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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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師時,鄉人多推重之,以事讠垂诿者無虛日。

    光緒戊寅歲,忽自知将死,于人所屬之事,一一處分,悉有條理。

    時其父訪梅觀察,方為長蘆鹽運分司,故其母與妻皆在天津。

    乃為書告知死期,請其母妻來京師訣别。

    母妻得書大驚,馳至,則雖有小疾,固未足憂也,而叔怡刻期待死。

    至四月之末,戒其阍者曰:&ldquo五月初六日巳時,夏侍郎來傳旨,即為達,勿留滞!&rdquo家人鹹怪其語。

    所謂夏侍郎者,乃夏君子松同善也。

    夏與姚雖同鄉,然不過正月中賀歲投一名刺而已,平時固不相往來也。

    屆期叔怡之病稍劇。

    日加巳,外報夏侍郎來,阍者甫延之入,而叔怡已氣絕矣。

    子松之來也,初不為姚氏而來,蓋叔怡之妻父鐘學士駿聲,與子松極相得。

    是日夏往訪鐘,鐘适往視叔怡疾,阍者辭焉。

    問所之,以告。

    而夏有事必欲見鐘,乃訪之于姚氏,不圖坐未定,而内之哭聲已作也。

    一時鹹共驚異,謂子松之來,适符叔怡之語,所傳者何旨欤?此旨何以必由夏侍郎傳之欤?叔怡死,子松亦可危矣。

    然子松固無恙,是年冬,即拜江蘇學政之命。

    乃至庚辰秋,子松竟終于江陰使署,距叔怡之卒,未及三年也。

    古稱劉桢、徐幹、王粲,并為天上侍中,王茂弘為天上尚書令,傳記所載,多有此事。

    子松起家詞臣,曆官卿貳,又嘗預君疇務成之列,殁為貴神,固無足怪。

    叔怡言行,不失為君子,其死也,或亦有所為欤?惟彼時子松猶在人間,而玉版征書由其傳達,是不可解。

    豈其神識已先歸天上乎? 青浦縣南門外離城二十裡許,有覺海庵,故無僧也。

    同治間,忽來一僧,赤體無衣,惟以破被自覆。

    時方嚴寒,卧地上數日不起,見者憐之,或予以錢米,不受。

    一日,忽披破被走出,見一老妪兩目失明,即向溪中汲水一瓯,付之曰:&ldquo試以此洗目。

    &rdquo如言洗之,瞽目複明,即能見物。

    又一少年左足反生,僧扪之曰:&ldquo正,正。

    &rdquo其足即時轉正,與常人無異。

    于是遠近喧傳,謂之神僧,求醫者日數十人。

    憎有醫有不醫,醫則無不奏效。

    住庵中一月有餘,後竟不知所之。

    青浦縣長山,為九峰之一。

    山上東北隅,有平石一方,中有一痕,長尺餘,廣數寸許,由來久矣,莫知何時所刂刻也。

    近日有地師入山,為人求葬地,偶以定向之盤置此石上,适當其痕,而盤中子午針為之旋轉,其針鋒不直午,而直子。

    地師知其有異。

    将盤徐徐舉起,針在盤中猶動搖不定,至離石三四尺,始複其常。

    說者謂其下必有磁石雲。

     青浦之章練塘鎮,有某姓者買一西瓜,重二十餘斤。

    将剖食之,而瓜在案上旋轉不定,懼不敢剖。

    其旁人代為奏刀,砉砉一聲,瓜分為二,而其中有蜈蚣一條,長尺餘,廣寸許,已成兩段矣。

    腹中隐隐有光,破之得明珠數十顆。

    光緒庚辰歲七月中,婁縣水浦橋農家牯牛産一犢,六足二尾。

    其四足與常牛同,兩足在腹下,甚短;其二尾之下各有一肛門,每遺矢則一時并出。

    主人怪之,不敢畜。

    有江北人以洋錢六枚買之去,不知其何用也。

     甯波某店一友,于歲終至各村中收債,肩負錢囊,手持簿籍,皆書其店之名。

    及歸時,囊中盛洋錢三百有奇,錢五百有奇。

    時巳薄暮,慮遇暴客,将謀栖止,苦無逆旅可投。

    又行裡許,見有草屋一所,扣門求宿,而是家惟母女二人,母執不可。

    女曰:&ldquo此客日暮途窮,不留焉往?吾母女可同榻,以一榻留客,亦何傷乎?&rdquo母從其言。

    女并為具食,客食已,枕錢囊而卧。

    夜半,女忽來求共寝,客峻拒之,女不肯去。

    客不得已,許以作竟夕之談。

    談至雞鳴,女促客起,曰:&ldquo吾父歸矣,可速去。

    &rdquo客驚起趨出,行百餘步,憶錢囊未取,急回取之,至則并無草屋,有二棺攢焉。

    大驚,谛視之,錢囊一角猶見于外。

    正傍徨間,忽有一人至,謂客:&ldquo在此奚為?豈發丘摸金之徒乎?此兩棺者,一吾妻,一吾女也。

    &rdquo客乃詳述夜間止宿事,惟其女私就己則諱而不言,且告之曰:&ldquo吾囊中洋錢若幹,錢若幹,囊及簿籍皆有店名,請發視之。

    如有不符,吾任其罪。

    &rdquo乃發其攢,果如客言,俾盡取以歸。

     泰興縣黃橋鎮有何某者,亦舊家子也。

    娶靖江盛氏女,美而賢。

    而何有外婦,遂仇視厥妻,日肆陵虐,盛順受之無怨言。

    何嗜鴉片煙,丙夜猶不寐,使婦供茶湯。

    稍不如意,以煙簽亂刺之,遍體無完膚,婦不勝痛,遂缢死。

    其父固長者,不聞于官,何得以無事。

    一夕,忽見婦來,流血滿身,語何曰:&ldquo我事君,無失德,何酷虐如此?今得請于神矣!&rdquo言已不見。

    數月後,何忽得奇疾,十指先作癢,爬搔之,癢愈甚,乃以齒咬之,指寸寸斷。

    以次及肩臂,及股,及足,凡口所及之處,無不齧者,血殷床褥。

    晝夜呼号,閱兩月而斃。

     泰興東鄉盧家莊有盧某者,貸富家錢,已償其本,惟負其息錢一千,貧不能償,求免焉。

    而富子執不可,竟如數取之。

    盧憾甚,因思其場圃外積草成阜,高數丈,若貨之,值錢可十萬。

    乃于幕夜跻其巅,掀其蓋,置火于中,數日而草不然。

    謀諸婦,婦曰:&ldquo是夜五更,适有微雨,故不也。

    宜再置之。

    &rdquo乃複跻其巅,掀而視焉,則其中為火所燒,已空矣,因其蓋沾雨,故火不能透。

    及掀之,火即上騰,盧墜其中,一時烈焰飛揚,盧與草俱燼,其妻奔救無及矣。

    陳子愚廣文以此事語餘,且曰:&ldquo吝小緻失大,當以富子鑒。

    害人反害己,當以盧某鑒。

    &rdquo泰興老儒何君萱泰,嘗有事于宿遷,賃一車以行。

    其執鞭者,滿面皆刀痕,若井字然。

    問之,曰:&ldquo餘不敢自諱,十年前乃大盜也。

    有富家娶新婦,裝送甚盛,與火伴八人往劫之。

    夜半入其室,新婦美而少,才十六七耳。

    叱曰:&rdquo勿驚我官人,我取銀錢畀爾。

    &lsquo衆姑于窗外俟之。

    見其入床後若有所取,俄而一刀飛出,插于,人亦随刀飛出,衆知不可敵,升屋而逃。

    我稍後之,甫及屋山,為其所及,蹴以足,我一身不能動,哀号乞命。

    新婦以刀劃我面,縱橫各數十,乃曰:&ldquo今夕我花燭良辰,姑貸汝死。

    &rsquo提而擲諸牆外,幸得不死,乃改行焉。

    &rdquo張翁,山東人。

    某年六月間于村外納涼,夜深将歸寝,忽有人出自草間。

    視之,其傭奴之已死者也。

    叱之曰:&ldquo我待汝不薄,乃來祟我乎?&rdquo曰:&ldquo非也。

    小人執役冥中,今奉牒來拘主人,追念舊恩,故先來告。

    牒中共三十人,主人名在第一,我移置其末。

    日拘一人,可延一月,此即所以報也。

    &rdquo言已不見。

    翁怃然曰:&ldquo我其死矣!&rdquo自念衣食粗足,婚嫁俱畢,死亦何憾。

    惟曾與某氏子為媒,此子孑然一身,貧無婚費,女氏恒有悔婚之意,我在故不敢言,我死奈何?明日,悉召諸子而語之,曰:&ldquo某氏之子,其父在日,曾假我錢八十萬,以相信故無券也。

    今我老矣,久假不歸,異日何面見故人于地下乎!&rdquo皆曰:&ldquo諾。

    &rdquo辇錢而歸之,乃為故人子擇日娶婦,告期于女氏。

    女氏無以拒,遂成婚。

    翁喜曰:&ldquo我事畢矣。

    &rdquo越月竟無恙。

    而其奴又來見,賀曰:&ldquo主人不死矣,冥中續有牒至,除去主人之名也。

    &rdquo 蘇城六門,惟盤門居民最少,城外又無市廛,荒涼殊甚,故蘇諺謂之&ldquo冷水盤門&rdquo雲。

    鹹豐三年,金陵不守,姑蘇亦戒嚴,各城門日落即閉,而盤門尤早。

    有某生者,于清明前數日出盤門,至鄉間展墓,及歸,門已閉矣。

    正躊躇間,有二人踵至,觀其裝束如公門中人,笑而問曰:&ldquo先生不得入矣,城外有居停也無?&rdquo告之曰:&ldquo無有。

    &rdquo二人曰:&ldquo我家不遠,盍偕往一宿乎?&rdquo某生喜,随之行。

    行未半裡,即至其家,同入書室中,曰:&ldquo君未夕食,得無饑乎?&rdquo乃出,以茶一瓯、點心兩疊子來,殷殷勸食。

    食已,坐而共話,竟不言寝,室中亦無床榻。

    旋聞比舍人語喧雜,問何事,曰:&l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