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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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往複書诏表牒則可。

    ”既而奴哥複至金,使胡突衮與俱如遼,免取質子及上京、興中府所屬州郡,減歲币之數。

    且曰:“必以兄事我,冊用漢儀,方可如約。

    言如不從,勿複遠使。

    ”遼主從之。

    凡七遣使如金議冊禮,金乃使烏林答贊谟如遼迎冊。

    冊至金,金主以無兄事之語,又不稱大金,而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語涉輕侮,乃複使贊谟如遼,責其冊乖體式,如依前書所定,然後可從。

     3、己未,改女冠為女道,尼為女德。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宋史·本紀》并入乙卯日诏。

    畢《通鑒》同。

    《困學紀聞》卷二十:祥符中,以聖祖名,改元武為真武,元枵為真枵。

    《崇文總目》謂《太元經》曰《太真經》,若迎真、奉真、崇真之類,在祠宮者非一,其末也,目女冠為女真,遂為亂華之兆。

    ) 4、庚申,诏:“已降指揮铙钹、佛像等限十日納官,可除铙钹,依已降指揮佛像并存留,依所錫敕号,添用冠服,篇行天下。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辛酉,禦筆:德士冠并依道流,見戴諸色冠樣止不飾日月星辰,除有官職者許服皂紫道服、執牙簡,馀已有紫衣人并紫道服,褐衣改銀褐道服,皆木簡,并稱姓氏;舊有師号者,仍舊。

    在京自三月一日依此外,州、軍候指揮到日,限一季改易。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禦筆:寺院已改為宮觀,諸陵佛寺改為明真宮,臣庶墳寺改兩字,下用黃箓院;自合設禮,合掌和南不審,并改作擎拳、稽首;賜天尊服;仍改塑菩薩、羅漢,并改道服冠簪;佛封大覺金仙,文殊菩薩封安惠文靜大士,普賢菩薩封安樂妙靜大士,泗洲大聖封巨濟大士,雙林傅大士封應化大士。

    (案:“傅”元誤“傳”。

    )初祖達摩封元一大士,二祖封同慧大士,三祖封善明大士,四祖封靈慧大士,五祖封靜心大士,六祖封德明大士,永嘉速覺封全德大士,經文合改佛稱金仙,菩薩稱仙人,羅漢稱無漏,金剛稱力士,僧伽稱修善;銅像不納,并許改塑,僧已降诏為德士,所有寺院撥放、試經、進疏、度牒并改作披戴為德士。

    《紀事本末》卷同上。

    案:《宋史·王衣傳》:為大理評事,升寺正。

    林靈素得幸,将毀釋氏以逞其私。

    襄州僧杜德寶毀體然香,有司觀望靈素意,捕以聞。

    衣閱之曰:“律自傷者杖而已。

    ”靈素求内批,坐以害風教竄流之,停衣官。

    費衮《梁谿漫志》一:長老道行甚高,或戲之曰:“戴冠兒穩否?”答曰:“幸有一片閒田地。

    ”此意甚微婉,直以為遊戲耳。

    時饒德操已為僧,因作《改德士頌》雲:“自知祝朆非華我,故欲毀形從道人;聖主如天苦憐憫,複令加我舊冠巾。

    舊說螟蛉逢蜾蠃,異時蝴蝶夢莊周;世閒化物渾如夢,夢悰惺惺卻自由。

    德士舊尚稱進士,黃冠初不異儒冠;種種是名名是假,世人誰不被名漫。

    衲子紛紛惱不禁,倚松傳與法安心;瓶盤钗钏形雖異,還我從前一邑金。

    小年曾著書生帽,老大當簪德士冠;此身無我亦無物,三教從來處處安。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十一:政和間,林靈素主張道教,建議以僧為德士,使加冠巾,其意以釋氏為出其下耳。

    臨川饒德操,時棄儒為僧,作《德士頌》四首。

    德操自号倚松道人,意取閒禅師詩雲:“閒攜經卷倚松立,笑問客從何處來。

    ”故以名庵,又以自号。

    陳瑩中有詩寄之曰:“舊時饒措大,今日壁頭陀。

    為問安心法,禅儒較幾何?” 5、乙醜,改湟州為樂州。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

    案:湟州屬秦鳳路,舊邈州城。

    《宋史·地理志》雲:大觀三年,加湟州向德軍節度。

    宣和元年,改樂州。

    《文獻通考》、《宋朝事實》并同。

    “樂州”,畢氏《通鑒》作“泺州”。

    ) 6、戊辰,尚書省言:“改易佛、菩薩、羅漢等像及經文指揮,乞權且寝罷。

    ”诏改易止為令,後又申明行下,尋诏别聽旨。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7、壬申,禦筆:“羅漢已改為無漏和尚,猶未加封爵,可封比應士。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十三:政和八年,禦筆:“羅漢已改為無漏和尚,未加封爵,可封作應真。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初高麗來求醫,上遣二醫往,是秋還。

    以其事奏聞,實非求醫,乃彼知中國将與女真圖契丹,謂苟存契丹,猶足為中國捍邊,女真虎狼不可交也,宜早為之備。

    上聞之,不樂。

    案:《太平治迹統類》:元年六月,高麗來求醫,上命擇二醫往,歲馀方遣歸。

    《九朝編年備要》:後三年,遣使往聘,欲促其共舉,高麗雖恭順,終不得其要領而歸。

     又以餘深為太宰,王黼少宰。

    初,上訪大臣,以取遼之策。

    鄭居中、鄧洵武皆以為不可,獨黼是其計,以身任之。

    左司倪濤且曰:景德以來,虜守約不敢犯邊,盟誓固在,不可渝也。

    天下久安,士不習戰,軍儲又屈,無輕議論以為後患。

    黼怒曰:左司敢沮軍耶!案:《王黼除少宰制》曰:北辰居所,而衆星拱道,蓋尚於無為;明主好要,而百事詳,術莫先於論相。

    天實生於碩輔,世方賴於真儒。

    用酌師虞,延登揆席。

    肆即治廷之大,亶孚诏号之嚴。

    具官某直諒而粹夷,闳深而博遠。

    學通千載,而會歸於道德之要;識造萬微,而動合於理義之方。

    谠論明谟,允矣佐王之略;高文大冊,傑然冠古之英。

    國之光輝,予有疏附。

    頃自左綱之峻,亟升右省之崇。

    敕天之命惟時幾,益罄同寅之助役。

    志於享無爽侮,聿多載采之勳。

    豈惟衆賢和而物和,茲乃百姓足而君足。

    三台之階兩兩,疇當齊色之占;南山之石岩岩,爰屬秉鈞之望。

    惟帝赉弼,若時登庸。

    其遂相予,無以易汝。

    俾陟宰司之重,兼釐政本之繁。

    懋官超彜典之常,賜位躐文階之冠。

    申加多邑,并衍真祖。

    於戲!尹躬暨湯而克享天心,高宗得說而鹹仰朕德。

    相與之妙,於今可師。

    矧《書》垂告戒之言,有嘉謀則順於外;而《史》述彌綸之用,持衆美以效之君。

    故四方其訓,以無競維;人必三後協心,而同底於道。

    往資予翼,式副民贍。

    《東都事略》《本紀》丁巳日,餘深太宰兼門下侍郎,王黼特進、少宰兼中書侍郎。

    《宋史·本紀》系之戊午日,《十朝綱要》同。

    畢氏《通鑒》從之,《考異》雲:《編錄》作丁巳,今從《宋史表》,又考《三朝北盟會編》載政和八年四月,太宰鄭居中奏乞守盟誓,罷遣女真人使事。

    又於朝堂責蔡京曰:“朝廷欲遣使入女真軍前議事,夾攻大遼,出自李良嗣,欲快己意。

    公為首台,國之元老,不守兩國盟約,辄造事端,誠非廟算。

    且在昔章聖皇帝與大遼,昭聖立誓,至今幾二百年,兵不識刃,農不加役,雖漢唐和戎,未有我宋之策也。

    公何以遽興此舉?且兵者,不祥之器,勢不獲已,即可暫用。

    昔景德中,遼人舉國來寇,真宗用宰相寇準之策親征,後遣使議和,自此守約,不複盜邊者三十九年。

    及慶曆中,契丹聚兵境上,以求關南地為名,仁宗用富弼報聘增币。

    觀真宗、仁宗意不欲動兵,恐害生靈,堅守誓約,至今一百七十四年,四方無虞。

    今若導主上棄約複燕,恐天怒夷怨,切在熟慮,無遺後悔。

    事系宗廟,豈可輕議!又況用兵之道,勝負不常,苟或必勝,則府庫乏於犒賞,編戶困於供役,蠹國害民,莫過此也。

    脫或不勝,則患害不測。

    ”京曰:“上厭歲币五十萬疋、兩,故有此意。

    ”居中曰:“歲币五十萬疋、兩,比之漢世和單于,歲尚給一億九十萬,西域七千四百八十萬,則今與之币,未為失策。

    又後漢永初中,諸羌反十四年,當時用兵用财二百四十億。

    永和後,複經七年,用八十萬億。

    且前古帝王豈忍中國之富,填於盧山之壑,委於狼望之北哉?蓋聖人重惜民生之本也。

    載在史策,非妄言也。

    ”京曰:“上意已決,豈可沮乎。

    ”居中曰:“使百萬生靈,肝腦塗地,公實使之,未知公異日何如也?”遂作色而起。

    又載知樞密院事鄧洵武上書,乞守信罷兵,保境息民。

    引鄧洵武《家傳》曰:時上意感動,欲興師,蔡京謀複燕京,洵武屢折之,而蔡京密啟於上,不令洵武預議。

    洵武乃約童貫到樞密院,具以利害曉之。

    貫反說洵武曰:“樞密在上前且承當,取商量也。

    商量得十來年悰,不要相拗,官家上方有意,相公如此說話,恐為他人所奪。

    ”語已而笑。

    洵武知京、貫之意,遂請閒日,力陳宗社之計,請以上意令京條對。

    又上奏曰:“雍熙中,嘗有此舉,是時曹彬出河北,潘美出河東,趙普在南陽聞之,上疏切谏,彬、美卒無功而還。

    ”因出趙普疏本,與曹、潘傳進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