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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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祖之雄傑,為冒頓所圍,七日不火食。

    國朝以太宗之英武,北取河東,南收閩浙,若拾地芥。

    加之猛将如雲,謀臣如雨,天下新平,民未忘戰。

    當是之時,繼遷背誕,太宗以鄭文寶為陝西轉運使,用其計策,假之威權以讨之,十有馀年,卒不能克。

    發關中之民,飛刍挽粟,以饋靈州及清遠軍,為虜所抄略。

    及經沙碛,饑渴死者什七八,白骨蔽野,号哭滿道。

    長老至今言之,猶歔欷酸鼻。

    及真宗即位,會繼遷為羅潘支所殺,真宗因洗滌其罪,吊撫其孤,賜之節钺,使長不毛之地,訖於天聖、明道四十馀年,為不侵不叛之臣。

    關中戶口滋息,農桑豐富。

    由是觀之,征伐之與懷柔,利害易見矣。

    及元昊背恩,國家發兵調賦,以供邊役,關中既竭,延及四方。

    東自海岱,南逾江淮,占籍之民,無不蕭然苦於科斂。

    自其始叛,以至納款叆五年耳,且天下困敝,至今未複。

    仁宗屈己,賜以誓诰,冊為國主,與之物凡二十五萬,豈以其罪不足誅而功可賞哉!計不得已也。

    曏者諒祚雖時有偃蹇,禮節不備,或誘掠熟戶,驚擾邊民,然猶稱臣奉貢,未敢顯然自絕。

    今乃誘其叛臣以圖之,縱使誠能枭諒祚之首,複靈夏之土,以王者之兵言之,猶可恥也,況其成敗未可知乎!臣恐邊事之興,生民之苦,由此而始也。

    王者之於諸侯,叛則讨之,服則撫之。

    是以諸侯懷德畏讨,莫不率從。

    去歲諒祚攻大順城,殺掠吏民,今春朝貢之使不以時至,當是時不能讨也;今朝廷既赦其罪,與其賜物,受其使者,納其貢獻,又從而誘其叛臣,激其忿心,是常欲其叛而不欲其服也。

    信義賞罰,将安在乎?議者或以為彼誘我民,我誘彼臣,何為不可?是特闾閻小人之語,非知國家大體者也。

    彼僻陋小羌,竊誘我民,以益其衆,乃欲以天子億兆之富而效其所為邪!譬如鄰人竊己之财,己以正義責之可也,豈可複竊彼之财以相報邪?臣聞諒祚陰蓄奸謀,為日固久,招納不逞之人,以為謀主;誘脅熟戶,以撤中國之藩籬,常有據關中、窺河東之心,雖未必能,然縱其毒螫,亦足以為亭鄣之患,未可以小種之羌、孱弱之人待之也。

    國家不幸,比遭大憂,帑藏空竭。

    關中之民,自經西事以來,仍苦鐵錢,财力彫弊。

    熟戶屢經殺掠,亡失大半,縱其在者,亦懷二心,非複得如景祐、寶元之時也。

    當此之際,陛下深诏邊吏,敦信誓,保分界,嚴守備,明斥堠以待之,猶懼諒祚狼子野心不識恩義,乘我釁隙,侵噬疆埸,又況彼不動而擾之,不來而召之乎?臣又聞虜中間諜所在甚多,中國動靜,毫朆皆知。

    其〈口褱〉側自程戡在鄜延時,已有聲聞,雲欲歸降。

    自是至今,已經數年,朝廷屢召邊臣與之謀議,外人往往知之。

    亦有邸吏傳報四方,安有虜中獨不覺寤,寂然無事,曾無誅讨之意乎?臣竊疑其内挾詐謀,未可信也。

    或者諒祚久懷逆計,以朝廷待之恩禮優厚,無因而發,故遣其部将詐降以蔔之。

    若朝廷受之,則将歸曲而責直,得以為背叛之名。

    或者使其部将詐言勢孤力微,不能獨制諒祚,乞朝廷遣将出師為助,陰設伏兵,以徼大利,此二者皆未可知也。

    萬一有之,則今日受之,正堕其計中矣!縱使〈口褱〉側實有降心,蓋亦私有忿恨,或别負罪惡,反側不安,欲倚大國之威,以逼其主。

    其所部之民,未必肯盡從也。

    雖其自言權勢之彊,甲兵之盛,有謀善戰,為民所附,蓋欲自滉以求售耳,未必然也。

    藉令實能舉兵以與諒祚為敵,戰而勝之,則是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也。

    若其不勝,必引其馀衆南奔中國,諒祚悉其境内之兵以追之,怒氣直辭,長驅入塞,非口舌文移所能解也。

    臣恐朝廷不惟失信於諒祚,又将失信於〈口褱〉側也。

    若〈口褱〉側馀衆無幾,猶可以縛而送之,以緩諒祚之兵,然形迹已露,諒祚必叛無疑也。

    若〈口褱〉側馀衆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不肯如土偶束手就死,将突據邊城以救其命,更為中國之患,未有涯也。

    陛下不見侯景之事乎!臣聞羽翼未成,不可以高飛,近者未悅,不可以來遠。

    自堯、舜、禹、湯、文、武之王,下至齊桓、晉文之霸,未有不先治其内而能立功於外者也。

    故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曰:“以不教民戰,是謂?之。

    ”今陛下新即大位,尚未逾年,朝廷之政未盡修也,封域之中未盡治也。

    内郡無一年之蓄,左帑無累月之财,民間貧困,十室九空,小有水旱則化為流殍;承平日久,戎事不講,将帥乏人,士卒驕惰,上下姑息,有如兒戲,教閱稍嚴,則愠怼怨望,給賜小稽,則揚言不遜,被甲行數十裡,則喘汗不進,遇鄉邑小盜,則望塵奔北,此乃衆人所共知,非臣敢為欺罔也。

    兵法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不知彼知己,一勝一負。

    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陛下視今天下如此,而欲謀境外之事,起兵革之端,挑陸梁之虜,冀難立之功,此臣所為寒心者也。

    )為今之計,莫若收拔賢俊,随材受任,以舉百職。

    有功必賞,有罪必罰,以修庶政。

    選擇監司,澄清守令,以安百姓。

    屏絕浮費,沙汰?食,以實倉庫。

    詢謀智略,察驗武勇,以選将帥。

    申明階級,翦戮桀黠,以立軍法。

    料簡骁銳,罷去羸老,以練士卒。

    完整犀利,變更苦窳,以精器械。

    俟百職既舉,庶政既修,百姓既安,倉庫既實,将帥既選,軍法既立,士卒既練,器械既精,然後為陛下之所欲,為複靈夏,取瓜沙,平幽薊,收蔚朔》,無不可也。

    ”(案:《傳家集》此下有雲:今八者未有其一,而欲納邊吏之狂謀,信黠虜之詭辭,臣恐不能得其降者數百,而虜騎大至,覆軍殺将,邊城晝閉,朝廷乃為之宵衣旰食,焦心勞思,興兵運财,以救其急,使天下愁困如康定、慶曆之時已而,卒無可奈何。

    然後忍恥以招之,卑辭以谕之,尊其名以悅之,增其賂以求之,其為損也,不已多乎!斯乃國家之大事,安危所系,非特邊境之憂而已。

    願陛下深留聖意,勿為後悔,乃天下之福也。

    彼進謀者,皆非實能為國家斬将搴旗,拓土挌境,建衛、霍、甘、陳之功。

    但以利口長舌,虛辭大言,一時诳惑聖聰,欲盜陛下之官職耳。

    他日國家有患,不預其憂,是豈可哉?凡邊境有事,則将帥遷官,士卒受賞;無事則上下寂寂,無因徼徼倖。

    此乃人臣之利。

    非國家之利。

    陛下不可不察也!臣光昧死再拜上疏。

    )疏奏,上責樞密使文彥博曰:“輕呢〈口褱〉側事,司馬光奚由知之?”且言光忿躁,欲加重責。

    始有複還翰林之議。

    《紀事本末》卷五十八,又卷八十三。

    (案:《傳家集載治平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溫國文正公自禦史中丞改翰林學士敕。

    據《紀事》,改翰林學士在癸卯日,是月丙子朔,癸卯乃二十七日也,殆議始於二十四日,故是日即撰敕書,至二十七日乃行下也,敕書附注癸卯日下。

    ) 4、韓琦數因入對求罷相。

    (案:徐乾學《通鑒後編》雲:琦立三朝,或言其專。

    自王陶論劾之後,曾公亮因力薦王安石以間琦,琦因稱疾求去。

    帝不許,屢以诏書慰撫。

    琦又疏有四當去,複不許。

    厚陵複土,琦更不入中書,請甚堅。

    於是帝夜召張方平議,且曰:“琦志不可奪矣!”方平遂建議以兩鎮節钺,且虛府以示複用。

    又案:《安陽集·家傳》雲:九月,英宗山陵複土,公還至鞏縣,即上章乞罷相。

    尋诏諸處毋得受公章奏,公入對,面陳不已。

    時公意已決去,自此不複入中書視事。

    一日,上又召趣公視事,公亦力請如前。

    遂出四方一二士大夫勸退之書以進上,奏曰:“自有唐至於五代,首相之為山陵使者,事已求罷,例皆得請。

    昨仁宗皇帝昭陵複土,而先帝尚進藥劑,其時臣上體國家,不得援此故事遽然引去。

    今先帝已安陵域,祔廟禮成,乃陛下發明新政,以恢太祖、太宗光烈之時,固當升用賢傑,共熙聖治,臣居二府一紀,祿位盈極。

    自近朝以來,凡在首相,未有如臣歲月之久者,妨賢之甚,夙夜不能自安,此臣當去之一也。

    中書事無不總,文字繁委,而臣故疾嬰纏,日難牽彊,此臣之當去二也。

    宰政不舉,謗議日興,事業不著於時,聞望益衰於前,此臣當去之三也。

    前世為山陵使者,事訖而罷,載籍具存;今臣為山陵使,若恬然不能避位,則是為輔臣而不知典故,何以勝天下之責?此臣當去之四也。

    臣負此四當去,自知甚明,而陛下欲以私恩留臣,顧中外公議,且謂臣何?伏惟陛下聰明睿知,海内方瞻仰盛德,不可私一不才老病之臣,緻犯公議而失海内之望。

    臣所以不避鈌钺,昧萬死固請一郡,少安愚者之分,且使病軀,少諧休息,則陛下天地之造,何以為報?”此為丁未秋《乞罷相第一奏狀》,取《安陽集》與《家傳》參附之。

    《安陽集》載《第二奏狀》雲:臣近上表乞解相任,蒙降批答不允,今月十三日已再具劄子面奏,其叙當去之理不一,皆明白可信,非妄言也。

    必謂陛下哀而憐之,亟如所請。

    今乃再煩诏谕,殊未開納。

    臣竊揣陛下之意,不過以臣曆相三朝,攀附二聖,謂雖衰病不職,不可令其遽去,此陛下以為待臣之厚意,愚臣反以為薄也,臣請申其前說。

    且臣備位二府,行越一紀,妨賢之久,未有如臣之甚者而不去;身嬰宿疹,日甚一日,萬幾之重,不可支持而不去;宰職隳曠,謗議叢起,人情皆欲其去而不去;昔之為山陵使者,事已即罷,而臣兩為山陵使而不去。

    而陛下特欲矜其舊物以留之,則臣有此四不去之大責,仰而慚,俯而愧,何施面目於廟堂之上哉!若俟其職事愈廢,病益不支,議者交章而肆攻,然後免而逐之,得不傷陛下所厚之恩?此臣所以為薄也。

    今陛下左右輔弼之臣,皆一時名世之賢;侍從親近之官,皆一時可用之臣。

    當先帝祔廟禮成之後,宜升擢勷進,使交修衆職,以悅服於天下,使無狀老臣補外郡,以甯病軀,全陛下禦臣終始之禮,保愚臣守道平生之節,則陛下之恩,至厚也,至重也,雖天地父母之道不能過矣。

    《第三奏狀》雲:臣近上表,乞解相任,蒙批答不允。

    今月十四日,再具劄子面奏,其所叙當去之理不一,事皆明白不欺。

    陛下哀其誠實,遂有開許之意。

    臣退而俟命,必謂俞旨旦夕而下,乃煩再遣中使,賜以手诏,訓勉加厚,未容解去,非如前陛下所賜德音,既駭且疑,夙夜不能自處。

    伏惟陛下德業日隆,方以至仁至信,以禦天下。

    既哀臣前請盡出至誠實,已面有垂可之谕,則望敦仁示信,深轸衰舊,早收相绂,俾其隻守本官,外補一郡,覆載亭育,不過厚恩,終始保全,皆由聖造。

    臣今更不敢赴中書,即歸私第,聽候朝旨。

    《第四奏狀》雲:臣近上表及累具劄子,乞早罷免,歸伏私第,旦夕以俟俞旨。

    昨晚複蒙差降中使宣召,孤誠憂迫,須至重煩聖聽。

    臣今必當去者,蓋以二府一紀,愚短盡以罄竭,妨賢之久,自顧難安,而又宿疹所嬰,時在假告,職業隳斁,謗議叢起,茲陛下之所稔聞。

    仁廟、英宗山陵,兩塵使領,事訖當罷,故事甚明,此臣所以确然請退而不已也。

    況陛下前賜面谕,已有開許之意,故臣粗舉大概,更不敢詳陳極論,喋喋於異甯之下。

    惟幸聖明哀察,早令補外,使人言頓息,賢隽彙升,病軀少休,得全骸骨,乃陛下示公斷而存私恩也。

    )上察琦不可留,賜手劄曰:(案:《安陽集·家傳》載手劄雲:朕以大臣進退,國家所重,矧卿勳力,光於三朝,朕之眷懷,未有涯也。

    比敕有司不通章奏,而卿數因入對求罷,複以賓友之言,袖書進見,圖解機劇。

    朕中夕思念以見卿,豈不使卿少就安逸,以永康甯哉!)“今許卿暫臨藩服,且虛上宰之位以待卿還。

    ”(案:《家傳》此下有雲:“果能如旨,朕即有命,可密奏來。

    ”公奏謝曰:“宰輔之任,朝有定制,老臣無狀,不當虛位待之。

    願亟進良弼,以光新政。

    ”上卒虛此位。

    ) 5、辛醜,特授琦守司徒兼侍中、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判相州。

    (案:《家傳》雲:乃降制特授守司徒、檢校太師、兼侍中、揚州大都督長史、淮南節度、揚州管内觀察處置營田等使、判相州軍州事、同群牧兼管内勸農使,加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仍改賜推誠保德崇仁宗正協恭贊治亮節翊戴功臣,散官勳封如故,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主者施行。

    又賜第一區於京師,擢忠彥為秘閣校理。

    )是日,琦入對,上谕琦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

    ”上遂泣下,琦》亦感激稱謝。

    (《紀事本末》卷六十三。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韓琦屢懇罷相,上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

    ”上遂泣,琦亦感泣。

    乃以琦守司徒兼侍中,出判相州。

    薛應旂《宋元通鑒》雲:入對,帝泣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

    然卿去,誰可屬國者?王安石何如?”琦對曰:“安石為翰林則有馀,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帝不答。

    張方平《樂全集》除韓琦守司徒兼侍中鎮安武勝等軍節度司制雲:朕光宅萬邦,肇新駿命,正權綱之遠禦,審名器之大防。

    眷予宗臣,特崇異數,以表圖勳之重,用昭報禮之隆。

    爰揆剛辰,誕揚贊冊,具官韓琦,宣昭賢業,熙亮天工,光翊三朝,鹹有一德,材周五則之用,體備四時之和。

    社稷是經,文武惟憲,在成功而弗處,實有大以能謙,薦上奏封,懇辭政柄。

    顧倚毗之厚,诏谕數頒,而精懇之堅,辭誠難奪。

    增寵上階之峻,特開兩鎮之崇,簡自朕心,事非舊典。

    當盛辰之均逸,望故裡以榮歸,大業甚明,休靈殊渥,於戲!臣行其志,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