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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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敗精有如此之多,不幾元陽有立絕之勢乎。
予亦常見患濁證之人,精神不衰者亦多,可知其非敗精也明矣。
予細維此證,總緣二氣不調,中宮運化機關失職。
所以然者,先天賴後天以生,水谷之精氣生血,水谷之悍氣生精,血入于營,精行于衛,皆從中宮轉輸,轉輸失權,或精或血,流注闌門,闌門乃秘清别濁之所,從此滲入膀胱,滲入者赤,溺便赤,滲入者白,溺便白,非膀胱之自能為赤白也。
方書多用利水,尚未窺透此中消息。
又有雲濕熱流注于下,此說實為有理,卓見頗超,清熱利水,大約從此。
須知中宮不調,有寒熱之别。
寒主胃陽之不足,阻滞中宮,轉輸即能失職。
其人定見面白無神,飲食短少,因倦嗜卧,不問赤白,但以溫暖中宮,俾寒邪去而轉輸複常,如香砂六君,附子理中之類。
[眉批]知非氏曰:陽虛不能運動精微,一語 可補欽安之注腳。
熱主胃氣之過旺,盤踞中宮,轉輸亦能失職。
其人多煩躁好動,精神不衰,言語、脈息,一切有神,不問赤白,便以清胃為主,俾熱雲而轉輸複常,如導赤散加茯苓前仁,清胃散,涼膈散之類[]。
血證門吐血、鼻血、牙血、毛孔血、耳血、二便血。
按血證雖雲數端,究意不出陰陽盈縮定之矣。
予于《醫理真傳》分辯甚詳。
查近市風,一見血出,紅光遍地,人人皆謂之火,醫生亦謂之火。
細閱其方,大半都是六味地黃湯、回龍湯、生地四物湯加炒芥、藕節、茜草、芧根、牛膝、大黃之類,專主滋陰降火。
曷不思火有陰陽之别?血色雖紅,由其從火化得來,終屬陰體。
氣從陽,法天居上。
血從陰,法地居下。
天包乎地,氣統乎血,氣過旺,可以逼血外越,則為陽火。
氣過衰,不能統血,陰血上僭外溢,則為陰火。
陽火,其人起居,一切有神。
陰火,動靜起居,一切無神。
陽火始可用以上市習之方,陰火決不可用,當以《醫理真傳》之法為是。
[眉批]知非氏曰:火是陰,《内經》曰:陰病治陽,當用陽藥。
夫火何以能陰?孔子曰:離為火,離是陰卦,火是紅色,血亦是紅色,故知火盛吐血,正是陰盛,必用陽藥而始能愈。
此儒者之權衡,非俗子所能窺測,而醫亦是名醫,故敢論血。
要知人周身軀殼,全賴一氣一血貫注之而已,不必區分血從何出,當何治,血是某經,主某方。
分解愈多,源頭即失。
予治一切病證與此血證,隻要無外感病形,即握定陰陽盈縮治之,見功屢屢,獲效多多,真不傳之必發秘法,實度世之金[]針。
予經驗多年,不了隐秘,故罄[]所知,以告将 []況精竅與尿竅……&hellip涼膈散之類,此段文字原本脫,據光緒丁亥年()五福堂刊本補。
[]金原本作"食",據文義改。
[]罄原本作"馨",據文義改。
來。
[眉批]老實人說老婆話,知著書之婆心,更知評者之婆必,有同心焉,以為邀譽則非矣。
發斑 按發斑一證,有由外入而緻者,有由内出而緻者。
由外入而緻者,由外感一切不正之氣,伏于陽明。
陽明主肌肉,邪氣遏郁,熱毒愈旺,忽然發洩,輕則疹癢,重則斑點,或如桃花瓣,或如紫雲色,大小塊片不等。
其人口臭氣粗,壯熱飲冷,脈大而實,或周身疼痛,二便不利者,此為外感,陽證發斑是也。
法宜随其機而導之,如升麻葛根湯,舉斑、化斑、消斑等汽,皆可酌用。
因内傷而緻者,或飲食傷中,克伐過度;或房勞損陽,過于滋陰;或思慮用心過度;或偶感外邪,過于發散,以緻元陽外越,或現斑點,或現通體紫紅。
其人懶言嗜卧,不渴不食,精神困倦。
或現身熱,而卻無痛苦情狀,行動如常。
或身不熱,而斑片累累,色多嬌嫩,或含青色者是也。
粗工不識,一見斑點,不察此中虛實,照三陽法治之,為害不淺。
法宜回陽收納為主,如封髓丹,潛陽丹,回陽飲之類。
[眉批]知非氏曰:斑發于陽,因外感而緻,證為陽,能治者多,惟斑發于陰,因内傷而緻,其證為陰,能識者少。
欽安指出兩法,重在人所難識一面,學者知其所難,作者之心苦矣。
予曾經驗多人,實有不測之妙。
總之,外證發斑,在三陽,宜升散。
内證發斑,在三陰,宜收納。
此二法乃萬病治法之要。
[眉批]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者,流散無窮。
不僅此證,學者須知。
痿躄 按痿躄一證,《内經》雲:肺熱葉焦,五髒因而受之,發 為痿躄。
又雲:治痿獨取陽明。
陽明為五髒六腑之海,主潤宗筋,束骨利關節者也。
陽明虛,則宗筋弛。
李東垣、丹溪遵《内經》肺熱一語,專主潤燥瀉火,似為有理。
但《内經》稱治痿獨取陽明,乃不易之定法,此中必有定見,當是肺熱葉焦之由,起于陽明也。
陽明為五髒六腑之海,生精生血,化氣行水之源也。
《内經》謂陽明虛則宗筋馳。
明是中宮轉輸精氣機關失職,精氣不輸于肺,則肺痿生;精氣不輸于脈,則心痿生;精氣不輸于肉,則脾痿生;精氣不輸于脈,則心痿生;精氣不輸于肉,則脾痿生;精氣不輸于筋,則肝痿生;精氣不輸于骨,則腎痿生。
以此分處,則治痿獨取陽明一語方成定案,即不能專以潤燥瀉火為準。
[眉批]知非氏曰:是何意态雄且傑,高淡雄辯驚四方。
要知人身三百六十骨節,無論何節,精氣一節不輸,則一節即成枯枝。
《黃庭經》曰:泥丸百節皆有神,一節無神,則陰邪起而為病,此理精粹。
以此推求,方得痿證之由,肺熱葉焦之實,即此可悟。
治痿獨取陽明一語,實握要之法。
予思各經為邪火所侵,并未見即成痿證。
即有邪火太甚,亦未見即成痿證,果系火邪為殃,數劑清涼,火滅而正氣即複,何[]得一年半載而不愈。
東垣、丹溪見不及此,故專主潤燥瀉火,是皆未得此中三昧。
[眉批]一家之言,未窺全豹。
法宜大辛大甘以守中複陽,中宮陽複,轉輸如常,則痿證可立瘳矣。
如大劑甘草幹姜湯,甘草附子湯,參附湯,芪附湯,歸附湯,術附湯之類,皆可酌選。
虛勞 按虛勞一證,諸書分别五勞七傷,上損下損。
陳修園先生《三字經》、《從衆錄》分辯甚詳,可以熟玩。
予思虛勞之人,總緣 []痿躄……&hellip火滅而正氣即複,何此段文字原本脫,據光緒本《醫法圓通》補。
虧損先天坎中一點真陽耳。
真陽一衰,群陰蜂起,故現子午潮熱,子午二時,乃陰陽相交之時,陽不得下交于陰,則陽氣浮而不藏。
故潮熱生,陰不得上交于陽,則陰氣發騰,無陽以鎮納,則潮熱亦生。
醫者不得此中至理,一見潮熱便稱陰虛,用一派滋陰養陰之品,每每釀成脫絕危候,良可悲也。
自汗盜汗出。
凡自汗、盜汗皆是陽虛之征,各書具稱盜汗為陰虛者,是言其在夜分也,夜分乃陽氣潛藏之時,然而夜分實陰盛之候,陰盛可以逼陽于外,陽浮外亡,血液随之,故汗出,曰盜汗。
醫者不知其為陽虛,不能鎮納陰氣,陰氣外越,血液亦出,陰盛隔陽于外,陽不得潛,亦汗出。
此旨甚微,學者務須在互根處理會。
咳吐白痰,真陽一衰,則陰邪上逆,逆則咳嗽作。
白痰雖非血,實亦血也,由其火衰而化行失職,精氣不得真火煅煉,而色未赤也。
近來多稱陳寒入肺[],實是可笑。
腹滿不實,陰氣閉塞,陽微不運故也。
面黃肌瘦,真火衰則脾土無生機,土氣發洩,欲外亡,故面黃,土衰則肌肉消,以脾主肌肉故也。
腹時痛時止,陽衰則寒隔于中,阻其運行之機,邪正相拒,故進痛時止,大便溏洩,胃陽不足,脾濕太甚故也。
困倦嗜卧,少氣懶言,皆氣弱之征。
種種病情,不可枚舉,惟有甘溫固元一法,實治虛勞靈丹。
[眉批]知非氏曰:虛勞之人,五神無主,四大不收。
夫五神者,五官之神也,五官不能自為用,其中有主之者,《仙經》曰:譬如弄傀儡,中有工機軸是也。
四大者,地、水、火、風也。
毛發爪指、皮膚者,地也:津、液、涎、沫者,水也:運轉、運作者,風也:暖氣者,火也。
然此四大全要元神、元氣為主宰收攝。
虛勞之人,元神昏散,視聽混淆,是五神無主宰。
元氣耗散,舉止疲憊,是四大[]不收攝。
夫人身元陽為本,是生真氣,真氣聚而得安,真氣弱而成病,虛勞者,真氣耗散,元陽失走,迨至元陽盡,純陰成嗚呼死矣。
欽安指出大法,惟有甘溫固元,是姜、附、草,不是參,芪、術,學者不可不知也。
昧者多作氣血雙補,有雲大劑滋陰,有等專主清潤,有等開郁行滞,不一而足,是皆殺人不轉瞬者也。
予非言大而矜,妄自争辯,實不得不辯也。
[]肺原本作"",據文義改。
[]大原本作"牙",據文義改。
厥證 按厥證一條,有陽厥,陰厥之别。
陽厥者何?由其外邪入内,合陽[]經熱化,熱極則陰生,陽伏于内,陰呈于外,故現四肢冰冷,或脈如絲,或無脈,其人雖外見純陰,而口氣必蒸手,小便必短赤,精力不衰。
法宜清熱下奪為主,如大小承氣,調胃承氣湯等是也。
陰厥者何?由其正氣已虛,陰寒四起,陰盛陽微,閉塞經絡,陽氣不能達于四肢,故見四肢冰冷,其人目瞑倦卧,少氣懶言。
法宜回陽祛陰,如四逆湯,回陽飲之類,此陰陽生死攸關,不容不辯。
[眉批]知非氏曰:陰證發厥,内傷已極,諸人能認,治多不謬。
惟陽證發厥,熱極成寒,仲景有厥證用白虎之條,人多不辯。
欽安此論,兩兩對言,重在熱厥一面,學者能認出熱厥,評者之心亦慰矣。
谵語 按谵語一證,有陰陽之别,不可不知。
陽證之谵語,由其外邪伏熱,熱乘于心,濁火亂其神明,神明無所主,蕻人口中妄言,必見張目不眠,口臭氣粗,身輕惡熱,精神不衰。
輕者可用導赤散加黃連,重者可用大小承氣湯,三黃石膏湯。
陰證之谵語,由其正氣已衰,陰邪頓起,神為陰氣蔽塞,則神識不清。
其人多閉目妄言,四肢無力,倦卧畏寒,身重汗出,即有欲飲冷水一二口者,其人無神,定當以回陽為準,切不可以為飲冷,而即以涼藥投之,則害人多矣。
須知積陰在内,生有微熱,積陰一化,熱自消亡,此處下手,便是高一着法。
[]陽原本作"湯",據文義改。
予曾經驗多人,不問發熱、汗出、谵語、口渴飲冷,但見無神,便以大劑回陽飲治之,百治百生。
[眉批]知非氏曰:谵語本是神昏氣沮,此論精當,治法絕妙,後言不問其證,決之早也。
但見無神,眼之明也。
便以大劑,手之快也。
百治百生,效之必也。
學者先要學此手眼。
女科門 按女科與男子稍有不同,以其質秉坤柔,具資生之德,而有經期、胎前、産後,病情與男子不同,其餘皆同。
諸書分辯詳,實可擇取。
予于女科一門,亦稍有見解,因于閑暇,又從而直切暢言之,以補諸書未言之旨,恐見解不當,高明諒之。
[眉批]知非氏曰:女子之病,多于男子,奈何多多一病耳。
雖曰五漏成體一,兩耳不須治一,兩乳不須治一,經水則其要也。
治之奈何,在知本,知本于太陰,無他謬巧矣。
夫太陰者,月也。
三五而盈,三五而缺。
盈者,陰進,為陽,主長。
缺者,陽退,為陰,主消。
陽長陽消,以陽為運用。
長者生之,徒升發不洩;消者死之,徒降下不留,月事以時下。
一月一降,為不病之恒,降下無所苦,又不爽其期,謂曰月信。
苟陽失健運,則坤中之陰精不藏,如先期而至,是月受日魂未足,陰中陽微,不得謂為有火,而用苓、連、知、柏。
如後期而至,是月受日魂未足,陰中陽虛,陽虛陰亦無準,不得謂為有寒,而用四物、桂、附。
淋漓不斷者,少則非崩,崩者多而不止,皆由元陽行德不下,以緻陰精流溢不守,不得僅以熱論,色紫成塊,色淡不鮮,同為陽氣不足。
将行腹痛,行後腹痛,均是陽虛氣凝。
至于處子、婦人經閉不通,皆由虛損,先宜扶陽,繼須通利。
通利之方,桃核承氣湯,不遺餘力,若姑息養奸,百日而勞瘵成,不可救藥矣。
非醫之過而何?所有帶證,處子、婦人,皆多患此,不在經證之例,亦非帶脈為病。
非白淫,即寒濕,濁惡不堪,法宜升散,不宜燥熯,緻爍陰精,皆治本之決也。
至于内傷外感,亦能傷太陰而有以上諸條,觸類而伸之,比類而參之,有形證,有理路,何患無治法乎。
欽安分門别類,博學而詳說之,妙在窺透陽不化陰之玄理,反複論辯,隻重一陽字,握要以圖,立法周密,壓倒從世諸家,何況庸手。
知非良深佩服,而胎前不言證,歸于六經矣,産後不言,法盡于陰陽矣,知非亦可無言矣。
經水先期而至或十七八九日,二十四王日者是也 按經水先期而來,諸書皆稱虛中有熱,為太過,為氣之盈,多以四物湯加芩、連、阿膠之類治之,以為血中有熱,熱清而血不妄動,經自如常。
予謂不盡屬熱,多有元氣太虛,血稍存注,力不能載,故先期而下。
其人定見面白無神,少氣懶言,稍有勞動,心惕氣喘,脈細而微,亦或浮空。
此等法當溫固元氣為主,不得妄以芩連四物治之。
果系可服芩連四物者,人必精神健旺,多暴怒,抑郁,言語、起居、動靜一切有神,如此分處,用藥庶不錯誤。
經水後期而至或三十七八日,四五十日,及兩三月者是也 按經水後期而至,諸書稱為虛中有寒,為不及,為氣之縮,多以桂、附之類加入四物湯治之,以為血中有寒,寒得溫而散,血自流通,經即如常。
予謂不盡屬寒。
其中多有暗洩處,不可不知。
暗洩者何?其人或常自汗不止,或夜多盜汗,或常流鼻血,或偶吐血,或多洩水,或飲食減少。
如此之人,切不可照常通經、趕經法施治,當審其病而調之。
如其人當經期将至,前四五日,常自汗出者,是氣機上浮而不下降,汗出即血出也,察其是衛陽不固者固之,如芪附湯,建中湯是也。
察其系内有熱伏,熱蒸于外,而汗出者,宜涼之,如益元散,生地四物之類治之。
若是盜汗,察其系陰盛隔陽于外,陽氣不得藏,氣機上浮,故盜汗出,法宜收納,如封髓丹,潛陽丹之類。
察其系血分有熱,熱蒸于外,盜汗亦作,法宜清潤,如雞子黃連湯之類。
若是鼻血、吐血、審是火旺,
予亦常見患濁證之人,精神不衰者亦多,可知其非敗精也明矣。
予細維此證,總緣二氣不調,中宮運化機關失職。
所以然者,先天賴後天以生,水谷之精氣生血,水谷之悍氣生精,血入于營,精行于衛,皆從中宮轉輸,轉輸失權,或精或血,流注闌門,闌門乃秘清别濁之所,從此滲入膀胱,滲入者赤,溺便赤,滲入者白,溺便白,非膀胱之自能為赤白也。
方書多用利水,尚未窺透此中消息。
又有雲濕熱流注于下,此說實為有理,卓見頗超,清熱利水,大約從此。
須知中宮不調,有寒熱之别。
寒主胃陽之不足,阻滞中宮,轉輸即能失職。
其人定見面白無神,飲食短少,因倦嗜卧,不問赤白,但以溫暖中宮,俾寒邪去而轉輸複常,如香砂六君,附子理中之類。
[眉批]知非氏曰:陽虛不能運動精微,一語 可補欽安之注腳。
熱主胃氣之過旺,盤踞中宮,轉輸亦能失職。
其人多煩躁好動,精神不衰,言語、脈息,一切有神,不問赤白,便以清胃為主,俾熱雲而轉輸複常,如導赤散加茯苓前仁,清胃散,涼膈散之類[]。
血證門吐血、鼻血、牙血、毛孔血、耳血、二便血。
按血證雖雲數端,究意不出陰陽盈縮定之矣。
予于《醫理真傳》分辯甚詳。
查近市風,一見血出,紅光遍地,人人皆謂之火,醫生亦謂之火。
細閱其方,大半都是六味地黃湯、回龍湯、生地四物湯加炒芥、藕節、茜草、芧根、牛膝、大黃之類,專主滋陰降火。
曷不思火有陰陽之别?血色雖紅,由其從火化得來,終屬陰體。
氣從陽,法天居上。
血從陰,法地居下。
天包乎地,氣統乎血,氣過旺,可以逼血外越,則為陽火。
氣過衰,不能統血,陰血上僭外溢,則為陰火。
陽火,其人起居,一切有神。
陰火,動靜起居,一切無神。
陽火始可用以上市習之方,陰火決不可用,當以《醫理真傳》之法為是。
[眉批]知非氏曰:火是陰,《内經》曰:陰病治陽,當用陽藥。
夫火何以能陰?孔子曰:離為火,離是陰卦,火是紅色,血亦是紅色,故知火盛吐血,正是陰盛,必用陽藥而始能愈。
此儒者之權衡,非俗子所能窺測,而醫亦是名醫,故敢論血。
要知人周身軀殼,全賴一氣一血貫注之而已,不必區分血從何出,當何治,血是某經,主某方。
分解愈多,源頭即失。
予治一切病證與此血證,隻要無外感病形,即握定陰陽盈縮治之,見功屢屢,獲效多多,真不傳之必發秘法,實度世之金[]針。
予經驗多年,不了隐秘,故罄[]所知,以告将 []況精竅與尿竅……&hellip涼膈散之類,此段文字原本脫,據光緒丁亥年()五福堂刊本補。
[]金原本作"食",據文義改。
[]罄原本作"馨",據文義改。
來。
[眉批]老實人說老婆話,知著書之婆心,更知評者之婆必,有同心焉,以為邀譽則非矣。
發斑 按發斑一證,有由外入而緻者,有由内出而緻者。
由外入而緻者,由外感一切不正之氣,伏于陽明。
陽明主肌肉,邪氣遏郁,熱毒愈旺,忽然發洩,輕則疹癢,重則斑點,或如桃花瓣,或如紫雲色,大小塊片不等。
其人口臭氣粗,壯熱飲冷,脈大而實,或周身疼痛,二便不利者,此為外感,陽證發斑是也。
法宜随其機而導之,如升麻葛根湯,舉斑、化斑、消斑等汽,皆可酌用。
因内傷而緻者,或飲食傷中,克伐過度;或房勞損陽,過于滋陰;或思慮用心過度;或偶感外邪,過于發散,以緻元陽外越,或現斑點,或現通體紫紅。
其人懶言嗜卧,不渴不食,精神困倦。
或現身熱,而卻無痛苦情狀,行動如常。
或身不熱,而斑片累累,色多嬌嫩,或含青色者是也。
粗工不識,一見斑點,不察此中虛實,照三陽法治之,為害不淺。
法宜回陽收納為主,如封髓丹,潛陽丹,回陽飲之類。
[眉批]知非氏曰:斑發于陽,因外感而緻,證為陽,能治者多,惟斑發于陰,因内傷而緻,其證為陰,能識者少。
欽安指出兩法,重在人所難識一面,學者知其所難,作者之心苦矣。
予曾經驗多人,實有不測之妙。
總之,外證發斑,在三陽,宜升散。
内證發斑,在三陰,宜收納。
此二法乃萬病治法之要。
[眉批]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者,流散無窮。
不僅此證,學者須知。
痿躄 按痿躄一證,《内經》雲:肺熱葉焦,五髒因而受之,發 為痿躄。
又雲:治痿獨取陽明。
陽明為五髒六腑之海,主潤宗筋,束骨利關節者也。
陽明虛,則宗筋弛。
李東垣、丹溪遵《内經》肺熱一語,專主潤燥瀉火,似為有理。
但《内經》稱治痿獨取陽明,乃不易之定法,此中必有定見,當是肺熱葉焦之由,起于陽明也。
陽明為五髒六腑之海,生精生血,化氣行水之源也。
《内經》謂陽明虛則宗筋馳。
明是中宮轉輸精氣機關失職,精氣不輸于肺,則肺痿生;精氣不輸于脈,則心痿生;精氣不輸于肉,則脾痿生;精氣不輸于脈,則心痿生;精氣不輸于肉,則脾痿生;精氣不輸于筋,則肝痿生;精氣不輸于骨,則腎痿生。
以此分處,則治痿獨取陽明一語方成定案,即不能專以潤燥瀉火為準。
[眉批]知非氏曰:是何意态雄且傑,高淡雄辯驚四方。
要知人身三百六十骨節,無論何節,精氣一節不輸,則一節即成枯枝。
《黃庭經》曰:泥丸百節皆有神,一節無神,則陰邪起而為病,此理精粹。
以此推求,方得痿證之由,肺熱葉焦之實,即此可悟。
治痿獨取陽明一語,實握要之法。
予思各經為邪火所侵,并未見即成痿證。
即有邪火太甚,亦未見即成痿證,果系火邪為殃,數劑清涼,火滅而正氣即複,何[]得一年半載而不愈。
東垣、丹溪見不及此,故專主潤燥瀉火,是皆未得此中三昧。
[眉批]一家之言,未窺全豹。
法宜大辛大甘以守中複陽,中宮陽複,轉輸如常,則痿證可立瘳矣。
如大劑甘草幹姜湯,甘草附子湯,參附湯,芪附湯,歸附湯,術附湯之類,皆可酌選。
虛勞 按虛勞一證,諸書分别五勞七傷,上損下損。
陳修園先生《三字經》、《從衆錄》分辯甚詳,可以熟玩。
予思虛勞之人,總緣 []痿躄……&hellip火滅而正氣即複,何此段文字原本脫,據光緒本《醫法圓通》補。
虧損先天坎中一點真陽耳。
真陽一衰,群陰蜂起,故現子午潮熱,子午二時,乃陰陽相交之時,陽不得下交于陰,則陽氣浮而不藏。
故潮熱生,陰不得上交于陽,則陰氣發騰,無陽以鎮納,則潮熱亦生。
醫者不得此中至理,一見潮熱便稱陰虛,用一派滋陰養陰之品,每每釀成脫絕危候,良可悲也。
自汗盜汗出。
凡自汗、盜汗皆是陽虛之征,各書具稱盜汗為陰虛者,是言其在夜分也,夜分乃陽氣潛藏之時,然而夜分實陰盛之候,陰盛可以逼陽于外,陽浮外亡,血液随之,故汗出,曰盜汗。
醫者不知其為陽虛,不能鎮納陰氣,陰氣外越,血液亦出,陰盛隔陽于外,陽不得潛,亦汗出。
此旨甚微,學者務須在互根處理會。
咳吐白痰,真陽一衰,則陰邪上逆,逆則咳嗽作。
白痰雖非血,實亦血也,由其火衰而化行失職,精氣不得真火煅煉,而色未赤也。
近來多稱陳寒入肺[],實是可笑。
腹滿不實,陰氣閉塞,陽微不運故也。
面黃肌瘦,真火衰則脾土無生機,土氣發洩,欲外亡,故面黃,土衰則肌肉消,以脾主肌肉故也。
腹時痛時止,陽衰則寒隔于中,阻其運行之機,邪正相拒,故進痛時止,大便溏洩,胃陽不足,脾濕太甚故也。
困倦嗜卧,少氣懶言,皆氣弱之征。
種種病情,不可枚舉,惟有甘溫固元一法,實治虛勞靈丹。
[眉批]知非氏曰:虛勞之人,五神無主,四大不收。
夫五神者,五官之神也,五官不能自為用,其中有主之者,《仙經》曰:譬如弄傀儡,中有工機軸是也。
四大者,地、水、火、風也。
毛發爪指、皮膚者,地也:津、液、涎、沫者,水也:運轉、運作者,風也:暖氣者,火也。
然此四大全要元神、元氣為主宰收攝。
虛勞之人,元神昏散,視聽混淆,是五神無主宰。
元氣耗散,舉止疲憊,是四大[]不收攝。
夫人身元陽為本,是生真氣,真氣聚而得安,真氣弱而成病,虛勞者,真氣耗散,元陽失走,迨至元陽盡,純陰成嗚呼死矣。
欽安指出大法,惟有甘溫固元,是姜、附、草,不是參,芪、術,學者不可不知也。
昧者多作氣血雙補,有雲大劑滋陰,有等專主清潤,有等開郁行滞,不一而足,是皆殺人不轉瞬者也。
予非言大而矜,妄自争辯,實不得不辯也。
[]肺原本作"",據文義改。
[]大原本作"牙",據文義改。
厥證 按厥證一條,有陽厥,陰厥之别。
陽厥者何?由其外邪入内,合陽[]經熱化,熱極則陰生,陽伏于内,陰呈于外,故現四肢冰冷,或脈如絲,或無脈,其人雖外見純陰,而口氣必蒸手,小便必短赤,精力不衰。
法宜清熱下奪為主,如大小承氣,調胃承氣湯等是也。
陰厥者何?由其正氣已虛,陰寒四起,陰盛陽微,閉塞經絡,陽氣不能達于四肢,故見四肢冰冷,其人目瞑倦卧,少氣懶言。
法宜回陽祛陰,如四逆湯,回陽飲之類,此陰陽生死攸關,不容不辯。
[眉批]知非氏曰:陰證發厥,内傷已極,諸人能認,治多不謬。
惟陽證發厥,熱極成寒,仲景有厥證用白虎之條,人多不辯。
欽安此論,兩兩對言,重在熱厥一面,學者能認出熱厥,評者之心亦慰矣。
谵語 按谵語一證,有陰陽之别,不可不知。
陽證之谵語,由其外邪伏熱,熱乘于心,濁火亂其神明,神明無所主,蕻人口中妄言,必見張目不眠,口臭氣粗,身輕惡熱,精神不衰。
輕者可用導赤散加黃連,重者可用大小承氣湯,三黃石膏湯。
陰證之谵語,由其正氣已衰,陰邪頓起,神為陰氣蔽塞,則神識不清。
其人多閉目妄言,四肢無力,倦卧畏寒,身重汗出,即有欲飲冷水一二口者,其人無神,定當以回陽為準,切不可以為飲冷,而即以涼藥投之,則害人多矣。
須知積陰在内,生有微熱,積陰一化,熱自消亡,此處下手,便是高一着法。
[]陽原本作"湯",據文義改。
予曾經驗多人,不問發熱、汗出、谵語、口渴飲冷,但見無神,便以大劑回陽飲治之,百治百生。
[眉批]知非氏曰:谵語本是神昏氣沮,此論精當,治法絕妙,後言不問其證,決之早也。
但見無神,眼之明也。
便以大劑,手之快也。
百治百生,效之必也。
學者先要學此手眼。
女科門 按女科與男子稍有不同,以其質秉坤柔,具資生之德,而有經期、胎前、産後,病情與男子不同,其餘皆同。
諸書分辯詳,實可擇取。
予于女科一門,亦稍有見解,因于閑暇,又從而直切暢言之,以補諸書未言之旨,恐見解不當,高明諒之。
[眉批]知非氏曰:女子之病,多于男子,奈何多多一病耳。
雖曰五漏成體一,兩耳不須治一,兩乳不須治一,經水則其要也。
治之奈何,在知本,知本于太陰,無他謬巧矣。
夫太陰者,月也。
三五而盈,三五而缺。
盈者,陰進,為陽,主長。
缺者,陽退,為陰,主消。
陽長陽消,以陽為運用。
長者生之,徒升發不洩;消者死之,徒降下不留,月事以時下。
一月一降,為不病之恒,降下無所苦,又不爽其期,謂曰月信。
苟陽失健運,則坤中之陰精不藏,如先期而至,是月受日魂未足,陰中陽微,不得謂為有火,而用苓、連、知、柏。
如後期而至,是月受日魂未足,陰中陽虛,陽虛陰亦無準,不得謂為有寒,而用四物、桂、附。
淋漓不斷者,少則非崩,崩者多而不止,皆由元陽行德不下,以緻陰精流溢不守,不得僅以熱論,色紫成塊,色淡不鮮,同為陽氣不足。
将行腹痛,行後腹痛,均是陽虛氣凝。
至于處子、婦人經閉不通,皆由虛損,先宜扶陽,繼須通利。
通利之方,桃核承氣湯,不遺餘力,若姑息養奸,百日而勞瘵成,不可救藥矣。
非醫之過而何?所有帶證,處子、婦人,皆多患此,不在經證之例,亦非帶脈為病。
非白淫,即寒濕,濁惡不堪,法宜升散,不宜燥熯,緻爍陰精,皆治本之決也。
至于内傷外感,亦能傷太陰而有以上諸條,觸類而伸之,比類而參之,有形證,有理路,何患無治法乎。
欽安分門别類,博學而詳說之,妙在窺透陽不化陰之玄理,反複論辯,隻重一陽字,握要以圖,立法周密,壓倒從世諸家,何況庸手。
知非良深佩服,而胎前不言證,歸于六經矣,産後不言,法盡于陰陽矣,知非亦可無言矣。
經水先期而至或十七八九日,二十四王日者是也 按經水先期而來,諸書皆稱虛中有熱,為太過,為氣之盈,多以四物湯加芩、連、阿膠之類治之,以為血中有熱,熱清而血不妄動,經自如常。
予謂不盡屬熱,多有元氣太虛,血稍存注,力不能載,故先期而下。
其人定見面白無神,少氣懶言,稍有勞動,心惕氣喘,脈細而微,亦或浮空。
此等法當溫固元氣為主,不得妄以芩連四物治之。
果系可服芩連四物者,人必精神健旺,多暴怒,抑郁,言語、起居、動靜一切有神,如此分處,用藥庶不錯誤。
經水後期而至或三十七八日,四五十日,及兩三月者是也 按經水後期而至,諸書稱為虛中有寒,為不及,為氣之縮,多以桂、附之類加入四物湯治之,以為血中有寒,寒得溫而散,血自流通,經即如常。
予謂不盡屬寒。
其中多有暗洩處,不可不知。
暗洩者何?其人或常自汗不止,或夜多盜汗,或常流鼻血,或偶吐血,或多洩水,或飲食減少。
如此之人,切不可照常通經、趕經法施治,當審其病而調之。
如其人當經期将至,前四五日,常自汗出者,是氣機上浮而不下降,汗出即血出也,察其是衛陽不固者固之,如芪附湯,建中湯是也。
察其系内有熱伏,熱蒸于外,而汗出者,宜涼之,如益元散,生地四物之類治之。
若是盜汗,察其系陰盛隔陽于外,陽氣不得藏,氣機上浮,故盜汗出,法宜收納,如封髓丹,潛陽丹之類。
察其系血分有熱,熱蒸于外,盜汗亦作,法宜清潤,如雞子黃連湯之類。
若是鼻血、吐血、審是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