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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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
俟查到之日、再行議覆。
李弼、劉正燦、于心宇等、審系無幹。
無庸議。
奏入。
得上□日、劉正宗、性質暴戾。
器量褊淺。
持論矯激偏私。
罔揆于理。
處事執謬自恣。
務顯所長。
悻愎瑣屑。
負氣乖張。
惟以沽名姑勝為事弗顧國家大體。
時或适意、則驕矜誇诩。
偶拂其意、則忿然不平。
絕無休休老成之度。
凡伊劣狀、朕素知之。
特以才學、故加擢用屢行誡饬。
複降嚴谕。
冀其省改。
以副朕簡拔之意。
乃置若罔聞。
性愈恣睢。
量愈褊急。
卒無悛悔。
罪過滋多。
大負擢用深恩。
本當依拟正法。
念任用有年。
姑從寬免死。
着革職。
追奪诰命。
籍沒家産一半歸入旗下。
不許回籍。
張缙彥、巧辯欺飾。
本當依拟處斬。
亦從寬免死。
着革職。
追奪诰命。
籍沒家産。
流徙甯古塔地方。
成克鞏、素性庸劣。
依違附和。
凡事因人非能專擅自用者。
姑從寬免罪。
着複職。
仍留原任。
餘俱依議。
○壬戌。
議政王、貝勒、大臣、遵上□日會議、禦史一官、原為察吏安民而設。
其直省、巡方、應仍舊差遣。
得上□日、巡方職在察吏安民。
關系重大。
年來屢停屢複、原為計安民生。
澄清吏治。
故不得不加詳慎。
欲照舊議差、恐仍踵前轍。
于地方無益有害。
欲概為停止、又恐各督撫職掌煩劇。
不能親巡詳察。
其贻誤地方、亦複不小。
今依諸王大臣等議、仍舊差遣。
但立法更宜加嚴。
考核益當矢公。
巡方官奉命差出、務須大破從前積習。
恪遵戒谕。
不得視為故事。
潔己、必賄賂盡絕。
愛民、必疴癢相關。
舉劾、必确當廉貪。
興除、必熟籌利弊。
問拟刑名、必無枉無縱。
訪拏豪蠹、必大惡大奸。
地方遇有盜賊災荒、必據實馳奏。
不許耽延欺朦。
減驺從以恤驿困。
禁鋪設以纾民力。
拒參谒以杜逢迎。
督撫共事地方、止許商确公事。
不許私交饋遺。
如不恪遵力行。
一經發覺、必行重處。
各禦史奉差出京、如何體訪稽察。
差滿回京、如何詳細考核。
都察院堂官、及河南道、嚴議條例具奏。
○以緻仕二等阿達哈哈番孫得勝子世奇、襲職。
○廣西巡撫于時躍疏報、開墾民田、屯田、二千二百五十餘頃。
○癸亥。
輔國公喇石塔卒、谥恪僖。
○甲子。
谕吏部、佐領員缺、以前任佐領兄弟子侄補授。
系向來定例。
今覽爾部補授佐領一疏、田昇龍病故。
應補員缺、正拟、閑散陳啟泰。
陪拟、閑散陳進學。
既無兄弟子侄堪任、自應選擇才品補用。
但缺出方行開送、其中恐有營徇情弊。
且未必得人。
嗣後應将各旗佐領下人員、才品優長、堪任佐領者、遴選豫備。
如遇無應補兄弟子侄缺出、即行補授。
爾部仍酌議定例具奏。
○又谕吏部、巡按禦史、職司察吏安民。
所屬官員、差滿例應薦舉。
必公廉詳慎、杜絕情面、始足鼓勸人材。
澄清吏浥。
近覽爾部覆福建巡按李時茂舉劾方面疏稱、道員宋杞、宋可法、法若真、曆俸俱未滿一年。
不準注冊。
開薦不合。
例應聽都察考核。
李時茂身任巡方。
薦舉定例、豈有不知。
今違例濫及。
殊屬不合。
着嚴加考核議處具奏。
宋杞等、不應薦而獲薦、其中豈無請托情弊。
着一并嚴察議處。
嗣後違例薦舉者、并所薦之人、俱照此例一體嚴加處分。
爾部即遵谕行。
○裁廣東甲子門所、歸并海豐所。
海朗所、歸并雙魚所。
錦囊所、歸并海安所。
樂民所、歸并海康所。
儋州所、歸并崖州所。
南山、所歸并萬州所。
昌化所、歸并清瀾所。
○乙醜。
先是、吏部尚書孫廷铨等奏言、五品小京堂。
例既不得與四品京堂、較俸升轉。
而四品京堂缺出、又有内外應升京堂之官、挨次補授。
則五品小京堂、終無升遷之期。
請嗣後每年四品缺出、京官内升員數補完後、即升五品一員。
外官應升員數補完後、再升五品一員。
至是部覆。
應如所請。
以疏壅滞。
從之。
○禮部遵上□日議、晉封太祖妃号應令内閣恭拟字樣。
奏請欽定。
其金冊等項、行工部造辦。
冊文内閣撰拟俟備辦畢、行欽天監擇吉。
照例行。
至金寶、應否造用。
伏候上裁。
命用金寶。
○和碩敬謹親王尼思哈薨。
年十□山戊不□。
○己巳。
遣和碩額驸花善、祭金太祖陵。
内大臣公渥赫、祭金世宗陵。
○辛未。
冬至節。
祀天于圜丘。
遣固山貝子顧爾瑪洪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端敬皇後。
○免行慶賀禮。
○太保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和殿大學士金之俊、考滿。
加太傅。
蔭一子入監讀書。
○升貴州按察使顔敏、為廣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浙江按察使萬全、為雲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山東按察使于變龍、為廣東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陝西河西道副使許瑤、為四川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川北道。
山東濟南道副使楊晙、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冀甯道。
陝西漢羌道副使曹士琦、為雲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安普道。
山東運使陳秉直、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河東道。
陝西西甯道副使董奎武、為廣西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蒼梧道。
陝西東路道副使李登第、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副使、分巡下江防道。
廣東驿傳道副使萬翺、為浙江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溫處道。
山西冀南道參議申偉抱、為福
俟查到之日、再行議覆。
李弼、劉正燦、于心宇等、審系無幹。
無庸議。
奏入。
得上□日、劉正宗、性質暴戾。
器量褊淺。
持論矯激偏私。
罔揆于理。
處事執謬自恣。
務顯所長。
悻愎瑣屑。
負氣乖張。
惟以沽名姑勝為事弗顧國家大體。
時或适意、則驕矜誇诩。
偶拂其意、則忿然不平。
絕無休休老成之度。
凡伊劣狀、朕素知之。
特以才學、故加擢用屢行誡饬。
複降嚴谕。
冀其省改。
以副朕簡拔之意。
乃置若罔聞。
性愈恣睢。
量愈褊急。
卒無悛悔。
罪過滋多。
大負擢用深恩。
本當依拟正法。
念任用有年。
姑從寬免死。
着革職。
追奪诰命。
籍沒家産一半歸入旗下。
不許回籍。
張缙彥、巧辯欺飾。
本當依拟處斬。
亦從寬免死。
着革職。
追奪诰命。
籍沒家産。
流徙甯古塔地方。
成克鞏、素性庸劣。
依違附和。
凡事因人非能專擅自用者。
姑從寬免罪。
着複職。
仍留原任。
餘俱依議。
○壬戌。
議政王、貝勒、大臣、遵上□日會議、禦史一官、原為察吏安民而設。
其直省、巡方、應仍舊差遣。
得上□日、巡方職在察吏安民。
關系重大。
年來屢停屢複、原為計安民生。
澄清吏治。
故不得不加詳慎。
欲照舊議差、恐仍踵前轍。
于地方無益有害。
欲概為停止、又恐各督撫職掌煩劇。
不能親巡詳察。
其贻誤地方、亦複不小。
今依諸王大臣等議、仍舊差遣。
但立法更宜加嚴。
考核益當矢公。
巡方官奉命差出、務須大破從前積習。
恪遵戒谕。
不得視為故事。
潔己、必賄賂盡絕。
愛民、必疴癢相關。
舉劾、必确當廉貪。
興除、必熟籌利弊。
問拟刑名、必無枉無縱。
訪拏豪蠹、必大惡大奸。
地方遇有盜賊災荒、必據實馳奏。
不許耽延欺朦。
減驺從以恤驿困。
禁鋪設以纾民力。
拒參谒以杜逢迎。
督撫共事地方、止許商确公事。
不許私交饋遺。
如不恪遵力行。
一經發覺、必行重處。
各禦史奉差出京、如何體訪稽察。
差滿回京、如何詳細考核。
都察院堂官、及河南道、嚴議條例具奏。
○以緻仕二等阿達哈哈番孫得勝子世奇、襲職。
○廣西巡撫于時躍疏報、開墾民田、屯田、二千二百五十餘頃。
○癸亥。
輔國公喇石塔卒、谥恪僖。
○甲子。
谕吏部、佐領員缺、以前任佐領兄弟子侄補授。
系向來定例。
今覽爾部補授佐領一疏、田昇龍病故。
應補員缺、正拟、閑散陳啟泰。
陪拟、閑散陳進學。
既無兄弟子侄堪任、自應選擇才品補用。
但缺出方行開送、其中恐有營徇情弊。
且未必得人。
嗣後應将各旗佐領下人員、才品優長、堪任佐領者、遴選豫備。
如遇無應補兄弟子侄缺出、即行補授。
爾部仍酌議定例具奏。
○又谕吏部、巡按禦史、職司察吏安民。
所屬官員、差滿例應薦舉。
必公廉詳慎、杜絕情面、始足鼓勸人材。
澄清吏浥。
近覽爾部覆福建巡按李時茂舉劾方面疏稱、道員宋杞、宋可法、法若真、曆俸俱未滿一年。
不準注冊。
開薦不合。
例應聽都察考核。
李時茂身任巡方。
薦舉定例、豈有不知。
今違例濫及。
殊屬不合。
着嚴加考核議處具奏。
宋杞等、不應薦而獲薦、其中豈無請托情弊。
着一并嚴察議處。
嗣後違例薦舉者、并所薦之人、俱照此例一體嚴加處分。
爾部即遵谕行。
○裁廣東甲子門所、歸并海豐所。
海朗所、歸并雙魚所。
錦囊所、歸并海安所。
樂民所、歸并海康所。
儋州所、歸并崖州所。
南山、所歸并萬州所。
昌化所、歸并清瀾所。
○乙醜。
先是、吏部尚書孫廷铨等奏言、五品小京堂。
例既不得與四品京堂、較俸升轉。
而四品京堂缺出、又有内外應升京堂之官、挨次補授。
則五品小京堂、終無升遷之期。
請嗣後每年四品缺出、京官内升員數補完後、即升五品一員。
外官應升員數補完後、再升五品一員。
至是部覆。
應如所請。
以疏壅滞。
從之。
○禮部遵上□日議、晉封太祖妃号應令内閣恭拟字樣。
奏請欽定。
其金冊等項、行工部造辦。
冊文内閣撰拟俟備辦畢、行欽天監擇吉。
照例行。
至金寶、應否造用。
伏候上裁。
命用金寶。
○和碩敬謹親王尼思哈薨。
年十□山戊不□。
○己巳。
遣和碩額驸花善、祭金太祖陵。
内大臣公渥赫、祭金世宗陵。
○辛未。
冬至節。
祀天于圜丘。
遣固山貝子顧爾瑪洪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端敬皇後。
○免行慶賀禮。
○太保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和殿大學士金之俊、考滿。
加太傅。
蔭一子入監讀書。
○升貴州按察使顔敏、為廣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浙江按察使萬全、為雲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山東按察使于變龍、為廣東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陝西河西道副使許瑤、為四川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川北道。
山東濟南道副使楊晙、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冀甯道。
陝西漢羌道副使曹士琦、為雲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安普道。
山東運使陳秉直、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河東道。
陝西西甯道副使董奎武、為廣西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蒼梧道。
陝西東路道副使李登第、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副使、分巡下江防道。
廣東驿傳道副使萬翺、為浙江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溫處道。
山西冀南道參議申偉抱、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