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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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連同它前面那篇說明寫作原委的《序》于十六年前面世,随之而來的是許多難以設想的事。
如今時過境遷,我以為就以往發生的情況稍事回顧未嘗不可。
且說這本書剛出版一兩天,書評家們就群起而攻之,诟厲之聲,恐怕連當年《德伯家的苔絲》所領略過的也自歎弗如。
不過也還有兩三位先生有主見,不肯對那次大合唱随聲附和。
英國頒給它這份連珠炮式厚禮,毫不遲延地經海底電報傳送到美國,在大西洋彼岸,樂聲一浪高似一浪,成了尖銳刺耳的鼓噪。
在我看,那場大張撻伐的可悲的獨特之處恰在于:同我勢不兩立的那些報刊,對于書中大部分内容(表現兩個主要人物理想破滅的過程,也就是我特别感興趣的部分,說實在的,簡直是我興趣專注的部分),其實是棄而不顧的。
它們看過的,它們相中了的,不過是那二三十頁并不高明的細節描寫;就整個叙事來說,它們不可或缺,意在說明裘德的生活怎樣違背初衷,走到了反面,如此而已。
而且令人難解的是,前些時,一家家庭報把登過的作者一篇情節奇幻的小說于第二年重印了一回,竟也讓某幾個圈子中人把它拉扯進來,借題發揮,繼續把同樣的惡溢冠在我頭上。
《裘德》這輩子的事業就這麼苦惱地開始了。
在報刊胪列它的罪狀之後,它又倒了一次黴,一位主教把它燒了——想來是他在絕望之餘,深以未能對我施以火刑為恨吧。
後來卻有某人發現《裘德》是本合乎道德的書(作者處理這個困難題材,戰戰兢兢,嚴肅不苟),乍一聽,倒真像作者在《序》自始至終對這樣的意思不着一字。
也好,好多人對我的咒罵就此罷休。
事情也随之了結。
而我卻發現,從事情的前前後後看,若說對人的行為造成什麼影響,那也隻限于對我一個人的——這一番經驗算把我以後寫小說的興緻一掃無餘。
在那陣舞文弄墨,入人于罪的狂風暴雨中,出了不少非同小可的事,其中一件同一位美國文人有關,此君倒不故作道貌岸然,承他見告:在震天撼地的批判聲勢的影響下,他買了本《裘德》,硬着頭皮看下去,可是他就是弄不明白害人的地方究竟從哪一段開始。
看完了,他心懷憎惡,把書摔到屋子另一頭去了。
原來是因為他上了卑鄙龌龊的書評家的當,白花了一塊半美元,買了本“宗教與道德訓示集”。
我同情他。
我誠心誠意向他保證:事情鬧到如此颠倒黑白的地步,絕對不是我為了要在前面說到的那些期刊的訂戶中擴大該書的銷路而存心同别人串通一氣,玩弄花招的結果。
還要說到一位女士。
她寫了一篇頗有影響的文章,發表在一家擁有世界範圍的讀者的雜志上,文内插了些看了叫人發毛的小标題。
在論到拙作時,她大為震駭,有惶惶不可終日之概。
沒多久,她寫信來,表達了同我結交的願望。
不過還是回到作品本身吧。
這本書的主要内容,我都是以婚姻法律作為啟動故事的悲劇性抒軸,由此不免廣泛涉及家庭生活方面,因而傾向于表示,用狄德羅①的話說,文明的法律隻應是自然的法律的确切表述(順便說一下,此說尚需有所限制);但哪裡想得到從一八九五年起,我要為這個國家以婚姻為主題、“舊貨充新。
老調濫彈”(一位博學作家如此概括)的狀況承擔很大責任。
我不懂。
如果我沒記錯,我從前什麼意見,現在還是什麼意見,也就是說,婚姻一旦成了對其中任一方的不堪忍受的酷虐,那就應該解除(因為無論從實質方面還是從道德方面說,已不成其為婚姻);看來這正好為悲劇情節提供良好的素材,而經過悲劇自身的
如今時過境遷,我以為就以往發生的情況稍事回顧未嘗不可。
且說這本書剛出版一兩天,書評家們就群起而攻之,诟厲之聲,恐怕連當年《德伯家的苔絲》所領略過的也自歎弗如。
不過也還有兩三位先生有主見,不肯對那次大合唱随聲附和。
英國頒給它這份連珠炮式厚禮,毫不遲延地經海底電報傳送到美國,在大西洋彼岸,樂聲一浪高似一浪,成了尖銳刺耳的鼓噪。
在我看,那場大張撻伐的可悲的獨特之處恰在于:同我勢不兩立的那些報刊,對于書中大部分内容(表現兩個主要人物理想破滅的過程,也就是我特别感興趣的部分,說實在的,簡直是我興趣專注的部分),其實是棄而不顧的。
它們看過的,它們相中了的,不過是那二三十頁并不高明的細節描寫;就整個叙事來說,它們不可或缺,意在說明裘德的生活怎樣違背初衷,走到了反面,如此而已。
而且令人難解的是,前些時,一家家庭報把登過的作者一篇情節奇幻的小說于第二年重印了一回,竟也讓某幾個圈子中人把它拉扯進來,借題發揮,繼續把同樣的惡溢冠在我頭上。
《裘德》這輩子的事業就這麼苦惱地開始了。
在報刊胪列它的罪狀之後,它又倒了一次黴,一位主教把它燒了——想來是他在絕望之餘,深以未能對我施以火刑為恨吧。
後來卻有某人發現《裘德》是本合乎道德的書(作者處理這個困難題材,戰戰兢兢,嚴肅不苟),乍一聽,倒真像作者在《序》自始至終對這樣的意思不着一字。
也好,好多人對我的咒罵就此罷休。
事情也随之了結。
而我卻發現,從事情的前前後後看,若說對人的行為造成什麼影響,那也隻限于對我一個人的——這一番經驗算把我以後寫小說的興緻一掃無餘。
在那陣舞文弄墨,入人于罪的狂風暴雨中,出了不少非同小可的事,其中一件同一位美國文人有關,此君倒不故作道貌岸然,承他見告:在震天撼地的批判聲勢的影響下,他買了本《裘德》,硬着頭皮看下去,可是他就是弄不明白害人的地方究竟從哪一段開始。
看完了,他心懷憎惡,把書摔到屋子另一頭去了。
原來是因為他上了卑鄙龌龊的書評家的當,白花了一塊半美元,買了本“宗教與道德訓示集”。
我同情他。
我誠心誠意向他保證:事情鬧到如此颠倒黑白的地步,絕對不是我為了要在前面說到的那些期刊的訂戶中擴大該書的銷路而存心同别人串通一氣,玩弄花招的結果。
她寫了一篇頗有影響的文章,發表在一家擁有世界範圍的讀者的雜志上,文内插了些看了叫人發毛的小标題。
在論到拙作時,她大為震駭,有惶惶不可終日之概。
沒多久,她寫信來,表達了同我結交的願望。
不過還是回到作品本身吧。
這本書的主要内容,我都是以婚姻法律作為啟動故事的悲劇性抒軸,由此不免廣泛涉及家庭生活方面,因而傾向于表示,用狄德羅①的話說,文明的法律隻應是自然的法律的确切表述(順便說一下,此說尚需有所限制);但哪裡想得到從一八九五年起,我要為這個國家以婚姻為主題、“舊貨充新。
老調濫彈”(一位博學作家如此概括)的狀況承擔很大責任。
我不懂。
如果我沒記錯,我從前什麼意見,現在還是什麼意見,也就是說,婚姻一旦成了對其中任一方的不堪忍受的酷虐,那就應該解除(因為無論從實質方面還是從道德方面說,已不成其為婚姻);看來這正好為悲劇情節提供良好的素材,而經過悲劇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