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爾等統領官兵、及經略調去各官兵、由湖南前往貴州。
相機進取。
凡事與固山額真特津、佟六十、護軍統領鄂鼐等、會議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衆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毋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
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
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
俱與分别。
升賞。
惟期安民。
須嚴禁兵将、申明紀律。
凡歸順良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救民至意。
至經略輔臣洪承疇、或應與大兵同行。
或應尾大兵之後。
已令其相機定奪。
如同大兵前往、亦與經略會議而行。
其行間将領功罪、俱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
除死罪外。
其餘無論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分。
務期收取貴州。
巢□刀蕩逆賊。
地方平定之後、具奏候上□日。
爾等受茲重任。
宜益殚竭心力。
蚤奏膚功。
欽哉。
○丙戌。
以正紅旗阿達哈哈番色爾顧倫、為甲喇章京。
正黃旗理事官喀戚蘭、為護軍參領 ○升山東提學道佥事戴京曾、為大理寺寺丞 ○升湖廣按察使郭鳴鳳、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革太仆寺少卿匡蘭馨職。
下刑部察議。
○甯南靖寇大将軍固山額真宗室羅托等疏報、僞總兵譚新傳等、率僞官十餘員、家屬二千餘名來降。
下所司察叙。
○遣固山額真濟席哈、率梅勒章京四員、護軍參領八員、前赴甯南靖寇大将軍宗室羅托軍前。
各賜裘一、弓一。
○賞義王孫可望赍奏總兵官程萬裡、衣帽、腰刀、帶、靴、銀兩等物 ○丁亥。
宗人府議奏、郡王以上、有大罪、赴衙門審問。
小罪、就其府第問之。
貝勒以下、俱赴衙門審問。
報可。
○戊子。
轉工部右侍郎林起龍、為本部左侍郎 ○辛卯。
刑部右侍郎李藻卒 ○甲午。
谕禮部。
皇太後聖體違和、荷天地、祖宗、社稷眷祐、今已康甯。
朕心欣慶。
應躬詣圜丘、方澤、太廟、社稷壇、行告謝禮。
爾部作速擇吉具奏。
○丙申。
谕戶部。
皇太後聖體違和、今已大豫。
朕心甚為欣慰。
八旗及畿輔人民、應加恩赉。
以洽歡心。
茲發内帑銀十萬兩。
一半給八旗兵丁。
一半遣官赈濟畿輔貧民。
爾部即遵谕行。
○遣内翰林弘文院學士加一級麻勒吉、為正使。
禮部尚書兼内翰林秘書院學士仍在内院辦事加一級胡兆龍、禮部右侍郎加一級祁徹白、為副使。
赍冊印、封孫可望為義王。
冊文曰。
向化抒誠、号識時之俊傑。
封藩錫爵、昭勵世之旗常。
來歸既獻乎輿圖。
懋賞斯隆夫。
帶砺咨爾新歸臣孫可望、才能乘勢。
智裕擇君。
雖雲身在南荒。
十餘年稱戈負固。
實則志依北阙。
茲一旦率衆投誠。
攜爾室家、足信瞻雲就日。
統厥士馬、真為出谷遷喬。
于朝廷招降撫順之仁、适相允合。
豈國家厚祿崇階之典、肯靳弘施。
大分維彰。
朕心嘉悅。
是用封爾為義王。
于戲。
祗承寵渥。
流芳譽于千秋。
益笃忠貞。
竟茂勳于一統。
欽哉無斁。
○□山戊不□暮。
享太廟。
遣内大臣公愛星阿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遣官祭太□山戊不□月将之神 ○丁酉。
谕吏部。
皇太後聖體違和、朕晨昏省侍。
鳌拜等近侍衛護。
晝夜勤勞。
食息不暇。
朕所親見。
今皇太後聖體康甯。
中外歡慶。
鳌拜等同朕省侍。
勤勞罔懈。
深可嘉悅。
宜分别加升、以示鼓勸。
鳌拜、遏必隆、巴哈、費揚古、俱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蘇克薩哈、加太子太保。
通義、加一級。
一等侍衛他達、阿舒、賈布家、喇哈達、博羅忒、墨爾格申、阿木護朗、甲喇章京吳沙、科嶽爾圖、二等侍衛拜思哈、富爾虎、班第、杭奇、費業倫、莫爾渾、諾莫、察庫、俱各加一級。
祝師辛塔石、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世襲。
醫官雷鳴德、方文英、劉國棟、張希臯、俱各加一級。
祝世遇、加太常寺卿。
仍管太醫院吏目事。
武超衆、授拖沙喇哈番。
護軍校吳喀、達素、達都祜、司膳阿素巴、祁爾薩、桑格、司茶白爾騰、鄂諾、藍翎官吳大禅、禅布、商占、巴代、喀代、噶達渾、駝長庫德、矢匠綽克陀、弓匠朱爾哈達、俱各加一級。
克爾忒、及膳房人役薩爾吉納、馬喇薩爾扒、恩奇、達布納、茶房人役薩木哈、他莽阿、蒙安厄黑裡、鄂齊裡、德喜圖、西忒庫、牧馬人渥内、費言達裡、王明、厄參、宋果陀、鑲黃旗護軍穆赫林、英愛、吉都、薩爾祜納、葉古德、薩納祜、正黃旗護軍格本、舒木布魯、新台、洪科、三塔哈、文多順、正白旗護軍殷德裡、穆裡庫、喀齊納、馬爾漢、濟海、俱授護軍校品級。
爾部即遵谕行。
○是□山戊不□。
人丁戶口、一千八百六十一萬一千九百九十六。
田土山蕩四百九十六萬三百九十八頃三十畝。
畦地、二萬二千六百四十三個。
徵銀、二千四百三十六萬六千三百六十五兩七錢有奇。
米、麥、豆、五百八十三萬五千九百四十石六鬥有奇。
草、二百二十三萬二千九百四十七束。
中茶、八萬五千五百一十篦。
行鹽、四百七十五萬九十一引。
徵課銀、二百五十二萬六百四十五兩五錢。
鑄厘錢、二十三萬四千八十七萬八百一十六。
舊鑄銅錢、二十萬一千二百一十有奇。
鈔、一十二萬八千一百七十二貫四百七十有奇。
相機進取。
凡事與固山額真特津、佟六十、護軍統領鄂鼐等、會議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衆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毋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
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
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
俱與分别。
升賞。
惟期安民。
須嚴禁兵将、申明紀律。
凡歸順良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救民至意。
至經略輔臣洪承疇、或應與大兵同行。
或應尾大兵之後。
已令其相機定奪。
如同大兵前往、亦與經略會議而行。
其行間将領功罪、俱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
除死罪外。
其餘無論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分。
務期收取貴州。
巢□刀蕩逆賊。
地方平定之後、具奏候上□日。
爾等受茲重任。
宜益殚竭心力。
蚤奏膚功。
欽哉。
○丙戌。
以正紅旗阿達哈哈番色爾顧倫、為甲喇章京。
正黃旗理事官喀戚蘭、為護軍參領 ○升山東提學道佥事戴京曾、為大理寺寺丞 ○升湖廣按察使郭鳴鳳、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革太仆寺少卿匡蘭馨職。
下刑部察議。
○甯南靖寇大将軍固山額真宗室羅托等疏報、僞總兵譚新傳等、率僞官十餘員、家屬二千餘名來降。
下所司察叙。
○遣固山額真濟席哈、率梅勒章京四員、護軍參領八員、前赴甯南靖寇大将軍宗室羅托軍前。
各賜裘一、弓一。
○賞義王孫可望赍奏總兵官程萬裡、衣帽、腰刀、帶、靴、銀兩等物 ○丁亥。
宗人府議奏、郡王以上、有大罪、赴衙門審問。
小罪、就其府第問之。
貝勒以下、俱赴衙門審問。
報可。
○戊子。
轉工部右侍郎林起龍、為本部左侍郎 ○辛卯。
刑部右侍郎李藻卒 ○甲午。
谕禮部。
皇太後聖體違和、荷天地、祖宗、社稷眷祐、今已康甯。
朕心欣慶。
應躬詣圜丘、方澤、太廟、社稷壇、行告謝禮。
爾部作速擇吉具奏。
○丙申。
谕戶部。
皇太後聖體違和、今已大豫。
朕心甚為欣慰。
八旗及畿輔人民、應加恩赉。
以洽歡心。
茲發内帑銀十萬兩。
一半給八旗兵丁。
一半遣官赈濟畿輔貧民。
爾部即遵谕行。
○遣内翰林弘文院學士加一級麻勒吉、為正使。
禮部尚書兼内翰林秘書院學士仍在内院辦事加一級胡兆龍、禮部右侍郎加一級祁徹白、為副使。
赍冊印、封孫可望為義王。
冊文曰。
向化抒誠、号識時之俊傑。
封藩錫爵、昭勵世之旗常。
來歸既獻乎輿圖。
懋賞斯隆夫。
帶砺咨爾新歸臣孫可望、才能乘勢。
智裕擇君。
雖雲身在南荒。
十餘年稱戈負固。
實則志依北阙。
茲一旦率衆投誠。
攜爾室家、足信瞻雲就日。
統厥士馬、真為出谷遷喬。
于朝廷招降撫順之仁、适相允合。
豈國家厚祿崇階之典、肯靳弘施。
大分維彰。
朕心嘉悅。
是用封爾為義王。
于戲。
祗承寵渥。
流芳譽于千秋。
益笃忠貞。
竟茂勳于一統。
欽哉無斁。
○□山戊不□暮。
享太廟。
遣内大臣公愛星阿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遣官祭太□山戊不□月将之神 ○丁酉。
谕吏部。
皇太後聖體違和、朕晨昏省侍。
鳌拜等近侍衛護。
晝夜勤勞。
食息不暇。
朕所親見。
今皇太後聖體康甯。
中外歡慶。
鳌拜等同朕省侍。
勤勞罔懈。
深可嘉悅。
宜分别加升、以示鼓勸。
鳌拜、遏必隆、巴哈、費揚古、俱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蘇克薩哈、加太子太保。
通義、加一級。
一等侍衛他達、阿舒、賈布家、喇哈達、博羅忒、墨爾格申、阿木護朗、甲喇章京吳沙、科嶽爾圖、二等侍衛拜思哈、富爾虎、班第、杭奇、費業倫、莫爾渾、諾莫、察庫、俱各加一級。
祝師辛塔石、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世襲。
醫官雷鳴德、方文英、劉國棟、張希臯、俱各加一級。
祝世遇、加太常寺卿。
仍管太醫院吏目事。
武超衆、授拖沙喇哈番。
護軍校吳喀、達素、達都祜、司膳阿素巴、祁爾薩、桑格、司茶白爾騰、鄂諾、藍翎官吳大禅、禅布、商占、巴代、喀代、噶達渾、駝長庫德、矢匠綽克陀、弓匠朱爾哈達、俱各加一級。
克爾忒、及膳房人役薩爾吉納、馬喇薩爾扒、恩奇、達布納、茶房人役薩木哈、他莽阿、蒙安厄黑裡、鄂齊裡、德喜圖、西忒庫、牧馬人渥内、費言達裡、王明、厄參、宋果陀、鑲黃旗護軍穆赫林、英愛、吉都、薩爾祜納、葉古德、薩納祜、正黃旗護軍格本、舒木布魯、新台、洪科、三塔哈、文多順、正白旗護軍殷德裡、穆裡庫、喀齊納、馬爾漢、濟海、俱授護軍校品級。
爾部即遵谕行。
○是□山戊不□。
人丁戶口、一千八百六十一萬一千九百九十六。
田土山蕩四百九十六萬三百九十八頃三十畝。
畦地、二萬二千六百四十三個。
徵銀、二千四百三十六萬六千三百六十五兩七錢有奇。
米、麥、豆、五百八十三萬五千九百四十石六鬥有奇。
草、二百二十三萬二千九百四十七束。
中茶、八萬五千五百一十篦。
行鹽、四百七十五萬九十一引。
徵課銀、二百五十二萬六百四十五兩五錢。
鑄厘錢、二十三萬四千八十七萬八百一十六。
舊鑄銅錢、二十萬一千二百一十有奇。
鈔、一十二萬八千一百七十二貫四百七十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