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左道二十四案
關燈
小
中
大
解人意!小人而仁者有之矣。
十七、柳泌采藥 唐憲宗元和中,頗信神仙,诏求天下方士。
皇甫薦山人柳泌,能合長生藥。
上如見之。
泌言天台多靈草,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
上乃以泌知台州刺史。
泌至台州,驅民入山采藥,歲無所得,逃入山中。
浙東觀察使捕送京師,上複使待诏翰林。
服其藥,日加燥渴,遂暴崩于中和殿。
柳泌伏誅。
論曰:歲月之久,既不得藥,誕亦甚矣。
捕送而又官之,又服其藥,不明甚矣。
不亡何待? 十八、新垣平以詐殺身 漢文帝時,趙人新垣平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彩。
帝信之,作渭陽五帝廟,以平為上大夫。
平言阙下有寶玉氣,私使人持杯詣阙獻之,刻曰:人主延壽”。
又言候日再中。
頃之,日卻複中,遂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
平言周鼎在泗水中,今汾陰有寶玉氣,鼎将出。
帝乃治汾陽廟。
後元年冬十月,人有告平詐者,帝覺之,遂伏誅。
論曰:漢文稱古今令主,而不免惑于方士一言。
其後武文成、栾大諸徒,未必非兆端于此也。
然垣平卒以殺身,寶鼎終不可出,隐怪亦何為哉! 一九、方臘左道緻亂 宋徽宗宣和二年,睦州清溪民方臘,世居縣村,托左道以惑衆。
初,唐永徽中,女子陳碩真反,自稱“文佳皇帝”,故其地相傳有天子基。
臘因憑以自信。
時吳中困于朱花石之擾,比屋緻怨。
臘有漆園,亦為造作局所酷取,故聚衆作亂,至數十萬人,自号“聖公”,建元“永樂”。
無弓矢甲胄,皆以鬼神詭秘相惑煽,攻陷睦、歙、杭州,掠桐廬、富陽諸縣。
凡得官吏,必斷脔煎割,以快怨心。
帝命童貫、韓世忠率兵讨之,擒臘斬于都市,誅其妻、子、餘賊殆七萬人。
二十、張遇賢信神謀亂五代漢,循州有神降于博羅縣民家,能言禍福甚應。
縣吏張遇賢竭誠事之。
時循州盜賊紛起,莫相統一,共禱于神,神大言曰:“張遇賢當為汝主。
”于是,群帥共奉遇賢稱王、改元,攻掠海隅,殺人無數。
漢讨敗之,複侵唐,屢為唐師所敗。
窮窘無措,再禱于神。
神不複言,其徒大懼,遂潰。
唐執遇賢斬于金陵市中。
論曰:語雲天何言哉?乃有無形而聲不喙,而言雜處于愚頑蠢衆之間,報其亵無厭之事,何神明之不憚煩耶?日月昏翳,故邪幻生焉,以愚弄而殘殺之。
嗚呼!此務民義者之歸于大智也。
二十一、郭京六甲神兵 宋欽宗靖康元年,金粘沒喝渡河圍汴,朝廷窘促無策。
兵部尚書孫傅言有市人郭京,能施六甲法以禦寇。
京自誇其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人掃蕩金虜無餘。
帝深信之,以為成忠郎,賜金帛數萬,使自募兵。
無問老少,但擇年命合六甲者,或稱六丁力士,或稱北鬥神兵,自雲攻城不急,此兵不出。
元年,金人攻宣化門将破,促京出兵,不可緩。
京徒期再三,不得已,遣其徒出,為金所殺于獲龍河。
京假以下城作法,遂引衆南遁。
金人乘機入城,大掠,劫帝北去。
京既南遁,猶稱妖法為上所重,愚民從者三千餘人,欲作亂,立宗室為帝,以圖恢複。
襄陽張思正囚而誅之。
論曰:徽宗自稱道君,以鬼神自誣,是欺天也。
欺天者,亦以天欺之。
六甲神兵之巧由來也,作法自斃,豈一端乎? 二十二、王則假佛左道 宋仁宗慶曆七年,涿州人王則以歲饑流至貝州,自賣為人牧羊。
後隸宣毅軍,為小校。
貝俗尚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諸圖谶,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出世,妖人争信事之,黨與遂衆,連接數州。
以冬至日執知州張得一,殺判官董元亨等,谮稱“東平王”,改元“得聖”。
旗幟号令,率以佛為稱。
帝命文彥博為河北宣撫使讨之,賊大潰,擒則送京師,磔于市。
餘衆保村舍者,皆被焚死。
凡據城六十六日而敗。
論曰:貝州信鬼,固習尚哉!一人倡亂,流血數州,故聖王嚴左道之誅,厲氣惑人,中庸其鮮能乎? 二十三、沙門謀反 宋南彭城民高、沙門昙标,以妖妄相高結殿中将軍苗元等數百人,謀與諸尼出入宮掖,因而作亂,立為帝。
事覺,伏誅。
因沙汰沙門,毀諸淫祠,連坐者數千。
論曰:沙門者,佛之養濟院也。
帝王之惠,不能遍及于孤孽貧疾之人,乃設一法,使之髡剃戒素,而衆生相與養之,佛之權術也,聖人之微用也。
若謂此輩遂可成佛,夫亦不知其本矣。
黨衆而叛,乃無賴之常耳,何足誅? 二十四、胡僧咒人自死 唐貞觀中,有僧自西域來,能咒人使立死,再咒複生。
太宗召試屢驗,大見信重。
太史令傅奕博學端尚,不用佛法醫巫而精于術數。
上以僧告奕,奕曰:“此邪術也。
臣聞邪不幹正,請使咒臣,必不能行。
”上命僧咒奕,奕果無所覺。
須臾,僧遂僵仆,死不複蘇。
又有婆羅門僧,言得佛齒,擊物辄碎。
長安士女輻辏如市。
奕謂其子曰:“吾聞有金剛石,性至堅,物莫能傷,惟羚羊角能破之。
”試之,應手而碎。
觀者遂止。
奕年八十五,卒于家。
有《高識傳》十卷行于世,皆以辨駁佛教為主。
論曰:“問咒人不死而自死之理,何也?冰能滅火,火盛則冰亦随化。
邪不能勝正,即陰不能敵陽也。
博物而知明,端尚而理方,傅公殆賢者乎!故格物為君子正心之本。
十七、柳泌采藥 唐憲宗元和中,頗信神仙,诏求天下方士。
皇甫薦山人柳泌,能合長生藥。
上如見之。
泌言天台多靈草,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
上乃以泌知台州刺史。
泌至台州,驅民入山采藥,歲無所得,逃入山中。
浙東觀察使捕送京師,上複使待诏翰林。
服其藥,日加燥渴,遂暴崩于中和殿。
柳泌伏誅。
論曰:歲月之久,既不得藥,誕亦甚矣。
捕送而又官之,又服其藥,不明甚矣。
不亡何待? 十八、新垣平以詐殺身 漢文帝時,趙人新垣平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彩。
帝信之,作渭陽五帝廟,以平為上大夫。
平言阙下有寶玉氣,私使人持杯詣阙獻之,刻曰:人主延壽”。
又言候日再中。
頃之,日卻複中,遂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
平言周鼎在泗水中,今汾陰有寶玉氣,鼎将出。
帝乃治汾陽廟。
後元年冬十月,人有告平詐者,帝覺之,遂伏誅。
論曰:漢文稱古今令主,而不免惑于方士一言。
其後武文成、栾大諸徒,未必非兆端于此也。
然垣平卒以殺身,寶鼎終不可出,隐怪亦何為哉! 一九、方臘左道緻亂 宋徽宗宣和二年,睦州清溪民方臘,世居縣村,托左道以惑衆。
初,唐永徽中,女子陳碩真反,自稱“文佳皇帝”,故其地相傳有天子基。
臘因憑以自信。
時吳中困于朱花石之擾,比屋緻怨。
臘有漆園,亦為造作局所酷取,故聚衆作亂,至數十萬人,自号“聖公”,建元“永樂”。
無弓矢甲胄,皆以鬼神詭秘相惑煽,攻陷睦、歙、杭州,掠桐廬、富陽諸縣。
凡得官吏,必斷脔煎割,以快怨心。
帝命童貫、韓世忠率兵讨之,擒臘斬于都市,誅其妻、子、餘賊殆七萬人。
二十、張遇賢信神謀亂五代漢,循州有神降于博羅縣民家,能言禍福甚應。
縣吏張遇賢竭誠事之。
時循州盜賊紛起,莫相統一,共禱于神,神大言曰:“張遇賢當為汝主。
”于是,群帥共奉遇賢稱王、改元,攻掠海隅,殺人無數。
漢讨敗之,複侵唐,屢為唐師所敗。
窮窘無措,再禱于神。
神不複言,其徒大懼,遂潰。
唐執遇賢斬于金陵市中。
論曰:語雲天何言哉?乃有無形而聲不喙,而言雜處于愚頑蠢衆之間,報其亵無厭之事,何神明之不憚煩耶?日月昏翳,故邪幻生焉,以愚弄而殘殺之。
嗚呼!此務民義者之歸于大智也。
二十一、郭京六甲神兵 宋欽宗靖康元年,金粘沒喝渡河圍汴,朝廷窘促無策。
兵部尚書孫傅言有市人郭京,能施六甲法以禦寇。
京自誇其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人掃蕩金虜無餘。
帝深信之,以為成忠郎,賜金帛數萬,使自募兵。
無問老少,但擇年命合六甲者,或稱六丁力士,或稱北鬥神兵,自雲攻城不急,此兵不出。
元年,金人攻宣化門将破,促京出兵,不可緩。
京徒期再三,不得已,遣其徒出,為金所殺于獲龍河。
京假以下城作法,遂引衆南遁。
金人乘機入城,大掠,劫帝北去。
京既南遁,猶稱妖法為上所重,愚民從者三千餘人,欲作亂,立宗室為帝,以圖恢複。
襄陽張思正囚而誅之。
論曰:徽宗自稱道君,以鬼神自誣,是欺天也。
欺天者,亦以天欺之。
六甲神兵之巧由來也,作法自斃,豈一端乎? 二十二、王則假佛左道 宋仁宗慶曆七年,涿州人王則以歲饑流至貝州,自賣為人牧羊。
後隸宣毅軍,為小校。
貝俗尚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諸圖谶,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出世,妖人争信事之,黨與遂衆,連接數州。
以冬至日執知州張得一,殺判官董元亨等,谮稱“東平王”,改元“得聖”。
旗幟号令,率以佛為稱。
帝命文彥博為河北宣撫使讨之,賊大潰,擒則送京師,磔于市。
餘衆保村舍者,皆被焚死。
凡據城六十六日而敗。
論曰:貝州信鬼,固習尚哉!一人倡亂,流血數州,故聖王嚴左道之誅,厲氣惑人,中庸其鮮能乎? 二十三、沙門謀反 宋南彭城民高、沙門昙标,以妖妄相高結殿中将軍苗元等數百人,謀與諸尼出入宮掖,因而作亂,立為帝。
事覺,伏誅。
因沙汰沙門,毀諸淫祠,連坐者數千。
論曰:沙門者,佛之養濟院也。
帝王之惠,不能遍及于孤孽貧疾之人,乃設一法,使之髡剃戒素,而衆生相與養之,佛之權術也,聖人之微用也。
若謂此輩遂可成佛,夫亦不知其本矣。
黨衆而叛,乃無賴之常耳,何足誅? 二十四、胡僧咒人自死 唐貞觀中,有僧自西域來,能咒人使立死,再咒複生。
太宗召試屢驗,大見信重。
太史令傅奕博學端尚,不用佛法醫巫而精于術數。
上以僧告奕,奕曰:“此邪術也。
臣聞邪不幹正,請使咒臣,必不能行。
”上命僧咒奕,奕果無所覺。
須臾,僧遂僵仆,死不複蘇。
又有婆羅門僧,言得佛齒,擊物辄碎。
長安士女輻辏如市。
奕謂其子曰:“吾聞有金剛石,性至堅,物莫能傷,惟羚羊角能破之。
”試之,應手而碎。
觀者遂止。
奕年八十五,卒于家。
有《高識傳》十卷行于世,皆以辨駁佛教為主。
論曰:“問咒人不死而自死之理,何也?冰能滅火,火盛則冰亦随化。
邪不能勝正,即陰不能敵陽也。
博物而知明,端尚而理方,傅公殆賢者乎!故格物為君子正心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