後到工作前這段時間都幹了什麼,見過什麼人,去過哪裡都寫下來,到時候他們來取。

    我對他們說,這夠寫成一本長篇小說還有餘,流水帳也得記三大本子。

    “你可别給我演義。

    ”警察告誡我,“我們找你可不是尋開心培養文學新人,胡寫隻能是你自己倒黴。

    ”後來我餓了,去廚房給自己下雞蛋面條并問呵欠連天收拾東西的警察們要不要也“來上一碗”。

    警察們說啦,我們該走了。

    我說别烙氣,反正你們回欠也是吃飯睡覺幹不了别的,一夜都混過來了早睡晚睡也就那麼回事了。

    “要是你們怕我下框或腐蝕你們那就算了。

    ”“你要這麼說那我們就隻好吃了。

    ” 領頭警察笑着說。

    “就是。

    ”我說沒聽說過用雞蛋面條當糖衣炮彈的。

    警察們重新坐下,我煮好面條格外給三位碗裡多放了些香油。

    我們圍坐一團踢裡吐噜吃面條時氣氛相當融洽。

    警察吃得唉聲歎氣——香的,吃罷還給我上了根煙。

    他們問我沒工作錢從哪兒來?我說我也不知道,反正總能有錢。

    “可别幹違法的事。

    ”一個警察好心地規勸我,“不是正路來的錢你就吞下肚也早晚得吐出來。

    ”我說我這輩子沒幹過違法的事,老實交待,樹葉掉下怕砸頭,隻知一味行善,遠近都知道我是有名的“方善人”。

    警察提起我販衣服的事,大家都笑。

    我說那時年輕,“少不更事”,再說現今販衣服也不犯法,“隻要不販人一切都是政策允許的。

    ”警察說我胡說,我說您别跟我認真。

    警察又問我當年一夥人花天酒地的錢從哪兒來的,我們那點複員費“不夠三天踢騰的。

    ”我說當年我們大仿花的都是高洋的錢。

    “高洋家有在海外去世的孤老嗎?”我說沒有,他家祖祖輩輩是内地的放牛娃,到他爸那輩實在活不下欠,賣了壯丁,先當國軍又當僞軍最後當了八路軍;倒是有個叔叔被日本人抓過勞工,在北海道下了二年煤窯,别的,連“豬仔”也沒福當過。

     “那他哪來的錢?” “管他。

    ”我笑着說,“偷來的搶來的騙來的愛怎麼來的怎麼來的,我們隻管花。

     警察們走時天已經亮了,院裡有些早起的老頭在跑步打極拳圍着樹轉原地搖頭擺尾瞎抖落,我把警察們送到吉普車旁親親熱熱地和他們握手特别。

    他們仁都把姓告訴了我,一個姓趙一個姓錢一個姓孫。

     “下回公安局有事我可找你們。

    ” “瞧,一碗面條吃出毛病來了吧。

    ” “吓的,跟你們說着玩呢,咱公安局有哥們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