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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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将兵數萬拒之。

    〔唐中世以來,方鎮多置後院兵。

    處,昌呂翻。

    〕處直請依城為栅,俟其師老而擊之。

    孔目官梁汶曰:「昔幽、鎮兵三十萬攻我,〔汶,音問,薛史作「問」。

    僖宗光啟元年,幽州李可舉、鎮州王镕攻王處存,事件二百五十六卷。

    〕于時我軍不滿五千,一戰敗之。

    〔敗,補邁翻。

    〕今存敬兵不過三萬,我軍十倍于昔,柰何示怯,欲依城自固乎!」郜乃遣處直逆戰于沙河,〔沙河,在新城北,望都縣南。

    〕易定兵大敗,死者過半,餘衆擁處直奔還。

    甲申,王郜棄城奔晉陽,〔王處存素睦于晉,又婚姻也,故郜奔之。

    〕軍中推處直為留後。

    存敬進圍定州,丙申,朱全忠至城下;處直登城呼曰:〔呼,火故翻。

    〕「本道事朝廷甚〔【章:十二行本「甚」作「盡」;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忠,〔義武自張孝忠以來,事朝廷最為忠順。

    〕于公未嘗相犯,何為見攻﹖」全忠曰:「何故附河東﹖」對曰:「吾兄與晉王同時立勳,〔謂王處存與李克用同平黃巢立功。

    〕封疆密迩,〔自定州出飛狐,即河東之境。

    〕且婚姻也,修好往來,乃常理耳;〔好,呼到翻。

    〕請從此改圖。

    」全忠許之。

    〔定州城池高深,朱全忠知不可猝攻而拔,故許其和。

    〕乃歸罪于梁汶而族之,以謝全忠,以缯帛十萬犒師;全忠乃還,仍為處直表求節钺。

    〔為,于僞翻。

    〕處直,處存之母弟也。

     劉仁恭遣其子守光将兵救定州,軍于易水之上;〔易水,在易州遂城縣界。

    遂城縣于宋為安肅軍。

    昔燕太子丹送荊轲于易水之上,即此地。

    〕全忠遣張存敬襲之,殺六萬餘人。

    由是河北諸鎮皆服于全忠。

    〔史言河北諸鎮皆羁服于全忠,全忠不能并有其地也。

    〕 先是王郜告急于河東,〔先,悉薦翻。

    〕李克用遣李嗣昭将步騎三萬下太行,攻懷州,拔之,〔行,戶剛翻。

    〕進攻河陽。

    河陽留後侯言不意其至,狼狽失據,嗣昭壞其羊馬城。

    〔壞,音怪。

    城外别立短垣以屏蔽,謂之羊馬城。

    〕會佑國軍将閻寶引兵救之,〔河南府佑國軍,東北至河陽八十五裡。

    〕力戰于壕外,河東兵乃退。

    寶,郓州人也。

     25初,崔胤與帝密謀盡誅宦官,及宋道弼、景務修死,〔事件上六月。

    〕宦官益懼。

    上自華州還,〔光化元年,上還自華州,事見上卷。

    還,從宣翻,又如字。

    〕忽忽不樂,〔樂,音洛。

    〕多縱酒,喜怒不常,左右尤自危。

    于是左軍中尉劉季述、右軍中尉王仲先、樞密使王彥範、薛齊偓等陰相與謀曰:「主上輕挑多變詐,難奉事;〔佻,土雕翻。

    〕專聽任南司,〔時宦官謂之北司,謂南牙百官為南司。

    〕吾輩終罹其禍。

    不若奉太子立之,尊主上為太上皇,引岐、華兵為援,〔岐,李茂貞;華,韓建。

    華,戶化翻。

    〕控制諸藩,誰能害我哉!」 十一月,上獵苑中,〔禁苑,在宮城北。

    〕因置酒,夜,醉歸,手殺黃門、侍女數人。

    明旦,日加辰巳,宮門不開。

    季述詣中書白崔胤曰:「宮中必有變,我内臣也,得以便宜從事,請入視之。

    」乃帥禁兵千人破門而入,〔帥,讀曰率。

    〕訪問,具得其狀。

    出,謂胤曰:「主上所為如是,豈可理天下!廢昏立明,自古有之,為社稷大計,非不順也。

    」胤畏死,不敢違。

    庚寅,季述召百官,陳兵殿庭,〔陳兵以脅百官也。

    〕作胤等連名狀,請太子監國,以示之,使署名;胤及百官不得已皆署之〔監,古銜翻。

    〕上在乞巧樓,〔按劉季述傳,乞巧樓在思玄門内,近思政殿。

    〕季述、仲先伏甲士千人于門外,〔即宣化門外。

    〕與宣武進奏官程岩等十餘人入請對。

    季述、仲先甫登殿,将士大呼,〔呼,火故翻。

    〕突入宣化門,至思政殿前,逢宮人,辄殺之。

    上見兵入,驚角床下,起,将走,季述、仲先掖之令坐。

    宮人走白皇後,後趨至,拜請曰:「軍容勿驚宅家,有事取軍容商量。

    」〔量,音良。

    今人謂議事為商量。

    〕季述等乃出百官狀白上,曰:「陛下厭倦大寶,中外群情,願太子監國,請陛下咻頤東宮。

    」〔頤,養也;言于少陽院自保也。

    〕上曰:「昨與卿曹樂飲,不覺太過,〔樂,音洛。

    〕何至于是!」對曰:「此非臣等所為,皆南司衆情,不可遏也。

    願陛下且之東宮,〔之,往也。

    〕待事小定,複迎歸大内耳。

    」後曰:「宅家趣依軍容語!」〔趣,讀促。

    〕即取傳國寶以授季述,宦官扶上與後同辇,嫔禦侍從者纔十餘人,〔從,才用翻。

    〕适少陽院。

    季述以銀檛畫地數上曰:〔檛,側加翻。

    數,所具翻,俗從上聲。

    〕「某時某事,汝不從我一言,其罪一也。

    」如此數十不止。

    〔曆數之,至數十不止。

    〕乃手鎖其門,镕鐵锢之,〔锢,音固。

    〕遣左軍副使李師虔将兵圍之,上動靜辄白季述,穴牆以通飲食。

    凡兵器針刀皆不得入,上求錢帛俱不得,求紙筆亦不與。

    時大寒,嫔禦公主無衣衾,号哭聞于外。

    〔号,戶刀翻。

    聞,音問。

    〕季述等矯诏令太子監國,迎太子入宮。

    〔考異曰:按此月乙酉朔,己醜五日,庚年錄,先雲六日,後雲七日,尤誤也。

    崔胤所恃者昭宗耳,季述議廢立,安肯即從之!補錄、紀年錄言脅之以兵,是也。

    唐補紀雲「皇後穴牆取太子」,又雲「令旨宣告大臣與社稷為主」,又雲「後白軍容,令聖上養疾。

    」皆程匡柔為宦者諱耳,不可信也。

    〕辛卯,矯诏令太子嗣位,更名缜。

    〔更,工衡翻;下同。

    缜,止忍翻。

    〕以上為太上皇,皇後為太上皇後。

    甲午,太子即皇帝位,更名少陽院曰問安宮。

     季述加百官爵秩,與将士皆受優賞,欲以求媚于衆。

    殺睦王倚;〔倚,上弟也。

    〕凡宮人、左右、方士、僧、道為上所寵信者,皆榜殺之。

    〔榜,音彭。

    〕每夜殺人,晝以十車載屍出,一車或止一兩屍,欲以立威。

    将殺司天監胡秀林,〔武德四年,改太史監曰太史局,有令、有丞。

    高宗龍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秘書閣,局令曰秘書閣郎中。

    武後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渾天監,俄改曰渾儀監,長安二年,複曰太史局。

    中宗景龍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監,幹元元年,改曰司天台。

    置監一人,正三品,掌察天文,稽曆數。

    〕秀林曰:「軍容幽囚君父,更欲多殺無辜乎!」季述憚其言正而止。

    季述欲殺崔胤,而憚朱全忠,但解其度支鹽鐵轉運使而已。

    〔【章:十二行本「已」下有「崔胤密緻書全忠,使興兵圖返正」十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孔本同,「返」作「反」。

    】考異曰:舊傳:「劉季述畏朱全忠之強,不敢殺崔胤,但罷知政事,落使務,守本官而已。

    胤複緻書于全忠,請出師返正,故全忠令張存敬急攻晉、绛、河中。

    」按舊紀、新紀、新宰相表,此際皆無胤罷相事。

    全忠攻晉、绛、河中,乃在明年返正後,今不取。

    〕 左仆射緻仕張浚在長水,〔幹甯三年,上複欲相張浚,以李克用言而止,浚遂緻仕居長水。

    宋白曰:長水,本漢盧氏縣地,後魏延昌二年,分盧氏東境庫谷已西、沙渠谷已東,為南陝縣。

    北有陝縣,故名南陝。

    廢帝元年,改為長淵,以縣東洛水長淵為名。

    唐以犯唐祖諱,改名長水。

    九域志:在河南府西二百四十裡。

    〕見張全義于洛陽,勸之匡複;又與諸藩鎮書勸之。

     進士無棣李愚客華州,上韓建書,略曰:「仆每讀書,見父子君臣之際,有傷教害義者,恨不得肆之市朝。

    〔上,時掌翻。

    朝,直遙翻;下并同。

    〕明公居近關重鎮,〔蓋謂華州控扼潼關,距關為近。

    〕君父幽辱月餘,坐視兇逆而忘勤王之舉,仆所未谕也。

    仆竊計中朝輔弼,雖有志而無權;外鎮諸侯,雖有權而無志。

    惟明公忠義,社稷是依。

    往年車辂播遷,号泣奉迎,累歲供饋,再複廟、朝,〔謂幹甯三年建〔迎〕上駐跸華州,光化元年歸長安也。

    廟、朝,謂宗廟、朝廷也。

    号,戶刀翻。

    〕義感人心,至今歌詠。

    此時事勢,尤異前日;明公地處要沖,〔處,昌呂翻。

    〕位兼将相。

    自宮闱變故,已涉旬時,〔旬時,即旬日也。

    〕若不号令率先以圖反正,遲疑未決,一朝山東侯伯唱義連衡,〔衡,讀曰橫。

    〕幸行而西,明公求欲自安,其可得乎!〔言山東勤王之師若至華州,韓建亦不得安其位矣。

    其後朱全忠攻岐,遂徙建許州,卒如李愚之言。

    〕此必然之勢也。

    不如馳檄四方,谕以逆順,軍聲一振,則元兇破膽,旬浃之間,二豎之首傳于天下,〔旬浃,謂一日、二日至于十日。

    浃,即協翻。

    二豎,謂劉季述、王仲先。

    〕計無便于此者。

    」建雖不能用,厚待之。

    愚堅辭而去。

     朱全忠在定州行營,聞亂,于未,南還;十二月,戊辰,至大梁。

    季述遣養子希度詣全忠,許以唐社稷輸之;又遣供奉官李奉本以太上皇诰示全忠。

    〔劉季述矯為之诰也。

    〕全忠猶豫未決,會僚佐議之,或曰:「朝廷大事,非藩鎮所宜預知。

    」天平節度副使李振獨曰:「王室有難,〔難,乃旦翻。

    〕此霸者之資也。

    今公為唐桓、文,安危所屬。

    〔李振以齊桓、晉文谄朱全忠。

    屬,之欲翻。

    〕季述一宦豎耳,乃敢囚廢天子,公不能讨,何以複令諸侯!〔複,扶又翻。

    〕且幼主位定,則天下之權盡歸宦官矣,是以太阿之柄授人也。

    」全忠大悟,即囚希度、奉本,遣振如京師诇事。

    〔诇,火迥翻,又翾正翻。

    〕既還,又遣親吏蔣玄晖如京師,與崔胤謀之;又召程岩赴大梁。

    〔考異曰:薛居正五代史李振傳:「十一月,太祖遣振入奏于長安,邸吏程岩白振曰:『劉中尉命其侄希貞來計大事。

    』既至,岩乃先啟曰;『主上嚴急,内官憂恐,左中尉欲行廢黜,敢以事告。

    』振顧希貞曰:『百歲奴事三歲主,覓國不義,廢君不祥,非敢聞也。

    況梁王以百萬之師匡輔子,幸熟計之!』希貞大沮而去。

    振複命,劉季述果作亂,程岩率諸道邸吏牽帝下殿以立幼主。

    振至陝,陝已賀矣。

    護軍韓彜範言其事,振曰:『懿皇初升,遐韓中尉殺長立幼以利其權,遂亂天下;今将軍複欲爾邪!』彜範,即文約孫也,由是不敢言。

    」編遺錄:「上雖聞其事,未知摭實,但懷憤激。

    丁未,上離定州軍前,十二月,戊辰,達大梁,欲潛謀返正,乃遣李振偵視其事。

    振回,益祥其宜也,尋馳蔣玄晖與崔胤密圖大義。

    」薛史梁紀:「季述幽昭宗,立德王裕,為帝,仍遣其養子希度來言,願以唐之神器輸于帝。

    時帝方在河朔,聞之,遽還于汴,大計未決。

    會李振自長安使回,因言于帝雲雲。

    帝悟,因請振複使于長安,與時宰潛謀返正。

    」按李述廢立之前,李振若已嘗立異,今豈敢複入長安與崔胤謀返正乎!今從編遺錄。

    (注曰:貞明中,史臣李琪、張衮、郗殷象、馮錫嘉修撰太祖實錄,事多漏略,敬翔别纂成三十卷補其阙,号曰大梁編遺錄。

    )又按唐太祖紀年錄及舊張浚傳皆雲浚勸諸藩匡複,而梁實錄及李振傳皆雲浚勸全忠附中官,與紀年錄及舊傳相違,恐梁實錄誤,振傳據實錄也。

    唐補紀曰:「自監國居位,将及五旬,箋表不來,朝野驚虞,亢旱時多,虹蜺背璚。

    崔胤其不祥,便謀内變,潛行書檄于關外,播揚辭舌于街衢。

    朱全忠封崔胤檄書并手劄等與季述雲:『彼已翻覆,早宜别圖。

    』無何,季述以此書示于崔胤曰:『比來同匡社稷,卻為鬬亂藩方,不審相公何至于此!』胤唯雲『無此事,遭人反圖。

    刻蠟僞名,自古乃有。

    軍容若行怪怒,則乞府存家族。

    』季述乃與言,哲相保始終。

    胤其夜便緻書謝全忠雲:『昨以丹誠谘撓尊聽,卻蒙封示左軍劉公,其人已知意旨。

    今日與胤設盟,不相損害,然遠托令公為主,方應保全,兼送女仆二人,細馬兩匹。

    』全忠覽書大诟曰:『劉季述,我與伊同王事十二三年,兄弟如故,特令報渠;不能自謀,卻示崔相,道我兩頭三面,實是難容!我若不殺此公,不姓朱也!』乃擲于地,囚其使者,走一健步直申崔公,從茲與大梁同謀大事。

    」按崔胤向來内倚昭宗,外挾全忠,與宦官為敵。

    今昭宗既廢,胤所以得未死者,以與全忠親密故也,全忠安肯以書示季述!季述恨胤深入骨髓,若得此書,立當殺胤,豈肯複以示胤而與之盟誓也!此殊不近人情,皆由程匡柔黨宦官,疾胤之亂耳。

    〕 26清海節度使薛王知柔薨。

     27是歲,加楊行密兼侍中。

     28睦州刺史陳晟卒,弟詢自稱刺史。

     29太子即位累旬,藩鎮箋表多不至。

    王仲先性苛察,素知左、右軍多積弊,乃為中尉,鈎校軍中錢谷,得隐沒為奸者,痛捶之,〔捶,止橤翻。

    〕急征所負;将士頗不安。

    有鹽州雄毅軍使孫德昭為左神策指揮使,自劉季述廢立,常憤惋不平。

    〔捥,烏貫翻。

    〕崔胤聞之,遣判官石戬與之遊。

    〔判官,度支鹽鐵判官也。

    戬,即淺翻。

    〕德昭每酒酣必泣,戬知其誠,乃密以胤意說之曰:「自上皇幽閉,中外大臣至于行間士卒,孰不切齒!〔說,式芮翻。

    行,戶剛翻。

    〕今反者獨季述、仲先耳,公誠能誅此二人,迎上皇複位,則富貴窮一時,忠義流千古;苟狐疑不決,則功落他人之手矣!」德昭謝曰:「德昭小校,〔校,戶教翻。

    〕國家大事,安敢專之!苟相公有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