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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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拉德納著 孫仲旭譯 這篇說的是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還有姐姐的丈夫和弟弟的妻子。

    姐姐名叫麗塔·梅森·約翰斯頓,嫁給了斯圖爾特·約翰斯頓,熟人叫他斯圖,但隻是在特殊場合這樣叫才合适。

    弟弟叫鮑勃·梅森,原籍密歇根州布坎南,最近才搬回去,但不時也在洛杉矶住,他在那裡有一定名望。

    他跟他太太在聖伯爾南迪諾認識,結婚也算是水到渠成。

     麗塔用了一個有錢的姑媽的名字,這位姑媽在費城,她被哄得歡喜,就讓麗塔的媽媽在麗塔三四歲時帶她去東部做客。

    之後,直到遇到斯圖前,麗塔長那麼大,三分之二時間都要麼跟姑媽在一起,要麼在姑媽為她選擇的學校裡上學。

    她弟弟鮑勃十四歲時身體不好,去了加利福尼亞跟表哥還是什麼親戚住。

    在幾乎有二十年的時間裡,鮑勃隻回過三趟家,每次麗塔都不在家,所以他跟麗塔幾乎互不相識,可以這麼說吧。

     約翰斯頓和麗塔在康奈爾大學和賓夕法尼亞州大學的橄榄球賽之後的派對上認識。

    約翰斯頓家又體面又有錢,麗塔的姑媽支持他們談戀愛,談的結果是兩人結婚,并在長島的桑茲角安了個舒适的家。

     鮑勃·梅森先是在洛杉矶的一間房地産公司為一個表哥工作,接着自立門戶,最後攢了不少錢,得以把太太領回在密歇根州的老宅住,是父親留給他的。

     他和珍妮對小鎮生活極為滿意,偶爾同去芝加哥一遊,隻有一百英裡遠,要麼開着鮑勃那輛兩千美元買來的車去密歇根湖邊或者印第安納州。

    在過去的一年裡,他們去過芝加哥三趟,看過三次《埃比的愛爾蘭玫瑰》。

    這是演過的戲劇中最好的,甚至比《閃電》還好。

     “我真的覺得麗塔這件事該看看怎麼辦,”六月裡,有一天珍妮對鮑勃說,“一個人可以快二十年見不着自己的姐姐,真是不敢想像!” “我很想見到她,”鮑勃回答道,“我想讓你寫封信,我寫信她不當回事。

    我一再讓她來這兒,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可是她連信都不回。

    ” “好吧,”珍妮說,“我會寫信給她,不過去年聖誕節我給她寫過一封信她還沒回呢。

    ” “斯圖,”麗塔說,“我們真得看看對鮑勃和他太太怎麼辦。

    天曉得鮑勃說了多少次請我們去那兒看看,這次是珍妮又邀請我們。

    ” “噢,你幹嗎不去?你會喜歡的,看看老屋還有以前一塊兒玩過的人。

    我想去,可我沒時間。

    ” “時間!你每隔兩三星期就有時間去沃特蓋普,或者像曼徹斯特那麼遠的地方打高爾夫。

    說什麼我想看看老屋,你知道那是瞎扯!” “好吧,我們還是别争這個了,不過我肯定不會把假期浪費到什麼鄉下的鎮上去,很可能那兒隻有塊六洞球場,還得用鐵頭杆!他們幹嗎不可以來這兒?” “我想他們是來不起,不過如果你想讓我這麼做,我可以邀請他們。

    ” “随便你,是你的弟弟。

    ” 鮑勃·曼森夫婦在附近的大城市奈爾斯登上沃爾弗裡恩公司的火車,大約二十小時後,在紐約的中央大火車站下車。

    跟從加利福尼亞搬到密歇根那一大步相比,這次像是坐了趟過山車。

     麗塔跟他們見了面,她是憑鮑勃的行李箱上的名字縮寫認出他來的。

    本來鮑勃沒辦法認出麗塔。

    她跟珍妮一樣大,三十五歲,鮑勃原想着麗塔是三十五歲的樣子,可她看上去卻好像年輕十歲,而且漂亮得讓布坎南的梅森家族裡誰都望塵莫及。

    還有那穿着!像他待過的洛杉矶那裡無處不有的女孩一樣。

     “哦,姐姐,你肯定這是你嗎?” “我變了嗎?”麗塔笑着說。

     “沒有你應該的變化大,”鮑勃說,“所以不容易認出來是你。

    ” “哎,你可真的變了。

    ”麗塔說,“看看——有二十年了,不是嗎?你當時十四歲,當然沒留胡子。

    可是就算你的臉刮得幹幹淨淨,你也一點也不像我記得的鮑勃。

    這是珍妮啊,”她又說,“哇!” “是我。

    ”鮑勃的太太承認了。

     她露出微笑,麗塔第一次注意到她的牙齒。

    能看到的大部分是金牙,幹這活的牙醫顯然正急着赴三缺一的牌局。

    麗塔、鮑勃及太太由一個紅帽子搬運工陪同,穿過了貝爾特摩飯店,到了第四十三街那邊,基茨把麗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