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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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餘氏、烈婦、蘭溪縣進士葉鐘芝妻趙氏、及弟鐘藻妻徐氏、貞女、分水縣民顧氏女、龍遊縣陳氏女、孝子、山陰縣胡拱轸、各給銀建坊如例。
○九卿、詹事、科、道、會議國子監條奏三事。
修理文廟已奉俞上□日。
其飲食供給掌馔官員、俟廟舍修完日。
以次漸複。
至書籍關系文教今監中缺少。
應敕直省學臣、廣搜送部。
其十三經、二十一史等書、監闆尚存如有殘缺、即如式修補。
俟成時各印一部、收藏監内。
俱繙譯清書。
以昭同文之盛。
至選擇□山戊不□貢。
應于該部過堂時、詳察青年者、方準送監。
從之。
○辛酉。
谕吏部。
詹事府未有職掌。
着暫裁。
見任官另行補用。
○遣官緻祭固山貝子佛克齊庫 ○戶科右給事中姚延啟奏言、今日進言者多。
實見施行者少。
皇上每事必下部議。
比覆請又皆俞允。
是權歸六部也。
請自今許啟奏之臣、随疏入對。
皇上親裁庶政。
斷自宸衷。
庶可決群疑。
考議論。
而别人才矣。
上以不谙治理。
切責之。
○壬戌。
升禮科給事中魚飛漢、為吏科右給事中。
兵科給事中尚九遷、為本科右給事中。
刑科給事中蔣允修、為工科右給事中 ○廣西巡撫于時躍疏報、僞寶康侯賀九儀、竊踞大甯。
遣僞鎮曹友等、率黨數千。
突犯賓州。
遊擊劉彥明等、分布官兵。
擊敗于丁橋。
斬獲甚多。
下兵部議叙。
○癸亥。
谕吏部。
内院幾務殷繁。
需人贊理。
胡世安、着仍以太子太保、升内院大學士。
衛周祚、着仍以少保、兼太子太保、升内院大學士。
李霨、升内院大學士。
俱入直辦事。
○甲子。
谕吏部。
金漢鼎、前因失參科場情弊、已經降處。
念董笃行等、俱已複職。
金漢鼎、亦着複原官。
○予三等輔國将軍琶帕、巴喀、杜爾霸、祭各如例。
○刑部議奏、嗣後三品以上等官、兄弟子侄、犯杖罪者、準其折贖。
四品以下等官、兄弟子侄、有犯杖罪者、仍責。
不準折贖。
從之。
○甯南靖寇大将軍固山額真羅托等疏報、克複湖南沅清等處。
進取貴州省城。
及平越鎮遠等府。
先後共招降僞官兵丁、四千九百九十餘人。
男婦九千八百餘名口。
獲馬一千四百餘匹。
象十二隻。
征南将軍固山額真趙布泰亦報、大兵已抵貴州。
所過南丹州、那地州、撫甯司各土司兵民、及獨山州官民、俱來就撫。
奏入。
優上□日嘉獎。
并命兵部俟事平察叙。
○乙醜。
複遣官緻祭固山貝子佛克齊庫 ○遣官緻祭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伊拜。
○以正藍旗滿洲輔國公穆臣、為本旗固山額真。
升鑲黃旗滿洲精奇尼哈番甲喇章京覺羅額爾德、為蒙古梅勒章京。
正黃旗滿洲護軍參領舒理渾、為本旗梅勒章京。
鑲藍旗滿洲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艮特、為蒙古梅勒章京。
○升光祿寺少卿袁懋功、為大理寺寺丞。
○升山東青登萊道參政毛一麟、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江西南昌道佥事遲日震、為河南按察使司副使、分巡睢陳兵備道。
湖廣寶慶府知府張惟養、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肅州兵備道。
刑部郎中方國棟、為廣東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海北道。
○議政王、貝勒、大臣、會推直省總督。
得上□日、向因地方初定。
特設直省總督、以資彈壓。
今可不設。
但直隸八府、幅員遼闊。
着再添巡撫一員。
分行管理。
其駐劄處所、及管轄地方、吏部酌議妥确、并應用撫臣、即行會推具奏。
○吏部、都察院、議覆掌河南道禦史上官鉝條奏、台規宜照會典、參酌時宜、訂正成書。
刊刻頒行。
從之。
○廣東巡撫李栖鳳疏報、南韶、肇慶、德慶、廣州、潮州所屬各州縣水災。
下戶部 ○鄖陽撫治張尚疏報、襄陽雷雨大作、山裂蛟起。
平地水深丈餘。
城堤沖決。
請急議修築、以重岩疆。
下工部議。
○丙寅。
授一甲第二名進士孫一緻、為内翰林弘文院編修。
第三名進士吳國對、為内翰林秘書院編修。
時一甲第一名進士孫承恩、緣其弟旸科場事、候部查議。
故未授職。
○内院會同吏禮二部議覆、科臣王命嶽疏言、恩拔選貢各途、已經暫行停止。
惟有功貢準貢、雖為數不多、亦宜停止。
至副榜貢、應照舊額。
解卷與中式者一體磨勘。
準為貢生。
俟三科不第後、方準考職從之。
○吏部議覆、禦史石維昆疏言、各衙門觀政進士、聽堂官約束習學政務。
久已遵行。
無容再議。
得上□日、進士觀政、原以習學政務。
正當嚴饬實行。
何得但雲無容再議。
常見覆奏本章、多用此語。
皆不肯實心詳議。
隻圖苟且了事。
甚屬不合。
着再議。
○初廣東巡撫李栖鳳疏奏、潮州系濱海要地。
一時道府俱升、辦理乏員。
臣請保留升任副使魏執中、以嶺西道新銜、仍在潮莅事。
部議與例不符。
應無庸議。
得上□日、如該撫所請行。
○九卿、詹事、科、道、會議國子監條奏三事。
修理文廟已奉俞上□日。
其飲食供給掌馔官員、俟廟舍修完日。
以次漸複。
至書籍關系文教今監中缺少。
應敕直省學臣、廣搜送部。
其十三經、二十一史等書、監闆尚存如有殘缺、即如式修補。
俟成時各印一部、收藏監内。
俱繙譯清書。
以昭同文之盛。
至選擇□山戊不□貢。
應于該部過堂時、詳察青年者、方準送監。
從之。
○辛酉。
谕吏部。
詹事府未有職掌。
着暫裁。
見任官另行補用。
○遣官緻祭固山貝子佛克齊庫 ○戶科右給事中姚延啟奏言、今日進言者多。
實見施行者少。
皇上每事必下部議。
比覆請又皆俞允。
是權歸六部也。
請自今許啟奏之臣、随疏入對。
皇上親裁庶政。
斷自宸衷。
庶可決群疑。
考議論。
而别人才矣。
上以不谙治理。
切責之。
○壬戌。
升禮科給事中魚飛漢、為吏科右給事中。
兵科給事中尚九遷、為本科右給事中。
刑科給事中蔣允修、為工科右給事中 ○廣西巡撫于時躍疏報、僞寶康侯賀九儀、竊踞大甯。
遣僞鎮曹友等、率黨數千。
突犯賓州。
遊擊劉彥明等、分布官兵。
擊敗于丁橋。
斬獲甚多。
下兵部議叙。
○癸亥。
谕吏部。
内院幾務殷繁。
需人贊理。
胡世安、着仍以太子太保、升内院大學士。
衛周祚、着仍以少保、兼太子太保、升内院大學士。
李霨、升内院大學士。
俱入直辦事。
○甲子。
谕吏部。
金漢鼎、前因失參科場情弊、已經降處。
念董笃行等、俱已複職。
金漢鼎、亦着複原官。
○予三等輔國将軍琶帕、巴喀、杜爾霸、祭各如例。
○刑部議奏、嗣後三品以上等官、兄弟子侄、犯杖罪者、準其折贖。
四品以下等官、兄弟子侄、有犯杖罪者、仍責。
不準折贖。
從之。
○甯南靖寇大将軍固山額真羅托等疏報、克複湖南沅清等處。
進取貴州省城。
及平越鎮遠等府。
先後共招降僞官兵丁、四千九百九十餘人。
男婦九千八百餘名口。
獲馬一千四百餘匹。
象十二隻。
征南将軍固山額真趙布泰亦報、大兵已抵貴州。
所過南丹州、那地州、撫甯司各土司兵民、及獨山州官民、俱來就撫。
奏入。
優上□日嘉獎。
并命兵部俟事平察叙。
○乙醜。
複遣官緻祭固山貝子佛克齊庫 ○遣官緻祭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伊拜。
○以正藍旗滿洲輔國公穆臣、為本旗固山額真。
升鑲黃旗滿洲精奇尼哈番甲喇章京覺羅額爾德、為蒙古梅勒章京。
正黃旗滿洲護軍參領舒理渾、為本旗梅勒章京。
鑲藍旗滿洲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艮特、為蒙古梅勒章京。
○升光祿寺少卿袁懋功、為大理寺寺丞。
○升山東青登萊道參政毛一麟、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江西南昌道佥事遲日震、為河南按察使司副使、分巡睢陳兵備道。
湖廣寶慶府知府張惟養、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肅州兵備道。
刑部郎中方國棟、為廣東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海北道。
○議政王、貝勒、大臣、會推直省總督。
得上□日、向因地方初定。
特設直省總督、以資彈壓。
今可不設。
但直隸八府、幅員遼闊。
着再添巡撫一員。
分行管理。
其駐劄處所、及管轄地方、吏部酌議妥确、并應用撫臣、即行會推具奏。
○吏部、都察院、議覆掌河南道禦史上官鉝條奏、台規宜照會典、參酌時宜、訂正成書。
刊刻頒行。
從之。
○廣東巡撫李栖鳳疏報、南韶、肇慶、德慶、廣州、潮州所屬各州縣水災。
下戶部 ○鄖陽撫治張尚疏報、襄陽雷雨大作、山裂蛟起。
平地水深丈餘。
城堤沖決。
請急議修築、以重岩疆。
下工部議。
○丙寅。
授一甲第二名進士孫一緻、為内翰林弘文院編修。
第三名進士吳國對、為内翰林秘書院編修。
時一甲第一名進士孫承恩、緣其弟旸科場事、候部查議。
故未授職。
○内院會同吏禮二部議覆、科臣王命嶽疏言、恩拔選貢各途、已經暫行停止。
惟有功貢準貢、雖為數不多、亦宜停止。
至副榜貢、應照舊額。
解卷與中式者一體磨勘。
準為貢生。
俟三科不第後、方準考職從之。
○吏部議覆、禦史石維昆疏言、各衙門觀政進士、聽堂官約束習學政務。
久已遵行。
無容再議。
得上□日、進士觀政、原以習學政務。
正當嚴饬實行。
何得但雲無容再議。
常見覆奏本章、多用此語。
皆不肯實心詳議。
隻圖苟且了事。
甚屬不合。
着再議。
○初廣東巡撫李栖鳳疏奏、潮州系濱海要地。
一時道府俱升、辦理乏員。
臣請保留升任副使魏執中、以嶺西道新銜、仍在潮莅事。
部議與例不符。
應無庸議。
得上□日、如該撫所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