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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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作監〕 〔提舉修内司〕卷首原批:「寄案:徐輯《永樂大典》本《會要》阙将作監,其屬見此。

    」 【宋會要】 提舉修内司,領雄武兵士千人,供皇城内宮省垣宇繕修之事。

     真宗天禧四年六月,诏:「自今後修内司差内侍省使臣二人,入内内侍省使臣一人勾當。

    」從本省之請也。

     仁宗嘉佑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以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史志聰、副都知任守忠為都大提舉内中修造。

    先是,修皇城儀殿西庑,而三司言禁中營造多虛(名)[占]役及大費材料,故命志聰等總領之。

    九月五日,以勾當皇城司、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鄧保吉,文思使、帶禦器械李繼和提舉東西華門已南諸處修造。

    先是,三司言道道:疑誤。

    ,以入内都知史志聰、任守忠都大提舉内中修造,而志聰、守中言,内中并系宮禁,所掌提舉其諸處殿庭門戶、庫務城壁之類,從來修葺自系皇城司管轄。

    省司相度,大内自紫宸、垂拱、集英殿以北,崇政殿以南,連接後苑,以至延福、廣聖宮、龍圖、天章、寶文閣并接近宮省。

    乞分令志聰等管勾東華門以南,并宣佑門東直北至拱宸門東,及右銀台門北至廣聖宮南諸處,乞令皇城司管勾。

    皇城司官九員,慮通管則不能專一,乞數内專差兩員提舉。

    故有是命。

     六年閏八月六日,入内副都知甘昭吉言:「準,差都大提舉内中修造。

    勘會自來系兩員提舉,欲乞差勾當禦藥院使臣一員同共提舉。

    」诏差入 内東頭供奉官、勾當禦藥院王世甯同提舉。

     英宗治平二年九月,罷皇城司提舉修造官,命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石全育、入内内侍省押班李繼和都大提舉在内修造。

    又命同提舉諸司庫務、刑部郎中張師顔督促修内司官員。

     四年閏三月十四日,诏差同提舉諸司庫務張師顔專切提舉在内修造。

    先是,禁中雨水之後,有所繕治,令師顔同三司戶部修造判官張徹領其事。

    至是,以葺完有緒,仍專命師顔總之。

     神宗熙甯元年二月,诏:「提舉在内修造差入内押班張若水,仍今後止以一員為定制。

    」 二年閏十一月,诏:「在内修造系宮殿門委提舉内中修造所主領,其系皇城司内宮殿門外者,或令提舉在内修造所施行。

    」 三年二月,提舉在内修造司張茂則、張師顔等舉司門員外郎張伸勾當修内(内)[司]。

    诏止令奏舉三班使臣一人充,從初诏也。

     高宗紹興元年十二月一日,诏:「修内司工匠已降指揮,每日添支食錢一百文,可每日更添支一百文,仍自除降指揮日起支。

    」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修内司見造禦前軍器,其掌管官物使臣、人吏等,并不許諸官司踏逐指差,拘留截欄,應副它處。

    如承受傳宣、内降朝旨等指揮,令本司遵執,更不發遣,亦不回報,止具奏知。

    」 十九年二月七日,诏:「自紹興六年臨安府每月供納内修内司添修生活錢三千貫,即今别無修造去處,可自二月為始免 供。

    」 二十年正月十五日,诏:「(宣)[修]内司并潛火人兵共一千五百人,可減五百人,撥赴部軍司,充填雇募使喚。

    」 八月一日,诏禦前祗應蔣璆、修内司管押造作張竦各特補授進武副尉,依舊祗應。

    以璆、竦進狀:「各在修内司一十五年,别無出職補官條法。

    自顯仁皇後上仙,宣押入殿祗應及差往攢宮修奉,并無違。

    應本司使臣、作家、甲頭并轉官資了當,唯臣等二人為系白身,止給到公據,收使未得。

    欲将前項勞并在司月日,乞依修内司押司官蓋世顯年勞出職體例。

    」故有是命。

     孝宗隆興元年正月十七日,诏:「殿司已在舊司置司,其東華門外新司,卻令依舊交割,付修内司。

    」 八月十三日,宰執進呈内外諸司官吏減省員數。

    上曰:「内諸司兵卒頗多,修内司尤甚,可減三百人。

    餘間有阙額去處,并住招填。

    」宰臣陳康伯等稱贊而退。

    密院降指揮減罷人數,仍撥下一等軍分收管。

     幹道元年八月十二日,诏:「皇子立為皇太子,其宮室、官屬、儀物、制度,并令有司讨論以聞。

    所有宮室,下兩浙轉運司、臨安府同修内司踏逐地段,先次彩畫制度,間架圖樣進呈訖,疾速差撥人匠,如法蓋造施行。

    」 三年六月十五日,修内司奏:「契勘垂拱、紫宸、祥曦殿并逐殿門廊、朵殿等每日聖駕經由緊切去處,屬轉運司、臨安府分認,遇有損動,臨時委官前來修整。

    竊慮事不專一,或緻滅裂。

    欲乞逐司将見管認去處,專委官 撿計修整。

    仍令取責合幹人有無損動牢實軍令文狀,及乞将所差官随任交替,庶有責辦,不敢推避。

    」诏依,如所差官任滿無虞,與減二年磨勘。

     七年八月五日,诏令于麗正門裡東壁慢道上修蓋太子宮門一座,所屬委官計料,如法修蓋。

     八年三月十三日,诏:「修内司自幹道元年四月至今将及七年,造納過軍器一百五十三萬餘件,并各精緻。

    提舉官趙志忠特與轉景福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