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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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乃不肯虛公存心。
凡事每多專擅。
無論朕所未見之處、恣肆多端。
即在朕前議論往往謬。
妄執拗。
務求己勝。
朕知其行事如此、不可久留密勿之地。
故調用刑部。
彼猶不悟、以為才能堪任。
侈然自滿。
受事有年、不思感恩報稱。
過誤愈多。
屢加誡谕、迄無悛悔。
朕複不忍遽棄。
屢以小事懲處。
使之警省。
猶然置若罔聞。
如阿拉那一案、問理不公。
是非颠倒。
情弊顯然。
朕面加诘問。
仍巧言支飾、不以實對。
負恩溺職。
殊為可惡。
已經革職付部。
着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會同從重議罪具奏。
○補鴻胪寺少卿趙開心原官 ○升河南汝南道參政冀如錫、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裁湖廣沅州、靖州、銅鼓、五開、施州瞿塘各衛經曆崇盈、豐積、廣平、永豐、施州各倉大使。
魚山、廣濟、均陽、南坪、笙竹、臨湘、河塘、界山城北各驿驿丞。
○陝西道禦史姜圖南疏言、明史一書。
雖事屬前代。
而纂修之典、則在本朝。
請發金匮藏書敕内閣翰林諸臣、開館編摹。
廣搜會訂。
以成信史。
疏下所司。
○癸未。
升刑科給事中蔺挺達、為吏科右給事中。
○以緻仕三等阿達哈哈番阿岱子雅秦、襲職。
○裁山東都司斷事一員。
○輔國公品級紮喀納卒。
○甲申。
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官遵上□日會議、部尚書圖海、負恩溺職。
應論絞。
上以圖海情罪重大、本當依議正法。
但念其任用有年。
姑免死。
革職。
逐産籍沒。
○免湖廣鐘祥縣十五年分水災額賦 ○乙酉。
以平南王屬下故拖沙喇哈番張文昇子逢吉、劉承德子國泰、舒尚孟子雲虎、王武子朝卿、屈應奎子起龍、張官祿子士俊、尚有成侄永祿、徐有運侄開先、各襲職。
○遣官緻祭鄂爾多斯部落固山額真布達雅 ○丙戌。
授投誠僞新津侯譚弘、為慕義侯。
僞仁壽侯譚詣、為向化侯。
○更定賜祭外藩蒙古事例。
下嫁固倫公主、及公女格格以下、公夫人以上、親王以下、公以上、及一等台吉、塔布囊、并精奇尼哈番、有投降及軍功者薨逝、仍賜祭如例。
其二等三等四等台吉、塔布囊、固山額真、阿思哈尼哈番、達爾漢卒。
停其賜祭。
○丁亥。
升詹事府詹事沙澄、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通政使司左通政陳協、為宗人府府丞 ○升大理寺卿張自德、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陝西、贊理軍務。
○更定駐防盛京協領品秩、視甲喇章京。
盛京、及江甯、西安、管牛錄事閑散章京品秩、俱視牛錄章京。
○山東巡按程衡。
劾奏山東巡撫耿焞、貪婪昭着。
列款以聞。
得上□日、耿焞、着革職逮問 ○戊子。
裁陝西西安左右中前後、漢中、甯羌、蘭州、河州、臨洮、鞏昌、秦州等衛。
階州、文縣、禮店、環縣、鳳翔、沔縣、興安等所。
○上複親試江南舉人 ○庚寅。
兵科給事中薛鼎臣奏言、今日之求治平者。
莫不以懲貪為第一務。
顧有司行貪之事不一而其取于平民者、莫甚于私報大戶。
取于商賈者、莫甚于私派當月。
取于錢糧者、莫甚于私索常例。
取于詞訟者、莫甚于私罰贖銀。
請敕該撫按、設立木榜。
嚴行禁革。
以杜貪源。
下所司議。
○山東道禦史施維翰奏言、直省設有鎮将諸臣、惟靖盜安民是賴。
今地方盜賊縱橫。
各撫按但參有司不繩鎮将。
請敕嚴加處分。
并定撫按參劾鎮将之法。
如順天巡撫董天機、縱兵為盜。
請正其罪。
以為徇庇溺職者之戒。
疏下所司。
○裁江西都司經曆、斷事、都事夏。
四月辛卯朔。
享太廟。
遣公愛星阿行禮 ○以緻仕拜他喇布勒哈番範思孔子文魁、襲職 ○翰林院掌院學士折庫讷、王熙奏言、翰林官自侍讀學士、以至檢讨、與臣等俱為同官。
原無統屬。
凡給假省親、終養、遷葬、告病等項。
宜令自行陳奏。
永為定例。
報可。
○貴州總督趙廷臣奏報、逆賊馮天裕等、竄伏山寨、勾結亡命。
先陷湄潭。
嗣犯甕安。
臣調思南、平越、遵義、偏橋各路官兵、擊破賊營。
斬天裕、及僞總兵冉宗孝等。
餘黨悉平。
下所司知之。
○壬辰。
先是有上□日、往召外藩蒙古王等所尚五公主、及額驸、并科爾沁國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滿朱習禮、俱來京。
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以公主病、有誤來朝回奏。
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滿朱習禮、以公主病洩。
自身冒風。
兩孫病殂。
諸子複感寒疾。
奏請免朝。
于是理藩院劾奏。
蒙皇上誼笃親親。
特令公主額驸來朝。
今親王吳克善郡王滿朱習禮、奉诏不即至、反推托事故奏陳。
殊屬不合。
仍應催令來京。
嚴加議處。
奏入。
奉上□日、卓禮克圖王、巴圖魯王、不聞命即至、借端推诿。
甚屬不合。
爾衙門會同議政王貝勒大臣議奏。
議未上、至是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星夜引罪來朝。
上谕曰。
公主、王當此無事之際、以善言相慰。
笃親之故、特召之來。
朕之恩待甚厚。
矧達爾漢巴圖魯郡王系皇太後親兄又曾行間效力、着有勞績。
故欲進封為親王。
今乃以公主病洩、孫死、為辭不遵诏上□日。
藐視朕躬有幹國紀。
朝與不朝、任從己便。
豈朕轸恤。
款待有未至乎。
已付諸王大臣議處。
今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既自引罪、星夜來朝着從寬免議。
其進封親王、亦着停止。
○裁直隸涿州州同、薊州州判、密雲遵化二縣縣丞、并涿州、薊州開平、河間四衛經曆 ○以兵部主事馬之駛、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提調學政 ○先是、陝西巡撫陳極新、給事中梁鋐、互相讦奏。
極新因劾鋐勢占、三原縣西陽裡水地二十四頃八十七畝。
下巡按石維昆查訊、不實。
維昆劾極新挾讐殃民。
捏冊诳奏。
命革極新職。
逮京嚴審拟罪。
○甲午。
革予告江甯巡
乃不肯虛公存心。
凡事每多專擅。
無論朕所未見之處、恣肆多端。
即在朕前議論往往謬。
妄執拗。
務求己勝。
朕知其行事如此、不可久留密勿之地。
故調用刑部。
彼猶不悟、以為才能堪任。
侈然自滿。
受事有年、不思感恩報稱。
過誤愈多。
屢加誡谕、迄無悛悔。
朕複不忍遽棄。
屢以小事懲處。
使之警省。
猶然置若罔聞。
如阿拉那一案、問理不公。
是非颠倒。
情弊顯然。
朕面加诘問。
仍巧言支飾、不以實對。
負恩溺職。
殊為可惡。
已經革職付部。
着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會同從重議罪具奏。
○補鴻胪寺少卿趙開心原官 ○升河南汝南道參政冀如錫、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裁湖廣沅州、靖州、銅鼓、五開、施州瞿塘各衛經曆崇盈、豐積、廣平、永豐、施州各倉大使。
魚山、廣濟、均陽、南坪、笙竹、臨湘、河塘、界山城北各驿驿丞。
○陝西道禦史姜圖南疏言、明史一書。
雖事屬前代。
而纂修之典、則在本朝。
請發金匮藏書敕内閣翰林諸臣、開館編摹。
廣搜會訂。
以成信史。
疏下所司。
○癸未。
升刑科給事中蔺挺達、為吏科右給事中。
○以緻仕三等阿達哈哈番阿岱子雅秦、襲職。
○裁山東都司斷事一員。
○輔國公品級紮喀納卒。
○甲申。
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官遵上□日會議、部尚書圖海、負恩溺職。
應論絞。
上以圖海情罪重大、本當依議正法。
但念其任用有年。
姑免死。
革職。
逐産籍沒。
○免湖廣鐘祥縣十五年分水災額賦 ○乙酉。
以平南王屬下故拖沙喇哈番張文昇子逢吉、劉承德子國泰、舒尚孟子雲虎、王武子朝卿、屈應奎子起龍、張官祿子士俊、尚有成侄永祿、徐有運侄開先、各襲職。
○遣官緻祭鄂爾多斯部落固山額真布達雅 ○丙戌。
授投誠僞新津侯譚弘、為慕義侯。
僞仁壽侯譚詣、為向化侯。
○更定賜祭外藩蒙古事例。
下嫁固倫公主、及公女格格以下、公夫人以上、親王以下、公以上、及一等台吉、塔布囊、并精奇尼哈番、有投降及軍功者薨逝、仍賜祭如例。
其二等三等四等台吉、塔布囊、固山額真、阿思哈尼哈番、達爾漢卒。
停其賜祭。
○丁亥。
升詹事府詹事沙澄、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通政使司左通政陳協、為宗人府府丞 ○升大理寺卿張自德、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陝西、贊理軍務。
○更定駐防盛京協領品秩、視甲喇章京。
盛京、及江甯、西安、管牛錄事閑散章京品秩、俱視牛錄章京。
○山東巡按程衡。
劾奏山東巡撫耿焞、貪婪昭着。
列款以聞。
得上□日、耿焞、着革職逮問 ○戊子。
裁陝西西安左右中前後、漢中、甯羌、蘭州、河州、臨洮、鞏昌、秦州等衛。
階州、文縣、禮店、環縣、鳳翔、沔縣、興安等所。
○上複親試江南舉人 ○庚寅。
兵科給事中薛鼎臣奏言、今日之求治平者。
莫不以懲貪為第一務。
顧有司行貪之事不一而其取于平民者、莫甚于私報大戶。
取于商賈者、莫甚于私派當月。
取于錢糧者、莫甚于私索常例。
取于詞訟者、莫甚于私罰贖銀。
請敕該撫按、設立木榜。
嚴行禁革。
以杜貪源。
下所司議。
○山東道禦史施維翰奏言、直省設有鎮将諸臣、惟靖盜安民是賴。
今地方盜賊縱橫。
各撫按但參有司不繩鎮将。
請敕嚴加處分。
并定撫按參劾鎮将之法。
如順天巡撫董天機、縱兵為盜。
請正其罪。
以為徇庇溺職者之戒。
疏下所司。
○裁江西都司經曆、斷事、都事夏。
四月辛卯朔。
享太廟。
遣公愛星阿行禮 ○以緻仕拜他喇布勒哈番範思孔子文魁、襲職 ○翰林院掌院學士折庫讷、王熙奏言、翰林官自侍讀學士、以至檢讨、與臣等俱為同官。
原無統屬。
凡給假省親、終養、遷葬、告病等項。
宜令自行陳奏。
永為定例。
報可。
○貴州總督趙廷臣奏報、逆賊馮天裕等、竄伏山寨、勾結亡命。
先陷湄潭。
嗣犯甕安。
臣調思南、平越、遵義、偏橋各路官兵、擊破賊營。
斬天裕、及僞總兵冉宗孝等。
餘黨悉平。
下所司知之。
○壬辰。
先是有上□日、往召外藩蒙古王等所尚五公主、及額驸、并科爾沁國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滿朱習禮、俱來京。
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以公主病、有誤來朝回奏。
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滿朱習禮、以公主病洩。
自身冒風。
兩孫病殂。
諸子複感寒疾。
奏請免朝。
于是理藩院劾奏。
蒙皇上誼笃親親。
特令公主額驸來朝。
今親王吳克善郡王滿朱習禮、奉诏不即至、反推托事故奏陳。
殊屬不合。
仍應催令來京。
嚴加議處。
奏入。
奉上□日、卓禮克圖王、巴圖魯王、不聞命即至、借端推诿。
甚屬不合。
爾衙門會同議政王貝勒大臣議奏。
議未上、至是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星夜引罪來朝。
上谕曰。
公主、王當此無事之際、以善言相慰。
笃親之故、特召之來。
朕之恩待甚厚。
矧達爾漢巴圖魯郡王系皇太後親兄又曾行間效力、着有勞績。
故欲進封為親王。
今乃以公主病洩、孫死、為辭不遵诏上□日。
藐視朕躬有幹國紀。
朝與不朝、任從己便。
豈朕轸恤。
款待有未至乎。
已付諸王大臣議處。
今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既自引罪、星夜來朝着從寬免議。
其進封親王、亦着停止。
○裁直隸涿州州同、薊州州判、密雲遵化二縣縣丞、并涿州、薊州開平、河間四衛經曆 ○以兵部主事馬之駛、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提調學政 ○先是、陝西巡撫陳極新、給事中梁鋐、互相讦奏。
極新因劾鋐勢占、三原縣西陽裡水地二十四頃八十七畝。
下巡按石維昆查訊、不實。
維昆劾極新挾讐殃民。
捏冊诳奏。
命革極新職。
逮京嚴審拟罪。
○甲午。
革予告江甯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