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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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應當向任何高級的權能低頭;基督教會已經成了暴君的同盟者,正在幫助民主政治的仇敵否定自由,不停地絞榨窮人的膏血。
①尼采并不關心基督教或其它任何宗教在形而上學上是否真實;他深信沒有一種宗教實際是真理,所以他完全從宗教的社會效果來評價一切宗教。
他和philosophes意見一緻,也反對服從假想的神意志,但是他卻要拿現世的“有藝術才能的專制君”的意志代替神的意志。
除這種超人外,服從是正當的,然而服從基督教的神卻不正當。
關于基督教會是暴君的同盟者和民主政治的仇敵,他說這恰恰是真相的反面。
據他講,法國大革命及社會主義從精神上講和基督教根本是同一的,這些他同樣都反對,理由也相同:即不管在任何方面他都不想把所有人當作平等的對待。
①這是聖經裡的話,中文聖經照字面直譯作“搓磨貧窮人的臉”,見《舊約》,《以賽亞書》,第三章,第15節。
——譯者 他說佛教和基督教都否定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有任何根本的價值差别,從這個意義上講都是“虛無主義的”宗教;但是二者當中佛教可非議的地方要少得多。
基督教是堕落的,充滿腐朽的糞便一般的成分;它的推動力就在于粗制濫造者的反抗。
這種反抗是猶太人開頭的,由不講誠實的聖保羅那樣的“神聖的癫痫患者”帶進基督教裡。
“《新約》是十分卑鄙的一類人的福音。
”基督教信仰是古今最要命的、最魅惑人的謊話。
從來就沒有一個知名人物和基督教的理想相像;例如,想一想普魯塔克的《名人傳》裡的英雄們吧。
基督教所以應該受到譴責,是因為它否定“自豪、有距離的哀愁、偉大的責任、意氣昂揚、光輝的獸性、戰争和征服的本能、熾情的神化、複仇、憤怒、酒色、冒險、知識”的價值。
這一切都是好的,卻都被基督教說成壞的——尼采這樣主張。
他講,基督教的目的是要馴化人心,然而這是錯誤的。
野獸自有某種光彩,把它一馴服就失掉了。
杜思退也夫斯基所結交的罪犯們比他好,因為他們比較有自尊心。
尼采非常厭惡悔改和贖罪,他把這兩件事稱作foliecirculaire(循環的蠢事)。
我們很難擺脫開關于人類行為的這種想法:“我們是兩千年來的活剖良心和自釘十字架的繼承人。
”有一段關于巴斯卡爾的很有動人力量的文字值得引下來,因為這段文字把尼采反對基督教的理由表現得最好不過: “在基督教中我們反對的是什麼東西呢?反對的是它存心要毀掉強者,要挫折他們的銳氣,要利用他們的疲憊虛弱的時刻,要把他們的自豪的信心轉化成焦慮和良心苦惱;反對的是它懂得怎樣毒化最高貴的本能,使它染上病症,一直到它的力量、它的權力意志轉而向内反對它自己——一直到強者由于過度的自卑和自我犧牲而死亡:那種讓人不寒而栗的死法,巴斯卡爾就是最著名的實例。
” 尼采希望看到他所謂的“高貴”人代替基督教聖徒的地位,但是“高貴”人決不是普遍類型的人,而是一個有統治權的貴族。
“高貴”人會幹得出殘忍的事情,有時也會幹得出庸俗眼光認為是犯罪的事;他隻對和自己平等的人才會承認義務。
他會保護藝術家、詩人以及一切可巧精通某種技藝的人,但他是以自己屬于比那種隻懂得做點事的人要高的階級中一員的資格來保護這些人的。
從戰士們的榜樣,他會學會把死和他正在奮鬥維護的主義連在一起;學會犧牲多數人,對待他的事業嚴肅到不饒人;學會實行嚴酷的紀律;學會在戰争中施展暴虐和狡猾。
他會認識到殘忍在貴族優越性裡所起的作用:“幾乎我們稱作‘高等教養’的一切東西,都以殘忍性的崇高化和強化為基礎。
”“高貴”人本質上是權力意志的化身。
對尼采的學說我們應該抱什麼看法呢?這種學說有多大真實性呢?有幾分用處嗎?裡面有點什麼客觀東西嗎?它僅僅是一個病人的權力幻想嗎? 不可否認,尼采向來雖然沒在專門哲學家中間、卻在有文學和藝術修養的人們中間起了很大影響。
也必須承認,他關于未來的種種預言至今證實比自由主義者或社會主義者的預言要接近正确。
假如他的思想隻是一種疾病的症候,這疾病在現代世界裡一定流行得很。
然而他還是有許多東西僅僅是自大狂,一定不要理它。
談起斯賓諾莎,他說:“一個多病隐者的這種僞裝暴露出多少個人怯懦和脆弱!”完全同樣的話也可以用來說他自己,既然他毫不猶豫地這樣說了斯賓諾莎,用來說他更不勉強。
很明顯,他在自己的白日夢裡不是教授而是戰士;他所景仰的人全都是軍人。
他對婦女的評價,和每一個男人的評價一樣,是他自己對婦女的情感的客觀化,這在他顯然是一種恐懼情感。
“别忘了你的鞭子”——但是十個婦女有九個要除掉他的鞭子,他知道這點,所以他躲開了婦女,而用冷言惡語來撫慰他的受創傷的虛榮心。
尼采譴責基督徒的愛,因為他認為這種愛是恐懼的結果:我害怕他人會傷害我,所以我使他确信我是愛他的。
假使我堅強一些、大膽一些,我就會公然表示我對他當然要感到的輕蔑。
一個人真誠地抱着普遍的愛,這在尼采看來是不可能的,顯然是因為他自己懷有幾乎普遍的憎恨和恐懼,他喜歡把這種憎恨和恐懼裝扮成老爺式的冷淡态度。
他的“高貴”人——即白日夢裡的他自己——是一個完全缺乏同情心的人,無情、狡猾、殘忍、隻關心自己的權力。
李爾王在臨發瘋的時候說: 我定要做那種事—— 是什麼我還不知道—— 但是它将成為全世界的恐怖。
① ①見莎士比亞:《李爾王》,第二幕,第四場。
——譯者 這是尼采哲學的縮影。
①尼采并不關心基督教或其它任何宗教在形而上學上是否真實;他深信沒有一種宗教實際是真理,所以他完全從宗教的社會效果來評價一切宗教。
他和philosophes意見一緻,也反對服從假想的神意志,但是他卻要拿現世的“有藝術才能的專制君”的意志代替神的意志。
除這種超人外,服從是正當的,然而服從基督教的神卻不正當。
關于基督教會是暴君的同盟者和民主政治的仇敵,他說這恰恰是真相的反面。
據他講,法國大革命及社會主義從精神上講和基督教根本是同一的,這些他同樣都反對,理由也相同:即不管在任何方面他都不想把所有人當作平等的對待。
①這是聖經裡的話,中文聖經照字面直譯作“搓磨貧窮人的臉”,見《舊約》,《以賽亞書》,第三章,第15節。
——譯者 他說佛教和基督教都否定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有任何根本的價值差别,從這個意義上講都是“虛無主義的”宗教;但是二者當中佛教可非議的地方要少得多。
基督教是堕落的,充滿腐朽的糞便一般的成分;它的推動力就在于粗制濫造者的反抗。
這種反抗是猶太人開頭的,由不講誠實的聖保羅那樣的“神聖的癫痫患者”帶進基督教裡。
“《新約》是十分卑鄙的一類人的福音。
”基督教信仰是古今最要命的、最魅惑人的謊話。
從來就沒有一個知名人物和基督教的理想相像;例如,想一想普魯塔克的《名人傳》裡的英雄們吧。
基督教所以應該受到譴責,是因為它否定“自豪、有距離的哀愁、偉大的責任、意氣昂揚、光輝的獸性、戰争和征服的本能、熾情的神化、複仇、憤怒、酒色、冒險、知識”的價值。
這一切都是好的,卻都被基督教說成壞的——尼采這樣主張。
他講,基督教的目的是要馴化人心,然而這是錯誤的。
野獸自有某種光彩,把它一馴服就失掉了。
杜思退也夫斯基所結交的罪犯們比他好,因為他們比較有自尊心。
尼采非常厭惡悔改和贖罪,他把這兩件事稱作foliecirculaire(循環的蠢事)。
我們很難擺脫開關于人類行為的這種想法:“我們是兩千年來的活剖良心和自釘十字架的繼承人。
”有一段關于巴斯卡爾的很有動人力量的文字值得引下來,因為這段文字把尼采反對基督教的理由表現得最好不過: “在基督教中我們反對的是什麼東西呢?反對的是它存心要毀掉強者,要挫折他們的銳氣,要利用他們的疲憊虛弱的時刻,要把他們的自豪的信心轉化成焦慮和良心苦惱;反對的是它懂得怎樣毒化最高貴的本能,使它染上病症,一直到它的力量、它的權力意志轉而向内反對它自己——一直到強者由于過度的自卑和自我犧牲而死亡:那種讓人不寒而栗的死法,巴斯卡爾就是最著名的實例。
” 尼采希望看到他所謂的“高貴”人代替基督教聖徒的地位,但是“高貴”人決不是普遍類型的人,而是一個有統治權的貴族。
“高貴”人會幹得出殘忍的事情,有時也會幹得出庸俗眼光認為是犯罪的事;他隻對和自己平等的人才會承認義務。
他會保護藝術家、詩人以及一切可巧精通某種技藝的人,但他是以自己屬于比那種隻懂得做點事的人要高的階級中一員的資格來保護這些人的。
從戰士們的榜樣,他會學會把死和他正在奮鬥維護的主義連在一起;學會犧牲多數人,對待他的事業嚴肅到不饒人;學會實行嚴酷的紀律;學會在戰争中施展暴虐和狡猾。
他會認識到殘忍在貴族優越性裡所起的作用:“幾乎我們稱作‘高等教養’的一切東西,都以殘忍性的崇高化和強化為基礎。
”“高貴”人本質上是權力意志的化身。
對尼采的學說我們應該抱什麼看法呢?這種學說有多大真實性呢?有幾分用處嗎?裡面有點什麼客觀東西嗎?它僅僅是一個病人的權力幻想嗎? 不可否認,尼采向來雖然沒在專門哲學家中間、卻在有文學和藝術修養的人們中間起了很大影響。
也必須承認,他關于未來的種種預言至今證實比自由主義者或社會主義者的預言要接近正确。
假如他的思想隻是一種疾病的症候,這疾病在現代世界裡一定流行得很。
然而他還是有許多東西僅僅是自大狂,一定不要理它。
談起斯賓諾莎,他說:“一個多病隐者的這種僞裝暴露出多少個人怯懦和脆弱!”完全同樣的話也可以用來說他自己,既然他毫不猶豫地這樣說了斯賓諾莎,用來說他更不勉強。
很明顯,他在自己的白日夢裡不是教授而是戰士;他所景仰的人全都是軍人。
他對婦女的評價,和每一個男人的評價一樣,是他自己對婦女的情感的客觀化,這在他顯然是一種恐懼情感。
“别忘了你的鞭子”——但是十個婦女有九個要除掉他的鞭子,他知道這點,所以他躲開了婦女,而用冷言惡語來撫慰他的受創傷的虛榮心。
尼采譴責基督徒的愛,因為他認為這種愛是恐懼的結果:我害怕他人會傷害我,所以我使他确信我是愛他的。
假使我堅強一些、大膽一些,我就會公然表示我對他當然要感到的輕蔑。
一個人真誠地抱着普遍的愛,這在尼采看來是不可能的,顯然是因為他自己懷有幾乎普遍的憎恨和恐懼,他喜歡把這種憎恨和恐懼裝扮成老爺式的冷淡态度。
他的“高貴”人——即白日夢裡的他自己——是一個完全缺乏同情心的人,無情、狡猾、殘忍、隻關心自己的權力。
李爾王在臨發瘋的時候說: 我定要做那種事—— 是什麼我還不知道—— 但是它将成為全世界的恐怖。
① ①見莎士比亞:《李爾王》,第二幕,第四場。
——譯者 這是尼采哲學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