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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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月,有中旨下開封府減價買浙燈四千馀枝,權開封府推官、殿中丞、直史館蘇轼言:(案:《宋史全文資治通鑒》、畢沅《通鑒》均同此,在二年十二月。

    《東坡集》、王宗稷《東坡年譜》,均作四年正月。

    兩相岐異,必有一誤。

    詳辨見五月末《議貢舉》下。

    《東坡集》載《奏狀》雲:右臣蔊蒙召對便殿,親奉德音,“以為凡在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亂,指陳得失,無有所隐者”。

    自是以來,臣每見同列,未嘗不為道陛下此語,非獨以稱頌盛德,亦欲以朝廷之間,如臣等輩,皆知陛下不以疏賤間廢其言,共獻所聞,以輔成太平之功業。

    然竊謂空言率人,不如有實而人自勸,欲知陛下能受其言之實,莫如以臣試之。

    故臣願以身先天下,試其小者,上以補助聖明之萬一,下以為賢者蔔其可否,雖以此獲罪,萬死無悔。

    臣伏見中使傳宣下府市司,買浙燈四千馀盞,有司具實直以聞。

    陛下又令減價收買,見已盡數拘收,禁止私買,以須上令。

    臣始聞之,驚愕不信,咨嗟累日。

    何者?竊為陛下惜此動也。

    臣雖至愚,亦知)“陛下遊心經術,動法堯、舜。

    窮天下之嗜欲,不足以易其樂;盡天下之玩好,不足以解其憂,而豈以燈為悅者哉?此不過以二宮之歡而極天下之養耳!(案:《東坡集》此下有雲:然大孝在乎養志,百姓不可戶曉,皆謂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奪其口體必用之資。

    )且賣燈皆細民,(案:《東坡集》作“賣燈之人,例非豪戶”下又有雲:“舉債出息,畜之彌年,衣食之計,望此旬日。

    陛下為民父母,唯可添價貴買,”)安可賤售其值?(案:《東坡集》此下有雲:此事至小,體則甚大。

    凡陛下所以減價者,非欲以與此小民争此豪末,豈以其無用而厚費也。

    如知其無用,何必更索,惡其厚費,則如勿買。

    且内庭故事,每遇放燈,不過令内東門雜物務臨時收買,數目既少,又無拘收督迫之嚴,費用不多,民亦無憾。

    )故臣願急罷之。

    ”(案:《東坡集》作“願追還前命”下又有雲:“凡悉如舊。

    京城百姓,不慣侵擾,恩德已厚,怨讟易生,可不慎欤?可不畏欤?近日小人妄造非語,士人有展年科場之說,商賈有京城榷酒之議,吏憂減俸,兵憂減廪。

    雖此數事,朝廷所決無,而此紛紛,亦有以見陛下勤恤之德,未信於下,而有司聚斂之意,或形於民。

    方當責己自求,以消讒慝之口,而台官又勸陛下以嚴刑悍吏,捕而戮之,虧損聖德,莫大於此。

    而又重以買燈之事,使得因緣以為口實,臣實惜之。

    方今百事未除,物多及敝,陛下縱出内帑财物,不用大司農錢,而内帑所儲,孰非民力。

    與其平時耗於不急之用,曷若留貯以待乏絕之供,故臣願陛下将來放燈,與凡遊觀苑囿,宴好賜予之類,皆饬有司務從儉約。

    頃者诏旨裁減皇族恩例,此實陛下至明至斷,所以深計遠慮,割愛為民。

    然竊揆其間,不能無少望於陛下,惟當痛自刻損,以身先之,使知人主且猶如此,而況於吾徒哉!非惟省費,亦且張怨。

    昔唐太宗遣使往涼州,諷李大亮獻其名鷹。

    大亮不可。

    太宗深嘉之。

    诏曰:‘有臣若此,朕複何憂!’明皇遣使江南采??,江州刺史倪若水論之,為反其使。

    又令益州織半臂背子、琵琶捍撥、镂牙合子等,蘇許公不奉诏。

    李德裕在浙西,诏造銀盝子妝具二十事,織绫二千匹,德裕上數極論,亦為罷之。

    使陛下内之台谏有如此數人者,則買燈之事,必須力言;外之有司有如此數人者,則買燈之事,必不奉诏。

    陛下聰明睿聖,追迹堯、舜,而并臣不以唐太宗、明皇事陛下,竊嘗咎之。

    臣忝備府寮,親見其事,若又不言,臣罪大矣。

    陛下若赦之不誅,則臣又有非職之言大於此者,忍不為陛下盡之;若不赦,亦臣之分也。

    謹錄奏聞,伏候敕下。

    ”)上納其言。

    轼因奏書獻上曰:(案:《東坡集》《上神宗皇帝書》亦在四年,與《紀事本末》異年,必有一誤。

    《集》中《書》雲:謹昧萬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臣近者不度愚賤,辄上封章言買燈事,自知渎犯天威,罪在不赦,席藁私室,以待斧钺之誅。

    而側聽逾旬,威命不至,問之府司,則買燈之事尋已停罷。

    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聽之,驚喜過望,以至感泣。

    何者?改過不吝,從善如流,此堯、舜、禹、湯之所勉強而力行,秦、漢以來之所絕無而僅有。

    顧此買燈毫朆之失,豈能上累日月之明。

    而陛下翻然改命,曾不移刻,則所謂智出天下而聽於至愚,威加四海而屈於匹夫。

    臣今知陛下可與為堯、舜,可與為湯武,可與富民而措刑,可與強兵而伏戎虜矣。

    有君如此,其忍負之,惟當披露腹心,捐棄肝腦,盡力所至,不知其它。

    乃者臣知天下之事有大於買燈者,而獨區區以此為先者,蓋未信而谏,聖人不與,交淺言深,君子所戒,是以試論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後言。

    今陛下果赦而不誅,則是既已許之矣。

    許而不言,臣則有罪,是以願終言之。

    臣之所欲言者三。

    )“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而已。

    ”(案:《東坡集》此下有雲:人莫不有所恃。

    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勝服強暴。

    至於人主所恃者誰與?書曰:“予臨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馭六馬。

    ”言天下莫危於人主也。

    聚則為君民,散則為仇雠,聚散之間,不容毫朆。

    故天下歸往謂之王,人各有心謂之獨夫。

    由此觀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

    人心之於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燈之有膏,如魚之有水,如農夫之有田,如商賈之有财。

    木無根則槁,燈無膏則滅,魚無水則死,農無田則饑,商賈無财則貧,人主失人心則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滅也,其為可畏,從古已然。

    苟非樂禍好亡,狂易喪志,則孰敢肆其胸臆,輕犯人心?昔子産焚載書以弭衆言,賂伯石以安巨室,以為衆怨難犯,專欲難成。

    而孔子亦曰:“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

    ”唯商鞅變法,不顧人言,雖能驟至富彊,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義,見刑而不見德。

    雖得天下,旋踵而失也。

    至於其身,亦卒不免負罪出走而諸侯不納,車裂以徇而秦人莫哀。

    君臣之間,豈願如此!宋襄公雖行仁義,失衆而亡;田常雖不義,得衆而強。

    是以君子未論行事之是非,先觀衆心之向背。

    謝安之用諸桓未必是,而衆之所樂,則國以乂安;庾亮之召蘇峻未必非,而勢有不可,反為危辱。

    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衆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也。

    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中外之人,無賢不肖,皆言祖宗以來治财用者不過三司使、副、判官,今經百年,未嘗阙事。

    今者無故又創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條例,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於内,使者四十馀輩,分行營幹於外。

    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

    賢者求其說而不可得,未免於憂;小人則以其意而度朝廷,遂以為謗。

    謂陛下以萬乘之主而言利,謂執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

    商賈不行,物價騰踴。

    近自淮甸,遠及川蜀,喧傳萬口,論說百端。

    或言京師正店,議置監官,夔路深山,當行酒禁,拘收僧尼常住,減刻兵吏廪祿,如此等類,不可勝言。

    而甚者至以為複肉刑,斯言一出,民且狼顧。

    陛下與二三大臣,亦聞其語矣。

    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又無其意。

    ”何恤於人言?夫人言雖未必皆然,而疑似則有以緻謗。

    人必貪财也,而後人疑其盜;人必好色也,而後人疑其淫。

    何者?未置此司,則無其謗,豈去歲之人皆忠厚,而今歲之人皆虛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又曰:“必也正名乎!”今陛下操其器而諱其事,有其名而辭其意,雖家置一喙以自解,市列千金以購人,人必不信,謗亦不止。

    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

    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馀輩,求利之器也。

    驅鷹犬而赴林薮,語人曰“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

    故臣以為消讒慝以召和氣,複人心而安國本,則莫若罷制置三司條例司。

    夫陛下之所以創此司者,不過以興利除害也。

    使罷之而利不興害不除,則勿罷;罷之而天下悅人心安,興利除害無所不可,則何苦而不罷?陛下欲去積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議而後行,事若不由中書,則是亂世之法,賢君聖相,夫豈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書,熟議不免使宰相,此司之設,無乃?長而無名。

    智者所圖,貴於無迹。

    漢之文、景,《紀》無可書之事;唐之房、杜,《傳》無可載之功,面天下之言治者與文、景,言賢者與房、杜,蓋事已立而迹不見,功已成而人不知。

    故日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豈惟用兵,事莫不然!今所圖者,萬分未獲其一也,而迹之布於天下,已若泥中之鬥獸,亦可謂拙謀矣!陛下誠欲富國,擇三司官屬與漕運使副,而陛下與二三大臣,孜孜講求,磨以歲月,則積弊自去而人不知。

    但恐立志不堅,中道而廢。

    孟轲有言:“其進銳者其退速。

    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後,何事不立!”孔子曰:“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使孔子而非聖人,則此言亦不可用。

    《書》曰:“謀及卿士,至於庶人,翕然大同,乃底元吉。

    若違多而從少,則靜吉而作兇。

    ”今上自宰相大臣,既已辭免不為,則外之議論,斷亦可知。

    宰相,人臣也,且不欲以此自汙,而陛下獨安受其名而不辭,非臣愚之所識也。

    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效,茫如捕風,徒聞内帑出數百萬缗,祠部度五千馀人耳。

    以此為術,其誰不能!且遣使縱橫,本非令典。

    漢武遣?衣直指,桓帝遣八使,皆以守宰狼籍,盜賊公行,出於無術,行此下策。

    宋文帝元嘉之政比文、景,當時責成郡縣,未嘗遣使。

    至孝武,以為郡縣遲緩,始命台使督之,以至蕭齊,此弊不革。

    故景陵王子良上疏,極言其事,以為此等朝辭禁門,情态即異,暮宿村縣,威福便行,驅迫郵傳,折辱守宰,公私勞擾,民不聊生。

    唐開元中,宇文融奏置勸農判官,使裴寬等二十九人?攝禦史,分行天下,招攜戶口,檢責漏田。

    時張說、楊玚、皇甫璟、楊相如,皆以為不便而相繼罷黜。

    雖得戶八十馀萬,皆州縣希旨,以主為客,以少為多。

    及使百官集議都省,公卿以下,懼融威勢,不敢異辭。

    陛下讀之,觀其所行,為是為否?近者均稅寬恤,冠蓋相望,朝廷亦旋覺其非,而天下至今以為謗,曾未數歲,是非較然。

    臣恐後視今,猶今視昔。

    且其所遣,尤不适宜,事少而員多,人輕而權重。

    夫人輕而權重,則人多不服,或緻侮慢以興争;事少而員多,則無以為功,必須生事以塞責。

    陛下雖嚴賜約束,不許邀功,然人臣事君之常情,不從其令而從其意。

    今朝廷之意,好動而惡靜,好同而惡異,指趣所在,誰敢不從?臣恐陛下赤子,自此無甯歲矣。

    至於所行之事,行路皆知其難。

    何者?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

    秦人之歌曰:“泾水一石,其泥數鬥;且溉且糞,長我禾黍。

    ”何嘗言長我粳稻耶!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

    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萬一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廪,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

    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天下久平,民物滋息,四方遺利,蓋略盡矣。

    今欲鑿空,訪尋水利,所謂即鹿無虞,豈惟徒勞,必大煩擾!凡有擘畫,不問何人,小則随事酬勞,大則量才錄用。

    若官格沮,并行黜降,不以赦原;若才力不辦興修,便許申奏替換,賞可謂重,罰可謂輕,然并終不言諸色人妄有申陳。

    或官私誤興功役,當得何罪?如此則妄庸輕剽,浮浪奸人,自此争言水利矣!成功則有賞,敗事則無誅,官司雖知其疏,豈可便行抑退!所在追集老少,相視可否。

    吏卒所過,雞犬一空,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

    何則?格沮之罪重,而誤興之罪輕,人多愛身,勢必如此。

    且古陂廢堰,多為側近冒耕,歲月既深,已同永業;苟欲興複,必盡追收,人心或搖,甚非善政。

    又有好訟之黨,多怨之人,妄言某處可作陂渠,規壞所怨田産,或指人舊業,以為官陂,冒田之訟,必倍今日。

    臣不知朝廷本無一事,何苦而行此哉!自古役人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穀,衣之必用絲麻,濟川之必用舟楫,行地之必用牛馬。

    雖其間或有以他物充代,然終非天下所可常行。

    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是猶見燕、晉之棗栗,岷山之蹲鸱,而欲以廢五穀,豈不難哉!又欲官賣所在坊場,以充衙前雇直。

    雖有長役,更無酬勞,長役所得既微,自此必漸衰散,則州郡事體,憔悴可知。

    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宦於四方者,用力之馀,亦欲取樂,此人之至情也。

    若彫弊太甚,廚傳蕭然,則似危邦之陋風,恐非太平之盛觀。

    陛下誠慮及此,必不肯為。

    且今法令莫嚴於禦軍,軍法莫嚴於逃竄,禁軍三犯,廂軍五犯,大率處死。

    然逃軍常半天下,不知雇人為役,與廂軍何異?若有逃者,何以罪之?其勢必輕於逃軍,則其逃必甚於今日。

    為其官長,不亦難乎!近者雖使鄉戶頗得雇人,然至於所雇逃亡,鄉戶猶任其責。

    今遂欲兩稅之外,别立一科,謂之庸錢,以備官雇,則雇人之責,官所自任矣。

    自唐楊炎廢租庸調以為兩稅,取大惓十四年應於賦斂之數,以定兩稅之額,則是租調與庸、兩稅既兼之矣!今兩稅如故,奈何複欲取庸?聖人立法,必慮後世,豈可於兩稅之外别出科名哉!萬一後世不幸有多欲之君,輔之以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使天下怨毒,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

    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與鄉戶均役,品官形勢之家與齊民并事,其說曰:“《周禮》‘田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有裡布’”。

    而漢世宰相之子不免戍邊,此其所以藉口也。

    古者官養民,今者民養官,給之以田而不耕,勸之以農而不力,於是有裡布屋粟夫家之征,而民無所為生去為商賈,事勢當耳,何名役之?且一歲之戍,不過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

    今世三大戶之役,自公卿以降,毋得免者,其費豈特三百而已!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

    若民所不悅,俗所不安,縱有經典明文,無補於怨;若行此二者,必怨無疑。

    女戶單丁,蓋天民之窮者也,古之王者首務恤此,而今陛下首欲役之。

    此等苟非戶将絕而未亡,則是家有丁而尚幼,若假之數歲,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