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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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潛邸宿衛士二百人還大都,備直宿。
乙巳,立藝文監,秩從三品,隸奎章閣學士院;又立藝林庫、廣成局,皆隸藝文監。
賜禦史中丞史惟良沛縣地五十頃。
發諸衛軍浚通惠河。
丙子,自庚子至是日,晝霧夜晴。
封牙納失裡為遼王,以故遼王脫脫印賜之。
出官米五萬石,赈粜京師貧民。
丁未,以馬紮兒台為上都留守。
馬紮兒台前為陝西行台侍禦史,坐塗毀诏書得罪,以其兄伯顔有功,故特官之。
戊申,封諸王寬徹為肅王。
己酉,車駕發上都。
賜明宗北來衛士千八百三十人各鈔五十錠,怯薛官十二人各鈔二百錠;賜諸部曲出征者币帛人各二匹,遣還。
冀甯之忻州兵後薦饑,赈鈔千錠。
庚戌,改詹事院為儲政院,伯顔兼儲政使,中政使哈撒兒不花、太子詹事丞霄雲世月思、前儲慶使姚炜并儲政使。
河東宣慰使哈散托朝賀為名,斂所屬鈔千錠入己,事覺,雖會赦,仍征鈔還其主。
敕自今有以朝賀斂鈔者,依枉法論罪。
癸醜,征吳王潑皮及其諸父木楠子赴京師。
甲寅,置隆祥總管府,秩正三品,總建大承天護聖寺工役。
監察禦史劾:“前丞相别不花昔以贓罷,天曆初因人成功,遂居相位。
既矯制以買驢家赀賜平章速速,又與速速等潛呼日者推測聖算。
今奉诏已釋其罪,宜竄諸海島,以杜一奸一萌。
”帝曰:“流竄海島,朕所不忍,其并妻子置之集慶。
”河南府路旱、疫,又被兵,赈以本府屯田租及安豐務遞運糧三月。
莒、密、沂諸州,饑民采草木實,盜賊日滋,赈以米二萬一千石,并赈晉甯路饑民鈔萬錠。
大名、真定、河間諸屬縣及湖、池、饒諸路旱,保定之行唐縣蝗。
加封大都城隍神為護國保甯王,夫人為護國保甯王妃。
九月乙卯朔,作佛事于大明殿、興聖、隆埃諸宮。
市故宋太後全氏田為大承天護聖寺永業。
戊午,賜武甯王徹徹秃金百兩、銀五百兩,西域諸王燕隻吉台金二千五百兩、銀萬五千兩,鈔币有差。
己未,立龍翔、萬壽營繕提點所、海南營繕提點所,并秩正四品,隸隆祥總管府。
庚申,加封故領諸路道教事張留孫為上卿、大宗師、輔成贊化保運神德真君。
辛酉,凡往明宗所送寶官吏,越次超升者皆從黜降。
赈甘肅行省沙州、察八等驿鈔各千五百錠。
癸亥,敕宣徽院所儲金、銀、鈔、币,百司毋得奏請。
甲子,賜雲南烏撒土官祿餘、曲靖土官舉一精一衣各一襲。
丁卯,大駕至大都。
戊辰,敕翰林國史院官同奎章閣學士采輯本朝典故,準《唐》、《宋會要》,著為《經世大典》。
召威順王寬徹不花赴阙。
敕:“使者頒诏赦,率日行三百餘裡。
既受命,逗留三日及所至飲宴稽期者治罪,取賂者以枉法論。
”辛未,以控鶴士二十人賜宣靖王買奴。
監察禦史劾奏:“知樞密院事塔失帖木兒阿附倒剌沙,又與王禅舉兵犯阙。
今既待以不死,而又付之兵一柄一,事非便。
”诏罷之。
壬申,怯薛官武備卿定住特授開府儀同三司。
癸酉,帝禦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鐵木疊兒諸子鎖住等,明宗嘗敕流于南方,燕鐵木兒言,鎖住天曆初有勞于國,請各遣還田裡,從之。
甲戌,命江浙行省明年漕運糧二百八十萬石赴京師。
廣西思明州土官黃宗永遣其子來貢虎、豹、方物。
乙亥,史惟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災者衆,國家經費若此之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廢之時。
宜遵世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鹹厘正之。
如此則天災可弭,祯祥可緻。
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
”帝嘉納之。
丙子,改太禧院為太禧宗禋院。
立溫州路竹木場。
以衛輝路旱,罷蘇門歲輸米二千石。
鐵木兒補化加錄軍國重事。
以翰林學士承旨也兒吉尼、元帥梁國公都列捏并知行樞密院事。
立衛候司,秩正四品,隸儲政院。
赈陝西臨潼等二十三驿各鈔五百錠。
論也先捏以不忠不敬,伏誅。
岚、管、臨三州所居諸王八剌馬、忽都火者等部曲,乘亂為寇,遣省、台、宗正府官往督有司捕治之。
壬午,伯顔以病在告,居赤城,遣使召赴阙。
封知樞密院事燕不鄰為興國公,以大司農卿燕赤為司徒。
癸未,建顔子廟于曲阜所居陋巷。
上都西按塔罕、闊幹忽剌秃之地,以兵、旱,民告饑,赈糧一月。
冬十月甲申朔,帝服衮冕,享于太廟。
丙戌,命欽察台兼領度支監,遣鎮南王孛羅不花還鎮楊州。
禁奉元、永平釀酒。
戊子,知樞密院事昭武王火沙知行樞密院事。
己醜,立大承天護聖寺營繕提點所,秩正五品;又立大都等處、平江等處田賦提舉司二,秩從五品;皆隸隆祥總管府。
辛卯,燕鐵木兒率群臣請上尊号,不許。
雲南行省立元江等處宣慰司。
申饬海道轉漕之禁。
籍四川囊加台家産,其一黨一楊靜等皆奪爵,杖一百七,籍其家,流遼東。
封太禧宗禋使秃堅帖木兒為梁國公。
甲午,以登極恭謝,遣官代祀于南郊、社稷。
中書省臣言:“舊制,朝官以三十月為一考,外任則三年為滿。
比年朝官率不久于其職,或數月即改遷,于典制不類,且治迹無從考驗。
請如舊制為宜。
”敕:“除風憲官外,其餘朝官,不許二十月内遷調。
”監察禦史劾奏:“吏部尚書八剌哈赤,先除陝西行台侍禦史,避難不行。
”罷之。
丙申,中書省臣言:“臣等謹集樞密院、禦史台、翰林、集賢院、奎章閣、太常禮儀院、禮部諸臣僚,議上大行皇帝尊谥曰翼獻景孝皇帝,廟号明宗,國言谥号曰護都笃皇帝。
”是日,奉玉冊、玉寶于太廟,如常儀。
命江西、湖廣分漕米四十萬石,以纾江浙民力;給鈔十五萬錠,赈陝西饑民。
己亥,加封天妃為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賜廟額曰靈慈,遣使緻祭。
申饬都水監河防之禁。
辛醜,遣使括勘内外郡邑官久次事故應代者,歲終上名于中書省。
以怯憐口諸色民匠總管府及所屬諸司隸徽政院者,悉隸儲政院。
發中政院财賦總管府糧儲在江南者赴京師,以助經費,驗時直以鈔還之。
諸王、公主、官府、寺觀撥賜田租,除魯國大長公主聽遣人征收外,其餘悉輸于官,給鈔酬其直。
壬寅,弛陝西山澤之禁以與民。
大甯路地震。
癸卯,命道士苗道一建醮于長春一宮。
改瓊州軍民安一撫司為乾甯軍民安一撫
乙巳,立藝文監,秩從三品,隸奎章閣學士院;又立藝林庫、廣成局,皆隸藝文監。
賜禦史中丞史惟良沛縣地五十頃。
發諸衛軍浚通惠河。
丙子,自庚子至是日,晝霧夜晴。
封牙納失裡為遼王,以故遼王脫脫印賜之。
出官米五萬石,赈粜京師貧民。
丁未,以馬紮兒台為上都留守。
馬紮兒台前為陝西行台侍禦史,坐塗毀诏書得罪,以其兄伯顔有功,故特官之。
戊申,封諸王寬徹為肅王。
己酉,車駕發上都。
賜明宗北來衛士千八百三十人各鈔五十錠,怯薛官十二人各鈔二百錠;賜諸部曲出征者币帛人各二匹,遣還。
冀甯之忻州兵後薦饑,赈鈔千錠。
庚戌,改詹事院為儲政院,伯顔兼儲政使,中政使哈撒兒不花、太子詹事丞霄雲世月思、前儲慶使姚炜并儲政使。
河東宣慰使哈散托朝賀為名,斂所屬鈔千錠入己,事覺,雖會赦,仍征鈔還其主。
敕自今有以朝賀斂鈔者,依枉法論罪。
癸醜,征吳王潑皮及其諸父木楠子赴京師。
甲寅,置隆祥總管府,秩正三品,總建大承天護聖寺工役。
監察禦史劾:“前丞相别不花昔以贓罷,天曆初因人成功,遂居相位。
既矯制以買驢家赀賜平章速速,又與速速等潛呼日者推測聖算。
今奉诏已釋其罪,宜竄諸海島,以杜一奸一萌。
”帝曰:“流竄海島,朕所不忍,其并妻子置之集慶。
”河南府路旱、疫,又被兵,赈以本府屯田租及安豐務遞運糧三月。
莒、密、沂諸州,饑民采草木實,盜賊日滋,赈以米二萬一千石,并赈晉甯路饑民鈔萬錠。
大名、真定、河間諸屬縣及湖、池、饒諸路旱,保定之行唐縣蝗。
加封大都城隍神為護國保甯王,夫人為護國保甯王妃。
九月乙卯朔,作佛事于大明殿、興聖、隆埃諸宮。
市故宋太後全氏田為大承天護聖寺永業。
戊午,賜武甯王徹徹秃金百兩、銀五百兩,西域諸王燕隻吉台金二千五百兩、銀萬五千兩,鈔币有差。
己未,立龍翔、萬壽營繕提點所、海南營繕提點所,并秩正四品,隸隆祥總管府。
庚申,加封故領諸路道教事張留孫為上卿、大宗師、輔成贊化保運神德真君。
辛酉,凡往明宗所送寶官吏,越次超升者皆從黜降。
赈甘肅行省沙州、察八等驿鈔各千五百錠。
癸亥,敕宣徽院所儲金、銀、鈔、币,百司毋得奏請。
甲子,賜雲南烏撒土官祿餘、曲靖土官舉一精一衣各一襲。
丁卯,大駕至大都。
戊辰,敕翰林國史院官同奎章閣學士采輯本朝典故,準《唐》、《宋會要》,著為《經世大典》。
召威順王寬徹不花赴阙。
敕:“使者頒诏赦,率日行三百餘裡。
既受命,逗留三日及所至飲宴稽期者治罪,取賂者以枉法論。
”辛未,以控鶴士二十人賜宣靖王買奴。
監察禦史劾奏:“知樞密院事塔失帖木兒阿附倒剌沙,又與王禅舉兵犯阙。
今既待以不死,而又付之兵一柄一,事非便。
”诏罷之。
壬申,怯薛官武備卿定住特授開府儀同三司。
癸酉,帝禦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鐵木疊兒諸子鎖住等,明宗嘗敕流于南方,燕鐵木兒言,鎖住天曆初有勞于國,請各遣還田裡,從之。
甲戌,命江浙行省明年漕運糧二百八十萬石赴京師。
廣西思明州土官黃宗永遣其子來貢虎、豹、方物。
乙亥,史惟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災者衆,國家經費若此之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廢之時。
宜遵世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鹹厘正之。
如此則天災可弭,祯祥可緻。
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
”帝嘉納之。
丙子,改太禧院為太禧宗禋院。
立溫州路竹木場。
以衛輝路旱,罷蘇門歲輸米二千石。
鐵木兒補化加錄軍國重事。
以翰林學士承旨也兒吉尼、元帥梁國公都列捏并知行樞密院事。
立衛候司,秩正四品,隸儲政院。
赈陝西臨潼等二十三驿各鈔五百錠。
論也先捏以不忠不敬,伏誅。
岚、管、臨三州所居諸王八剌馬、忽都火者等部曲,乘亂為寇,遣省、台、宗正府官往督有司捕治之。
壬午,伯顔以病在告,居赤城,遣使召赴阙。
封知樞密院事燕不鄰為興國公,以大司農卿燕赤為司徒。
癸未,建顔子廟于曲阜所居陋巷。
上都西按塔罕、闊幹忽剌秃之地,以兵、旱,民告饑,赈糧一月。
冬十月甲申朔,帝服衮冕,享于太廟。
丙戌,命欽察台兼領度支監,遣鎮南王孛羅不花還鎮楊州。
禁奉元、永平釀酒。
戊子,知樞密院事昭武王火沙知行樞密院事。
己醜,立大承天護聖寺營繕提點所,秩正五品;又立大都等處、平江等處田賦提舉司二,秩從五品;皆隸隆祥總管府。
辛卯,燕鐵木兒率群臣請上尊号,不許。
雲南行省立元江等處宣慰司。
申饬海道轉漕之禁。
籍四川囊加台家産,其一黨一楊靜等皆奪爵,杖一百七,籍其家,流遼東。
封太禧宗禋使秃堅帖木兒為梁國公。
甲午,以登極恭謝,遣官代祀于南郊、社稷。
中書省臣言:“舊制,朝官以三十月為一考,外任則三年為滿。
比年朝官率不久于其職,或數月即改遷,于典制不類,且治迹無從考驗。
請如舊制為宜。
”敕:“除風憲官外,其餘朝官,不許二十月内遷調。
”監察禦史劾奏:“吏部尚書八剌哈赤,先除陝西行台侍禦史,避難不行。
”罷之。
丙申,中書省臣言:“臣等謹集樞密院、禦史台、翰林、集賢院、奎章閣、太常禮儀院、禮部諸臣僚,議上大行皇帝尊谥曰翼獻景孝皇帝,廟号明宗,國言谥号曰護都笃皇帝。
”是日,奉玉冊、玉寶于太廟,如常儀。
命江西、湖廣分漕米四十萬石,以纾江浙民力;給鈔十五萬錠,赈陝西饑民。
己亥,加封天妃為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賜廟額曰靈慈,遣使緻祭。
申饬都水監河防之禁。
辛醜,遣使括勘内外郡邑官久次事故應代者,歲終上名于中書省。
以怯憐口諸色民匠總管府及所屬諸司隸徽政院者,悉隸儲政院。
發中政院财賦總管府糧儲在江南者赴京師,以助經費,驗時直以鈔還之。
諸王、公主、官府、寺觀撥賜田租,除魯國大長公主聽遣人征收外,其餘悉輸于官,給鈔酬其直。
壬寅,弛陝西山澤之禁以與民。
大甯路地震。
癸卯,命道士苗道一建醮于長春一宮。
改瓊州軍民安一撫司為乾甯軍民安一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