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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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三百出封邱門遠探。
二十日,劉詞遠探星馳而還雲:“兵次陳橋,為金人掩殺,傷者幾百人。
”大臣始倉皇而計無從出矣。
《靖康要錄》:十七日,堠騎言金兵已過近郊,京師大震,於是戒嚴,繕治樓橹。
明日,知是折彥質潰卒,複開三門。
議者或謂敵乘機渡河,鼓行而南,有易我心;不若四面十裡間各屯兵二萬,堅據要害,以伐其謀,别馳萬騎往來助之,絕敵糧道。
清野以來,刍藁且竭,使不得進掠,縱諜間,伺敵隙。
時出兵嘗其虛實,令河北郡邑結營自守,更走使以元帥拜康王,集兵揚言搗燕山,以動其心。
潛軍河北,合四方勤王之師,統其背夾攻之,敵不難亡也。
或謂金兵焱銳,而我師挫衄久矣,聞深入,氣益不能支敵,坐傷國體,不若擁駕臨狩,徐議所向;嬰孤城自守,誰可久也邪?猶豫未決間,而敵掩至,朝廷茫然,不知所為。
) 初,種師道聞真定、太原皆失,檄召南道總管司勤王兵及陝西制置司團練兵。
時總管張叔夜、制置司錢蓋得檄,各統兵赴阙。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張叔夜入衛,上以手劄趣兵。
叔夜自将中軍,二子伯奮、仲熊将前、後軍,凡三萬人,至尉氏,遇賊遊騎,與戰,殲虜數百人,轉鬥而前,己醜至京師,屯於玉津園。
東道總管胡直孺為虜生得,以示城上,都人益恐。
尋擢叔夜簽書樞密,以其兵入城,同孫傅措置四壁。
叔夜與範瓊同襲虜營,不克,叔夜奉種師道檄,與錢蓋各統兵赴阙。
有诏止兩道兵毋得妄動,而散。
至是上始以手劄趣之,而又至也。
《靖康要錄》:十一月二十二日,張叔夜自鄧州帶獵戶勤王至南薰門。
二十二日為癸未,與己醜差六日。
李《十朝綱要》系此於己醜,《靖康紀聞》系此於二十八日。
)會師道卒,唐恪、耿南仲專主議和,語聶昌曰:“今百姓困匮,養數十萬兵京城下,何以給之?兼既以議和,使金人知朝廷集兵阙下,甯不激怒?”乃止兩道兵令毋得妄動,如已起發,卻於原來處分屯,兩軍遂散,陝西軍往秦鳳、熙河,南道軍往房、安、複州。
及寇傅城,四方兵無一人至者。
在京諸軍,前出戍河北、河東,往往潰散,城中惟衛士、上四軍、中軍、效勇(案:《北盟會編》作“效用”。
)及京東西路弓手七萬人。
於是殿前司以京城兵諸營兵萬人分作五軍,以備緩急救護:前軍屯順天門,左軍、中軍屯五嶽觀,姚友仲統之;(案:“姚友仲”,原誤作“姚平仲”。
平仲於二月失事已遁走矣。
《靖康紀聞》、陳均《編年備要》、陳桱《通鑒續編》、薛徐畢三《鑒》并作“姚友仲”,今據改。
)右軍屯上清宮,後軍屯景陽門,(案:《靖康紀聞》作“封邱門”。
)辛康宗統之。
(案:“辛康宗”,原誤作“辛承宗”。
《靖康紀聞》,辛康宗為東壁統制在二十三日,而群聚捶殺太尉辛康宗在二十七日。
是兩見辛康宗,實止一人也。
《北盟會編》以兩事同載於二十五日,而辛康宗被殺一事誤載於前,統制東壁一事誤載於後,於是疑被殺者為康宗,而為統制者非康宗,遂妄改“康”字為“永”字耳。
此作“承宗”,“承”字亦“永”字之誤也。
《編年備要》、薛應旂《續鑒》作“辛永宗”,陳桱《續編》、徐乾學《後編》、畢沅《續通鑒》作“辛承宗”,群沿舊誤。
而為都民所殺者,《宋史·本紀》及徐、畢二《鑒》又作“辛亢宗”,且系閏月二日,與《紀聞》又不同。
)又以五萬七千人分四壁守奭。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北盟會編》:是月二十二日,四壁差提舉官。
東壁孫觌,西壁安扶,南壁李耀,北壁邵溥,每壁三萬人,差部将小使臣等七百員。
孫傅都提舉,王宗濋都統制,劉慶、範瓊統材武人分四壁。
又二十五日,每壁增置提舉官一員,東壁辛永宗,南壁高材,西壁張捴,北壁劉衍,以孫傅為守奭使,殿前指揮使王宗濋為守奭副使,郭仲荀、盧益為提舉守奭司傒辦公事。
又以劉延慶提舉四壁,以劉韐副之。
每壁以文武昇朝官宗室一員為同提舉,每門以宗室環衛官一員以司啟閉,又諸門置彈壓統制者不可勝紀。
京師大而兵寡少,倉卒之際,四方兵将不至,無以守奭捍城,乃以武舉及試中絕倫人先補官守奭;又選在京稍習材武人數,擇太學生有策略之士百人,借官上城;猶以兵寡為憂,乃召募壯人效力敢勇之類,其目不一,皆分門奭捍。
又王健請置奇兵,朝廷從之,以健為統領官,何鹵提領召募奇兵,又有召募忠義兵者,孫傅提領之。
) 16、戊子,金人攻通津門,(案:《靖康要錄》作“東水門”。
)範瓊出兵焚寨。
楊天吉等再來,複以王時雍、王俅為館伴。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東都事略》系丁亥,與此異日。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一月,陷澤州,守臣高世由降。
案:原本系此於冬十月,李《十朝綱要》系於十一月丙戌。
據《朔閏考》,是年十一月壬戌朔,而此節系於丙寅之前,不宜有丙戌,疑是壬戌之誤。
《北盟會編》:十月二十八日庚申粘罕至澤州城下,十一月一日壬戌朔粘罕攻真定,澤州守臣高世由以城降金。
又雲:是年十二月十六日丁醜,金人請以知澤州高世由為西京留守。
又夏人寇邊,陷懷德軍,守貳劉铨、杜栩死之。
案:《十朝綱要》系此於丙寅。
《東都事略》、《宋史·本紀》、王宗沐、薛應旂、畢沅《續通鑒》及徐乾學《後編》亦與《綱要》同。
然據劉懷德《死節錄
二十日,劉詞遠探星馳而還雲:“兵次陳橋,為金人掩殺,傷者幾百人。
”大臣始倉皇而計無從出矣。
《靖康要錄》:十七日,堠騎言金兵已過近郊,京師大震,於是戒嚴,繕治樓橹。
明日,知是折彥質潰卒,複開三門。
議者或謂敵乘機渡河,鼓行而南,有易我心;不若四面十裡間各屯兵二萬,堅據要害,以伐其謀,别馳萬騎往來助之,絕敵糧道。
清野以來,刍藁且竭,使不得進掠,縱諜間,伺敵隙。
時出兵嘗其虛實,令河北郡邑結營自守,更走使以元帥拜康王,集兵揚言搗燕山,以動其心。
潛軍河北,合四方勤王之師,統其背夾攻之,敵不難亡也。
或謂金兵焱銳,而我師挫衄久矣,聞深入,氣益不能支敵,坐傷國體,不若擁駕臨狩,徐議所向;嬰孤城自守,誰可久也邪?猶豫未決間,而敵掩至,朝廷茫然,不知所為。
) 初,種師道聞真定、太原皆失,檄召南道總管司勤王兵及陝西制置司團練兵。
時總管張叔夜、制置司錢蓋得檄,各統兵赴阙。
叔夜自将中軍,二子伯奮、仲熊将前、後軍,凡三萬人,至尉氏,遇賊遊騎,與戰,殲虜數百人,轉鬥而前,己醜至京師,屯於玉津園。
東道總管胡直孺為虜生得,以示城上,都人益恐。
尋擢叔夜簽書樞密,以其兵入城,同孫傅措置四壁。
叔夜與範瓊同襲虜營,不克,叔夜奉種師道檄,與錢蓋各統兵赴阙。
有诏止兩道兵毋得妄動,而散。
至是上始以手劄趣之,而又至也。
《靖康要錄》:十一月二十二日,張叔夜自鄧州帶獵戶勤王至南薰門。
二十二日為癸未,與己醜差六日。
李《十朝綱要》系此於己醜,《靖康紀聞》系此於二十八日。
)會師道卒,唐恪、耿南仲專主議和,語聶昌曰:“今百姓困匮,養數十萬兵京城下,何以給之?兼既以議和,使金人知朝廷集兵阙下,甯不激怒?”乃止兩道兵令毋得妄動,如已起發,卻於原來處分屯,兩軍遂散,陝西軍往秦鳳、熙河,南道軍往房、安、複州。
及寇傅城,四方兵無一人至者。
在京諸軍,前出戍河北、河東,往往潰散,城中惟衛士、上四軍、中軍、效勇
)及京東西路弓手七萬人。
於是殿前司以京城兵諸營兵萬人分作五軍,以備緩急救護:前軍屯順天門,左軍、中軍屯五嶽觀,姚友仲統之;
平仲於二月失事已遁走矣。
《靖康紀聞》、陳均《編年備要》、陳桱《通鑒續編》、薛徐畢三《鑒》并作“姚友仲”,今據改。
)右軍屯上清宮,後軍屯景陽門,
)辛康宗統之。
《靖康紀聞》,辛康宗為東壁統制在二十三日,而群聚捶殺太尉辛康宗在二十七日。
是兩見辛康宗,實止一人也。
《北盟會編》以兩事同載於二十五日,而辛康宗被殺一事誤載於前,統制東壁一事誤載於後,於是疑被殺者為康宗,而為統制者非康宗,遂妄改“康”字為“永”字耳。
此作“承宗”,“承”字亦“永”字之誤也。
《編年備要》、薛應旂《續鑒》作“辛永宗”,陳桱《續編》、徐乾學《後編》、畢沅《續通鑒》作“辛承宗”,群沿舊誤。
而為都民所殺者,《宋史·本紀》及徐、畢二《鑒》又作“辛亢宗”,且系閏月二日,與《紀聞》又不同。
)又以五萬七千人分四壁守奭。
案:《北盟會編》:是月二十二日,四壁差提舉官。
東壁孫觌,西壁安扶,南壁李耀,北壁邵溥,每壁三萬人,差部将小使臣等七百員。
孫傅都提舉,王宗濋都統制,劉慶、範瓊統材武人分四壁。
又二十五日,每壁增置提舉官一員,東壁辛永宗,南壁高材,西壁張捴,北壁劉衍,以孫傅為守奭使,殿前指揮使王宗濋為守奭副使,郭仲荀、盧益為提舉守奭司傒辦公事。
又以劉延慶提舉四壁,以劉韐副之。
每壁以文武昇朝官宗室一員為同提舉,每門以宗室環衛官一員以司啟閉,又諸門置彈壓統制者不可勝紀。
京師大而兵寡少,倉卒之際,四方兵将不至,無以守奭捍城,乃以武舉及試中絕倫人先補官守奭;又選在京稍習材武人數,擇太學生有策略之士百人,借官上城;猶以兵寡為憂,乃召募壯人效力敢勇之類,其目不一,皆分門奭捍。
又王健請置奇兵,朝廷從之,以健為統領官,何鹵提領召募奇兵,又有召募忠義兵者,孫傅提領之。
) 16、戊子,金人攻通津門,
)範瓊出兵焚寨。
楊天吉等再來,複以王時雍、王俅為館伴。
案:《東都事略》系丁亥,與此異日。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一月,陷澤州,守臣高世由降。
案:原本系此於冬十月,李《十朝綱要》系於十一月丙戌。
據《朔閏考》,是年十一月壬戌朔,而此節系於丙寅之前,不宜有丙戌,疑是壬戌之誤。
《北盟會編》:十月二十八日庚申粘罕至澤州城下,十一月一日壬戌朔粘罕攻真定,澤州守臣高世由以城降金。
又雲:是年十二月十六日丁醜,金人請以知澤州高世由為西京留守。
又夏人寇邊,陷懷德軍,守貳劉铨、杜栩死之。
案:《十朝綱要》系此於丙寅。
《東都事略》、《宋史·本紀》、王宗沐、薛應旂、畢沅《續通鑒》及徐乾學《後編》亦與《綱要》同。
然據劉懷德《死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