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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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投之,銘曰通玄匦。

    以谏議、補、拾充使于朝堂,知匦事。

    每日所有投書,至暮并即進入;其詣光順門進狀者,合門使收而進之。

    宋朝改知匦使為理檢使。

    宋白曰:光順門外即昭慶門。

    匦,居洧翻。

    〕戣聞之,上疏極言「涉奸險欺天,請加顯戮。

    」戊申,貶涉峽州司倉。

    〔峽州,古夷陵地,蜀置宜都郡,梁置宜州,後魏改拓州;取開拓之義;周武帝以州扼三峽之口,改曰峽州。

    舊志:峽州,京師東南一千八百八十八裡。

    〕涉,渤之兄;〔李渤時隐于少室山。

    〕戣,巢父之子也。

    〔孔巢父死于李懷光之難。

    〕 20辛亥,惠昭太子甯薨。

    〔甯立為太子,見上卷四年三月。

    〕 21是歲,天下大稔,米鬥有直二錢者。

     七年〔(壬辰、八一二)〕 1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義方為鄜坊觀察使。

    初,義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義方為京兆尹。

    李绛惡義方為人,故出之。

    〔惡,烏路翻。

    〕義方入謝,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許季,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專作威福,欺罔聰明。

    」上曰:「朕谙李绛不如是。

    〔谙,烏含翻。

    〕明日,将問之。

    」義方惶愧而出。

    明日,上以诘绛曰:「人于同年居有情乎!」對曰:「同年,乃九州島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識,情于何有!〔唐人謂同榜進士為同年,至今猶然。

    〕且陛下不以臣愚,備位宰相,宰相職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雖在兄弟子侄之中猶将用之,況同年乎!避嫌而棄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

    」下曰:「善,朕知卿必不爾。

    」遂趣義方之官。

    〔趣,讀曰促。

    〕 2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東受降城瀕河,河溢,故毀城。

    〕 3三月,丙戌,上禦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為樂。

    」〔樂,音洛;下同。

    〕李绛曰:「漢文帝時兵木無刃,家給人足,賈誼猶以為厝火積薪之下,不可謂安。

    〔見十四卷漢文帝六年。

    〕今法令所不能制者,河南、北五十餘州;犬戎腥膻,近接泾、隴,烽火屢驚;〔唐六:烽候所置,大率三十裡。

    若有山岡隔絕,須逐便安置,得相望見,不必要限三十裡。

    其逼邊境者,築城而置之,每烽置帥副各一人。

    其放烽有一炬、兩炬、三炬、四炬,随賊多少為差。

    〕加之水旱時作,倉廪空虛,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時,豈得謂之太平,遽為樂哉!」〔旰,古按翻。

    〕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

    」退,謂左右曰:「吉甫專為悅媚;如李绛,真宰相也!」 上嘗問宰相:「貞元中政事不理,何乃至此﹖」李吉甫對曰:「德宗自任聖智,不信宰相而信他人,是使奸臣得乘間弄威福。

    〔間,古苋翻。

    〕政事不理,職此故也。

    」上曰:「然此亦未必皆德宗之過。

    朕幼在德宗左右,見事有得失,當時宰相亦未有再三執奏者,皆懷祿祿偷安,今日豈得專歸咎于德宗邪!卿輩宜用此為戒,事有非是,當力陳不已,勿畏朕譴怒而遽止也。

    」 李吉甫嘗言:「人臣不當強谏,〔左傳:宮之奇之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谏。

    陸德明音義曰:強,其良翻,又其兩翻。

    〕使君悅臣安,不亦美乎!」李绛曰:「人臣當犯顔苦口,指陳得失,若陷君于惡,豈得為忠!」上曰:「绛言是也。

    」吉甫至中書,卧不視事,長籲而已。

    李绛或久不谏,上辄诘之曰:「豈朕不能容受邪,将無事可谏也﹖」 李吉甫又嘗言于上曰:「賞罰,人主之二柄,不可偏廢。

    陛下踐阼以來,惠澤深矣;而威刑未振,中外懈惰,〔懈,古隘翻,怠也。

    〕願加嚴以振之。

    」上顧李绛曰:「何如﹖」對曰:「王者之政,尚德不尚刑,豈可舍成、康、文、景而效秦始皇父子乎!」上曰:「然。

    」後旬餘,于拐入對,亦勸上峻刑。

    又數日,上謂宰相曰:「于拐大是奸臣,勸朕峻刑,卿知其意乎﹖」皆對曰:「不知也。

    」上曰:「此欲使朕失人心耳。

    」吉甫失色,退而抑首不言笑竟日。

    〔上以于拐峻刑之言為奸,故吉甫愧前之失言。

    〕 4夏,四月,丙辰,以庫部郎中、翰林學士崔群為中書舍人,學士如故。

    〔庫部郎,掌戎器、鹵簿、儀仗,屬兵部。

    〕上嘉群谠直,〔谠,音黨。

    〕命學士「自今奏事,必取崔群聯署,然後進之。

    」群曰:「翰林舉動皆為故事。

    必如是,後來萬一有阿媚之人為之長,〔長,知丈翻。

    〕則下位直言無從而進矣。

    」固不奉诏。

    章三上,〔上,時掌翻。

    〕上乃從之。

     5五月,庚申,上謂宰相曰:「卿輩屢言淮、浙去歲水旱,近有禦史自彼還,言不至為災,事竟如何﹖」李绛對曰:「臣按淮南、浙西、浙東奏狀,皆雲水旱,人多流亡,求設法招撫,〔設為法制以招撫流亡之民。

    〕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豈肯無災而妄言有災邪!此蓋禦史欲為奸谀以悅上意耳,願得其主名,按緻其法。

    」上曰:「卿言是也。

    國以人為本,聞有災當亟救之,豈可尚複疑之邪!〔複,扶又翻。

    〕朕适者不思,失言耳。

    」命速蠲其租賦。

    上嘗與宰相論治道于延英殿,〔治,直吏翻。

    〕日旰,暑甚,汗透禦服,宰相恐上體倦,求退。

    上留之曰:「朕入禁中,所與處者獨宮人、宦官耳,故樂與卿等且共談為理之要,殊不知倦也。

    」〔為理,猶言為治。

    唐避高宗諱,改治為理。

    處,昌呂翻。

    樂,音洛。

    〕 6六月,癸巳,司徒、同平章事杜佑以太保緻仕。

     7秋,七月,乙亥,立遂王宥為太子,更名恒。

    〔更,工衡翻。

    恒,戶登翻。

    考異曰:舊澧王恽傳曰:「時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副,承璀獨排群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

    賴上明斷不惑。

    」承璀傳曰:「八年,欲召承璀還,乃罷绛相位。

    承璀還,複為神策中尉。

    惠昭太子薨,承璀建議請立澧王寬為太子。

    憲宗不納,立遂王宥。

    」崔群傳曰:「憲宗以澧王居長,又多内助。

    」新傳亦曰:「惠昭太子薨,承璀請立澧王,不從。

    」據實錄:「六年十一月,承璀監淮南軍。

    閏十二月,惠昭太子薨。

    明年,承璀乃召還。

    」而新、舊傳皆如此。

    穆宗卒以此殺承璀。

    蓋憲宗末年,承璀欲廢太子,立澧王耳,非惠昭初薨時也。

    〕恒,郭貴妃之子也。

    諸姬子澧王寬,長于恒;〔長,知兩翻。

    〕上将立恒,命崔群為寬草讓表,〔為,于僞翻。

    〕群曰:「凡推己之有以與人謂之讓。

    〔推,吐雷翻。

    〕遂王,嫡子也,寬何讓焉!」〔史言崔群力為憲宗言立子以嫡不以長之義。

    〕上乃止。

     8八月,戊戌,魏博節度使田季安薨。

     初,季安娶洺州刺史元誼女,〔元誼奔魏見二百三十五卷德宗貞元十二年。

    〕生子懷谏,為節度副使。

    〔新志:節度副使在行軍司馬之下,節度副大使則在行軍司馬之上,河北三鎮以為儲帥。

    〕牙内兵馬使田興,庭玠之子也,〔田庭玠見二百二十六卷德宗建中二年。

    〕有勇力,頗讀書,性恭遜。

    季安淫虐,興數規谏,〔數,所角翻。

    〕軍中賴之。

    季安以為收衆心,出為臨清鎮将,将〔【章:甲十一行本不重「将」字;乙十一行本同。

    】〕欲殺之。

    〔将欲,如字。

    〕興陽為風痹,〔痹,必至翻,冷濕病也。

    〕灸灼滿身,〔灸,居又翻,灼艾也。

    〕乃得免。

    季安病風,殺戮無度,軍政廢亂,夫人元氏召諸将立懷谏為副大使,知軍務,時年十一;〔考異曰:論事集作「十二」,今從實錄及舊傳。

    〕遷季安于别寝,月餘而薨。

    召田興為步射都佑兵馬使。

     辛亥,以左龍武大将軍薛平為鄭滑節度使,欲以控制魏博。

     上與宰相議魏博事,李吉甫請興兵讨之,李绛以為魏博不必用兵,當自歸朝廷。

    吉甫盛陳不可不用兵之狀,上曰:「朕意亦以為然。

    」绛曰:「臣竊觀兩河藩鎮之跋扈者,皆分兵以隸諸将,不使專在一人,恐其權任太重,乘間而謀己故也。

    〔間,古苋翻。

    〕諸将勢均力敵,莫能相制,欲廣相連結,則衆心不同,其謀必洩;欲獨起為變,則兵少力微,勢必不成。

    加以購賞既重,刑誅又峻,是以諸将互相顧忌,莫敢先發,跋扈者恃此以為長策。

    然臣竊思之,若常得嚴明主帥能制諸将之死命者以臨之,則粗能自固矣。

    〔帥,所類翻。

    粗,坐五翻,今讀從去聲。

    〕今懷谏乳臭子,不能自聽斷,〔斷,丁自翻。

    〕軍府大權必有所歸,諸将厚薄不均,怨怒必起,不相服從,則向日分兵之策,适足為今日禍之階也。

    田氏不為屠肆,〔謂舉家見屠,骨肉分裂,若屠家之屠羊豕然,挂肉于枅以為列肆。

    〕則悉為俘囚矣,何煩天兵哉!〔天子之兵,謂之天兵。

    〕彼自列将起代主帥,鄰道所惡,莫甚于此。

    〔惡,烏路翻。

    〕彼不倚朝廷之援以自存,則立為鄰道所韰粉矣。

    〔韰,與齑同,箋西翻,谇切姜蒜為之。

    〕故臣以為不必用兵,可坐待魏博之自歸也。

    但願陛下按兵養威,嚴敕諸道選練士馬以須後敕。

    〔須,待也。

    〕使賊中知之,不過數月,必有自效于軍中者矣。

    至時,惟在朝廷應之敏速,中其機會,〔中,竹仲翻。

    〕不愛爵祿以賞其人,使兩河藩鎮聞之,恐其麾下效之以取朝廷之賞,必皆恐懼,争為恭順矣。

    此所謂不戰而屈人兵者也。

    」上曰:「善!」 他日,吉甫複于延英盛陳用兵之,〔複,扶又翻;下同。

    〕且言刍金帛皆已有備。

    上顧問绛,〔顧,回視也。

    〕绛對曰:「兵不可輕動。

    前年讨恒州,〔恒,戶登翻。

    〕四面發兵二十萬,又發兩神策兵自京赴之,天下騷動,所費七百餘萬缗,訖無成功,為天下笑。

    〔謂吐突承璀讨王承宗也。

    〕今瘡痍未複,人皆憚戰;若又使敕命驅之,臣恐非直無功,或生他變。

    況魏博不必用兵,事勢明白,願陛下勿疑。

    」上奮身撫案曰:「朕不用兵決矣。

    」〔撫,拍也。

    考異曰:新吉甫傳:「魏博節度使田季安疾甚,吉甫請任薛平為義成節度使,以重兵控邢、洛,因圖上河北險要所在,帝張于浴堂門壁,每議河北事,必指吉甫曰:『朕日按圖,信如卿料矣。

    』按憲宗竟用李绛之策不用兵而魏博平,不如新傳所言。

    今不取。

    〕绛曰:「陛下雖有是言,恐退朝之後,複有熒惑聖聽者。

    」上正色厲聲曰:「朕志已決,誰能惑之!」绛乃拜賀曰:「此社稷之福也。

    」 既而田懷谏幼弱,軍政皆決于家僮蔣士則,數以愛憎移易諸将,〔數,所角翻。

    〕衆皆憤怒。

    朝命久不至,〔朝,直遙翻。

    〕軍中不安。

    田興晨入府,士卒數千人大,噪,環興而拜,〔環,音宦。

    〕請為留後。

    興驚仆于地,衆不散;久之,興度不免,〔度,徒洛翻。

    〕乃謂曰:「汝肯聽吾言乎!」皆曰:「惟命。

    」興曰:「勿犯副大使,守朝廷法令,申版籍,請官吏,然後可。

    」皆曰「諾。

    」興乃殺蔣士則等十餘人,遷懷谏于外。

    〔代宗廣德元年,田承嗣帥魏博,四世,四十九年而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