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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佥事、兵備道。
禮部主事吳聞詩、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關内道。
兵部員外郎邊大順、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莊浪兵備道。
戶部員外郎羅爌、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守西甯道。
戶部郎中張益慶、為河南布政使司參議、汝南道。
工部員外郎魏之琯、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大梁道。
兵部主事袁噩、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榆林東路兵備道。
禮部主事李贊明、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榆林中路兵備道。
兵部主事劉世傑、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隴右道。
戶部主事王昌允、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臨鞏兵備道 ○免山東高密縣元年分荒殘額賦 ○戊子。
福建道試監察禦史姜金允奏言、明慎用刑、重民命也。
我朝刑書未備。
止用鞭辟。
臣以小民無知犯法。
情有大小。
則罪有重輕。
斬之下有絞、徒、流、笞、杖。
不忍盡死人于法也。
斬有立決。
複有秋決。
于緩死中寓矜全也。
故曆朝有大理覆奏。
有朝審。
熱審。
又有臨時停刑。
蓋死者不可複生。
恒當慎之。
今修律之上□日久下。
未即頒行。
非所以大鬯皇仁也。
請敕部速行定律。
以垂永久。
得上□日、着作速彙輯進覽。
以便裁定頒行。
其覆奏朝審、熱審、停刑、各款。
着三法司一并詳察舊例具奏。
○陝西道試監察禦史馬兆煃奏言辇毂之下。
盜賊竊發。
及至捕獲。
少長盡置之法。
臣以為殲厥渠魁。
脅從罔治。
其老稚不能彎弓操刃者、望加矜宥。
以廣罪人不孥之意。
若戶婚土田、宜早定律令。
兼用笞杖流徒。
開其一面。
俾得自新。
章下所司知之 ○己醜。
妖民劉伯泗、掘穴得石匣、内函天書。
又石彈内有元帥印。
遂自稱天罡星。
宣府巡撫馮聖兆、捕獲以聞。
命斬之。
○賜故明晉王朱審烜銀一千兩。
郡王、公主、各五百兩 ○庚寅。
賜故明妃嫔袁氏、任氏、範氏、郭氏、李氏、馮氏、邵氏、李氏、衣各二襲 ○以保定巡撫王文奎、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右副都禦史、總督淮揚等處、提督漕運海防軍務兼理糧饷。
宿遷兵備道趙福星、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鳳陽等處、贊理軍務 ○升山西右布政使管冀甯道事聶明楷、為陝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朔州道劉弘遇、為陝西布政使司參政、管右布政使事 ○升永平道佥事李丕着、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淮海兵備道。
密雲道佥事蕭時彥、為河南按察使司副使、淮安海道。
禮部員外郎王爾祿、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揚州江海道。
工部主事李藻然、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颍州兵備道。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奏言、西北粒食、全取給于東南。
自闖亂後、南粟不達京師。
以緻北地之米價日騰。
今王師直取南京。
計江南蘇、松、常、鎮、杭、嘉、湖。
七府之漕白。
必久抵南庚。
須亟令總漕星馳淮上。
巡漕禦史疾趨瓜揚。
彈壓地方。
度。
理運務。
俟金陵底定。
酌留之。
餘悉轉太倉。
南粟既來。
市價自減矣。
章下所司速議 ○戶科給事中郝傑奏言巡撫一官。
安民察吏任甚重也。
凡糾彈所及。
無敢起而紛更之者。
今柳寅東劾朱盛湍等、張鳴駿劾馬如繹等、忽有喚問回任之事。
竊恐喚問不己、必為辨駁。
辨駁不己、必為诟诋。
以緻白簡無靈。
事權倒置。
從此容嘿依阿。
誰為皇上發奸逐佞者。
乞念巡按為朝廷耳目之司。
凡遇舉劾。
惟敕部察例覆請。
傥有未當、令該衙門堂官、嚴加考察。
以示勸戒。
則風憲重、而紀綱肅矣。
疏入。
得上□日、禦史察吏安民。
全以糾彈為職。
喚問回任二事、委屬不便。
嗣後仍照舊例行。
傥舉劾不當。
任滿之日、嚴加考核。
該部院知道 ○辛卯。
定山西鄉試。
中額舉人七十名。
○以故明山海副将王天寵、為山東沂州署總兵官。
薊州鎮副将夏登仕、為薊鎮石儀中營副将 ○壬辰。
升直隸通州知州李廷梅。
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通州道。
兖州府知府王顯祚、為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故明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賈毓祥、恩诏起用。
以老疾辭。
允之。
○癸巳。
谕禮部。
故明妃嫔所需夏季床扇及患病食用不敷者。
查實以聞 ○免山東濟陽縣故明徵過元年分額賦 ○改折泰安州額。
解綿布一年。
以木綿價湧累民故也 ○欽天監管監正事湯若望奏言宸居重地。
負陰抱陽。
陰宜斂藏。
陽宜開廣。
棋盤街房屋、蔽塞宜禁。
文德武功兩坊、左右相配今文德坊己火。
即宜修建。
從之 ○甲午。
賜内院大學士李建泰、玲珑鞍馬 ○賜故明妃嫔任氏、範氏、袁氏、李氏、馮氏、銀各三十兩。
邵氏、郭氏、張氏、李氏、銀各二十兩 ○遣官祭關聖帝君。
○乙未。
賜巡撫雷興、總兵馬科子祚起、參将劉先等、鞍馬、袍帽等物有差。
○陝西道監察禦史趙開心奏言、本月初五日朝期。
諸臣跪迎攝政王。
王至即回。
是徒知尊王、而不知王之尊朝廷。
宜其艴然而返也。
初七日。
鴻胪寺官、複令謝恩諸臣。
至端拱門行禮。
夫以皇叔之親、而兼攝政之尊。
原與諸王有異。
即臣民甯肯自外于拜舞。
第王之恩。
皆皇上之恩。
中外莫不傾戴。
豈區區在此拜跪之間。
故群臣谒見王時。
正當限以禮數。
辨其衣冠。
與朝見皇上之禮不同。
庶諸臣不失尊王之意。
亦全王所以尊皇上之心。
此儀制宜定者也。
稱号必須正名。
臣見上谕。
皆
禮部主事吳聞詩、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關内道。
兵部員外郎邊大順、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莊浪兵備道。
戶部員外郎羅爌、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守西甯道。
戶部郎中張益慶、為河南布政使司參議、汝南道。
工部員外郎魏之琯、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大梁道。
兵部主事袁噩、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榆林東路兵備道。
禮部主事李贊明、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榆林中路兵備道。
兵部主事劉世傑、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隴右道。
戶部主事王昌允、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臨鞏兵備道 ○免山東高密縣元年分荒殘額賦 ○戊子。
福建道試監察禦史姜金允奏言、明慎用刑、重民命也。
我朝刑書未備。
止用鞭辟。
臣以小民無知犯法。
情有大小。
則罪有重輕。
斬之下有絞、徒、流、笞、杖。
不忍盡死人于法也。
斬有立決。
複有秋決。
于緩死中寓矜全也。
故曆朝有大理覆奏。
有朝審。
熱審。
又有臨時停刑。
蓋死者不可複生。
恒當慎之。
今修律之上□日久下。
未即頒行。
非所以大鬯皇仁也。
請敕部速行定律。
以垂永久。
得上□日、着作速彙輯進覽。
以便裁定頒行。
其覆奏朝審、熱審、停刑、各款。
着三法司一并詳察舊例具奏。
○陝西道試監察禦史馬兆煃奏言辇毂之下。
盜賊竊發。
及至捕獲。
少長盡置之法。
臣以為殲厥渠魁。
脅從罔治。
其老稚不能彎弓操刃者、望加矜宥。
以廣罪人不孥之意。
若戶婚土田、宜早定律令。
兼用笞杖流徒。
開其一面。
俾得自新。
章下所司知之 ○己醜。
妖民劉伯泗、掘穴得石匣、内函天書。
又石彈内有元帥印。
遂自稱天罡星。
宣府巡撫馮聖兆、捕獲以聞。
命斬之。
○賜故明晉王朱審烜銀一千兩。
郡王、公主、各五百兩 ○庚寅。
賜故明妃嫔袁氏、任氏、範氏、郭氏、李氏、馮氏、邵氏、李氏、衣各二襲 ○以保定巡撫王文奎、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右副都禦史、總督淮揚等處、提督漕運海防軍務兼理糧饷。
宿遷兵備道趙福星、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鳳陽等處、贊理軍務 ○升山西右布政使管冀甯道事聶明楷、為陝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朔州道劉弘遇、為陝西布政使司參政、管右布政使事 ○升永平道佥事李丕着、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淮海兵備道。
密雲道佥事蕭時彥、為河南按察使司副使、淮安海道。
禮部員外郎王爾祿、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揚州江海道。
工部主事李藻然、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颍州兵備道。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奏言、西北粒食、全取給于東南。
自闖亂後、南粟不達京師。
以緻北地之米價日騰。
今王師直取南京。
計江南蘇、松、常、鎮、杭、嘉、湖。
七府之漕白。
必久抵南庚。
須亟令總漕星馳淮上。
巡漕禦史疾趨瓜揚。
彈壓地方。
度。
理運務。
俟金陵底定。
酌留之。
餘悉轉太倉。
南粟既來。
市價自減矣。
章下所司速議 ○戶科給事中郝傑奏言巡撫一官。
安民察吏任甚重也。
凡糾彈所及。
無敢起而紛更之者。
今柳寅東劾朱盛湍等、張鳴駿劾馬如繹等、忽有喚問回任之事。
竊恐喚問不己、必為辨駁。
辨駁不己、必為诟诋。
以緻白簡無靈。
事權倒置。
從此容嘿依阿。
誰為皇上發奸逐佞者。
乞念巡按為朝廷耳目之司。
凡遇舉劾。
惟敕部察例覆請。
傥有未當、令該衙門堂官、嚴加考察。
以示勸戒。
則風憲重、而紀綱肅矣。
疏入。
得上□日、禦史察吏安民。
全以糾彈為職。
喚問回任二事、委屬不便。
嗣後仍照舊例行。
傥舉劾不當。
任滿之日、嚴加考核。
該部院知道 ○辛卯。
定山西鄉試。
中額舉人七十名。
○以故明山海副将王天寵、為山東沂州署總兵官。
薊州鎮副将夏登仕、為薊鎮石儀中營副将 ○壬辰。
升直隸通州知州李廷梅。
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通州道。
兖州府知府王顯祚、為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故明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賈毓祥、恩诏起用。
以老疾辭。
允之。
○癸巳。
谕禮部。
故明妃嫔所需夏季床扇及患病食用不敷者。
查實以聞 ○免山東濟陽縣故明徵過元年分額賦 ○改折泰安州額。
解綿布一年。
以木綿價湧累民故也 ○欽天監管監正事湯若望奏言宸居重地。
負陰抱陽。
陰宜斂藏。
陽宜開廣。
棋盤街房屋、蔽塞宜禁。
文德武功兩坊、左右相配今文德坊己火。
即宜修建。
從之 ○甲午。
賜内院大學士李建泰、玲珑鞍馬 ○賜故明妃嫔任氏、範氏、袁氏、李氏、馮氏、銀各三十兩。
邵氏、郭氏、張氏、李氏、銀各二十兩 ○遣官祭關聖帝君。
○乙未。
賜巡撫雷興、總兵馬科子祚起、參将劉先等、鞍馬、袍帽等物有差。
○陝西道監察禦史趙開心奏言、本月初五日朝期。
諸臣跪迎攝政王。
王至即回。
是徒知尊王、而不知王之尊朝廷。
宜其艴然而返也。
初七日。
鴻胪寺官、複令謝恩諸臣。
至端拱門行禮。
夫以皇叔之親、而兼攝政之尊。
原與諸王有異。
即臣民甯肯自外于拜舞。
第王之恩。
皆皇上之恩。
中外莫不傾戴。
豈區區在此拜跪之間。
故群臣谒見王時。
正當限以禮數。
辨其衣冠。
與朝見皇上之禮不同。
庶諸臣不失尊王之意。
亦全王所以尊皇上之心。
此儀制宜定者也。
稱号必須正名。
臣見上谕。
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