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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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公元前二八五年)
①秦王會楚王于宛,〔宛,于元翻。
〕會趙王于中陽。
〔班志,中陽縣屬西河郡。
水經注:文水迳太原茲氏縣故城之東,潴為文湖;文湖水又東迳中陽縣故城東。
〕 ②秦蒙武擊齊,拔九城。
〔風俗通:東蒙主以蒙山為氏。
〕 ③齊闵王既滅宋而驕,乃南侵楚,西侵三晉,欲并二周,為天子。
狐咺正議,斮之檀衢。
〔狐,姓也。
春秋之時,晉有狐突、狐毛、狐偃父子。
左傳:齊簡公與婦人飲酒于檀台。
檀衢,意其地為通檀台之衢路也。
爾雅:四達謂之衢。
咺,況晚翻,又況遠翻。
斮,側略翻,斬也。
〕陳舉直言,殺之東闾。
〔左傳:晉圍齊,州綽門于東闾。
杜預注曰:齊東門。
〕 ④燕昭王日夜撫循其人,益以富實,〔燕,因肩翻。
〕乃與樂毅謀伐齊。
樂毅曰:“齊,霸國之餘業也,〔毅,魚器翻。
自齊桓公霸天下,國以強大;田氏藉其餘業。
〕地大人衆,未易獨攻也。
〔易,弋豉翻。
〕王必欲伐之,莫如約趙及楚、魏。
”于是使樂毅約趙,别使使者連楚、魏,且令趙嚪秦以伐齊之利。
〔使者,上疏吏翻。
令,力丁翻。
以利誘之曰嚪。
嚪,音田濫翻。
誘,羊久翻。
〕諸侯害齊王之驕暴,皆争合謀與燕伐齊。
〔燕,因肩翻。
〕 三十一年(丁醜,公元前二八四年) ①燕王悉起兵,以樂毅為上将軍。
〔上将軍,猶春秋之元帥。
帥,所類翻。
〕秦尉斯離帥師與三晉之師會之。
〔尉,秦官也。
斯離,其名。
或曰:斯,姓也,離,名也。
斯,蜀之西南夷種,遂以為姓。
帥,讀曰率。
〕趙王以相國印授樂毅,樂毅并将秦、魏、韓、趙之兵以伐齊。
齊闵王悉國中之衆以拒之,戰于濟西,〔相,息亮翻。
将,即亮翻。
闵,讀曰闵。
水經:濟水東北過壽張縣西界,北迳須昌、谷城、臨邑縣西,又北迳北平、陰城西,又東北過盧縣北,皆齊地也。
濟西地在濟水之西。
濟,子禮翻,下同。
〕齊師大敗。
樂毅還秦、韓之師,分魏師以略宋地,部趙師以收河間。
〔秦、韓與齊隔遠,故先還其師。
宋地近于魏,故使略之。
河間近于趙,故以方略部趙取之。
此其部分,非人所能及也。
宋地,齊滅宋所取之地。
〕身率燕師,長驅逐北。
劇辛曰:“齊大而燕小,〔燕,因肩翻。
劇,竭戟翻。
〕賴諸侯之助以破其軍,宜及時攻取其邊城以自益,此長久之利也。
〔劇,竭戟翻,姓也。
〕今過而不攻,以深入為名,無損于齊,無益于燕而結深怨,後必悔之。
”樂毅曰:“齊王伐功矜能,謀不逮下,廢黜賢良,信任谄谀,政令戾虐,百姓怨怼。
〔怼,直類翻。
〕今軍皆破亡,若因而乘之,其民必叛,禍亂内作,則齊可圖也。
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
”遂進軍深入。
齊人果大亂失度,〔難慮,謂難為計慮也。
失度,失其常度也。
〕闵王出走。
樂毅入臨淄,取寶物、祭器,輸之于燕。
燕王親至濟上勞軍,行賞飨士;〔燕,因肩翻。
濟,子禮翻。
勞,力到翻。
〕封樂毅為昌國君,〔班志,昌國縣屬齊郡。
封毅為昌國君,以其能昌大燕國也。
〕遂使留徇齊城之未下者。
齊王出亡之衛,衛君辟宮舍之,稱臣而共具。
〔辟,讀曰避。
共,音供,又居用翻。
〕齊王不遜,衛人侵之。
齊王去奔鄒、魯,有驕色;鄒、魯弗内,遂走莒。
〔莒,春秋莒子之國,齊滅之。
班志,莒縣屬城陽國,國都也。
宋白曰:周武王封少昊之後嬴姓茲輿于莒,始都計斤城,在今高密縣東南四十裡。
春秋時徙于莒。
隐公二年,莒人入向。
注雲:今城陽莒縣。
莒自初封二十三君,為楚簡王所滅。
漢為莒縣,城陽王所都。
莒,音居禦翻。
〕楚使淖齒将兵救齊,因為齊相。
淖齒欲與燕分齊地,〔索隐曰:淖,女教翻;康曰:竹角切;姓也。
相,息亮翻。
〕乃執闵王而數之〔數其罪也。
師古曰:數,所具翻,宋祁曰:所主翻。
〕曰:“千乘、博昌之間,方數百裡,雨血沾衣,〔漢置千乘郡,博昌縣屬焉。
後漢更千乘郡為樂安國。
十三州志曰:昌水,其勢平,故曰博昌。
唐志,千乘、博昌二縣皆屬青州。
乘,繩證翻。
雨,于遇翻。
自上而下曰雨。
〕王知之乎?”曰:“知之。
”“嬴、博之間,地坼及泉,〔班志,嬴、博二縣屬泰山郡。
〕王知之乎?”曰:“知之。
”“有人當阙而哭者,求之不得,去則聞其聲,王知之乎?”曰:“知之。
”淖齒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及泉者,地以告也;有人當阙而哭者,人以告也。
天、地、人皆告矣,而王不知誡焉,〔誡,與戒同;戒,警敕也。
毛晃曰:警敕之辭曰誡。
此言天、地、人皆以相警敕也。
〕何得無誅!”遂弑王于鼓裡。
〔鼓裡,莒中地名,近齊廟。
〕 荀子論之曰:國者,天下之利勢也。
得道以持之,則大安也,大榮也,積美之源也。
不得道以持之,則大危也,大累也,〔累,力僞翻,事相緣及也。
〕有之不如無之;及其綦也,〔齊人謂極為綦,音其;下綦之同。
〕索為匹夫,不可得也。
〔索,山客翻,求也。
〕齊闵、宋獻是也。
〔闵,讀曰闵。
宋獻,意即指宋康王。
〕故用國者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
挈國以呼禮義,而無以害之。
〔挈,即提挈之挈,音诘結翻。
〕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
擽然扶持心國,且若是其固也。
〔擽然,落石貌;言其持心持國,擽然如石之固。
擽,曆各翻。
〕之所與為之者之人,則舉義士也。
之所以為布陳于國家刑法者,則舉義法也。
主之所極然,〔毛晃曰:然,如也,是也。
〕帥群臣而首向之者,則舉義志也。
〔帥,讀曰率。
首,所救翻。
志者,心之所主也。
〕如是,則下仰上以義矣,〔仰,魚亮翻。
凡仰給、仰成之仰皆同音。
〕是基定也。
基〔章:乙十一行本,二“基”字均作“綦”。
〕定而國定,國定而天下定。
故曰:以國濟義,一日而白,湯、武是也。
〔基,址也,本也。
為土立址曰基;為木立根本亦曰基。
白,明也。
〕是所謂義立而王也。
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楊倞曰:略有節奏也。
〕刑賞已諾信于天下矣,〔諾,人應聲也。
信,人不疑而心孚也。
〕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
〔要,一遙翻,約也,勤也,求也。
〕政令已陳,雖利敗,不欺其民;〔令,力正翻。
〕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與,黨與也。
即下文所謂與國也。
〕如是,則兵勁城固,敵國畏之;國一綦明,〔楊倞曰:此“綦”當作“基”。
今謂此“綦”字從上注,所謂齊人之言,其義亦通。
明,顯也。
〕與國信之。
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
是所謂信立而霸也。
〔伯,讀曰霸。
五霸,夏昆吾,商大彭、豕韋,周齊桓、晉文。
或曰:齊桓、晉文、宋襄、秦穆、楚莊為五霸。
〕 挈國以呼功利,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
内則不憚詐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則不憚詐其與而求大利焉。
内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則臣下百姓莫不以詐心待其上矣。
上詐其下,下詐其上,則是上下析也。
〔析,先的翻,分也,離也。
〕如是,則敵國輕之,與國疑之,權謀日行而國不免危削,綦之而亡,齊闵、薛公是也。
〔闵,讀曰闵。
薛公,謂孟嘗君。
孟嘗君卒,齊與諸侯共滅薛。
卒,子恤翻。
〕故用強齊,非以修禮義也,非以本政教也,非以一天下也,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為務。
〔引,讀曰靷,音羊晉翻。
丁度曰:靷,駕牛具,在胸曰靷,蓋駕馬亦用靷也。
〕故強,南足以破楚,西足以诎秦,北足以敗燕,中足以舉宋,〔史記,齊闵王十年,伐燕,取之;二十三年,與秦敗楚于重丘,南割楚之淮北;三十六年,與韓、魏攻秦,至函谷;三十八年,伐宋滅之。
通鑒據孟子以取燕事屬之齊宣王。
敗,補邁翻。
诎,與屈同,音渠勿翻。
燕,因肩翻。
〕及以燕、趙起〔章:十二行本“起”作“改”;孔本同。
〕而攻之,若振槁然,〔燕,因肩翻。
槁,枯木也。
振,搖也。
振已枯之木,則枝葉摧落而本根撥矣。
槁,苦皓翻,又音古老翻。
〕而身死國亡,為天下大戮,後世言惡則必稽焉。
〔稽,考也,又計校也。
〕是無他故焉,唯其不由禮義而由權謀也。
三者,明主之所謹擇也,仁人之所務白也。
〔白,明白也。
〕善擇者制人,不善擇者人制之。
②樂毅聞晝〔章:乙十一行本作“畫”;孔本同;下均同。
〕邑人王蠋賢,〔劉熙曰:畫,齊西南近邑,音獲。
索隐曰:音胡卦翻。
括地志:戟裡城在臨淄城西北三十裡,春秋時棘邑。
又雲:澅邑,蠋所居,即此邑,因澅水為名也。
京相璠曰:今臨淄有澅水,西北入沛,即班志所謂如水;如、時聲相似,然則澅水即時水也。
餘按後漢耿弇攻張步,進軍畫中,在臨淄、西安二邑之間。
“蠋”,班固古今人表作“歜”,音觸。
據“蠋”字則當音蜀,或音之欲翻;康珠玉切。
通鑒以畫邑為晝邑,以孟子去齊宿于晝為據也。
若以孟子為據,則晝讀如字。
〕令軍中環晝邑三十裡無入。
〔環,據漢書音義音宦。
〕使人請蠋,蠋謝不往。
燕人曰:“不來,吾且屠晝邑!”蠋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
〔章:十二行本“夫”下有“齊王不用吾谏故退而耕于野”十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燕,因肩翻。
蠋,音蜀。
更,工衡翻。
〕國破君亡,吾不能存,而又欲劫之以兵;吾與其不義而生,不若死!”遂經其頸于樹枝,自奮絕脰而死。
〔經,絞也,缢也。
頸,居郢翻,頭莖也。
自奮,自奮起而還擲也。
脰,大透翻,頸也。
〕燕師乘勝長驅,齊城皆望風奔潰。
樂毅修整燕軍,禁止侵掠,求齊之逸民,顯而禮之,寬其賦斂,〔斂,力驗翻;後以義推。
〕除其暴令,修其舊政,〔章:孔本“政”作“制”。
〕齊民喜悅。
乃遣左軍渡膠東、東萊;〔膠東,漢為王國。
水經:膠水出琅邪黔陬縣膠山,北過膠東、下密,又北過東萊當利縣入海。
膠水之東為膠東國,膠水之西為膠西國。
東萊,春秋萊子之國,漢置東萊郡。
邪,音耶。
〕前軍循泰山以東至海,略琅邪;〔琅邪,秦置為郡,其地東至海,南距淮。
〕右軍循河、濟,屯阿、鄄以連魏師;〔河濟注已見一卷安王十五年,然僅及濟水入河而溢為荥一節。
今據水經:濟水自荥澤東流至濟陰乘氏縣西,分為二渎:其南渎為菏水,東南流至山陽湖陸縣,與泗水合。
其北渎東北流入于巨野澤,東北過東郡壽良縣西界,北迳須昌、谷城至臨邑縣四渎津口,與河水合。
此蓋言齊地在河、濟之間者也。
參考上濟西注可見。
濟,子禮翻。
阿,東阿;鄄,鄄城。
鄄,音絹。
乘,繩證翻。
菏,音柯。
〕後軍旁北海以撫千乘:〔旁,步浪翻。
自臨淄東北至海,北海地也。
漢置郡。
乘,繩證翻。
〕中軍據臨淄而鎮齊都。
祀桓公、管仲于郊,表賢者之闾,封王蠋之墓。
〔王蠋墓蓋在晝。
〕齊人食邑于燕者二十餘君,〔封為君也。
〕有爵位于薊者百有餘人。
〔薊,燕都也。
班志,薊縣屬廣陽國。
唐為幽州治所;今為燕京。
水經注:薊城西北隅有薊丘,故名。
燕,因肩翻。
薊,音計。
〕六月之間,下齊七十餘城,皆為郡縣。
③秦王、魏王、韓王會于京師。
三十二年(戊寅,公元前二八三年) ①秦、趙會于穰。
秦拔魏安城,〔班志,安成縣屬汝南郡。
司馬彪志作“安城”。
時魏地南至汝南,秦自武關出兵攻拔之。
括地志:安城在豫州汝陽縣東南十七裡。
一曰:在豫州吳房縣東南。
穰,人羊翻。
〕兵至大梁而還。
〔還,音旋。
〕 ②齊淖齒之亂,闵王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敫家傭。
〔淖,女教翻。
闵,讀曰闵。
徐廣曰:敫,音躍,一音皎;康吉了切。
餘按班書王子侯表有“敫”字,師古曰:古穆字;今從之。
傭,雇身為人力作。
為,于僞翻。
〕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以為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竊,私也,私為之而不使人知。
衣,于既翻。
食,祥吏翻。
〕因與私通。
王孫賈從闵王,失王之處,其母曰:“汝朝出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汝暮出而不還,則吾倚闾而望。
〔闾,裡門也。
周禮:二十五家為闾。
〕汝今事王,王走,汝不知其處,汝尚何歸焉!”王孫賈乃入市中呼曰:〔呼,火故翻,叫号也。
号,戶高翻。
〕“淖齒亂齊國,殺闵王。
欲與我誅之者袒右!”〔袒右肩也。
〕市人從者四百人,與攻淖齒,殺之。
于是齊亡臣相與求闵王子,欲立之。
法章懼其誅己,久之乃敢自言,遂立以為齊王,保莒城以拒燕,〔燕,因肩翻。
〕布告國中曰:“王已立在莒矣!”〔其時樂毅以燕中軍鎮臨淄,法章已立而保莒。
田單自安平保即墨,奔敗之餘,猶可置之不問,法章布告國中,自言已立在莒,可安坐而不問乎!後人論樂毅,以為善藏其用,吾未敢以為然也。
〕 ③趙王得楚和氏璧,〔楚人卞和得玉璞,獻之楚厲王,王使玉人視之,曰:“石也”;王
〕會趙王于中陽。
〔班志,中陽縣屬西河郡。
水經注:文水迳太原茲氏縣故城之東,潴為文湖;文湖水又東迳中陽縣故城東。
〕 ②秦蒙武擊齊,拔九城。
〔風俗通:東蒙主以蒙山為氏。
〕 ③齊闵王既滅宋而驕,乃南侵楚,西侵三晉,欲并二周,為天子。
狐咺正議,斮之檀衢。
〔狐,姓也。
春秋之時,晉有狐突、狐毛、狐偃父子。
左傳:齊簡公與婦人飲酒于檀台。
檀衢,意其地為通檀台之衢路也。
爾雅:四達謂之衢。
咺,況晚翻,又況遠翻。
斮,側略翻,斬也。
〕陳舉直言,殺之東闾。
〔左傳:晉圍齊,州綽門于東闾。
杜預注曰:齊東門。
〕 ④燕昭王日夜撫循其人,益以富實,〔燕,因肩翻。
〕乃與樂毅謀伐齊。
樂毅曰:“齊,霸國之餘業也,〔毅,魚器翻。
自齊桓公霸天下,國以強大;田氏藉其餘業。
〕地大人衆,未易獨攻也。
〔易,弋豉翻。
〕王必欲伐之,莫如約趙及楚、魏。
”于是使樂毅約趙,别使使者連楚、魏,且令趙嚪秦以伐齊之利。
〔使者,上疏吏翻。
令,力丁翻。
以利誘之曰嚪。
嚪,音田濫翻。
誘,羊久翻。
〕諸侯害齊王之驕暴,皆争合謀與燕伐齊。
〔燕,因肩翻。
〕 三十一年(丁醜,公元前二八四年) ①燕王悉起兵,以樂毅為上将軍。
〔上将軍,猶春秋之元帥。
帥,所類翻。
〕秦尉斯離帥師與三晉之師會之。
〔尉,秦官也。
斯離,其名。
或曰:斯,姓也,離,名也。
斯,蜀之西南夷種,遂以為姓。
帥,讀曰率。
〕趙王以相國印授樂毅,樂毅并将秦、魏、韓、趙之兵以伐齊。
齊闵王悉國中之衆以拒之,戰于濟西,〔相,息亮翻。
将,即亮翻。
闵,讀曰闵。
水經:濟水東北過壽張縣西界,北迳須昌、谷城、臨邑縣西,又北迳北平、陰城西,又東北過盧縣北,皆齊地也。
濟西地在濟水之西。
濟,子禮翻,下同。
〕齊師大敗。
樂毅還秦、韓之師,分魏師以略宋地,部趙師以收河間。
〔秦、韓與齊隔遠,故先還其師。
宋地近于魏,故使略之。
河間近于趙,故以方略部趙取之。
此其部分,非人所能及也。
宋地,齊滅宋所取之地。
〕身率燕師,長驅逐北。
劇辛曰:“齊大而燕小,〔燕,因肩翻。
劇,竭戟翻。
〕賴諸侯之助以破其軍,宜及時攻取其邊城以自益,此長久之利也。
〔劇,竭戟翻,姓也。
〕今過而不攻,以深入為名,無損于齊,無益于燕而結深怨,後必悔之。
”樂毅曰:“齊王伐功矜能,謀不逮下,廢黜賢良,信任谄谀,政令戾虐,百姓怨怼。
〔怼,直類翻。
〕今軍皆破亡,若因而乘之,其民必叛,禍亂内作,則齊可圖也。
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
”遂進軍深入。
齊人果大亂失度,〔難慮,謂難為計慮也。
失度,失其常度也。
〕闵王出走。
樂毅入臨淄,取寶物、祭器,輸之于燕。
燕王親至濟上勞軍,行賞飨士;〔燕,因肩翻。
濟,子禮翻。
勞,力到翻。
〕封樂毅為昌國君,〔班志,昌國縣屬齊郡。
封毅為昌國君,以其能昌大燕國也。
〕遂使留徇齊城之未下者。
齊王出亡之衛,衛君辟宮舍之,稱臣而共具。
〔辟,讀曰避。
共,音供,又居用翻。
〕齊王不遜,衛人侵之。
齊王去奔鄒、魯,有驕色;鄒、魯弗内,遂走莒。
〔莒,春秋莒子之國,齊滅之。
班志,莒縣屬城陽國,國都也。
宋白曰:周武王封少昊之後嬴姓茲輿于莒,始都計斤城,在今高密縣東南四十裡。
春秋時徙于莒。
隐公二年,莒人入向。
注雲:今城陽莒縣。
莒自初封二十三君,為楚簡王所滅。
漢為莒縣,城陽王所都。
莒,音居禦翻。
〕楚使淖齒将兵救齊,因為齊相。
淖齒欲與燕分齊地,〔索隐曰:淖,女教翻;康曰:竹角切;姓也。
相,息亮翻。
〕乃執闵王而數之〔數其罪也。
師古曰:數,所具翻,宋祁曰:所主翻。
〕曰:“千乘、博昌之間,方數百裡,雨血沾衣,〔漢置千乘郡,博昌縣屬焉。
後漢更千乘郡為樂安國。
十三州志曰:昌水,其勢平,故曰博昌。
唐志,千乘、博昌二縣皆屬青州。
乘,繩證翻。
雨,于遇翻。
自上而下曰雨。
〕王知之乎?”曰:“知之。
”“嬴、博之間,地坼及泉,〔班志,嬴、博二縣屬泰山郡。
〕王知之乎?”曰:“知之。
”“有人當阙而哭者,求之不得,去則聞其聲,王知之乎?”曰:“知之。
”淖齒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及泉者,地以告也;有人當阙而哭者,人以告也。
天、地、人皆告矣,而王不知誡焉,〔誡,與戒同;戒,警敕也。
毛晃曰:警敕之辭曰誡。
此言天、地、人皆以相警敕也。
〕何得無誅!”遂弑王于鼓裡。
〔鼓裡,莒中地名,近齊廟。
〕 荀子論之曰:國者,天下之利勢也。
得道以持之,則大安也,大榮也,積美之源也。
不得道以持之,則大危也,大累也,〔累,力僞翻,事相緣及也。
〕有之不如無之;及其綦也,〔齊人謂極為綦,音其;下綦之同。
〕索為匹夫,不可得也。
〔索,山客翻,求也。
〕齊闵、宋獻是也。
〔闵,讀曰闵。
宋獻,意即指宋康王。
〕故用國者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
挈國以呼禮義,而無以害之。
〔挈,即提挈之挈,音诘結翻。
〕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
擽然扶持心國,且若是其固也。
〔擽然,落石貌;言其持心持國,擽然如石之固。
擽,曆各翻。
〕之所與為之者之人,則舉義士也。
之所以為布陳于國家刑法者,則舉義法也。
主之所極然,〔毛晃曰:然,如也,是也。
〕帥群臣而首向之者,則舉義志也。
〔帥,讀曰率。
首,所救翻。
志者,心之所主也。
〕如是,則下仰上以義矣,〔仰,魚亮翻。
凡仰給、仰成之仰皆同音。
〕是基定也。
基〔章:乙十一行本,二“基”字均作“綦”。
〕定而國定,國定而天下定。
故曰:以國濟義,一日而白,湯、武是也。
〔基,址也,本也。
為土立址曰基;為木立根本亦曰基。
白,明也。
〕是所謂義立而王也。
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楊倞曰:略有節奏也。
〕刑賞已諾信于天下矣,〔諾,人應聲也。
信,人不疑而心孚也。
〕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
〔要,一遙翻,約也,勤也,求也。
〕政令已陳,雖利敗,不欺其民;〔令,力正翻。
〕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與,黨與也。
即下文所謂與國也。
〕如是,則兵勁城固,敵國畏之;國一綦明,〔楊倞曰:此“綦”當作“基”。
今謂此“綦”字從上注,所謂齊人之言,其義亦通。
明,顯也。
〕與國信之。
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
是所謂信立而霸也。
〔伯,讀曰霸。
五霸,夏昆吾,商大彭、豕韋,周齊桓、晉文。
或曰:齊桓、晉文、宋襄、秦穆、楚莊為五霸。
〕 挈國以呼功利,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
内則不憚詐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則不憚詐其與而求大利焉。
内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則臣下百姓莫不以詐心待其上矣。
上詐其下,下詐其上,則是上下析也。
〔析,先的翻,分也,離也。
〕如是,則敵國輕之,與國疑之,權謀日行而國不免危削,綦之而亡,齊闵、薛公是也。
〔闵,讀曰闵。
薛公,謂孟嘗君。
孟嘗君卒,齊與諸侯共滅薛。
卒,子恤翻。
〕故用強齊,非以修禮義也,非以本政教也,非以一天下也,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為務。
〔引,讀曰靷,音羊晉翻。
丁度曰:靷,駕牛具,在胸曰靷,蓋駕馬亦用靷也。
〕故強,南足以破楚,西足以诎秦,北足以敗燕,中足以舉宋,〔史記,齊闵王十年,伐燕,取之;二十三年,與秦敗楚于重丘,南割楚之淮北;三十六年,與韓、魏攻秦,至函谷;三十八年,伐宋滅之。
通鑒據孟子以取燕事屬之齊宣王。
敗,補邁翻。
诎,與屈同,音渠勿翻。
燕,因肩翻。
〕及以燕、趙起〔章:十二行本“起”作“改”;孔本同。
〕而攻之,若振槁然,〔燕,因肩翻。
槁,枯木也。
振,搖也。
振已枯之木,則枝葉摧落而本根撥矣。
槁,苦皓翻,又音古老翻。
〕而身死國亡,為天下大戮,後世言惡則必稽焉。
〔稽,考也,又計校也。
〕是無他故焉,唯其不由禮義而由權謀也。
三者,明主之所謹擇也,仁人之所務白也。
〔白,明白也。
〕善擇者制人,不善擇者人制之。
②樂毅聞晝〔章:乙十一行本作“畫”;孔本同;下均同。
〕邑人王蠋賢,〔劉熙曰:畫,齊西南近邑,音獲。
索隐曰:音胡卦翻。
括地志:戟裡城在臨淄城西北三十裡,春秋時棘邑。
又雲:澅邑,蠋所居,即此邑,因澅水為名也。
京相璠曰:今臨淄有澅水,西北入沛,即班志所謂如水;如、時聲相似,然則澅水即時水也。
餘按後漢耿弇攻張步,進軍畫中,在臨淄、西安二邑之間。
“蠋”,班固古今人表作“歜”,音觸。
據“蠋”字則當音蜀,或音之欲翻;康珠玉切。
通鑒以畫邑為晝邑,以孟子去齊宿于晝為據也。
若以孟子為據,則晝讀如字。
〕令軍中環晝邑三十裡無入。
〔環,據漢書音義音宦。
〕使人請蠋,蠋謝不往。
燕人曰:“不來,吾且屠晝邑!”蠋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
〔章:十二行本“夫”下有“齊王不用吾谏故退而耕于野”十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燕,因肩翻。
蠋,音蜀。
更,工衡翻。
〕國破君亡,吾不能存,而又欲劫之以兵;吾與其不義而生,不若死!”遂經其頸于樹枝,自奮絕脰而死。
〔經,絞也,缢也。
頸,居郢翻,頭莖也。
自奮,自奮起而還擲也。
脰,大透翻,頸也。
〕燕師乘勝長驅,齊城皆望風奔潰。
樂毅修整燕軍,禁止侵掠,求齊之逸民,顯而禮之,寬其賦斂,〔斂,力驗翻;後以義推。
〕除其暴令,修其舊政,〔章:孔本“政”作“制”。
〕齊民喜悅。
乃遣左軍渡膠東、東萊;〔膠東,漢為王國。
水經:膠水出琅邪黔陬縣膠山,北過膠東、下密,又北過東萊當利縣入海。
膠水之東為膠東國,膠水之西為膠西國。
東萊,春秋萊子之國,漢置東萊郡。
邪,音耶。
〕前軍循泰山以東至海,略琅邪;〔琅邪,秦置為郡,其地東至海,南距淮。
〕右軍循河、濟,屯阿、鄄以連魏師;〔河濟注已見一卷安王十五年,然僅及濟水入河而溢為荥一節。
今據水經:濟水自荥澤東流至濟陰乘氏縣西,分為二渎:其南渎為菏水,東南流至山陽湖陸縣,與泗水合。
其北渎東北流入于巨野澤,東北過東郡壽良縣西界,北迳須昌、谷城至臨邑縣四渎津口,與河水合。
此蓋言齊地在河、濟之間者也。
參考上濟西注可見。
濟,子禮翻。
阿,東阿;鄄,鄄城。
鄄,音絹。
乘,繩證翻。
菏,音柯。
〕後軍旁北海以撫千乘:〔旁,步浪翻。
自臨淄東北至海,北海地也。
漢置郡。
乘,繩證翻。
〕中軍據臨淄而鎮齊都。
祀桓公、管仲于郊,表賢者之闾,封王蠋之墓。
〔王蠋墓蓋在晝。
〕齊人食邑于燕者二十餘君,〔封為君也。
〕有爵位于薊者百有餘人。
〔薊,燕都也。
班志,薊縣屬廣陽國。
唐為幽州治所;今為燕京。
水經注:薊城西北隅有薊丘,故名。
燕,因肩翻。
薊,音計。
〕六月之間,下齊七十餘城,皆為郡縣。
③秦王、魏王、韓王會于京師。
三十二年(戊寅,公元前二八三年) ①秦、趙會于穰。
秦拔魏安城,〔班志,安成縣屬汝南郡。
司馬彪志作“安城”。
時魏地南至汝南,秦自武關出兵攻拔之。
括地志:安城在豫州汝陽縣東南十七裡。
一曰:在豫州吳房縣東南。
穰,人羊翻。
〕兵至大梁而還。
〔還,音旋。
〕 ②齊淖齒之亂,闵王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敫家傭。
〔淖,女教翻。
闵,讀曰闵。
徐廣曰:敫,音躍,一音皎;康吉了切。
餘按班書王子侯表有“敫”字,師古曰:古穆字;今從之。
傭,雇身為人力作。
為,于僞翻。
〕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以為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竊,私也,私為之而不使人知。
衣,于既翻。
食,祥吏翻。
〕因與私通。
王孫賈從闵王,失王之處,其母曰:“汝朝出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汝暮出而不還,則吾倚闾而望。
〔闾,裡門也。
周禮:二十五家為闾。
〕汝今事王,王走,汝不知其處,汝尚何歸焉!”王孫賈乃入市中呼曰:〔呼,火故翻,叫号也。
号,戶高翻。
〕“淖齒亂齊國,殺闵王。
欲與我誅之者袒右!”〔袒右肩也。
〕市人從者四百人,與攻淖齒,殺之。
于是齊亡臣相與求闵王子,欲立之。
法章懼其誅己,久之乃敢自言,遂立以為齊王,保莒城以拒燕,〔燕,因肩翻。
〕布告國中曰:“王已立在莒矣!”〔其時樂毅以燕中軍鎮臨淄,法章已立而保莒。
田單自安平保即墨,奔敗之餘,猶可置之不問,法章布告國中,自言已立在莒,可安坐而不問乎!後人論樂毅,以為善藏其用,吾未敢以為然也。
〕 ③趙王得楚和氏璧,〔楚人卞和得玉璞,獻之楚厲王,王使玉人視之,曰:“石也”;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