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居士集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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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内勁果,遇事精明。
議者謂公道德文學,宜在朝廷備顧問,而錢谷刀筆非其職,然公處之益辦,至臨疑獄滞訟,常立得其情。
大賊張海、郭貌山攻劫商、鄧,新破南陽、順陽。
公安輯有方,常曰:“教民知戰,古法也。
”乃親閱縣弓手,教之擊射坐作,皆為精兵,盜賊為息。
陝當東西沖,吏苦廚傳,而前為守者顧毀譽,不能有所損。
至公,痛裁節之,過客畏其清,初無所望,而亦莫之毀也。
陝人賴以纾,後遂以為法。
其為轉運使,所至州縣,視其職事修廢,察其民樂否,以此升黜官吏,而不納毀譽。
遇下雖嚴而不害。
其在兩浙,範文正公守杭州,以大臣或便宜行事。
公曰:“範公,貴臣也。
吾屈于此,則不得伸于彼矣。
”由是一切繩以法,而常以監司自處。
範公遇公無倦色,及退而不能無恨;公遇範公不少下,然退而未嘗不稱其賢也。
自河東召為度支副使,勤其職,不能為勞,已而得疾。
嘉祐元年,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不行。
疾少間,乃留侍讀。
公博學強記,尤喜言唐事,能詳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見當時治亂,每為人說,如其身履其間,而聽者曉然如目見。
故學者以謂終歲讀史,不如一日聞公論也。
所著《唐史記》七十五卷,論議宏贍。
書未及成,以嘉祐二年正月戊戌卒于家,享年六十。
公既卒,诏取其書,藏于秘府。
贈右谏議大夫。
又有文集七卷。
公喜接士,務揚人善。
所得俸廪,多所施與。
撫諸孤兒,教育如己子。
曾祖諱恕,博州堂邑主簿。
祖諱贲,尚書庫部員外郎。
考諱從革,不仕,以公貴,累贈都官郎中。
母曰長安縣太君李氏。
娶程氏,壽昌縣君。
子三人:長曰宜,滑州節度推官;次曰實、曰,皆将作監主簿。
女三人,一适将作監主簿程著,餘皆早亡。
以五年七月丁酉,葬公于陽翟縣舊學鄉塢頭村之北原。
銘曰: 惟學而知方,以行其義;惟簡而無欲,以遂其剛。
力雖弱兮志則強,積之厚兮發也光。
仁宜壽兮奄以藏。
有深其泉兮有崇其岡,永安其固兮百世無傷。
梅聖俞墓志銘〈嘉祐六年〉 嘉祐五年,京師大疫,四月乙亥,聖俞得疾,卧城東汴陽坊。
明日,朝之賢士大夫往問疾者,驺呼屬路不絕。
城東之人,市者廢,行者不得往來,鹹驚顧相語曰:“茲坊所居大人誰邪?何緻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聖俞卒。
于是賢士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親且舊者相與聚而謀其後事,自丞相以下皆有以赙恤其家。
粵六月甲申,其孤增載其柩南歸,以明年正月丁醜葬于某所。
聖俞,字也,其名堯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
自其家世頗能詩,而從父詢以仕顯,至聖俞遂以詩聞。
自武夫、貴戚、童兒、野叟,皆能道其名字,雖妄愚人不能知詩義者,直曰此世所貴也,吾能得之,用以自矜。
故求者日踵門,而聖俞詩遂行天下。
其初喜為清麗閑肆平淡,久則涵演深遠,間亦琢刻以出怪巧,然氣完力餘,益老以聖。
其應于人者多,故辭非一體,至于他文章皆可喜,非如唐諸子号詩人者僻固而狹陋也。
聖俞為人仁厚樂易,未嘗忤于物,至其窮愁感憤,有所罵譏笑谑,一發于詩,然用以為歡,而不怨怼,可謂君子者也。
初在河南,王文康公見其文,歎曰:“二百年無此作矣。
”其後大臣屢薦宜在館閣,嘗一召試,賜進士出身,餘辄不報。
嘉祐元年,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列言于朝曰:梅某經行修明,願得留與國子諸生講論道德,作為雅頌,以歌詠聖化。
乃得國子監直講。
三年冬,袷于太廟,禦史中丞韓绛言天子且親祠,當更制樂章以薦祖考,惟梅某為宜,亦不報。
聖俞初以從父蔭補太廟齋郎,曆桐城、河南、河陽三縣主簿,以德興縣令知建德縣,又知襄城縣,監湖州鹽稅,簽署忠武、鎮安兩軍節度判官,監永濟倉,國子監直講,累官至尚書都官員外郎。
嘗奏其所撰《唐載》二十六卷,多補正舊史阙缪。
乃命編修《唐書》,書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曾祖諱遠,祖諱邈,皆不仕。
父諱讓,太子中舍緻仕,贈職方郎中。
母曰仙遊縣太君束氏,又曰清河縣太君張氏。
初聚謝氏,封南陽縣君。
再娶刁氏,封某縣君。
子男五人,曰增、曰墀、曰、曰龜兒,一早卒。
女二人,長适太廟齋郎薛通,次尚幼。
聖俞學長于《毛氏詩》,為《小傳》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孫子十三篇》。
餘嘗論其詩曰:“世謂詩人少達而多窮,蓋非詩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
”聖俞以為知言。
銘曰: 不戚其窮,不困其鳴。
不踬于艱,不履于傾。
養其和平,以發阙聲。
震越渾,衆聽以驚。
以揚其清,以播其英。
以成其名,以告諸冥。
議者謂公道德文學,宜在朝廷備顧問,而錢谷刀筆非其職,然公處之益辦,至臨疑獄滞訟,常立得其情。
大賊張海、郭貌山攻劫商、鄧,新破南陽、順陽。
公安輯有方,常曰:“教民知戰,古法也。
”乃親閱縣弓手,教之擊射坐作,皆為精兵,盜賊為息。
陝當東西沖,吏苦廚傳,而前為守者顧毀譽,不能有所損。
至公,痛裁節之,過客畏其清,初無所望,而亦莫之毀也。
陝人賴以纾,後遂以為法。
其為轉運使,所至州縣,視其職事修廢,察其民樂否,以此升黜官吏,而不納毀譽。
遇下雖嚴而不害。
其在兩浙,範文正公守杭州,以大臣或便宜行事。
公曰:“範公,貴臣也。
吾屈于此,則不得伸于彼矣。
”由是一切繩以法,而常以監司自處。
範公遇公無倦色,及退而不能無恨;公遇範公不少下,然退而未嘗不稱其賢也。
自河東召為度支副使,勤其職,不能為勞,已而得疾。
嘉祐元年,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不行。
疾少間,乃留侍讀。
公博學強記,尤喜言唐事,能詳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見當時治亂,每為人說,如其身履其間,而聽者曉然如目見。
故學者以謂終歲讀史,不如一日聞公論也。
所著《唐史記》七十五卷,論議宏贍。
書未及成,以嘉祐二年正月戊戌卒于家,享年六十。
公既卒,诏取其書,藏于秘府。
贈右谏議大夫。
又有文集七卷。
公喜接士,務揚人善。
所得俸廪,多所施與。
撫諸孤兒,教育如己子。
曾祖諱恕,博州堂邑主簿。
祖諱贲,尚書庫部員外郎。
考諱從革,不仕,以公貴,累贈都官郎中。
母曰長安縣太君李氏。
娶程氏,壽昌縣君。
子三人:長曰宜,滑州節度推官;次曰實、曰,皆将作監主簿。
女三人,一适将作監主簿程著,餘皆早亡。
以五年七月丁酉,葬公于陽翟縣舊學鄉塢頭村之北原。
銘曰: 惟學而知方,以行其義;惟簡而無欲,以遂其剛。
力雖弱兮志則強,積之厚兮發也光。
仁宜壽兮奄以藏。
有深其泉兮有崇其岡,永安其固兮百世無傷。
梅聖俞墓志銘〈嘉祐六年〉 嘉祐五年,京師大疫,四月乙亥,聖俞得疾,卧城東汴陽坊。
明日,朝之賢士大夫往問疾者,驺呼屬路不絕。
城東之人,市者廢,行者不得往來,鹹驚顧相語曰:“茲坊所居大人誰邪?何緻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聖俞卒。
于是賢士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親且舊者相與聚而謀其後事,自丞相以下皆有以赙恤其家。
粵六月甲申,其孤增載其柩南歸,以明年正月丁醜葬于某所。
聖俞,字也,其名堯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
自其家世頗能詩,而從父詢以仕顯,至聖俞遂以詩聞。
自武夫、貴戚、童兒、野叟,皆能道其名字,雖妄愚人不能知詩義者,直曰此世所貴也,吾能得之,用以自矜。
故求者日踵門,而聖俞詩遂行天下。
其初喜為清麗閑肆平淡,久則涵演深遠,間亦琢刻以出怪巧,然氣完力餘,益老以聖。
其應于人者多,故辭非一體,至于他文章皆可喜,非如唐諸子号詩人者僻固而狹陋也。
聖俞為人仁厚樂易,未嘗忤于物,至其窮愁感憤,有所罵譏笑谑,一發于詩,然用以為歡,而不怨怼,可謂君子者也。
初在河南,王文康公見其文,歎曰:“二百年無此作矣。
”其後大臣屢薦宜在館閣,嘗一召試,賜進士出身,餘辄不報。
嘉祐元年,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列言于朝曰:梅某經行修明,願得留與國子諸生講論道德,作為雅頌,以歌詠聖化。
乃得國子監直講。
三年冬,袷于太廟,禦史中丞韓绛言天子且親祠,當更制樂章以薦祖考,惟梅某為宜,亦不報。
聖俞初以從父蔭補太廟齋郎,曆桐城、河南、河陽三縣主簿,以德興縣令知建德縣,又知襄城縣,監湖州鹽稅,簽署忠武、鎮安兩軍節度判官,監永濟倉,國子監直講,累官至尚書都官員外郎。
嘗奏其所撰《唐載》二十六卷,多補正舊史阙缪。
乃命編修《唐書》,書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曾祖諱遠,祖諱邈,皆不仕。
父諱讓,太子中舍緻仕,贈職方郎中。
母曰仙遊縣太君束氏,又曰清河縣太君張氏。
初聚謝氏,封南陽縣君。
再娶刁氏,封某縣君。
子男五人,曰增、曰墀、曰、曰龜兒,一早卒。
女二人,長适太廟齋郎薛通,次尚幼。
聖俞學長于《毛氏詩》,為《小傳》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孫子十三篇》。
餘嘗論其詩曰:“世謂詩人少達而多窮,蓋非詩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
”聖俞以為知言。
銘曰: 不戚其窮,不困其鳴。
不踬于艱,不履于傾。
養其和平,以發阙聲。
震越渾,衆聽以驚。
以揚其清,以播其英。
以成其名,以告諸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