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居士集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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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五首 江鄰幾墓志銘〈嘉祐六年〉 君諱休複,字鄰幾。
其為人外若簡曠,而内行修饬,不妄動于利欲。
其強學博覽,無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問辄應,雖好辯者不能窮也,已則默若不能言者。
其為文章淳雅,尤長于詩,淡泊閑遠,往往造人之不至。
善隸書,喜琴、奕、飲酒。
與人交,久而益笃。
孝于宗族,事孀姑如母。
天聖中,與尹師魯、蘇子美遊,知名當時。
舉進士及第,調藍山尉,騎驢赴官,每據鞍讀書,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乃覺。
曆信、潞二州司法參軍,又舉書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長葛縣事,通判阆州。
以母喪去職,服除,知天長縣事,遷殿中丞。
又以父憂終喪。
獻其所著書,召試,充集賢校理,判尚書刑部。
當慶曆時,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者,欲累以事去之。
君友蘇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會飲得罪,一時知名士皆被逐。
君坐落職,監蔡州商稅。
久之,知奉符縣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廬州,複得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登聞檢院,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點陝西路刑獄,入判三司鹽鐵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刑部郎中。
君于治人,則曰:“為政所以安民也,無擾之而已。
”故所至,民樂其簡易。
至辨疑折獄,則或權以術,舉無不得,而不常用,亦不自以為能也。
君所著書,号《唐宜鑒》十五卷,《春秋世論》三十卷,文集二十卷。
又作《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謂皇嗣,國大事也,臣子以為嫌而難言,或言而不見納,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務為深切,冀以感悟。
又嘗言昭憲太後杜氏子孫宜錄用。
故翰林學士劉筠無後,而官沒其資,宜為立後,還其資,劉氏得不絕。
君之論議頗多,凡與其遊者,莫不稱其賢,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
自其修起居注,士大夫始相慶,以為在上者知将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為得,而君亡矣。
嗚呼,豈非其命哉! 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終于京師,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于某所。
君享年五十有六。
方其亡恙時,為理命數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問所欲言,曰:“吾已著之矣。
”遂不複言。
曾祖諱浚,殿中丞,贈駕部員外郎;妣李氏,始平縣太君。
祖諱日新,駕部員外郎,贈太仆少卿;妣孫氏,富陽縣太君。
考諱中古,太常博士,贈工部侍郎;妣張氏,仁壽縣太君。
夫人夏侯氏,永安縣君,金部郎中之女,先君數月卒。
子男三人:長曰懋簡,并州司戶參軍;次曰懋相,太廟齋郎;次曰懋迪。
女三人,長适秘書丞錢衮,餘尚幼。
君姓江氏,開封陳留人也。
自漢陽侯德,居于陳留之圉城,其後子孫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
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岡;由大王父而下三世,乃葬陽夏。
銘曰: 彼馳而我後,彼取而我不。
豈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
嗟吾鄰幾兮,卒以不偶。
舉世之随兮,君子之守。
衆人所亡兮,君子之有。
其失一世兮,其存不朽。
惟其自以為得兮,吾将誰咎? 尚書工部郎中歐陽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歐陽氏世為廬陵人,廬陵于五代時屬僞吳,故歐陽氏在五代無聞者。
淳化三年,修仲父府君始以進士中乙科,其後為禦史,有能名。
真宗嘗自擇禦史,府君以秘書丞見。
見者數人皆進,自稱薦,惟恐不用。
府君獨立墀下,無所說。
明日,拜監察禦史。
中丞王嗣宗指曰:“是獨立墀下者,真禦史也。
”绛州守齊化基犯法,制劾其事。
化基,嗣宗素所惡者,諷之,欲使蔓其獄。
府君曰:“如诏而已。
”嗣宗怒,及獄上奏,用他吏覆之,索其家,得銅器十數。
府君坐鞫獄不盡,免官。
明年,複得禦史,監蕲州稅。
又明年,遷殿中侍禦史、左巡使。
居二歲,奏事殿中,真宗識之,勞曰:“禦史久矣,亦勞乎!”問何所欲,府君謝不任職而已。
後數日,真宗語宰相與轉運,使宰相疑其有求而不先白己,對以員無阙。
複使與一大郡,宰相召至中書,問禦史家何在?欲郡孰為便?對曰:“無不便。
”宰相怒,與海州,又移睦州。
天禧元年,入遷侍禦史。
二年,出知泗州。
先是,京師歲旱,有浮圖人斷臂禱雨,官為起寺于龜山,自京師王公大臣皆禮下之,其勢傾動四方。
又誘民男女投淮水死,曰:“佛
其為人外若簡曠,而内行修饬,不妄動于利欲。
其強學博覽,無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問辄應,雖好辯者不能窮也,已則默若不能言者。
其為文章淳雅,尤長于詩,淡泊閑遠,往往造人之不至。
善隸書,喜琴、奕、飲酒。
與人交,久而益笃。
孝于宗族,事孀姑如母。
天聖中,與尹師魯、蘇子美遊,知名當時。
舉進士及第,調藍山尉,騎驢赴官,每據鞍讀書,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乃覺。
曆信、潞二州司法參軍,又舉書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長葛縣事,通判阆州。
以母喪去職,服除,知天長縣事,遷殿中丞。
又以父憂終喪。
獻其所著書,召試,充集賢校理,判尚書刑部。
當慶曆時,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者,欲累以事去之。
君友蘇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會飲得罪,一時知名士皆被逐。
君坐落職,監蔡州商稅。
久之,知奉符縣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廬州,複得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登聞檢院,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點陝西路刑獄,入判三司鹽鐵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刑部郎中。
君于治人,則曰:“為政所以安民也,無擾之而已。
”故所至,民樂其簡易。
至辨疑折獄,則或權以術,舉無不得,而不常用,亦不自以為能也。
君所著書,号《唐宜鑒》十五卷,《春秋世論》三十卷,文集二十卷。
又作《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謂皇嗣,國大事也,臣子以為嫌而難言,或言而不見納,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務為深切,冀以感悟。
又嘗言昭憲太後杜氏子孫宜錄用。
故翰林學士劉筠無後,而官沒其資,宜為立後,還其資,劉氏得不絕。
君之論議頗多,凡與其遊者,莫不稱其賢,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
自其修起居注,士大夫始相慶,以為在上者知将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為得,而君亡矣。
嗚呼,豈非其命哉! 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終于京師,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于某所。
君享年五十有六。
方其亡恙時,為理命數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問所欲言,曰:“吾已著之矣。
”遂不複言。
曾祖諱浚,殿中丞,贈駕部員外郎;妣李氏,始平縣太君。
祖諱日新,駕部員外郎,贈太仆少卿;妣孫氏,富陽縣太君。
考諱中古,太常博士,贈工部侍郎;妣張氏,仁壽縣太君。
夫人夏侯氏,永安縣君,金部郎中之女,先君數月卒。
子男三人:長曰懋簡,并州司戶參軍;次曰懋相,太廟齋郎;次曰懋迪。
女三人,長适秘書丞錢衮,餘尚幼。
君姓江氏,開封陳留人也。
自漢陽侯德,居于陳留之圉城,其後子孫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
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岡;由大王父而下三世,乃葬陽夏。
銘曰: 彼馳而我後,彼取而我不。
豈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
嗟吾鄰幾兮,卒以不偶。
舉世之随兮,君子之守。
衆人所亡兮,君子之有。
其失一世兮,其存不朽。
惟其自以為得兮,吾将誰咎? 尚書工部郎中歐陽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歐陽氏世為廬陵人,廬陵于五代時屬僞吳,故歐陽氏在五代無聞者。
淳化三年,修仲父府君始以進士中乙科,其後為禦史,有能名。
真宗嘗自擇禦史,府君以秘書丞見。
見者數人皆進,自稱薦,惟恐不用。
府君獨立墀下,無所說。
明日,拜監察禦史。
中丞王嗣宗指曰:“是獨立墀下者,真禦史也。
”绛州守齊化基犯法,制劾其事。
化基,嗣宗素所惡者,諷之,欲使蔓其獄。
府君曰:“如诏而已。
”嗣宗怒,及獄上奏,用他吏覆之,索其家,得銅器十數。
府君坐鞫獄不盡,免官。
明年,複得禦史,監蕲州稅。
又明年,遷殿中侍禦史、左巡使。
居二歲,奏事殿中,真宗識之,勞曰:“禦史久矣,亦勞乎!”問何所欲,府君謝不任職而已。
後數日,真宗語宰相與轉運,使宰相疑其有求而不先白己,對以員無阙。
複使與一大郡,宰相召至中書,問禦史家何在?欲郡孰為便?對曰:“無不便。
”宰相怒,與海州,又移睦州。
天禧元年,入遷侍禦史。
二年,出知泗州。
先是,京師歲旱,有浮圖人斷臂禱雨,官為起寺于龜山,自京師王公大臣皆禮下之,其勢傾動四方。
又誘民男女投淮水死,曰:“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