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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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悰官資食其廪祿,非祖宗本意。

    則知寄資已是弊法,況可盡廢之乎!是月,又改都知為知入内内侍省事,副都知為同知,押班為佥書。

     又:雲:鑄當五錢。

    案:《十朝綱要》系辛卯日鑄,上亦當依《綱要》,補“诏江、池、饒、建州”六字。

    《九朝編年備要》雲:去冬,令陝西鑄折五銅錢,至是戶部尚書吳居厚言:“江、池、饒、建四監,歲鑄缗錢一百三十馀萬,近年浸少,欲别定勸沮之格。

    ”诏從之。

    又令江、池、饒、建、舒、睦、衡、鄂八州,将每年上供小平錢縮減萬數,增入料例,鑄當五大錢,以“聖宋通寶”為文,其背鑄“當五”二字。

    據《宋史食貨志》:五月,令陝西、江、池、饒、建州,以歲所鑄小平錢增料改鑄當五大銅錢,以“聖宋通寶”為文,繼而并令舒、睦、衡、鄂錢監,用陝西式鑄折十錢。

    是當五錢惟江、池、饒、建四州鑄之,舒、睦、衡、鄂隻鑄當十錢也。

    今檢《紀事本末》,於二月書鑄當十錢,於此略之,三年正月戊子書诏罷鑄當五錢,改鑄當十大錢。

    蓋有脫文,故緻前後不相蒙。

     1、六月(案:錢氏《朔閏考》:是月戊申朔。

    丙辰,诏縣學生不及二十人處,許依州學例并附鄰近大縣一處教養。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六。

    ) 2、辛酉,臣僚上言:“曾布妻魏氏計贓一千九百三貫,曾缲計一百四十六貫,五碩計二十三貫,及各有銀數。

    謹按布身為宰相,受國重恩,當明天子在上,不務盡公守法以報朝廷,而敢受賂狼籍,研窮有狀,欲望詳酌,特降睿旨施行,以戒為臣之貪者。

    ”诏并依刑部、大理寺所斷刑名,特不以近降赦原,責授賀州别駕,衡州安置曾布,授廉州司戶參軍,依舊衡州安置;勒停人前承議郎曾纡特送永州編管;承奉郎曾缲除名。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

    案:原文系此事於八月辛酉,“八”蓋“六”字之譌。

    以八月丁未朔诏,已有除曾布已責廉州司戶參軍、衡州安置外之文,則曾布之責必在八月前矣。

    《十朝綱要》系於五月癸未,《宋史·本紀》系於五月丙戌。

    據《續長編》,前月開封府勘鞫,具獄來上,翌日,言者交攻,布由是得罪而責授。

    又在是月辛酉,特非八月耳。

    《十朝綱要》雲:凡交通之人,自胡宗回、米芾以下責授有差。

    ) 3、王厚、童貫發熙州。

    初厚與貫會諸将部分軍事,諸将皆欲?兵直趨湟中。

    厚曰:“賊恃巴金、把拶之險,挾大河之阻,分兵死守以抗我師,若進戰未克,青唐諸部之兵繼至,夏(案:“夏”,原本作“憂”,誤。

    茲據畢沅《續通鑒》校。

    )賊必為之援,非小敵也。

    不若分兵為二,南道出安鄉,訩其前;北道出京玉,搗其後。

    賊腹背受敵,勢不能支,破之必矣。

    ”貫猶未決,厚曰:“他日身到其地,計之熟矣,願毋過疑。

    ”遂以岷州将高永年為統制官,權知蘭州姚師闵佐之,及管勾招納王端等率蘭、岷州、通遠軍漢蕃兵馬二萬(案:《東都事略《王韶傳》作“三萬”,厚亦以兵三萬出安鄉》。

    《宋史高永年傳作“二萬”。

    )出京玉關,厚與貫親領大軍出安鄉關,渡大河,上巴金嶺》。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九。

    原注:此據厚申密院功狀修入。

    汪藻《青唐錄》:六月,厚、貫發總領蕃兵将官高永年、蕃兵将官李忠、熙州将卒叔詹、河州将卒叔獻、蘭州将卒姚師闵劉仲武、通遠軍潘逢王用及王亨黨萬等,提兵分道并進,谿巴溫、谿賒羅撒誘群羌旅拒我師,我師稍衄,不能前。

    明日,休士鼓行,連日大捷,遂圍湟州。

    部族漆令等二十一族大首領欽獎等五十馀人率小首領四百馀人皆來降,谿巴溫、谿賒羅撒遁去,收複湟州并通川堡、通湟寨、省章峽、口堡、安隴寨、甯洮、谿當城、甯川堡、安川堡、南宗堡城寨十馀所。

    案:原注高永年、李忠稱将官,對蕃兵言之也。

    熙州将卒叔詹、河州将卒叔獻。

    二“卒”字,似宜作“辛”。

    十一月乙酉,骨延嶺之敗,雲諸将辛叔詹、辛叔獻皆為賊所傷,即是人也。

    蘭州将卒,“卒”字似衍,“潘逢”後作“潘逵”。

    ) 4、癸亥,王厚次河州。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九。

    ) 5、甲子,王厚次安鄉關。

    童貫率統領官李忠等以前軍趨巴金城,舊名安川堡,在巴金嶺上,多羅巴使其三子長曰阿令結,次曰厮铎麻令,次曰阿蒙率衆拒守。

    城據岡阜,四面皆天塹,深不可測,道路險狹。

    我師至,望見城門不閉,偏将辛(案:原本亦作“卒”,茲據畢沅《續通鑒》改。

    )叔詹、安永國等争先入,賊出兵迎擊,師少卻。

    安永國堕天塹死,叔詹等馳還,幾為所敗,會雨,各收軍而止。

    童貫遣其麾下來告,厚使數騎馳戒李忠曰:“日既暮矣,善自守,明日大軍至,當為諸軍破賊。

    ”翼日乙醜,賊以大衆背城而陳,埤閒建旗鳴鼓;将決戰,複有疑兵據高阜,張兩翼。

    會厚以軍至,賊望見氣沮。

    其酋長又往來城下部勒其衆,厚乘高列大帥旗幟示之,遣人谕以恩信,開示禍福,數返。

    阿令結曰:“吾父今夕當至,正好相殺。

    ”其弟亦不肯降,語益不遜,遂命諸将布陣攻城,賊力戰拒險,我軍不能過天塹。

    厚親至陳前,督彊弩射之,賊少卻;别遣偏将鄒勝率精騎由閒道缭出其背,賊大驚,因鼓之,諸軍四面奮擊,殺阿令結、厮铎麻令於陣,其幼弟阿蒙流矢中目貫腦遁去,多羅巴率衆來援,聞敗,亦遁去。

    日未中,大破賊衆,凡斬首二百一十二,擒九十八,降五百馀戶,遂克其城。

    賊恃巴金之險,以一戰勝負,不逾刻而敗,軍威大震,遠近争降附。

    厚誅彊悍首領數百人,入據其城,遣高永年引兵萬馀出京玉關。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九。

    原注:此并用厚申密院功狀修入。

    十九日王厚奏:“臣今月十四日帥領漢蕃将兵等起離熙州,至十八日進兵收複〈月麗〉哥堡,舊賜名安川,已於當日具狀奏聞去訖。

    十九日自〈月麗〉哥堡前進至瓦吹,駐軍止宿。

    昨賜名甯洮,沿路遣委歸順酋首譯語使臣等,各往本族照管撫慰部族,悉令安心住坐,不得驚疑,及推谕朝廷撫存恩意去訖。

    大軍自入湟州界,除〈月麗〉哥堡首領多羅巴男阿令結等三人據城與官軍抗,再三遣人招撫說谕,并不聽從。

    又緣多羅巴父子将向順心白人戶,擅行殺戮,諸蕃皆怨仇,若不略行誅讨,恐不足震服桀黠之衆。

    昨來廢棄湟州并管下城寨,止緣多羅巴父子為擾之故。

    今來大軍進複湟州,須至将此酋并馀黨盡行翦滅,即湟州境内遂可一成安甯。

    臣等尋令将佐等頓兵〈月麗〉哥城下,引緻阿令結兄弟三人出城,與之接戰。

    仍遣諸将分兵攻奪其城,阿令結等乃率衆向前力鬥,我軍尋斬獲阿令結并其弟厮铎麻令二人首級,小弟阿蒙為流矢中目貫腦,遂竄去。

    初聞多羅巴自本族奔至〈月麗〉哥救應,至中路,逢見阿蒙,始知男阿令結等二人已被誅戮;及聞官軍占據〈月麗〉哥,遂投還,本族人戶見其竄敗,不肯接納;及忽都城為漢兵守奭,潛伏所在,見今未知去處。

    臣令得力人散行根逐,次令諸羌聞漢兵既誅阿令結等,其多羅巴處巢穴皆各為漢兵所據,莫不歡悅。

    多稱自來隻被多羅巴父子侵擾,緻令部族不得安心住坐,男女等又不得躬親出漢,公參告阿邪,奏知東京,官家與男女做主。

    臣已再三說谕,令安心歸族住坐,除多羅巴竄走見根逐外,阿令結等既已誅死,衆心無不悅服。

    大軍沿路經由部族地分,遂無纖毫驚虞。

    漢、蕃并各安貼。

    今取二十日進軍癿當,撫定其馀羌衆,及令權知河州李忠帶領本将人馬照管廂軍家丁,修築癿當,控扼險要。

    臣與童貫帥其馀将卒前去收複湟州,合行措置事件,節次别具申陳。

    ”次六月二十二日,王厚奏:“臣契勘自奉朝旨措置招納西蕃部族,以遠近羌衆相繼歸款,遂為青唐酋長所知,遣多羅巴等據守,并六心、谿丁等族分據要害,隔絕降羌。

    其多羅巴等據守〈月麗〉哥堡,在巴金嶺之上,峻長三十馀裡;六心、谿丁等據守把拶宗,在湟水之南,傍有通道,卻稍平易。

    臣遂與童貫親率諸将出安鄉關,上巴金嶺,進次〈月麗〉哥。

    其城中拒守之人五千有馀,衆開門,盡銳敵官軍。

    臣與童貫鼓率士卒,親督諸将奪險,數路并進,遂斬多羅巴男阿令結、铎厮麻令,并射中第三男阿蒙,仍斬彊悍首領數百人,然後得城。

    今來心白羌酋悉皆降順,即時說谕,遣令歸族,安心住坐。

    其把拶宗路易於措置,臣止遣高永年引兵萬馀人出京玉關前進招納,而六心、谿丁等族首領部衆聞臣等大軍已破〈月麗〉哥堡,誅阿令結等,其勢大沮,不能固守把拶宗,相率遁去。

    今高永年一行人馬已乘勢進至通湟寨。

    見取二十一日前進,與高永年會合,所有〈月麗〉哥獲捷,已具奏聞去訖。

    ”據厚所稱,〈月麗〉哥堡在巴金嶺上,峻長三十馀裡,把拶宗在湟水南,旁有通道,卻稱平易,恐與蔡縧所記鐵堠子嶺相關,須詳考之。

    ) 6、乙醜,诏付王厚:“近據爾等奏,已蔔此月十四日,統率兵衆出塞應接,未委大軍登陟進途次第,節日所至去處及沿邊逢迎歸順蕃族多寡、人情向慕如何,更宜遵依累降,丁甯處分,上體朝廷委曲誡谕之意,慎勿輕易粗率,不顧利害,落賊奸便,惟在穩審,從長措置,多方招納,是早得撫定一方,乃纾西顧之憂。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九。

    原注:此據厚家供到,乃六月十八所降诏也。

    厚六月二十六日奏為奉禦前處分,令穩審措置,即此十八日诏也。

    十八日發下,二十六日奏上。

    遞角,大率八日或九日即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