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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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辛亥,斡離不引兵向阙,以郭藥師為先驅。

    斡離不令所過州縣,無得擅行誅戮。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

    案:《三朝北盟會編》系十五日壬子,斡離不自燕山舉兵南寇,令郭藥師将千騎為先鋒。

    初,金人疑藥師,止令以一千騎令為先鋒,藥師辭以兵少,不肯行,又益以千騎,令雲所過州縣,不得擅行誅戮,藥師暗自帶數百騎随行。

    薛應旂《宋元通鑒》曰:童貫行邊回,為帝言:“藥師必能抗金。

    ”蔡攸亦從中力主之,謂其可倚。

    故内地不複防制,屢有告變,及得其通金國書,朝廷辄不省。

    詹度又言:“藥師瞻視非常,趨向懷異,逆迹已萌,兇橫日甚。

    ”始诏遣官究實,而金兵已南下矣。

    斡離不自平州破檀、薊、三河,藥師迎戰白河,敗還,遂帥所部劫蔡靖及都轉運呂頤浩以降。

    斡離不執靖及頤浩置軍中以行,於是燕山所屬州縣盡為金有。

    既得藥師,盡知宋虛實,因以為鄉導,懸軍深入矣。

    ) 11、乙卯,斡離不攻保州、安肅軍不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

    案:《三朝北盟會編》曰:十月二十四日辛酉,河北河東陝西路宣撫使童貫奏樞密院劄子:“河北舊沿邊州軍,多系景德年就升城寨為之,以張形勢,控制黠虜。

    今燕山已撫定,舊邊悉成内地,今相度安肅軍改為安肅縣,知縣事兼安肅軍使,隸保州。

    ”又十一月二十八日,蔡攸議廢安肅、保信二軍,複為梁門、遂城縣。

    在太宗時建二軍并保州,犬牙相制易州,以控西山之路,國家沿邊,獨此最為險要。

    昔澶淵之役,世号“銅梁門”、“錢遂城”者也。

    及警報既急,蔡攸懼動外廷之議,惟務遮護。

    方示人以閒暇,乃謂祖宗昔以二縣建安肅保信軍者,所以控扼易州一帶;今既得燕山而景、薊為外藩,則安肅保信在内地,無所用之,當廢複為縣。

    是歲十一月,二軍遂廢,人情罔不惶惑。

    軍營移徙,樓橹毀棄之際,适會斡離不既下燕山,以大兵入界,於是安肅保信莫之能奭,大凡失謀可怪,而資敵之跳梁者,類如此。

    《宋史·地理志》:保州、安肅軍屬河東路。

    保州本莫州清苑縣。

    建隆初,置保塞軍。

    太平興國六年,建為州。

    政和三年,賜郡名曰清苑。

    安肅軍本易州遂城縣。

    太平興國六年,建為靜戎軍,析易州遂城三鄉置靜戎縣隸焉。

    景德元年并縣,改安肅軍。

    宣和七年,廢軍為安肅縣,知縣仍兼軍使。

    ) 12、丁巳,禦筆:“皇太子除開封牧,馀依故事。

    茲出朕志,非左右大臣建明,付翰林草制谕此意。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六。

    案:《宋史·本紀》系二十一日戊午。

    《三朝北盟會編》曰:朝廷聞賊馬逼近,命皇太子為開封牧,宰相日赴都堂聚議,有司已擇二十六日皇太子視開封府事,而二十三日會内禅矣。

    朱文公《四朝名臣言行錄》曰:七年冬,金人敗盟,朝廷日謀避狄之計。

    诏召勤王兵,且命皇太子為開封牧。

    李公綱與給事吳敏夜過其家,曰:“事急矣,建牧之議,其留守乎?東宮恭儉,以守宗社是也,而建牧非也。

    巨寇猖獗,自非傳以位号,使招徕豪傑,與之共守,何以克濟?公曷不為上言之?”敏曰:“監國可乎?”公曰:“不可。

    唐肅宗靈武之事,當時不建号不足以複邦,而建号之議不出于明皇,後世惜之。

    上聰明仁慈,倘感公言萬一能行此,金人且将悔禍退師,宗社底甯,豈徒都城之人獲安,天下之人皆将受賜,非發忘身徇國之心,孰能任此?”翌日敏求對,具道所以,徽廟感悟歎息。

    敏固言李綱之論,有旨召公赴都堂禀議。

    公遂具劄子,大略謂:“皇太子監國,特國家閒暇之時,典禮如此。

    今大敵入寇,必假皇太子以位号,使得為陛下保守宗社,收将士心,以死捍賊,如臣之計,則天下可保也。

    ”仍刺臂血書之,而内禅議遂決。

    《文獻通考》卷六十三:開封牧、尹,宋朝不常置。

    太宗、真宗皆嘗尹京,後親王無繼者。

    權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正畿甸之事,中都之獄訟,皆受而聽焉,小事則裁決,大事則禀奏;若奉旨已斷者,刑部、禦史台無辄糾察,典司毂下。

    建隆以來,為要劇之任。

    崇甯三年,蔡京乞罷權知府,置牧、尹各一員,專總府事。

    牧以皇子領,尹以文臣充。

    又《四朝志》曰:尹以親王為之,号判南衙。

    凡命知府,必帶“權”字,以翰林為之。

    翰林學士及雜學士若待制,則權發遣而已。

    以河南府為西京,應天府為南京,大名府為北京,皆置留守。

    崇甯中,蔡京奏京畿四輔置輔郡,屏衛京師,以颍昌府為南輔,襄邑縣升為拱州為東輔,鄭州為西輔,澶州為北輔,知州事兼都總統,并依三路帥臣法,皆舊制也。

    ) 13、戊午,皇太子入朝,上有旨令去太子所佩魚,賜以排方玉帶。

    排方玉帶,非臣所當服也。

    上又賜太子以小殿直二人。

    太子既拜賜,而二宮嫔入見,太子視之曰:“我要阿底作甚?”蓋上初即位,欽聖皇後以二侍人賜之,上時已有内禅意,故踵前迹,而有是賜。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六。

    案:《玉海》系丁巳賜皇太子碾龍排方玉帶。

    《靖康要錄》曰:宣和七年十二月,皇太子為除開封牧。

    二十日,差内侍梁邦彥、黃僅押賜皇太子碾玉龍束帶一條,不許辭免。

    葉夢得《石林燕語》曰:故事,玉帶皆不許施於公服。

    然熙甯中收複熙河,百官班賀,神宗特解所擊帶賜王荊公,且使服以入賀。

    荊公方辭,久之不從,上待服而後退班,不得已受诏,次日,即釋去。

    大觀中,收複青唐,以熙河故事,複賜蔡魯公,而用排方。

    時公已進太師,上以為三師禮當異,特許施於公服,力辭,乃乞琢為方團。

    蓋排方玉帶,非臣下服也。

    ) 14、是日,金人圍中山府,詹度奭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又卷百四十六。

    案:《宋史·本紀》系十九日丙辰。

    《三朝北盟會編》亦系戊午,與此同,且雲攻之不克。

    《地理志》曰:中山府,太平興國初,改定武軍節度使。

    本定州。

    慶曆八年,始置定州路安撫使,統定保深祁、廣信安肅順安永甯八州。

    政和三年,升之為府,改賜郡名曰中山府。

    ) 15、禦筆:“後苑造作生活所自元豐置造,及久來置局所合存留外,馀本所供奉局合罷歸本所,艮嶽官吏等并罷歸延福宮。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八。

    案:《宋史·本紀》亦系丙辰。

    周城《宋東京考》:後苑造作所屬内諸司,掌園囿、池沼、台殿、種藝、雜飾,及天子器玩、後妃服飾、雕文錯采,工巧之事。

    又引《通考》曰:崇甯後,蔡京為相,增修财利之政務,以侈靡惑主。

    至于土木營造,率欲度前規而侈後人。

    元豐官制既行,賦祿視嘉祐、治平已優,京更增給食料等錢,于是費用寝廣。

    其後又有應奉司、禦前造作生活所、營繕所、蘇杭造作局、禦前人船所,其名紛如,大率皆以奇侈為功。

    歲運花石綱,一石之費至三十萬,牟取無度,民不勝敝。

    李濂《汴京遺迹志》曰:延福宮,政和三年春新作于大内北拱辰門外,舊宮在後苑之西南,今其地為百司供應造作之所。

    凡内酒坊裁造院、油醋、柴炭、鞍辔等各庫,并移他處。

    ) 16、禦筆:“神霄宮除依元手诏撥賜地土外,馀并歸還原來去處,道錄院道官品等一切指揮,并依元豐法。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十一月二十三日庚寅,禦筆可考。

    陸務觀《老學庵筆記》曰:宣和末,以道士劉知常所煉金輪頒之天下,神霄宮名曰神霄寶輪。

    知常言,其法以水煉之,成金可鎮兵饑之災。

    時宣和七年秋也。

    遣使押賜,太常方議《奉安寶輪儀制》,而虜寇已入矣。

    以上禦筆二道,《紀事》系于《方士》、《艮嶽》二卷,附見之。

    其裁罷一切指揮已詳附下日己未罪己手诏後;其裁罷一切禦筆手诏,詳見《三朝北盟會編》,已附入彼注,今不載。

    ) 17、随诏宰執,晚候對於文字外庫,是日不果召。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六。

    案:嶽珂《桯史》曰:徽祖将内禅,既下哀痛之诏,以告宇内,改過不吝,發于至誠。

    其前一夕,即玉虛殿常奉真馭之所,百拜密請,祈以身壽社稷。

    夜漏五徹,焚詞其間,嫔嫱巨珰,但聞禱谒聲,而莫知所以然。

    明日,遂禦玉華閣,召宰執,書“傳位東宮”四字,以付蔡攸。

    又一日,欽宗即位,實宣和七年十二月辛酉也。

    其詞曰:“奉行玉清神霄保仙、元一六、陽三五、璇玑七九、飛元大法師,都天教主臣某,誠皇誠恐,稽首頓首,再拜上言,高上玉清神霄、九陽總真、自然金阙。

    臣曩者君臨四海,子育萬民,緣德菲薄,治狀無取,幹戈并興,弗獲安靖。

    以宗廟社稷生民赤子為念,将傳大寶于今嗣聖。

    庶幾上應天心,下鎮兵革,所冀迩歸遠順,宇宙得甯,而基業有無疆之休,中外享昇平之福樂。

    如是賊兵偃息,普率康甯之後,臣即守心守道,樂處閒寂,願天昭鑒,臣弗敢妄。

    将來事定,複有更革,窺伺舊職,獲罪當大。

    已上祈懇,或未至當,更乞垂降災咎,止及〈耳少〉躬,庶安宗社之基,次保群生之福,五兵永息,萬邦鹹甯,伏望真慈,特賜省鑒。

    臣謹因神霄直日功曹吏,齋臣密表一道,上詣神霄玉清三府,引進仙曹,伏願告報。

    臣誠皇誠恐,稽首頓首,再拜以聞。

    ”據此,是晚臣僚候對,不果召,當或以此蓋下日晚即召對于玉華閣也。

    ) (海昌倪锺祥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