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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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成丁而就役,老死而沒官,富有四海,忍不加恤。

    《孟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春秋》書作丘甲,用田賦,皆重其始為民患也。

    青苗放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汙吏,陛下能保之欤?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東南買絹,本用見錢。

    陝西糧草,不許折兌,朝廷既有著令,職司又每舉行,然而買絹未嘗不折鹽,糧草未嘗不折鈔,乃知青苗不許抑配之說亦是空文。

    隻如治平之初,揀刺義勇,當時诏旨慰谕,明言永不戍邊,著在簡書,有如盟約。

    於今幾日,議論已搖,或以代還東軍,或欲抵換弓手,約束難恃,豈不明哉!縱使此今決行,果不抑配,計其間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

    家若自有赢馀,何至與官交易!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馀,則均之鄰保,勢有必至,理有固然。

    且夫常平之為法也,可謂至矣!所守者約,而所及者廣。

    借使萬家之邑,止有千斛,而穀貴之際,千斛在市,物價自平。

    一市之價既平,一邦之民自足,無操瓢乞匄之弊,無裡正催驅之勞。

    今若變為青苗,家貸一斛,則千戶之外,孰救其饑?且常平官錢,常患其少,若盡數收籴,則無借貸;若留充借代,則所籴幾何?乃知常平青苗其勢不能兩立,壞彼成此,所喪愈多,虧官害民,雖悔何逮!臣竊計陛下欲考其實,必然問人,人知陛下方欲力行,必謂此法有利無害。

    以臣愚見,恐未可憑。

    何以明之?臣頃在陝西,見刺義勇,提舉諸縣,臣常親行,愁怨之民,哭聲振野。

    當時奉使還者,皆言民盡樂為,希合取容,自古如此。

    不然,則山東之盜,二世何緣不覺?南诏之敗,明皇何緣不知?今雖未至於此,亦望陛下審聽而已。

    昔漢武之世,财力匮竭,用賈人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

    於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

    孝昭既立,學者争排其說。

    霍光順民所欲,從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

    不意今者此論複興,立法之初,其說尚淺,徒言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然而廣置官屬,多出缗錢。

    豪商大賈,皆疑而不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然既已許之變易,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争利,未之聞也。

    夫商賈之事,曲折難行,其買也先期而予錢,其賣也後期而予直,多方相濟,委曲相通,倍稱之息,由此而得。

    今官買是物,必先設官置吏,簿書廪祿,為費已厚。

    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以官買之價,比民必貴。

    及其賣也,弊複如前,商賈之利,緣何而得?朝庭不知慮此,乃捐五百萬以予之,此錢一出,恐不可複。

    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

    今有人為其主牧牛羊,不告其主,而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隐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

    陛下以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陛下天機洞照,聖略如神,此事至明,豈有不曉!必謂已行之事,不欲中變,恐天下以為執德不一,用人不終,是以遲留歲月,庶幾萬一,臣竊以為過矣!古之英主,無出漢高,郦生謀撓楚權,欲複六國。

    高祖曰:“善,趣刻印。

    ”及聞留侯之言,吐哺而罵曰:“趣銷印。

    ”稱善未幾,繼之以罵,刻印銷印,有同兒戲;何嘗累高祖之知人,适足明聖人之無我。

    陛下以為可而行之,知其不可而罷之,至聖至明,無以加此。

    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行。

    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徼幸之說,陛下若信而用之,則是徇高論而逆至情,持空名而邀實禍,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結人心者,此之謂也。

    士之進言者為不少矣,亦嘗有以國家之所以存亡;惓數之所以長短,告陛下者乎!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惓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不在乎富與貧。

    道德誠深,風俗誠厚,雖貧且弱,不害於存而長;道德誠淺,風俗誠薄,雖強且富,不救於短而亡。

    人生知此,則知所輕重矣。

    是古之賢君不以弱而亡道德,不以貧而傷風俗。

    而智者觀人之國,亦以此而察之。

    齊至強也,周公知其後有篡逆之臣;衛至弱也,季劄知其後亡。

    吳破楚入郢,而陳大夫逄滑知楚之必複。

    晉武既平吳,何曾知其将亂?隋文既平陳,房喬知其不久。

    元帝斬郅支,朝呼韓,功多於武、宣矣,而王氏之釁生;宣宗收燕、趙,複河湟,力強於憲、武矣,消兵而龐勳之亂起。

    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使陛下富如隋,強如秦,西取靈武,北取燕薊,謂之有功可也,而國之長短則不在此。

    夫國之長短,如人之壽夭。

    人之壽夭在元氣,國之長短在風俗。

    世有尫羸而壽考,亦有盛壯而暴亡。

    若元氣猶存,則尫羸而無害;及其已耗,則盛壯而愈危。

    是以善養生者,慎起居,節飲食,道引關節,吐故納新,不得已而用藥,則擇其品之上,性之良,可以久服而無害,則五髒和平而壽命長。

    不善養生者,薄節慎之功,遲吐納之效,厭上藥而用下品,伐真氣而助強陽,根本以空,僵仆無日,天下之勢,與此無殊。

    故臣願陛下愛惜風俗,如護元氣。

    古之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衆,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

    曹參賢相也,曰慎無擾獄市;黃霸循吏也,曰治道去泰甚。

    或譏謝安以清談廢事,安笑曰:“秦用法吏,二世而亡。

    ”劉晏為度支,專用果銳少年,務在急速集事,好利之黨,相師成風。

    德宗初既位,擢崔祐甫為相,祐甫以道德寬大,推廣上意。

    故建中之政,其聲蕩然,天下想望,庶幾貞觀。

    及盧杞為相,諷上以刑名整齊天下,馴緻澆薄,以及播遷。

    我仁祖之馭天下也,持法至寬,用人有叙,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

    然考其成功,則曰未至。

    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馀。

    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

    是以升遐之日,天下如喪考妣,社稷長遠,終必賴之,則仁祖可謂知本矣。

    今議者不察,徒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能,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

    且天時不齊,人誰無過,國君含垢,至察無徒。

    若陛下多方包容,則人材取次可用;必欲廣置耳目,務求瑕疵,則人不自安,各圖苟免,恐非朝廷之福,亦豈陛下所願哉?漢文欲拜虎圈啬夫,釋之以為利口傷俗。

    今若以口舌捷給而取士,以應對遲鈍而退人,以虛誕無實為能文,以矯激不仕為有德,則先王之澤,遂将散微。

    自古用人,必須曆試諸難,有卓異之器,必有已試之功。

    一則使其更變而知難,事不輕作;一則待其功高而望重,人自無辭。

    昔先主以黃忠為後将軍,而諸葛亮憂其不可,以為忠之名望,素非關、張之倫,若班爵遽同,則必不悅,其後關羽果以為言。

    以黃忠豪勇之資,先主君臣之契,尚須慮此,況其他乎!世嘗謂漢文不用賈生,以為深恨。

    臣嘗推究其旨,竊謂不然。

    賈生固天下之奇才,所言亦一時之良策。

    然請為屬國,欲以係單于,則是處士之大言,少年之銳氣。

    昔高祖以三十萬衆困於平城,當時将相群臣,豈無賈生之比!三表五餌,人知其疏,而欲以困中行說,尤不可信矣!兵,兇器也,而易言之,正如趙括之輕秦,李信之易楚,若文帝亟用其說,則天下殆将不安,使賈生嘗曆艱難,亦必自悔其說。

    用之晚歲,其術必精,不幸喪亡,非意所及。

    不然,文帝豈棄材之主,绛、灌豈敝賢之士!至於晁錯,尤号刻薄,文帝之世,止太子家令,而景帝既立,以為禦史大夫。

    申屠賢相,發憤而死,紛更政令,天下騷然。

    及七國發難,而錯之術亦窮矣。

    文、景優劣,於斯可見。

    大抵名器爵祿,人所奔趨,必使積勞而後遷,以明持久而難得,則人各安其分,不敢躁求。

    今若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其得者既不肯以僥幸自名,則其不得者必皆以沉淪為歎。

    使天下常調,舉生妄心,恥不若人,何所不至,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選人之改京官,常須十年以上,薦更險阻,計析豪釐,其間一事聱牙,常至終身淪棄。

    今乃以一人之薦舉而與之,猶未稱,其章服随至,使積勞久次而得者何以厭服哉?夫常調之人,非守則令,員多阙少,久已患之,不可複開多門以待巧者。

    若巧者侵奪已甚,則拙者迫怵無聊,利害相形,不得不察。

    故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

    陛下重之惜之,哀之救之。

    如近日三司獻言,使天下郡選一人,催驅三司文字,許之先次指射,以酬其勞,則數年之後,審官吏部,又有三百馀人得先占阙,常調待次,不其愈難。

    此外勾當發運均輸,按行農田水利,已振監司之體,各懷進用之心。

    轉對者望以稱旨而驟遷,奏課者求為優等而速化,相勝以力,相高以言,而名實亂矣!惟陛下以簡易為法,以清靜為心,使奸無所緣而民德歸厚。

    臣之所願厚風俗者,此之謂也。

    古者建國,使内外相制,輕重相權。

    如周如唐,則外重而内輕;如秦如魏,則外輕而内重。

    内重之弊必有奸臣指鹿之患,外重之患必有大國問鼎之憂。

    聖人方盛而慮衰,常先立法以救弊。

    我國家租賦籍於計省,重兵聚於京師,以古揆今,似内重。

    恭惟祖宗所以深計而預慮,固非小臣所能臆度而周知。

    然觀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則是聖人過防之至計。

    曆觀秦、漢以及五代,谏争而死蓋數百人。

    而自建隆以來,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

    許以風聞,而無官長;風采所系,不問尊卑;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

    故仁宗之世,議者譏宰相但奉行台谏風旨而已。

    聖人深意,流俗豈知?台谏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

    夫奸臣之始,以台谏折之而有馀,及其既成,以幹戈取之而不足。

    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無此理。

    然而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畜狗以防奸,不可以無奸而畜不吠之狗。

    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孫立萬一之防,朝廷紀綱,孰大於此群臣自幼小所記及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議;公議所與,台谏亦與之;公議所擊,台谏亦擊之。

    及至英廟之初,始建稱親之議,本非人主大過,亦無禮典明文,徒以衆心未安,公議不允,當時谏議以死争之。

    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可知矣!而相顧不發,中外失望。

    夫彈劾積威之後,雖庸人亦可奮揚;風采消委之馀,雖豪傑有所不能振起。

    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緻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孔子曰:“鄙夫可與事君也欤?其未得之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臣始讀此書,疑其太過,以為鄙夫之患失,不過備位而苟容。

    及觀李斯憂蒙恬之奪其權,則立二世以亡秦;盧杞憂懷光之數其惡,則誤德宗以再亂。

    其心本生於患失,而其禍乃至於喪邦。

    孔子之言,良不為過。

    是以知為國者,平居必有亡軀犯顔之士,則臨難庶幾有徇義守死之臣。

    若平居尚不能一言,則臨難何以責其死節?人臣苟皆如此,天下亦曰殆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如和羹,同如濟水。

    孫寶有言,周公大聖,召公大賢,猶不相悅,著於經典。

    晉之王導,可謂元臣,每與客言,舉坐稱善。

    而王述不悅,以為人非堯、舜,安得每事盡善?導亦斂衽謝之。

    若使言無不同,意而不合,更唱疊和,何者非賢?萬一有小人居其間,則人主何緣知覺?臣之所願存紀綱者,此之謂也。

    臣非敢曆诋新政,苟為異論。

    如近日裁減恩例,定任子孫式,修完器械,閱習鼓旗,皆陛下神算之至明,乾綱之必斷。

    物議既允,臣敢有詞!至於所獻之三言,則非臣之私見,中外所病,其誰不知!昔禹戒舜曰:“無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

    ”舜豈有是哉?周公戒成王曰:“毋若商王受之迷亂,酗於酒德。

    ”成王豈有是哉?周昌以漢高為桀、纣,劉毅以晉武為桓、靈。

    當時人君曾莫之罪,書之史冊,以為美談。

    使臣所獻三言,皆朝廷未嘗有,此則天下之幸,臣與有焉。

    若有萬一似之,則陛下安可不察?然而臣之為計,可謂愚矣。

    以蝼蟻之命,試雷霆之威,積其狂愚,豈可數赦?大則身首異處,破壞家門;小則削籍投荒,流離道路。

    雖然,陛下必不為此。

    何也?臣天賦至愚,笃於自信。

    向者與議學校貢舉,首違大臣本意,已期竄逐,敢意自全。

    而陛下獨然其言,曲賜召對,從容久之,至謂臣曰:“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

    ”臣即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速,進人太銳,聽言太廣。

    ”又具述所以然之狀,陛下颔之曰:“卿所獻三言,朕當熟思之。

    ”臣之狂愚,非獨今日,陛下容之久矣,豈其容之於始而不赦之於終?恃此而言,所以不懼。

    臣之所懼者,譏刺既衆,怨仇實多,必将诋臣以深文,中臣以危法,使陛下雖欲赦臣而不得,豈不殆哉!死亡不辭,但恐天下以臣為戒,無複言者。

    是以思經月,夜以繼晝,表成複毀,至於再三。

    感陛下聽其一言,懷不能已,卒進其說。

    惟陛下憐其愚忠而卒赦之,不勝俯伏待罪憂恐之至。

    )轼素不為安石所喜,使權開封府推官,欲以多事困之也。

    而轼決獄精敏,聲聞益遠,論事益不休。

    (《紀事本末》卷六十二。

    案:畢沅《通鑒》節載此疏,年月同此,雲《書》上,安石見而深惡雲。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二月,重失入死罪法。

    案:《宋史·本紀》:癸酉日。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十三雲:熙甯二年敕,今後官失入死罪一,追官勒停;二人,除名;三人,除名編管。

    胥吏失入一,人千裡;二人,惡遠州軍;三人者,敕配於千裡外牢城。

    自後注:浸輕易犯第不知自何人始耳。

     又:令諸路預給錢和買?絹。

    案:《編年備要》:行預買法。

    《太平治迹統類》:三年正月,右正言李常言:“臣近聞京東轉運使王廣淵以陳汝義所進羨馀錢五十萬貫,随和買絹錢俵散。

    今卻每貫納見錢一貫五百,於常歲折科和買之外,又取二十五貫。

    ”《宋史食貨志》:熙甯三年,禦史程颢言:“京東轉運使和買?絹,增數抑配,率千錢課絹一匹,其後和買并稅絹,疋皆輸錢千五百。

    ”時王廣淵為轉運使,謂和買如舊,無抑配。

    颢言其迎合朝廷意。

    安石謂廣淵在京東盡力以赴事功,不宜罪以迎合。

    乃诏所給内帑别額?絹錢五十萬缗,收其本儲之北京,息歸之内帑。

     仁和張大昌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