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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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盡,敵幾登城,得牌首僅百人奭之而定,其夜緩攻。

    ) 20、丙辰,大風雪,金人由宣化門擁兵登城,守禦人棄甲争走,通津門之南亦破。

    金人下城縱火,殺旁居人殆盡。

    其酋帥傳令殺人者族,遂止。

    京城自十一月二十五日被圍,是日午時陷。

    上聞城陷,恸哭曰:“朕不用種師道言,以至於此!”初,金騎之去也,師道嘗勸上半渡擊之,不從,曰:“異日必為後患。

    ”至是果然。

    初,敵用雲梯薄城,我以撞竿訩破之,殺金兵二千人,金人即收瘗。

    及再攻城,殺我軍三百五十馀人,經宿,猶伏屍城上,破腦貫胸,橫卧雪中,士卒見之,心懼欲潰。

    又王宗濋嘗許策應軍士告身金碗,卒不與軍士,皆忿出怨言,再及策應,不肯就募,京城闊遠,斥堠音問不相接,妄傳語言相鼓倡,将帥莫有以身先士卒而禁制之,故兩日之内,四壁卒皆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金兵登城者叆四人,衆皆披靡,城遂陷。

    王宗濋引殿班下城傳呼救駕,四壁兵大潰。

    統制官姚友仲死之。

    《靖康要錄》雲:是時雲梯輻湊,來者不絕。

    初,朝廷募有能下城得敵旂者賞銀絹,至時一敵身帶十數旂,其卒争取,各詣其長求賞。

    但見黑旂旁午,人方疑駭而走,六人者登城,衆遂披靡,實午未間也。

    衆既潰散,城上連呼弓弩手,至随追之,終不回,棄甲露刃,填溢巷裡,聲言扈駕西出。

    張叔夜度不可為,下城遇亂兵,臂中三刀。

    賊先焚通津門,宦者黃經臣望阙再拜大恸,躍入火中死。

    守禦盡散,惟田灏死之,诏贈待制,官其十子。

    賊入醴泉觀,衆止數百人,我衆望之奔潰,無敢與之敵者。

    俄頃,潰兵與百姓自南至北者,摩肩接迹,舊城門皆閉,遂從舊宋門河上穿腳門而入,或渡河而過,嬰兒襁褓棄死道側者藉藉,恸哭之聲震天。

    公卿大夫率攜妻孥衣粗布,匿委巷小民家。

    劉光國領西兵,秦元領保甲,從北門斬關而遁。

    又雲:京城陷,統制官死者三人,何慶言、陳克禮死於敵,姚友仲死於亂兵。

    劉延慶并子光國奪萬勝門帶班直長入祗候西兵萬馀人而出,皆護駕先鋒。

    延慶陷金明池而卒,光國攜王黼愛妾張氏以逃,行十馀裡,金騎追及之,遂殺妾而自經。

    是晚,上登東華門,宣百姓授甲,擲兵器樓下遣之,時大軍既潰,民無鬥志,授甲者俄頃辄棄之。

    至夜,中官等并逃出,宮廷無一人,唯景王妃、梅執禮、秦桧、謝克家三四人在上左右,傳宣命令,因诏謝克家授書往軍前,出不由門,缒城而下,單馬一二人随行,從南薰門間關至劉家寺見二太子。

    ) 21、丁巳,先是,李若水出使,留軍中久之,及城陷,二酋令若水歸報,趣何鹵來議事。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粘罕首谕若水曰:“京城已破,可急歸報皇帝,勿須播遷,五百裡外皆吾兵也。

    ”)若水入城見上曰:“二酋止欲得兩河地,别無他事。

    ”乃遣鹵及濟王栩為請命使。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鹵詣青城見罕,罕厲聲曰:“南朝拒戰誰為之議?”鹵曰:“鹵主戰議,皇帝無預。

    ”罕曰:“我昔遣使招爾出城,爾不不來,今城破來此何也?”答曰:“不肯來為社稷也,今之來為生靈也。

    ”罕默然,乃曰:“爾亦忠臣也。

    ”)午後,鹵、栩回,同金人使人來議和,禦史中丞秦桧、右司員外郎司馬樸相繼納款軍前。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靖康》要錄:是日,西北壁寂無一人,金人伐城外林木,并劚取柩闆作障,反蔽城内炮架,及篦巴皆回向内,城外盡作墁道,城内者則塹為吊橋,不三四日皆畢。

    ) 22、戊午,上禦宣德門,赦守禦官吏軍民之罪,傳宣撫谕兩國已有和議,各令歸業。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初,何鹵欲率都民巷戰,聞者争奮。

    由是斂兵不下,倡為和議,惟以割地、責金币為辭,以誤戰守之計。

    而耿南仲力主和議,上以為然,遂墜其計。

    )何鹵、郓王楷詣軍前請和,二酋謂鹵、楷曰:“自古有南即有北,不可相無也。

    ”金所期在割地而已。

    又欲邀上皇出郊。

    鹵回,道金人意,上曰:“上皇驚憂已病,不可出,必欲堅要,朕當親往。

    ”自乙卯雪大作,盈三尺不止,天地晦冥。

    或雪未下時,於陰雪中有雪絲,中長數寸堕地。

    是夜雪霁,彗星見,有白氣出太微垣。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彗星、白氣俱載於己未夜。

    《靖康要錄》:是月二十七日入更,雪霁,長星見,焱出丈馀,四更沒。

    與此書戊午合。

    《北盟會編》,雪絲、彗星、白氣并在二十一日壬子。

    ) 23、己未,何鹵再往軍前,诏曰:“大金堅欲上皇出郊,朕以宗廟生靈之故,義當親往。

    咨爾衆庶,無緻驚疑。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 24、辛酉,車駕詣青城,尚書右仆射何鹵、中書侍郎陳過庭、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從上過南薰門,有金人自稱統軍,厲聲雲:“奏知皇帝,得皇帝親出,其事甚好,但安聖心。

    ”上望齋宮門即下馬,步入一小位中。

    乃親邀乘馬而入,上不聽。

    二酋相見上與語,惟粘罕答應琅然,斡離不唯唯而已。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此下雲:上以金遺二酋,罕笑曰:“城既陷,一人一物皆吾所有。

    皇帝之來,所議大事,欲分賜,可與臣下。

    ”二酋遂令孫觌撰欲表,書成,令上簽名,北望拜發。

    且雲其主欲别立賢君,宜於族中别立一人為宋國主,仍去皇帝号,但稱宋王。

    上默然。

    )都人自宣德樓至南薰門,立泥雪中以俟駕回。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是日駕詣軍前。

    《靖康紀聞》、《避戎夜話》備載其詳,今剟附於此。

    《靖康紀聞》雲:先是上出,長入祗候王嗣者從行,凡三日兩夜,未嘗頃刻離上左右,悉能道上出郊事。

    雲上初至南薰門,城上皆金人,城上一人自稱統軍,厲聲:“奏知皇帝,若親出議事,曬好公事,但請放心。

    ”上欲下馬,城上金人皆走壁雲:“奏知皇帝,不是下馬處。

    ”遂乘馬如初。

    又差人報國相元帥,且立馬少時,容治道,俄頃門開,凡駐馬一時許。

    步入,鐵騎夾道擁衛,直出青城中。

    金使又奏雲:“徐徐行馬,安排皇帝行宮。

    ”又立馬一時許,至齋宮外,帝欲下馬,金人又奏雲:“皇帝請裡面下馬。

    ”帝行馬入齋宮門側一小位中,粘罕遣人奏知皇帝,二太子在劉家寺,日已晚,容來日拜見。

    又奏雲:“不知曾帶被褥來否?欲供進,又恐寝不安。

    ”是夜,駕宿粘罕軍中。

    翌日,亦未及見,止遣人往來議事。

    是日,金人堅欲上皇出郊,再三說谕,金人方稱皇帝仁孝,乃免。

    午刻,上與二酋相見於齋宮,相見之初,粘罕遣人将齋宮鸱尾并用青氈裹,有龍處亦蔽以帷,而後設香案,北望緻謝,左右皆歔欷。

    雪大作,時城中無雪,獨青城有之,甚可怪也。

    金人亦為蹙額,繼而相賀,遂各命坐。

    上為主,二酋次之,宰相親王并立於庭,酒三行,乃起。

    上與二酋語,王嗣亦不得聞,惟潛聽之。

    首說上皇,次主上,金人出師之由,又雲:“天生華夷,自有分域,中國豈可據也?況天意人心,未厭宋德。

    ”又雲:“城中頗有拶出城者,皆棄君親之人,不忠不孝,何足恤也!已令盡敲殺。

    ”禮畢,上出府庫金帛以遺二酋,粘罕笑曰:“城已陷,一人一物,皆吾所有。

    皇帝之來,所議者大事也,何以此為?果欲分賜,可與将士。

    ”俄頃,又遣人奏雲:“日已晚,恐城中軍民不安,可早回,必欲賜赉将士,但留之左右足矣。

    ”駕興,二酋送上馬,遣數人侍衛。

    時金人與左右交口,皆雲:“已是一家,我輩出征已十二年,不知家中存亡,且喜兩國通和,遂有解甲之期。

    ”又雲:“國相、太子來時,中途已傳令必破京師,萬一不可攻打,雖二十年亦更戍守,誓不返國。

    我國術者克二十五日與初三日城破,果如其言。

    ”二酋人才皆奇偉,太子尤瘦長,粘罕答應琅然,太子唯唯而已。

    上初見二酋,以表出示,皆中書舍人孫觌秉筆。

    其略雲:“三裡之城,遽失藩籬之守;七世之廟,幾為灰燼之馀。

    既煩汗馬之勞,敢援牽羊之請。

    ”又雲:“上皇負罪以播遷,微臣捐軀而聽命。

    ”又雲:“社稷不隕,宇宙再安。

    ”粘罕改抹,以“負罪”為“失德”,“宇宙”為“寰區”,上皆從之。

    又《避戎夜話》雲:初駕幸金寨也,有長入祗候王嗣随駕,凡三日兩宿,未嘗離上左右。

    至初二日,二酋猶堅欲上皇出郊,上再三說谕,方稱皇帝仁孝,乃免。

    自三十日至初二早,左右并不與金人晤語,間有立談者,則左右主事人搖手不令交一言。

    至此,然後交相慶賀雲:“今是一家,我等出軍十二年矣,不知家中父子存亡。

    且喜兩國通和,遂有解甲之期。

    ”又雲:“國相、二太子來時,洛中傳令期汴京必破,萬一不可攻打,雖二十年與更戍守,誓不返國。

    我國術者,刻二十五日與初三日入城,果不出二十五日也。

    ”金人供上左右寝食皆如法,并吃馄饨扁食,乃金人禦膳也。

    進上禦膳,亦用馄饨餅餤裹夾之類,内侍争攫拏,金人以手如額雲:“罪過!此食未曾供奉皇帝,豈可食也!”)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閏月,唐恪罷,以何鹵為右仆射。

    恪無經濟大才,從上巡城,都人欲擊之,因求去。

    明年二月,金人來取恪,恐不免,仰藥而死。

    案:《靖康要錄》:十一月二十九日,都人欲擊宰相唐恪。

    三十日,唐恪乞出,不允。

    閏十一月一日,胡舜陟奏劾,奉聖旨,唐恪除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乙宮使,何鹵授通奉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宋史·本紀》、錢氏《朔閏考》:閏十一月朔乃壬辰也。

    唐恪之死,《要錄》在明年二月十一日群臣推戴張邦昌為帝時,是日議狀,群臣各有名押,惟孫傅、張叔夜不簽書,唐恪書罷,仰藥而死。

    與此雲金人來取恪,恐不免略異。

    《紀事本末》在明年二月癸未,為二十三日,亦與《要錄》不同。

    胡舜陟奏牍及罷唐恪,授何鹵制文并見《靖康要錄》,今附載於此。

    《要錄》:閏十一月一日,侍禦史胡舜陟奏:“臣昨奏狀,條具備禦十事,其一雲,今大臣皆非其人,唐恪、聶昌尤務為奸。

    臣所謂尤務為奸,非虛語也,皆有實狀。

    恪天資貪猥,素無義行,知滁州日,貪污之迹尤著。

    在任委屬邑買木,不償其直,載至和州蓋宅,凡瓦竹之類,皆自滁往,匠人夫役,皆滁兵也,以充私用,當時為臣僚所論,遂罷州事。

    其後蔡京複相,引為戶部尚書,京罷,出知澤州。

    今春已召參預政事,邊方大事,自宜與宰相協力有為;若宰相強愎用事,當以措畫之方,告於陛下,安可坐視伺其敗而奪之位?自與謀則善矣,豈不誤國乎!及恪為相,至今邊事亦何所措畫,不過如徐處仁、吳敏充位而已,然亦不若處仁之不為奸也。

    恪之智慮,但長於交納。

    内侍盧端、王若沖與為密交,凡諸{埶目}禦,皆以谄谀結之。

    比召李彀至中書議事,聞彀之言,徐以手握彀帶曰:“至道處置,安有錯者?”谄奉百端,吏皆鄙笑。

    凡内侍送禦封文字至其家,無不促席,深自結納。

    臣領侍班上殿,親見恪與内侍呢呢耳語,久之而不已。

    自昔宰相為奸,必先結宦官刺密旨,以中人君之欲,又使之言譽稱美,以固寵位。

    唐李林甫,近世蔡京、王黼,皆用此術。

    正人端士,肯若是乎?詹度、燕瑛、胡直孺皆天下之至小人,恪黨庇之,台谏交攻,不肯施行。

    聞嘗受度、瑛、直孺貨賂,故曲庇之。

    恪本州縣俗吏,素未嘗識賢士大夫,而賢士大夫亦況與之接,故今日所引用,皆庸陋貪冒之人。

    省部郎官,尤為冗雜,獨任私意,遂廢資格,言僞而辨,反是為非,譽邪為正。

    昔在蔡京門下,見京與子縧論時事,而各為語言,士大夫皆能道之,以為口實。

    此少正卯之徒,孔子所必誅者。

    往往在陛下前言語反覆,前後不一。

    如近日棄地與不棄地,皆自其口出,大率言行皆效蔡京。

    如近議三鎮不欲出於己,令集百官廷議,及議上,即揚言不棄地,以議棄地者分為三等,此與京分上書三等無異。

    京以上書分三等,寘之重典,以杜天下之口而肆其奸;今恪又欲以三等罪士大夫,見事勢迫切,不可與地,而奸計不得行,使虜稍緩,士大夫得罪者多矣,朝廷複有大議,誰肯直言!此亦杜天下之口而肆其奸也。

    若廷議之後急遣使行,金兵不至河,豈有求河為界之事!金未嘗求玉辂、尊号,即急與之,其無機智如此,可任天下之重乎?自夏以來,所用以為宣撫者,提兵而出,系國家安危。

    李綱、李彌大、折彥質,士大夫皆知其不可,恪豈不知之?知之而不言,聽其敗事,豈為國之心哉!國家天下之大,固不可盡責其擇太守,如河東數郡及懷、衛、河陽、鄭不能擇忠義有謀者守之,使虜長驅如入無人之境;守河以護都城,亦不擇人而用之,使兵望風而遁;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