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其上。
) 8、聶昌至绛,绛人殺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聶昌出使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可互詳考。
又《靖康要錄》載昌出使事尤詳,附錄於此。
《要錄》雲:先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受命,昌入對曰:“陛下委臣使事,臣不敢辭,但臣短見,深恐許和割地之後,金人失信,複來臨城;臣若止傳國書,實為無益。
且兩河之人素勁,至如太原守孤城經十年,隆德破而複守,人人戰死者,蓋不負祖宗積德之靈,陛下恢複之志。
而今也下大王遷邠之令,用保生靈,第恐彼方之民,深戀國恩,不忍削朆左衽從夷狄之國,則未必可号令也。
不從,則臣必為金人所執,不能為陛下努力,則臣死不瞑目。
臣若詣軍前議和不成,戎兵南渡,乞以便宜分遣徽猷閣直學士、參議官劉岑、朝議大夫、傒辦官滕牧分路催勤王之師入衛,亦臣區區之願。
”上曰:“甚好,當降指揮。
”昌曰:“一降指揮必喧傳,喧傳則洩漏,洩漏則機事不成矣。
隻乞降下密記淵衷。
”上遂命取黃絹禦書賜昌曰:“聶昌議和不成,戎師南渡,取晉绛路入京兆,率先諸路人馬入衛王室;劉岑、滕牧取岚憲路,催促陝西等路軍勤王,軍依奉使法,内滕牧與除直秘閣。
體念宗社,朕不敢忘。
”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禦押付聶昌。
是夜,昌同官屬出宜秋門,宿瓊林苑。
明日,行至望京橋,逢遊騎。
二十七日至永安軍孝義橋,遇粘罕中軍,約明日相見,粘罕随行至邠門。
明日,盛甲兵之衛,接見使人。
其邠門舍人邱曰:“徽用榜子贊名引見國相。
”昌曰:“國相者,金國何官也?”舍人曰:“宰相元帥。
”昌曰:“既為宰相元帥,乃金國之臣;昌亦南朝大臣,止當以敵國臣子客禮相見,豈有南朝大臣以臣禮見金國之臣乎?”舍人曰:“樞密甯不畏死?”昌曰:“主憂臣辱,主辱臣死,死不足畏,節不可屈。
”争之移時。
粘罕既不能奪,乃以客禮接見于氈帳中,往返議論者終日。
粘罕曰:“我軍已南渡,且到城下,俟樞密割地回日,此方旋師,蓋以南朝曾失信也。
”昌曰:“皇帝仁聖,未嘗失信於天下。
頃以童貫、王黼徇利忘義,失信大遼,緻今日國家有意外之難,非國家失信於大金。
且國相今春歃誓結和,勒兵不渡,今複背約南侵,非金國失信邪?”粘罕曰:“不敢廢和議,止候得地。
”昌曰:“被命而來,不敢辄意;若國相兵不北還,昌雖死,地亦不敢割。
”粘罕大怒,入後帳中約退昌,昌歸館,不給食者一日,加甲兵圍其舍。
二十八日,以太師楊天吉擁千兵館伴昌往河東,太師王汭以千兵館伴耿南仲往河北。
二十九日,昌北行,不得複見粘罕。
至閏十一月初四日至澤州,昌召參議官劉岑、傒辦官滕牧出,臨行親得禦劄,具說前降之語,曰:“當與公等誓死成事。
”是夜,召金館伴太師楊天吉曰:“國相待昌之還方肯歸師,臣子之心急於星火,奈以道路遙遠,莫得疾走。
欲分遣屬官往東路,昌行西路,會於河中,不二十日之間,此事畢矣。
庶得國相早肯班師。
”楊天吉等曰:“謹諾。
”遂分差戎使王敬、郭天信以五百兵館伴劉岑、滕牧往河東,楊天吉親伴昌行。
其議遂定,明早分路而行。
十二日,昌至绛州城下,城門不開,郡官逃盡,惟有監軍趙子野者領州事,郡城人聞割地,大怒,出兵掩殺。
是日昌遇害,乃十二日也。
) 9、甲辰,金人陷亳州。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 10、先是,斡離不遣劉晏以十一月己醜入城,翰林學士莫俦、防奭使高世賞館之都亭驿。
晏曰:“皇子遣晏來雲國相一軍非晚亦到,欲請皇帝出城會盟。
”俦等曰:“兩國義均骨肉,與二帥相見固無害,但事不順,難以家至戶曉。
都人見大兵已傅城下,豈容車駕出郊!”晏頗以為然,又引見執禮甚恭,奏對亦甚婉。
上大悅,厚其禮币,晏悉不受。
既去數日,粘罕軍果至青城,遣蕭慶等四人來,(案:《靖康要錄》:四人乃蕃官蕭慶、楊真诰、撒離母、孛極烈也。
慶極桀黠有口辨,真诰、撒離母、孛極烈語簡而峻。
撒離母乃女真人也,其酋所親信者。
事在初七日戊戌。
)複令俦、世賞館伴。
次日引見,慶等力陳本朝失信事,如已許三鎮,兵退,便不肯交,今雖畫河為界,元帥必欲與皇帝會盟,方敢退師。
(案:《靖康要錄》:上令俦等宣谕曰:“非三鎮不當割。
自是三鎮軍民不從,因而遣使告大金,覓三鎮之地,卻将三鎮稅賦增作歲币,本非失信”。
慶又奏曰:“大金收得貴朝诏書,言祖宗之地尺寸不可與人。
”上宣谕曰:“此乃前日臣僚獻議也,已行貶竄,自有國書回二元帥,且煩太師諸人主張和議,必相信。
”)至都堂,複申前說,何鹵曰:“本朝自祖宗以來,車駕惟是三年一次郊天方出城,平居未嘗離大内一步;況今兵火在外,豈容辄出?此事實難相從。
”慶等退至驿,受書去。
又數日,複齋書來,堅請出城會盟,不然則圍城之師決不解,攻城之具決不退。
俦等皆曰:“此事恐終難允從。
”迺遣李處權、吳德沖報謝,不得見粘罕,亦不受書,雲自遣蕭慶計議。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蕭慶來議和,李處權等報謝事,在本月庚子見。
) 11、乙巳,慶等複來,遂引見至殿上,即奏曰:“聖駕不須出城,隻要仆射何鹵議事。
”鹵色變,上亦不許,谕使人曰:“待遣馮澥、曹輔去。
”又請上皇、皇太子、越王、郓王為質,上曰:“朕為人子,豈可以父為質?太子方數歲,如何到得軍前?”撒離母曰:“事尚有商量,如上皇、皇太子不須出去,得親王二人亦可。
”上曰:“待遣近上皇屬二人。
”(案:《靖康要錄》:蕭慶曰:“議事非仆射何鹵不可,如馮澥、曹輔,皆衰老懦怯,元帥決不信其言。
”上宣谕曰:“馮澥、曹輔皆忠實大臣,朕所委任,軍前有事,但與商量。
”慶不以為然。
莫俦、高世賞請對,力陳:“虜已不敢仰煩聖駕出城,其心頗回,極不易得。
如宰相親王,不可不行;且如斡離不前次到城下要宰相,陛下即遣張邦昌;要親王,陛下即遣康王、肅王。
今兩軍并傅城下,粘罕兇悍有謀,又非斡離不足比,豈可不遣宰相及親王,恐贻後日之悔。
”蕭慶曰:“館伴且須催貴朝遣親王早出城,若更遲回,恐誤大事矣。
”上降内批付俦等,令再三說谕使人,本朝宰相隻一員,每日處畫朝廷事務,應副軍前,不可暫時阙官。
已遣輔臣馮澥、曹輔去,諸事可商量。
莫俦、高世賞以曲說谕曉,慶等曰:“須得何鹵等并親王出城事便了,兵便退;如或不然,決定攻城。
若城破之後,不知大臣做得大臣,親王做得親王麽?慶等此後更不複來矣!”楊真诰又索幹戾人,俦答曰:“皆竄嶺海,不知存亡。
”慶遽止曰:“在此間者尤不肯遣,況幹戾人乎?”授書相别,乃閏十一月十八日也。
)慶留四日,乃受書去。
明日,朝廷遣澥、輔代宰相,宗室仲溫、士讠布代親王出使。
至軍前,粘罕但置酒待之,酒三行,便送澥等歸,不交一談。
自此攻城益急。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馮澥等使金軍,《宋史·本紀》、薛應旂、畢沅《續通鑒》并系己酉,較此後三日。
) 12、丙午,遣簽書樞密院事曹輔、尚書左丞馮澥、宗室士讠布詣虜酋請和,乞罷攻城。
斡離不複遣使來曰:“南朝約和失信,今欲盡得河東、河北之地然後罷兵,可先割兩路地,次遣不割地,大臣過營,再議和好。
” 13、金人以洞子屋負土填濠。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靖康要錄》:是月十六日,金人填護龍河,渡鵝車以攻城。
於陳州門近東填壘濠池,人於皮洞子内負土,矢石不入。
十六日為丁未,即丙午之明日也。
) 14、戊申,金人過登天橋來攻通津門。
15、是日,命康王為兵馬大元帥。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作“天下兵馬大元帥”。
《靖康要錄》、陳桱《續編》、徐乾學《後編》、畢沅《續通鑒》并作“河北兵馬大元帥”,惟《東都事略》、薛應旂《續通鑒》止稱兵馬大元帥,同此。
)先是,武學生秦仔(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作“蔡仔”,《靖康要錄》、《北盟會編》作“秦仔”,同此。
)及張九成、馮朝英、甄邦傑四人應募齋诏,皆假邠門祗候,惟仔先至,於頂朆中出宸翰黃絹三寸,雲:“檄書到日,康王充兵馬大元帥,陳遘充兵馬元帥,宗澤、汪泊彥副元帥,速領兵入衛王室,應辟官行事,并從便宜。
”王捧诏嗚咽,望阙拜恩,軍民感動。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王至郡圃飛仙亭,因持弓矢咒之曰:“若次第中此牌字,則必聞京師。
”己酉,王與幕府從容語曰:“夜來夢皇帝脫所禦袍賜吾,吾解舊衣而服所賜,此何祥也?”頃之,報京師使人來,乃武學生借邠門祗候蔡仔齋蠟诏,命王為大元帥,汪伯彥、宗澤副元帥,速領兵入衛。
捧诏嗚咽,軍民感動。
先是,侍禦史胡唐老言:“聞康王出使至磁、相間,為士民所遏,不得進,此天意也。
乞就拜大元帥,俾率天下兵入衛。
”宰臣等奏,猶以大字為難,唐老力争曰:“今社稷危矣,猶惜一大字,非計也。
”以己酉開元帥府於相州。
耿南仲言:“軍行先藉糧食,今勤王之師經由河北京東兩路。
”乃差河北都漕張悫,京東都漕黃潛善并随軍應副。
據《紀事本末》,康王開元帥府在十二月朔,此雲即日開府,誤也。
秦仔所齋蠟诏全文載《北盟會編》,雲:奉聖旨,訪知州郡,糾合軍民兵欲起義,此祖宗百年涵養忠孝之俗,天地神祇所當佑助。
檄到日,康王可充兵馬大元帥,陳遘兵馬元帥,宗澤、汪伯彥充副元帥,同力協謀,以濟大功。
分命使人往陝西,授範緻虛二路宣撫使往淮南;授翁彥國五路經制使,各令提兵勤王入援。
白身及有官人,各先授數官,帶邠門宣贊舍人、邠門祗候。
而行書詞雲:“宜疾速率衆,不限方數,倍道前來。
南道總管張叔夜率先勤王,至之一日,即除延康,二日除資政,三日除樞密簽書。
諸路兵若能速來,不限官職,亦當優加勸賞。
監司、帥守能奮力殉國之人,即宜速團結軍民,以救國難,其所用資糧,逐急權那應副,雖於法有礙,亦許支用;有能糾集善部轄之人,許以便宜,随功等第借補,文官自迪功郎至宣教郎,武官自副尉至從義郎,俟到阙,給告正授,有官人令加借。
”《紀事本末》作戊申,差一日,開元帥府《紀事》在下月朔日。
) 16、壬子,複遣馮澥、曹輔及仲溫、士讠布使虜營。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李《十朝綱要》前一日辛亥,金人再遣使來,趣親王出盟,故壬子有此使。
《三朝北盟會編》金人再遣使在十八日己酉,而系此於十九日庚戌。
) 17、癸醜,仲溫、士讠布回,雲金人須親王并何鹵至軍前。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 18、甲寅,大風自北起,俄雪下鋪地數尺,連日夜不暫止。
金人於通津門及宣化門東立天橋數座,下瞰城中,炮傷王躞,足流血。
範瓊發兵千人,自宣化門出戰,氣甚銳,迫逐敵衆,敵棄而北;士卒貪功渡河,未及北岸十馀步間,冰陷裂,卒驚亂,金人臨岸,效死迎敵,沒者五百馀人,自是士氣益挫折。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 19、乙卯,劉晏再入城,謂俦等曰:“兵已登城,如捍奭得住,即極力為之;如力有不加,即告皇帝早出相見,當悉心保全宗社。
今須急遣宰相親王出城,庶免攻破。
”次日入見,具陳斡離不之意,上賜晏金束帶。
退至都堂,大臣猶不肯遣親王,俦等力争之,不從。
歸至驿,雪大作。
晡後,聞驿門外大擾,阍者報敵已登城,諸軍班直皆敗回。
少頃,都人競趨驿,擒晏等脔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靖康要錄》:是日早,賊推火梯四乘,來攻“字”字号樓子,三乘為撞竿所壞,獨“字”字樓子撞所不及,火沿燒三樓子,金人皆登城,舞黑旂鼓譟,然為樓子火盛不可過。
姚友仲仗劍擁班直守奭官軍兵救火,弓弩交發,敵皆堕,殺傷甚衆,敵遂退。
是日大雪,我軍放火牛燒金人洞子,反延燒宣化門東敵樓二座。
即陳州門也,金人十數乘火作上城,守奭人掩殺而退,然攻城益急,用撞竿燒其雲梯二乘,殺敵千馀。
其次索撞竿,竿不及,敵因就其上,以長竹劄草沿燒樓橹、糠袋及火牛車,沿引不可向迩。
其盛水桶皆冰合,三樓頃刻
) 8、聶昌至绛,绛人殺之。
案:聶昌出使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可互詳考。
又《靖康要錄》載昌出使事尤詳,附錄於此。
《要錄》雲:先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受命,昌入對曰:“陛下委臣使事,臣不敢辭,但臣短見,深恐許和割地之後,金人失信,複來臨城;臣若止傳國書,實為無益。
且兩河之人素勁,至如太原守孤城經十年,隆德破而複守,人人戰死者,蓋不負祖宗積德之靈,陛下恢複之志。
而今也下大王遷邠之令,用保生靈,第恐彼方之民,深戀國恩,不忍削朆左衽從夷狄之國,則未必可号令也。
不從,則臣必為金人所執,不能為陛下努力,則臣死不瞑目。
臣若詣軍前議和不成,戎兵南渡,乞以便宜分遣徽猷閣直學士、參議官劉岑、朝議大夫、傒辦官滕牧分路催勤王之師入衛,亦臣區區之願。
”上曰:“甚好,當降指揮。
”昌曰:“一降指揮必喧傳,喧傳則洩漏,洩漏則機事不成矣。
隻乞降下密記淵衷。
”上遂命取黃絹禦書賜昌曰:“聶昌議和不成,戎師南渡,取晉绛路入京兆,率先諸路人馬入衛王室;劉岑、滕牧取岚憲路,催促陝西等路軍勤王,軍依奉使法,内滕牧與除直秘閣。
體念宗社,朕不敢忘。
”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禦押付聶昌。
是夜,昌同官屬出宜秋門,宿瓊林苑。
明日,行至望京橋,逢遊騎。
二十七日至永安軍孝義橋,遇粘罕中軍,約明日相見,粘罕随行至邠門。
明日,盛甲兵之衛,接見使人。
其邠門舍人邱曰:“徽用榜子贊名引見國相。
”昌曰:“國相者,金國何官也?”舍人曰:“宰相元帥。
”昌曰:“既為宰相元帥,乃金國之臣;昌亦南朝大臣,止當以敵國臣子客禮相見,豈有南朝大臣以臣禮見金國之臣乎?”舍人曰:“樞密甯不畏死?”昌曰:“主憂臣辱,主辱臣死,死不足畏,節不可屈。
”争之移時。
粘罕既不能奪,乃以客禮接見于氈帳中,往返議論者終日。
粘罕曰:“我軍已南渡,且到城下,俟樞密割地回日,此方旋師,蓋以南朝曾失信也。
”昌曰:“皇帝仁聖,未嘗失信於天下。
頃以童貫、王黼徇利忘義,失信大遼,緻今日國家有意外之難,非國家失信於大金。
且國相今春歃誓結和,勒兵不渡,今複背約南侵,非金國失信邪?”粘罕曰:“不敢廢和議,止候得地。
”昌曰:“被命而來,不敢辄意;若國相兵不北還,昌雖死,地亦不敢割。
”粘罕大怒,入後帳中約退昌,昌歸館,不給食者一日,加甲兵圍其舍。
二十八日,以太師楊天吉擁千兵館伴昌往河東,太師王汭以千兵館伴耿南仲往河北。
二十九日,昌北行,不得複見粘罕。
至閏十一月初四日至澤州,昌召參議官劉岑、傒辦官滕牧出,臨行親得禦劄,具說前降之語,曰:“當與公等誓死成事。
”是夜,召金館伴太師楊天吉曰:“國相待昌之還方肯歸師,臣子之心急於星火,奈以道路遙遠,莫得疾走。
欲分遣屬官往東路,昌行西路,會於河中,不二十日之間,此事畢矣。
庶得國相早肯班師。
”楊天吉等曰:“謹諾。
”遂分差戎使王敬、郭天信以五百兵館伴劉岑、滕牧往河東,楊天吉親伴昌行。
其議遂定,明早分路而行。
十二日,昌至绛州城下,城門不開,郡官逃盡,惟有監軍趙子野者領州事,郡城人聞割地,大怒,出兵掩殺。
是日昌遇害,乃十二日也。
) 9、甲辰,金人陷亳州。
) 10、先是,斡離不遣劉晏以十一月己醜入城,翰林學士莫俦、防奭使高世賞館之都亭驿。
晏曰:“皇子遣晏來雲國相一軍非晚亦到,欲請皇帝出城會盟。
”俦等曰:“兩國義均骨肉,與二帥相見固無害,但事不順,難以家至戶曉。
都人見大兵已傅城下,豈容車駕出郊!”晏頗以為然,又引見執禮甚恭,奏對亦甚婉。
上大悅,厚其禮币,晏悉不受。
既去數日,粘罕軍果至青城,遣蕭慶等四人來,
慶極桀黠有口辨,真诰、撒離母、孛極烈語簡而峻。
撒離母乃女真人也,其酋所親信者。
事在初七日戊戌。
)複令俦、世賞館伴。
次日引見,慶等力陳本朝失信事,如已許三鎮,兵退,便不肯交,今雖畫河為界,元帥必欲與皇帝會盟,方敢退師。
自是三鎮軍民不從,因而遣使告大金,覓三鎮之地,卻将三鎮稅賦增作歲币,本非失信”。
慶又奏曰:“大金收得貴朝诏書,言祖宗之地尺寸不可與人。
”上宣谕曰:“此乃前日臣僚獻議也,已行貶竄,自有國書回二元帥,且煩太師諸人主張和議,必相信。
”)至都堂,複申前說,何鹵曰:“本朝自祖宗以來,車駕惟是三年一次郊天方出城,平居未嘗離大内一步;況今兵火在外,豈容辄出?此事實難相從。
”慶等退至驿,受書去。
又數日,複齋書來,堅請出城會盟,不然則圍城之師決不解,攻城之具決不退。
俦等皆曰:“此事恐終難允從。
”迺遣李處權、吳德沖報謝,不得見粘罕,亦不受書,雲自遣蕭慶計議。
案:蕭慶來議和,李處權等報謝事,在本月庚子見。
) 11、乙巳,慶等複來,遂引見至殿上,即奏曰:“聖駕不須出城,隻要仆射何鹵議事。
”鹵色變,上亦不許,谕使人曰:“待遣馮澥、曹輔去。
”又請上皇、皇太子、越王、郓王為質,上曰:“朕為人子,豈可以父為質?太子方數歲,如何到得軍前?”撒離母曰:“事尚有商量,如上皇、皇太子不須出去,得親王二人亦可。
”上曰:“待遣近上皇屬二人。
”
”上宣谕曰:“馮澥、曹輔皆忠實大臣,朕所委任,軍前有事,但與商量。
”慶不以為然。
莫俦、高世賞請對,力陳:“虜已不敢仰煩聖駕出城,其心頗回,極不易得。
如宰相親王,不可不行;且如斡離不前次到城下要宰相,陛下即遣張邦昌;要親王,陛下即遣康王、肅王。
今兩軍并傅城下,粘罕兇悍有謀,又非斡離不足比,豈可不遣宰相及親王,恐贻後日之悔。
”蕭慶曰:“館伴且須催貴朝遣親王早出城,若更遲回,恐誤大事矣。
”上降内批付俦等,令再三說谕使人,本朝宰相隻一員,每日處畫朝廷事務,應副軍前,不可暫時阙官。
已遣輔臣馮澥、曹輔去,諸事可商量。
莫俦、高世賞以曲說谕曉,慶等曰:“須得何鹵等并親王出城事便了,兵便退;如或不然,決定攻城。
若城破之後,不知大臣做得大臣,親王做得親王麽?慶等此後更不複來矣!”楊真诰又索幹戾人,俦答曰:“皆竄嶺海,不知存亡。
”慶遽止曰:“在此間者尤不肯遣,況幹戾人乎?”授書相别,乃閏十一月十八日也。
)慶留四日,乃受書去。
明日,朝廷遣澥、輔代宰相,宗室仲溫、士讠布代親王出使。
至軍前,粘罕但置酒待之,酒三行,便送澥等歸,不交一談。
自此攻城益急。
案:馮澥等使金軍,《宋史·本紀》、薛應旂、畢沅《續通鑒》并系己酉,較此後三日。
) 12、丙午,遣簽書樞密院事曹輔、尚書左丞馮澥、宗室士讠布詣虜酋請和,乞罷攻城。
斡離不複遣使來曰:“南朝約和失信,今欲盡得河東、河北之地然後罷兵,可先割兩路地,次遣不割地,大臣過營,再議和好。
” 13、金人以洞子屋負土填濠。
案:《靖康要錄》:是月十六日,金人填護龍河,渡鵝車以攻城。
於陳州門近東填壘濠池,人於皮洞子内負土,矢石不入。
十六日為丁未,即丙午之明日也。
) 14、戊申,金人過登天橋來攻通津門。
15、是日,命康王為兵馬大元帥。
《靖康要錄》、陳桱《續編》、徐乾學《後編》、畢沅《續通鑒》并作“河北兵馬大元帥”,惟《東都事略》、薛應旂《續通鑒》止稱兵馬大元帥,同此。
)先是,武學生秦仔
)及張九成、馮朝英、甄邦傑四人應募齋诏,皆假邠門祗候,惟仔先至,於頂朆中出宸翰黃絹三寸,雲:“檄書到日,康王充兵馬大元帥,陳遘充兵馬元帥,宗澤、汪泊彥副元帥,速領兵入衛王室,應辟官行事,并從便宜。
”王捧诏嗚咽,望阙拜恩,軍民感動。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王至郡圃飛仙亭,因持弓矢咒之曰:“若次第中此牌字,則必聞京師。
”己酉,王與幕府從容語曰:“夜來夢皇帝脫所禦袍賜吾,吾解舊衣而服所賜,此何祥也?”頃之,報京師使人來,乃武學生借邠門祗候蔡仔齋蠟诏,命王為大元帥,汪伯彥、宗澤副元帥,速領兵入衛。
捧诏嗚咽,軍民感動。
先是,侍禦史胡唐老言:“聞康王出使至磁、相間,為士民所遏,不得進,此天意也。
乞就拜大元帥,俾率天下兵入衛。
”宰臣等奏,猶以大字為難,唐老力争曰:“今社稷危矣,猶惜一大字,非計也。
”以己酉開元帥府於相州。
耿南仲言:“軍行先藉糧食,今勤王之師經由河北京東兩路。
”乃差河北都漕張悫,京東都漕黃潛善并随軍應副。
據《紀事本末》,康王開元帥府在十二月朔,此雲即日開府,誤也。
秦仔所齋蠟诏全文載《北盟會編》,雲:奉聖旨,訪知州郡,糾合軍民兵欲起義,此祖宗百年涵養忠孝之俗,天地神祇所當佑助。
檄到日,康王可充兵馬大元帥,陳遘兵馬元帥,宗澤、汪伯彥充副元帥,同力協謀,以濟大功。
分命使人往陝西,授範緻虛二路宣撫使往淮南;授翁彥國五路經制使,各令提兵勤王入援。
白身及有官人,各先授數官,帶邠門宣贊舍人、邠門祗候。
而行書詞雲:“宜疾速率衆,不限方數,倍道前來。
南道總管張叔夜率先勤王,至之一日,即除延康,二日除資政,三日除樞密簽書。
諸路兵若能速來,不限官職,亦當優加勸賞。
監司、帥守能奮力殉國之人,即宜速團結軍民,以救國難,其所用資糧,逐急權那應副,雖於法有礙,亦許支用;有能糾集善部轄之人,許以便宜,随功等第借補,文官自迪功郎至宣教郎,武官自副尉至從義郎,俟到阙,給告正授,有官人令加借。
”《紀事本末》作戊申,差一日,開元帥府《紀事》在下月朔日。
) 16、壬子,複遣馮澥、曹輔及仲溫、士讠布使虜營。
案:李《十朝綱要》前一日辛亥,金人再遣使來,趣親王出盟,故壬子有此使。
《三朝北盟會編》金人再遣使在十八日己酉,而系此於十九日庚戌。
) 17、癸醜,仲溫、士讠布回,雲金人須親王并何鹵至軍前。
) 18、甲寅,大風自北起,俄雪下鋪地數尺,連日夜不暫止。
金人於通津門及宣化門東立天橋數座,下瞰城中,炮傷王躞,足流血。
範瓊發兵千人,自宣化門出戰,氣甚銳,迫逐敵衆,敵棄而北;士卒貪功渡河,未及北岸十馀步間,冰陷裂,卒驚亂,金人臨岸,效死迎敵,沒者五百馀人,自是士氣益挫折。
) 19、乙卯,劉晏再入城,謂俦等曰:“兵已登城,如捍奭得住,即極力為之;如力有不加,即告皇帝早出相見,當悉心保全宗社。
今須急遣宰相親王出城,庶免攻破。
”次日入見,具陳斡離不之意,上賜晏金束帶。
退至都堂,大臣猶不肯遣親王,俦等力争之,不從。
歸至驿,雪大作。
晡後,聞驿門外大擾,阍者報敵已登城,諸軍班直皆敗回。
少頃,都人競趨驿,擒晏等脔之。
案:《靖康要錄》:是日早,賊推火梯四乘,來攻“字”字号樓子,三乘為撞竿所壞,獨“字”字樓子撞所不及,火沿燒三樓子,金人皆登城,舞黑旂鼓譟,然為樓子火盛不可過。
姚友仲仗劍擁班直守奭官軍兵救火,弓弩交發,敵皆堕,殺傷甚衆,敵遂退。
是日大雪,我軍放火牛燒金人洞子,反延燒宣化門東敵樓二座。
即陳州門也,金人十數乘火作上城,守奭人掩殺而退,然攻城益急,用撞竿燒其雲梯二乘,殺敵千馀。
其次索撞竿,竿不及,敵因就其上,以長竹劄草沿燒樓橹、糠袋及火牛車,沿引不可向迩。
其盛水桶皆冰合,三樓頃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