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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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表節婦、直隸大興縣民徐有道妻陳氏、靜海縣生員沙毓珍妻李氏、钜鹿縣民劉世相妻霍氏、各給銀建坊如例。

      ○丁未。

    命薦舉故明推官胡爾恺、以科員用。

      ○戊申。

    河道總督朱之錫以母憂疏請回籍終制。

    上以河道關系重大。

    命在任守制  ○己酉。

    升駐防杭州甲喇章京夏景梅、為梅勒章京。

      ○旌表節婦江西南城縣生員盛鐘琦妻李氏、吉水縣民彭子恭妻李氏各給銀建坊如例  ○庚戌。

    上親覆試丁酉科江南舉人。

      ○遣刑部弄事官董國興巡按順天。

    工部員外郎衛貞元、巡按江甯。

      ○辛亥。

    升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傅維鱗、為戶部右侍郎  ○壬子。

    厄魯特部落車臣台吉下車臣俄木布等貢馬。

    宴赉如例。

      ○免湖廣鄖陽襄陽二府屬寇災荒地額賦。

      ○甲寅。

    鎮國公顧鼐卒。

    谥悼愍  ○升鴻胪寺卿盛複選為通政使司右通政  ○升浙江右布政使周文葉、為廣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江西嶺北道參政嚴正矩、為廣東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西汾州府知府郎永清、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東昌道陝西河東兵糧道佥事韓庭芑、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下湖南道。

    補原任湖廣辰州道陳士本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下江防道。

      ○巡撫廣東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禦史李栖鳳考滿加兵部尚書。

      ○乙卯。

    降禮科右給事中金漢鼎二級調用。

    以其不能摘發科場奸弊也。

      ○以兵科副理事官折庫讷、為兵部理事官。

      ○以胡爾恺、為吏科給事中。

      ○以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阿喇克代弟之子毛奇塔特襲職。

      ○戊午。

    谕禮部前因丁酉科江南中式舉人情弊多端物議沸騰屢見參奏。

    朕是以親加覆試今取得吳珂鳴三次試卷、文理獨優。

    特準同今科會試中式舉人一體殿試其汪溥勳等七十四名仍準作舉人。

    史繼佚、詹有望、潘之彪、洪濟、黃樞、秦廣之、陳溯潢、許允芳、張允昌、何亮功、何炳、曹漢、馬振飛、朱扶上、萬世俊、黃中、董粵固、韓揆策、謝金章、許鳳、楊大鲲、周篆、沈鵬舉、史奭等二十四名亦準作舉人。

    罰停會試二科方域、林大節、楊廷章、張文運、汪度、陳珍華廷樾、顧元齡、劉師漢、夏允光、程牧、孫弓安、葉甲、孫長發等十四名、文理不通。

    俱着革去舉人。

    爾部即傳谕行  ○追封科爾沁國巴圖魯王女為悼妃  ○浙江巡按王元曦疏報烈婦金華府蘭溪縣進士葉鐘芝妻趙氏奉祀生葉鐘藻妻徐氏遇潰兵劫城二氏被執誓死不辱。

    俱赴荷花塘溺死。

    貞女、嚴州府分水縣顧女、許配何鼎新未婚、鼎新故女聞訃奔喪守志家劇貧。

    奉公姑克盡孝養衢州府龍遊縣陳女許配儒士陸世揚未婚世揚故聞訃奔喪守志。

    嗣子鈖亦夭死。

    媳餘氏年甫十九。

    斷發毀容。

    姑媳并守。

    節婦紹興府會稽縣儒士金日昌妻章氏、年二十二、夫故其姑避兵折足。

    氏伏枕悲恸。

    浣滌穢餘。

    敬事終身。

    湖州府歸安縣徐廷賢妻何氏、年二十五、夫故。

    氏躬紡績、以撫遺孤。

    孝子、紹興府山陰縣胡拱轸值中夜遭火。

    轸奔救負其母出。

    複從烈焰中救父屋傾與父皆死次早得屍牖下轸猶以身蔽父體。

    手護父面俨然如生俱請照例旌表下禮部議。

      ○己未。

    升正白旗蒙古牛錄章京沙津達理為甲喇章京  ○庚申。

    河道總督朱之錫再疏乞回籍終制優诏不允  ○辛酉。

    予故刑部右侍郎李藻、祭葬如例  ○壬戌。

    谕禮部前因皇太後聖體違和皇後問安禮節稍疎曾降谕上□日将應進中宮箋表等項、概行停止。

    當時皇太後聖體甫豫。

    未及奏聞。

    今始奏知朕面奏皇太後慈谕。

    謂朕前日之上□日、笃于事親。

    道理宜然。

    但念皇後方在沖齡未娴禮節且素切眷愛慈谕寬仁敬當遵奉嗣後中宮箋奏等項着照舊封進爾部即行傳知。

      ○命大學士覺羅巴哈納、額色黑、成克鞏學士折庫讷、李霨、王熙詹事府詹事沙澄吏部右侍郎郝惟讷戶部尚書孫廷铨左侍郎王弘祚刑部左侍郎杜立德、工部尚書衛周祚都察院左都禦史魏裔介大理寺少卿高辛允、為殿試讀卷官  ○升鑲黃旗漢軍牛錄章京劉武高為杭州駐防甲喇章京  ○議政王貝勒大臣議覆、浙閩總督李率泰、請增沿海防兵一疏、除已撥山東河南江西山西四省官兵五千名。

    前往外。

    複調直隸、山東、河南、山西、江西、五省兵五千名共足一萬之數攜家口赴浙。

    增防海汛從之。

      ○癸亥。

    日暈。

    青黃色  ○升理藩院副理事官布雅達、為兵部理事官。

      ○甲子。

    上以皇子生甫四月而薨。

    悼之。

    追封為和碩榮親王  ○乙醜。

    吏部議覆、左都禦史魏裔介疏言、嗣後外省藩司一切事務左右布政、應通行辦理右布政不得仍前退避私宅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