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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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六年。
己亥。
春正月。
癸巳朔。
上不視朝。
免行慶賀禮。
○朝鮮國王李淏、遣陪臣許積等、表賀冬至、元旦、萬壽聖節。
并進□山戊不□貢方物。
宴赉如例。
○甲午。
四川巡撫高民瞻奏報、僞侯譚文、譚宏、譚詣、兄弟叛逆。
久居川東。
今伊等互相猜忌。
譚文方糾黨侵犯重慶。
而譚詣遂殺文來降。
我兵乘勢掩擊。
餘衆奔潰。
譚宏亦遣人納款。
下兵部知之。
○丁酉。
孟春。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太□山戊不□月将之神。
○以候補侍郎甯古裡、為禮部侍郎。
○以大理寺卿徐永祯、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福建、提督軍務。
○戊戌。
上幸南苑。
○庚子。
谕吏部。
舊制、内閣止有大學士、及典籍、撰文辦事中書。
原無學士、侍讀學士等員。
今現在滿漢學士、俱以原官留任。
嗣後不必再補。
典籍撰文辦事中書、照舊滿漢兼設。
其滿官侍讀學士以下各員、俱改為中書舍人。
仍照見在品級、加卿寺銜。
應用員數、察照職掌、會同内閣議奏。
翰林院設滿漢掌院學士外。
不必再設滿翰林官。
○初、安遠大将軍信郡王多尼、征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征南将軍固山額真趙布泰、會于平越府之楊老堡。
議分兵進取雲南。
多尼自貴陽入。
三桂自遵義入。
趙布泰自都勻入。
訂以十二月會師雲南省城。
多尼兵至安壯、斬其僞劉将軍。
追至盤江。
賊焚鐵鎖橋遁去。
我軍作浮橋而濟。
至松嶺衛。
僞鞏昌王白文選、率兵二萬拒敵。
我軍分路進擊、大敗之。
遂進抵雲南。
三桂兵至七星關、白文選屯兵守險。
乃從水西苗猓界、間道度關。
以襲賊後。
賊聞風遁去。
遂直趨烏撒。
趙布泰兵至盤江之羅顔渡口、賊扼險沉船。
我軍不得渡。
投誠土司。
知府岑繼魯獻策。
從下流十裡、取所沉船、乘夜潛師而濟。
賊倉惶逃潰。
梁瑞津、有僞伯李成爵、屯兵萬人于山谷口。
我軍環山西四面夾擊、大敗賊衆。
斬獲無算。
時僞晉王李定國、全師據雙河口山頂。
趙布泰遣兵登山。
奪其形勢。
賊列象陳來争山。
我軍合力奮擊、大敗之。
獲其象隻。
至陸格、定國複率三十營賊兵、列栅拒守。
趙布泰分兵為三隊、張左右翼擊之。
再戰俱捷。
追至四十餘裡。
獲象馬甚衆。
時聞賊尚據鐵鎖橋。
乃從普安州間道入雲南。
三路大師、俱入省城。
李定國、白文選、與僞永曆奔永昌。
至是捷聞。
上嘉獎之。
命所司察叙。
○河道總督朱之錫、條奏河政十事。
一、議增河南夫役。
一、均派淮工夫役。
一、查議通惠河工。
一、特議建設柳園。
一、嚴剔河工弊端。
一、厘核曠盡銀兩。
一、宜重河工職守。
一、申明河官專責。
一、申明激勸大典。
一、酌議撥補夫食。
下所司議奏。
○辛醜。
祈谷于上帝。
遣公愛星阿行禮。
○廣東巡按趙之麟疏報、節婦、會同縣民王家翰妻楊氏。
年十六、夫亡。
守志不改适。
以家翰弟之子揮抱為嗣。
撫養成立。
今年八十三。
崖州生員蕭士彥妻慕容氏。
年二十、夫亡。
夫母欲奪其志。
氏斷發自誓。
以示不二。
撫子正傳成立。
今年六十。
貞女、順德縣民劉君勝女。
許字何子攸。
未嫁夫死。
為夫服衰。
歸于何、孝奉舅姑。
年七十餘卒。
俱請照例旌表。
章下禮部。
○壬寅。
谕吏部。
太祖朝功臣費英東、參贊廟谟。
恢擴疆土。
戰績獨偉。
允為開創佐命第一功臣。
已經配享太廟。
其後人止世襲精奇尼哈番、未稱其功。
朕追念勳勞。
欲加升其延世之賞。
爾部即酌議具奏。
○癸卯。
谕刑部劉宗韓前巡按江南。
薦舉盧慎言。
經都察院考核、謂其違例特薦。
且薦此奇貪異酷之人。
顯有受賄徇私情弊。
劉宗韓、着革職。
爾部提解來京。
嚴刑詳審。
從重拟罪具奏。
○起降調原任湖廣巡撫林天擎、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雲南、贊理軍務。
從經略洪承疇請也。
○兵科給事中楊雍建奏言人君一身、為神人之主。
關系甚重。
臣伏睹皇上敷政好學。
宵旰靡甯。
勤勞太過。
昨因上體一時違和。
傳谕孟春享太廟、遣官緻祭。
至期皇躬悅豫。
仍親廟祀。
此我皇上敬修祀典之心也。
乃回宮未幾、複有南苑之行。
寒威初烈。
涉曆郊原。
恐非保惜受護之道。
臣聞春秋、君舉必書。
誠慎之也。
且搜苗狝狩、各有其時。
則非輕出可知。
設使獸起于前。
馬逸于後。
豈能無萬一之慮。
臣願皇上出入以時。
起居必謹。
俾清明強固。
奠宗社無疆之休。
報聞。
○楊雍建又言、臣前吏粵東、目擊粵民颠連困苦。
究其害政、有數大弊。
一、市井無賴、每遇印官缺員。
重賄鑽營、以求委署。
受事之後、取償民間。
勢如劫盜。
甚有遊手冒名、飽則揚去者。
此濫委之害。
一、正賦之外、夫役匠役有派。
河船馬船有派。
炮車船藥器具有派。
又有以藩令采買、名曰王谷王蓆。
此濫派之害。
一、裡役不立良法。
但輪流值月。
上官交際、軍旅供應、皆于是乎取之。
一、遇值月、遂至傾家。
此裡役無定例之害。
一、用夫不據勘合火牌。
凡往來饋運土木工作、皆妄濫差役。
甚有抑勒折價。
此處既折、彼處仍複取夫。
在在流毒。
此用夫無限
己亥。
春正月。
癸巳朔。
上不視朝。
免行慶賀禮。
○朝鮮國王李淏、遣陪臣許積等、表賀冬至、元旦、萬壽聖節。
并進□山戊不□貢方物。
宴赉如例。
○甲午。
四川巡撫高民瞻奏報、僞侯譚文、譚宏、譚詣、兄弟叛逆。
久居川東。
今伊等互相猜忌。
譚文方糾黨侵犯重慶。
而譚詣遂殺文來降。
我兵乘勢掩擊。
餘衆奔潰。
譚宏亦遣人納款。
下兵部知之。
○丁酉。
孟春。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太□山戊不□月将之神。
○以候補侍郎甯古裡、為禮部侍郎。
○以大理寺卿徐永祯、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福建、提督軍務。
○戊戌。
上幸南苑。
○庚子。
谕吏部。
舊制、内閣止有大學士、及典籍、撰文辦事中書。
原無學士、侍讀學士等員。
今現在滿漢學士、俱以原官留任。
嗣後不必再補。
典籍撰文辦事中書、照舊滿漢兼設。
其滿官侍讀學士以下各員、俱改為中書舍人。
仍照見在品級、加卿寺銜。
應用員數、察照職掌、會同内閣議奏。
翰林院設滿漢掌院學士外。
不必再設滿翰林官。
○初、安遠大将軍信郡王多尼、征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征南将軍固山額真趙布泰、會于平越府之楊老堡。
議分兵進取雲南。
多尼自貴陽入。
三桂自遵義入。
趙布泰自都勻入。
訂以十二月會師雲南省城。
多尼兵至安壯、斬其僞劉将軍。
追至盤江。
賊焚鐵鎖橋遁去。
我軍作浮橋而濟。
至松嶺衛。
僞鞏昌王白文選、率兵二萬拒敵。
我軍分路進擊、大敗之。
遂進抵雲南。
三桂兵至七星關、白文選屯兵守險。
乃從水西苗猓界、間道度關。
以襲賊後。
賊聞風遁去。
遂直趨烏撒。
趙布泰兵至盤江之羅顔渡口、賊扼險沉船。
我軍不得渡。
投誠土司。
知府岑繼魯獻策。
從下流十裡、取所沉船、乘夜潛師而濟。
賊倉惶逃潰。
梁瑞津、有僞伯李成爵、屯兵萬人于山谷口。
我軍環山西四面夾擊、大敗賊衆。
斬獲無算。
時僞晉王李定國、全師據雙河口山頂。
趙布泰遣兵登山。
奪其形勢。
賊列象陳來争山。
我軍合力奮擊、大敗之。
獲其象隻。
至陸格、定國複率三十營賊兵、列栅拒守。
趙布泰分兵為三隊、張左右翼擊之。
再戰俱捷。
追至四十餘裡。
獲象馬甚衆。
時聞賊尚據鐵鎖橋。
乃從普安州間道入雲南。
三路大師、俱入省城。
李定國、白文選、與僞永曆奔永昌。
至是捷聞。
上嘉獎之。
命所司察叙。
○河道總督朱之錫、條奏河政十事。
一、議增河南夫役。
一、均派淮工夫役。
一、查議通惠河工。
一、特議建設柳園。
一、嚴剔河工弊端。
一、厘核曠盡銀兩。
一、宜重河工職守。
一、申明河官專責。
一、申明激勸大典。
一、酌議撥補夫食。
下所司議奏。
○辛醜。
祈谷于上帝。
遣公愛星阿行禮。
○廣東巡按趙之麟疏報、節婦、會同縣民王家翰妻楊氏。
年十六、夫亡。
守志不改适。
以家翰弟之子揮抱為嗣。
撫養成立。
今年八十三。
崖州生員蕭士彥妻慕容氏。
年二十、夫亡。
夫母欲奪其志。
氏斷發自誓。
以示不二。
撫子正傳成立。
今年六十。
貞女、順德縣民劉君勝女。
許字何子攸。
未嫁夫死。
為夫服衰。
歸于何、孝奉舅姑。
年七十餘卒。
俱請照例旌表。
章下禮部。
○壬寅。
谕吏部。
太祖朝功臣費英東、參贊廟谟。
恢擴疆土。
戰績獨偉。
允為開創佐命第一功臣。
已經配享太廟。
其後人止世襲精奇尼哈番、未稱其功。
朕追念勳勞。
欲加升其延世之賞。
爾部即酌議具奏。
○癸卯。
谕刑部劉宗韓前巡按江南。
薦舉盧慎言。
經都察院考核、謂其違例特薦。
且薦此奇貪異酷之人。
顯有受賄徇私情弊。
劉宗韓、着革職。
爾部提解來京。
嚴刑詳審。
從重拟罪具奏。
○起降調原任湖廣巡撫林天擎、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雲南、贊理軍務。
從經略洪承疇請也。
○兵科給事中楊雍建奏言人君一身、為神人之主。
關系甚重。
臣伏睹皇上敷政好學。
宵旰靡甯。
勤勞太過。
昨因上體一時違和。
傳谕孟春享太廟、遣官緻祭。
至期皇躬悅豫。
仍親廟祀。
此我皇上敬修祀典之心也。
乃回宮未幾、複有南苑之行。
寒威初烈。
涉曆郊原。
恐非保惜受護之道。
臣聞春秋、君舉必書。
誠慎之也。
且搜苗狝狩、各有其時。
則非輕出可知。
設使獸起于前。
馬逸于後。
豈能無萬一之慮。
臣願皇上出入以時。
起居必謹。
俾清明強固。
奠宗社無疆之休。
報聞。
○楊雍建又言、臣前吏粵東、目擊粵民颠連困苦。
究其害政、有數大弊。
一、市井無賴、每遇印官缺員。
重賄鑽營、以求委署。
受事之後、取償民間。
勢如劫盜。
甚有遊手冒名、飽則揚去者。
此濫委之害。
一、正賦之外、夫役匠役有派。
河船馬船有派。
炮車船藥器具有派。
又有以藩令采買、名曰王谷王蓆。
此濫派之害。
一、裡役不立良法。
但輪流值月。
上官交際、軍旅供應、皆于是乎取之。
一、遇值月、遂至傾家。
此裡役無定例之害。
一、用夫不據勘合火牌。
凡往來饋運土木工作、皆妄濫差役。
甚有抑勒折價。
此處既折、彼處仍複取夫。
在在流毒。
此用夫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