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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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授官任自參選奏(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吏部)

今請應責授官,前制已改轉者,各勒依今任考數,停替日便放東西。

    合選時任自參選,不要反更有檢轄,庶使人無凝滞,事有指歸。

    (《唐會要》四十一)

◇ 考狀不得有虛美閑言奏(元和十四年十二月,考功)

自今以後,應注考狀,但直言某色行能,某色異政,某色樹置,某色勞效,推斷某色獄,糾舉某色事,便書善惡,不得更有虛美閑言。

    其中與下考,亦各言事狀,然與注考,并不得失于褒貶。

    如違,據所失輕重,準令降書考官考。

    (《唐會要》八十一)

◇ 奏報官吏善惡奏(同上)

據寶應二年敕,禦史台分察使及諸道觀察使,訪察官吏善惡,功過稍大事當聞者,每年九月三十日具狀報考功,至校日參驗事迹,以為殿最。

    伏以近日功過,都不見牒報。

    今後諸司不申報者,州府本判官便與下考,在京諸司追節級糾處,本判官敕課日量事大小黜陟。

    (《唐會要》八十一)

◇ 諸道正員官依資改轉奏(元和十五年二月,中書門下)

見任正員官充職掌等,比限兩考,及授官經二周年以上,方許奏請,然與依資改轉,有才在下位者,不免留滞。

    請自今己後,諸道使應奏請正員官充職掌經一年者,即依資與改轉,如未周者,即量與同類試官。

    如此處分,庶将得中。

    (《冊府》六百三十一)

◇ 豐陵合停日祭奏(元和十五年四月,禮儀使)

按禮文令式,皇祖以上至太祖陵寝,朔、望上食,其元日、寒食、冬至、臘、社日,各設一祭。

    皇考陵朔、望及節祭外,每日進食。

    今豐陵合停日祭,景陵日祭如式。

    (《唐會要》二十)

飨景陵以香藥代魚肉奏(元和十五年五月,殿中省)

尚食局供景陵千味食,數内魚肉委食,味皆肥鮮,掩埋之後,薰蒸頗極。

    今請移魚催食于下宮,以時進飨,仍令尚藥局據數以香藥代之。

    (《唐會要》二十一)

◇ 憲宗配享昊天奏(元和十五年五月,太常禮院)

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

    謹按禮文,皇考配神作主。

    今年季秋,準禮合奉憲宗聖文章武皇帝配神作主。

    (《唐會要》十二)

◇ 州郡收銅鑄錢奏(元帥和十五年八月,中書門下)

伏準群官所議鑄錢,或請收市民間銅物,令州郡鑄錢。

    當開元以前,鹽鐵使未置,亦令州郡勾當鑄造。

    今若兩稅納疋段,或慮兼要通用見錢。

    欲令諸道公私銅器,各納所在節度、團練、防禦、經略使,便據元敕給與價直,并折兩稅,仍令本處軍民熔鑄。

    其鑄本請以留州、留使年支未用物充,所鑄錢便充軍府州縣公用。

    當處軍人,自有糧賜,亦校省本,所資衆力,并收衆銅,天下并功,速濟時用。

    待一年後,鑄器物盡則停。

    其州府有出銅鉛可以開爐鑄處,具申有司,便令同諸監治例,每年與本充鑄。

    其收市銅器期限,并禁鑄造買賣銅物等,待議定,便令有司條流聞奏。

    其上都鑄錢及收銅器,請各處分。

    将欲施行,尚資周慮,請令中書門下兩省、尚書省、禦史台并諸司長官商量,重議聞奏。

    (《唐會要》八十九)

◇ 祧遷睿宗神主奏(元和十五年,禮部)

準貞觀故事,遷廟之主,藏于夾室西壁。

    今夾壁南北三間,第一間世祖室,第二間高祖室,第三間太宗室。

    伏以山陵日近,睿宗皇帝祧遷有期,夾室西壁三室外,無置室處,準《江都集禮》,古者遷廟之主,藏于太室北壁之中。

    今請于夾室北壁,以西為上,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

    (《唐會要》十五)

◇ 公卿拜陵取清望官充奏(長慶元年六月,吏部)

公卿拜陵,通取尚書省及四品以上清望官,中書省及諸司五品以上清望官,及京兆少尹充。

    (《唐會要》二十)

◇ 奏彈違便常參官奏(長慶二年七月,禦史台)

文武常參官閣内奏事,近年無例。

    昨者,威衛将軍高扶援引德音,迥出班位,緣非彈奏本條,未敢舉勘。

    起今以後,其文武常參官應有谏論,合守進狀常例,有違即請奏彈。

    (《唐會要》二十五)

◇ 拜陵稱疾罰俸奏(長慶三年,禦史台)

應差定拜陵公卿,伏請除準式假外。

    如吏部差定奏下後,稱疾患事故者,望同臨祭出齋例論罰俸。

    應拜陵公卿,正衙辭後,并合當日出城。

    近來因循,轉不遵守,動經累日,止宿于家,受命不恭,莫甚于此。

    臣請申明舊制,因事酌宜,計其道程,前後辭發。

    (《唐會要》二十)

◇ 學士名目定制奏(長慶三年七月,宏文館)

按《六典》,當館先有學士、直學士、詳正學士、校理、直館、仇校錯誤、講經博士等,雖職事則同,名目稍異,須有定制,使可遵行。

    今請準集賢、史館兩司元和中停減雜名目例,其登朝五品以上充學士,六品己下充直學士,未登朝官一切充直宏文館,其馀并請停減。

    冀得典故不煩,職業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