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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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阿山等奏報、和碩豫親王業已統兵攻下西安。
臣所統科爾沁兵内、複簡選精騎、送豫親王軍中。
其山西一路、寇賊絕迹。
民俱複業矣。
臣等進止。
謹候上命 ○戊辰。
貴州道監察禦史劉明偀奏言、比年以來。
烽煙不靖。
赤地千裡。
由畿南以及山東。
比比皆然。
請敕天下有司、止詞訟。
省刑罰。
躬曆郊原。
率民力作。
更令撫按察核以所屬境内 無荒土者注上考。
如此、則農事興而貢賦裕矣。
下所司酌議。
○巡視南城禦史趙開心奏言、近奉敕上□日、凡民間出痘者。
即令驅逐城外四十裡。
所以防傳染也。
奈所司奉行不善。
有身方發熱、及生疥癬等瘡、概行驅逐者。
貧苦小民、移出城外無居無食。
遂将弱子穉女、抛棄道傍。
殊非仰體朝廷愛養生息之意。
請嗣後凡出痘之家、必俟痘疹已見、方令出城。
有男女抛棄者、交該管官司、嚴加責治。
其城外四十裡、東西南北、各定一村。
令彼聚處。
庶不緻有露宿流離之苦。
疏入。
得上□日、民間男女。
果系真痘。
自當照例移出。
令工部擇定村落。
俾其聚居得所。
至身方發熱、未見痘疹者。
毋得辄行驅逐 ○己巳。
谕鎮守平陽固山額真阿山、馬喇希、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等、将滿洲蒙古官兵、與科爾沁兵、及漢軍唐玉、郎紹貞、親随之兵、俱會合定國大将軍和碩豫親王、往征南京。
到時仍歸各固山下。
其阿山所領印信、交漢軍任德功掌管。
即令鎮守平陽等處。
至帶去大同宣府、綠旗兵丁、仍留與任德功督領。
○以鑲黃旗索渾、為護軍參領。
○以祁充格、為内弘文院大學士 ○以席圖庫、為兵部理事官 ○庚午。
谕禮部。
故明十二陵、每陵遣太監二名、壯丁八名看守。
每年令守陵太監緻祭二次。
其太常寺、及近城知縣、不必遣祭 ○靖遠大将軍和碩英親王阿濟格等奏報、大軍入邊。
沿途巢 □刀賊。
八戰皆捷秦屬州縣、攻下者四城。
投降者三十八城。
俱已酌委官員安撫。
計獲白金千兩。
馬三千二百九十匹。
駝四百六十隻有奇。
得上□日、覽王奏、官軍西巢□刀。
屢戰克捷。
平定三秦。
知道了。
該部知道 ○壬申。
故明吏部尚書傅永淳、引疾乞歸。
溫上□日慰允之 ○宣府巡撫李鑒、以守備霍然誣讦、上疏自訟。
命刑部會同内院覆勘、得白。
免其罰俸。
○甲戌。
刑部尚書管左侍郎事田唯嘉卒 ○禮部議覆衍聖公孔允植疏奏、孔族支派繁多。
聚廬遙遠。
恐有借聖府名色、占據田産。
應敕嚴禁。
報可。
○多羅饒餘郡王阿巴泰奏報、二月初三日、聞南兵渡河。
圍徐州沛縣李家樓。
随遣固山額真準塔等、領兵星夜前往。
賊馬步兵二千有餘、屯駐徐州十五裡外。
我兵沖擊賊營。
賊兵赴河死者無算。
擒斬逆渠六人。
安撫百姓。
秋毫無犯。
獲人口牛馬甚多 ○乙亥。
遣山東道監察禦史甯承勳巡按河南 ○以革職閑住葉克書、為三等甲喇章京。
以入關時率甯遠駐防兵、擊敗敵衆功也。
○丙子。
原任淮揚參議道楊槚奏言、州縣有司、為親民之官。
加意撫綏、方為稱職。
茲有借稱兵馬急需、額外橫征。
多加火耗者。
宜嚴創懲、以儆貪墨。
至于士習日趨浮薄内而司成、外而督學、宜力行古道。
嚴斥澆風。
其士子中果有真才實學者禮部考核。
即準擢用。
又立國之初、定律為先。
乞敕法司衙門、酌古準今。
按罪定刑。
務令斬、絞流、配、各分其等。
三谳五奏、悉得其情。
得上□日、着所司酌行。
○丁醜。
順天巡撫宋權疏言、近日換地之民、離其田園。
别其墳墓。
甫種新授之田。
廬舍無依。
籽種未備。
遽令按畝起課。
民隐堪恤。
請特恩蠲租一二年、與民休息。
再查薊州地處荒殘。
初以大軍經過。
特沛洪恩蠲租一半。
但小民輸納猶艱。
請照霸州之例、一體全蠲。
以廣休養。
疏下部議 ○戊寅。
遣鴻胪寺少卿劉瑞圖、護送故大學士謝升喪回籍 ○湖廣道監察禦史高去奢奏言。
台谏之設。
所以寄耳目之司。
今國運方隆。
庶司充列。
而獨令台省班聯、晨星寥落。
非所 以廣言路也。
請行部曹改授之法。
采其聲望素着者铨補。
下部院酌議。
○己卯。
賜科爾沁國土謝圖親王巴達禮、蟒緞衣服等物。
及其來使緞胥有差 ○湖廣道監察禦史魏琯、以關中初定。
治理需人。
疏薦故明陝西巡撫張爾忠等六員。
見任刑部主事楊可經等二員。
以備錄用。
疏下吏部。
○庚辰。
補裁缺太仆寺卿趙京仕、少卿李元鼎、塗必泓、俱為原官。
升補原任尚寶司少卿黃熙允、為尚寶司卿 ○升天津道參議孫肇興、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
戶部郎中劉慶蕃、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
俱提調學政 ○直隸巡按衛周允、薦故明工部尚書劉遵憲。
遵憲以老疾辭允之 ○順天巡按傅景星奏言、州縣絕産。
已經清查分派。
惟是産既入官。
老穉無依。
勢必轉于溝壑。
又衛地入官。
屯軍無所栖止。
請量其人品撥給閑房。
權宜安插。
或願蓋房屋。
或認納租息。
各聽自便。
仍令編入戶口。
嚴禁逃亡。
于國計民生、不無小補。
下戶兵二部酌議。
○辛巳。
定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儀仗。
郡王以上、用五爪龍。
貝勒以下、不許用。
○壬午。
開大同、密雲二鎮鼓鑄。
允大同饷司王宏祚請也。
臣所統科爾沁兵内、複簡選精騎、送豫親王軍中。
其山西一路、寇賊絕迹。
民俱複業矣。
臣等進止。
謹候上命 ○戊辰。
貴州道監察禦史劉明偀奏言、比年以來。
烽煙不靖。
赤地千裡。
由畿南以及山東。
比比皆然。
請敕天下有司、止詞訟。
省刑罰。
躬曆郊原。
率民力作。
更令撫按察核以所屬境内 無荒土者注上考。
如此、則農事興而貢賦裕矣。
下所司酌議。
○巡視南城禦史趙開心奏言、近奉敕上□日、凡民間出痘者。
即令驅逐城外四十裡。
所以防傳染也。
奈所司奉行不善。
有身方發熱、及生疥癬等瘡、概行驅逐者。
貧苦小民、移出城外無居無食。
遂将弱子穉女、抛棄道傍。
殊非仰體朝廷愛養生息之意。
請嗣後凡出痘之家、必俟痘疹已見、方令出城。
有男女抛棄者、交該管官司、嚴加責治。
其城外四十裡、東西南北、各定一村。
令彼聚處。
庶不緻有露宿流離之苦。
疏入。
得上□日、民間男女。
果系真痘。
自當照例移出。
令工部擇定村落。
俾其聚居得所。
至身方發熱、未見痘疹者。
毋得辄行驅逐 ○己巳。
谕鎮守平陽固山額真阿山、馬喇希、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等、将滿洲蒙古官兵、與科爾沁兵、及漢軍唐玉、郎紹貞、親随之兵、俱會合定國大将軍和碩豫親王、往征南京。
到時仍歸各固山下。
其阿山所領印信、交漢軍任德功掌管。
即令鎮守平陽等處。
至帶去大同宣府、綠旗兵丁、仍留與任德功督領。
○以鑲黃旗索渾、為護軍參領。
○以祁充格、為内弘文院大學士 ○以席圖庫、為兵部理事官 ○庚午。
谕禮部。
故明十二陵、每陵遣太監二名、壯丁八名看守。
每年令守陵太監緻祭二次。
其太常寺、及近城知縣、不必遣祭 ○靖遠大将軍和碩英親王阿濟格等奏報、大軍入邊。
沿途巢 □刀賊。
八戰皆捷秦屬州縣、攻下者四城。
投降者三十八城。
俱已酌委官員安撫。
計獲白金千兩。
馬三千二百九十匹。
駝四百六十隻有奇。
得上□日、覽王奏、官軍西巢□刀。
屢戰克捷。
平定三秦。
知道了。
該部知道 ○壬申。
故明吏部尚書傅永淳、引疾乞歸。
溫上□日慰允之 ○宣府巡撫李鑒、以守備霍然誣讦、上疏自訟。
命刑部會同内院覆勘、得白。
免其罰俸。
○甲戌。
刑部尚書管左侍郎事田唯嘉卒 ○禮部議覆衍聖公孔允植疏奏、孔族支派繁多。
聚廬遙遠。
恐有借聖府名色、占據田産。
應敕嚴禁。
報可。
○多羅饒餘郡王阿巴泰奏報、二月初三日、聞南兵渡河。
圍徐州沛縣李家樓。
随遣固山額真準塔等、領兵星夜前往。
賊馬步兵二千有餘、屯駐徐州十五裡外。
我兵沖擊賊營。
賊兵赴河死者無算。
擒斬逆渠六人。
安撫百姓。
秋毫無犯。
獲人口牛馬甚多 ○乙亥。
遣山東道監察禦史甯承勳巡按河南 ○以革職閑住葉克書、為三等甲喇章京。
以入關時率甯遠駐防兵、擊敗敵衆功也。
○丙子。
原任淮揚參議道楊槚奏言、州縣有司、為親民之官。
加意撫綏、方為稱職。
茲有借稱兵馬急需、額外橫征。
多加火耗者。
宜嚴創懲、以儆貪墨。
至于士習日趨浮薄内而司成、外而督學、宜力行古道。
嚴斥澆風。
其士子中果有真才實學者禮部考核。
即準擢用。
又立國之初、定律為先。
乞敕法司衙門、酌古準今。
按罪定刑。
務令斬、絞流、配、各分其等。
三谳五奏、悉得其情。
得上□日、着所司酌行。
○丁醜。
順天巡撫宋權疏言、近日換地之民、離其田園。
别其墳墓。
甫種新授之田。
廬舍無依。
籽種未備。
遽令按畝起課。
民隐堪恤。
請特恩蠲租一二年、與民休息。
再查薊州地處荒殘。
初以大軍經過。
特沛洪恩蠲租一半。
但小民輸納猶艱。
請照霸州之例、一體全蠲。
以廣休養。
疏下部議 ○戊寅。
遣鴻胪寺少卿劉瑞圖、護送故大學士謝升喪回籍 ○湖廣道監察禦史高去奢奏言。
台谏之設。
所以寄耳目之司。
今國運方隆。
庶司充列。
而獨令台省班聯、晨星寥落。
非所 以廣言路也。
請行部曹改授之法。
采其聲望素着者铨補。
下部院酌議。
○己卯。
賜科爾沁國土謝圖親王巴達禮、蟒緞衣服等物。
及其來使緞胥有差 ○湖廣道監察禦史魏琯、以關中初定。
治理需人。
疏薦故明陝西巡撫張爾忠等六員。
見任刑部主事楊可經等二員。
以備錄用。
疏下吏部。
○庚辰。
補裁缺太仆寺卿趙京仕、少卿李元鼎、塗必泓、俱為原官。
升補原任尚寶司少卿黃熙允、為尚寶司卿 ○升天津道參議孫肇興、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
戶部郎中劉慶蕃、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
俱提調學政 ○直隸巡按衛周允、薦故明工部尚書劉遵憲。
遵憲以老疾辭允之 ○順天巡按傅景星奏言、州縣絕産。
已經清查分派。
惟是産既入官。
老穉無依。
勢必轉于溝壑。
又衛地入官。
屯軍無所栖止。
請量其人品撥給閑房。
權宜安插。
或願蓋房屋。
或認納租息。
各聽自便。
仍令編入戶口。
嚴禁逃亡。
于國計民生、不無小補。
下戶兵二部酌議。
○辛巳。
定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儀仗。
郡王以上、用五爪龍。
貝勒以下、不許用。
○壬午。
開大同、密雲二鎮鼓鑄。
允大同饷司王宏祚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