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居士集卷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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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于國家便,但理堤護魏州而已。

    ”從之,澶、滑果無患。

    契丹祭天于幽州,以兵屯界上,界上驚騷。

    議者欲發大軍以備邊、公獨料其必不動,後卒無事。

      公在大位,臨事不回,無所牽畏,而恭謹謙退,未嘗自伐,天下推之為正人,紳之士倚以為朝廷重。

    三年,頻表求解職,不許。

    明年,遂罷,以戶部侍郎歸班,改賜推誠保德功臣,勳上柱國。

    久之,出知颍州。

    寶元二年四月四日,以疾卒于官。

    公在颍州,聞西方用兵,恻然有憂國心,自以待罪外邦,不得盡其所懷,使其弟禀言西事甚詳。

    公之卒,故吏朱き至颍,颍之吏民見き,泣于馬前,指公嘗所更曆施為,曰:“此公之迹也。

    其為政有仁恩,所至如此。

    平生喜薦士,如楊偕、郭勸、劉随、龐籍、段少連,比比為當世名臣。

     公為人神色明秀,須眉如畫。

    精學博聞,寬大沉默,一言之出,終身可複。

    其莅官行己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

    謹按贈兵部尚書,于令為三品。

    其法當谥,敢告有司。

    謹狀。

      司封員外郎許公行狀〈寶元二年〉 君諱逖,字景山,世家歙州。

    少仕僞唐,為監察禦史。

    李氏國除,以族北遷。

    獻其文若幹篇,得召試,為汲縣尉冠氏主簿。

    凡主簿二歲,縣民七百人詣京師,願得君為令。

    遷秘書省校書郎、知縣事,數上書論北遷事,是時趙普為相,四方奏疏不可其意者悉投二甕中,甕滿辄出而焚之,未嘗有所肯可,獨稱君為能,曰:“其言與我多合。

     又二歲,徙江華令,未行,轉運使樊知古薦其材,拜太仆寺丞,磨勘錢帛糧草,監永城和籴,知海陵監。

    三歲,用監最遷大理寺丞,賜绯衣銀魚,監泗州排岸司,遷贊善大夫,監永興軍榷貨務,遷太常丞、知鼎州。

    州雜蠻,喜以攻劫為生,少年百餘人私自署為名号,常伺夜出掠居人,居人惡之,莫敢指。

    君至而歎曰:“夫政,民之庇也。

    威不先去其惡,則惠亦不能及人。

    ”君政既行,盜皆亡入他境,約君去乃還。

    遷國子博士,奉使兩浙、江南,言茶鹽利害,省州縣之役,皆稱旨。

     出知興元府,大修山河堰。

    堰水舊溉民田四萬餘頃,世傳漢蕭何所為。

    君行壞堰,顧其屬曰:“ガ侯方佐漢取天下,乃暇為此以溉其農,古之聖賢,有以利人無不為也,今吾豈宜憚一時之勞,而廢古人萬世之利?”乃率工徒躬治木石,石墜,傷其左足,君益不懈。

    堰成,歲谷大豐,得嘉禾十二莖以獻。

     遷尚書主客員外郎、京西轉運使,徙荊湖南路。

    荊湖南接溪洞諸蠻,歲出為州縣患。

    君曰:“鳥獸可馴,況蠻亦人乎!”乃召其酋豪,谕以禍福,諸蠻皆以君言為可信。

    訖三歲,不以蠻事聞朝廷。

    君罷來朝,真宗面稱其能。

    會有司言荊南久不治,真宗拜君度支員外郎、知府事。

    荊南钤轄北路兵馬,于荊湖為大府,故常用重人,至君特選以材,用員外郎自君而始。

     明年,選司封員外郎,賜金紫,徙知揚州。

    州居南方之會,世之仕宦于南,與其死而無歸者,皆寓其家于揚州。

    故其子弟雜居民間,往往倚權貴,恃法得贖,出入裡巷為不法,至或破亡其家。

    君捕其甚者笞之,曰:“此非吏法,乃吾代汝父史教也。

    ”子弟羞愧自悔,稍就學問為善人,風俗大化。

    歲滿,在道得疾,卒于高郵。

     君少孤,事其母兄,以孝謹聞。

    常戒其妻事嫂如姑,而未嘗敢先其兄食,衣雖弊,兄不易衣,不敢易。

     初,違命侯遣其弟朝京師,君之故友全惟嶽當從,以其家屬托君。

    惟嶽果留不返,君善撫其家,為嫁其女數人。

    李氏國亡,君載其家北歸京師,以還惟嶽。

     曆官四十年,不問家事。

    好學,尤喜孫、吳兵法。

    初在僞唐,數上書言事,得校書郎,遂遷禦史。

    王師圍金陵,李氏大将李雄擁兵數萬留上江,陰持兩端。

    李氏患之,以謂非君不能召雄。

    君走上江,以語動雄,雄即聽命。

    已而李氏以蠟書止雄于溧水,君曰:“此非栅兵之地,留之必敗。

    ”乃戒雄曰:“兵來,慎無動,待我一夕,吾當入白,可與公兵俱入城。

    ”君去,王師挑之,辄出戰,果敗死。

    君至,收其餘卒千人而去。

     君少慷慨,卒能自立于時。

    其孝謹聞于其族,其信義著于其友,其材能稱于其官,是皆可書以傳。

    謹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