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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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四年。
丁酉。
冬十月。
庚午朔。
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頒順治十五年時憲曆。
○谕吏部。
錢糧系軍國重務。
有司考成、自不容寬。
但近來參處拖欠。
降調紛纭。
新舊交代。
反誤催徵。
官雖屢更。
拖欠如故。
以後因錢糧降調各官。
俱着帶所降之級、在任督催。
完日開複。
○又谕吏部。
總督、巡撫、皆封疆重臣。
事務殷繁。
近來欽件、概立限期。
屢有參罰。
未免急于救過草率完結。
且使督撫以簿書細務、多被參處、亦非朝廷倚任重臣之意。
以後欽件有緊要重大者仍與立限其餘俱着各該督撫、酌量緩急奏結。
但不許任意耽延、緻有廢事。
若遲至一年者、該部查參處分 ○順天府舉行鄉飲酒禮 ○都察院左都禦史革職留任魏裔介以地震陳奏略曰、從來變不虛生實由人事。
消弭之術、所宜亟講。
一在加意農政今閩粵亢旱。
浙東被水。
若因小民拖欠錢糧。
追呼敲撲不已。
是驅之為寇也。
請敕部飛檄停徵。
然後清查被災分數。
蠲免。
更寬有司之考成。
庶得加意存恤。
至八旗分地。
疊遭水潦。
皆因堤防潰決。
宜及時修築、以冀有年。
一在嚴饬邊防。
甘肅甯夏口外部落、口内回番來享來王者。
請敕邊帥、待以恩信。
堅其效順之心、江浙沿海一帶戍守單弱者。
宜增兵分汛、以備戰守不然地方有事勢必請發禁旅。
其費且十倍于添兵矣。
一在責任總督。
督臣之設原為巢□刀寇。
若刑名錢谷、藩臬司之。
撫按核之足矣。
請自今督臣宜責以專意辦賊。
不效則治其罪。
庶寇氛平靖有日也。
一在節省物力。
今天下奢侈成風。
衣服居室、甲仗鞍馬、嫁娶喪祭之費。
俱窮極華靡。
不惟貴賤無分。
抑且末作日多。
以緻上下虛耗宜一概示之以儉。
凡奇技新制、盡行禁止。
光祿錢糧、宜仍設巡視官員察核。
戶工兩部、天下财賦總司。
自當為國家撙節愛養。
□山戊不□終會計勿使入不敷出庶用度豐足物阜民安矣。
章下所司。
○辛未。
升編修白熙圖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趙之彪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
○兵部等衙門遵上□日議奏。
驿遞苦累抑勒需索。
弊窦多端。
協濟錢糧、有名無實。
請敕各督撫按、嚴行申饬。
以蘇官民倘仍前朦胧徇庇。
不行明白指參者。
即将該督撫按分别情罪輕重嚴加議處。
從之。
○壬申。
以開日講、祭告先師孔子于弘德殿。
○免直隸新樂縣。
十三年分蝗災額賦。
○癸酉。
命固山額真趙布泰、梅勒章京莽吉圖、富喀等、統領官屬兵丁、駐防江甯。
○以故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俄齊爾子旦岑、一等阿達哈哈番薩木賽子保定、二等阿達哈哈番峨得子摩爾宏、各襲職。
○以故拖沙喇哈番沃赫職、與其子三等阿達哈哈番塞黑、并為二等阿達哈哈番。
○甲戌。
大學士管吏部尚書事王永吉、因災異上言、天人相感。
其理甚微。
欲消變異、必修政事缺失。
欲知政事缺失、必求谏诤直言。
夫官居言路。
敷奏固其職掌。
即百職諸司、感事憂時、豈無一得之見。
況求之使言、誰不能言。
而直言者甚少、何哉。
揆厥所由。
皆生于不敢。
而其所以不敢之故。
不過因禍福利害橫于前。
誅殛放流迫于後爾。
功名念重。
則報主心輕。
凡犯人主之疑忌者、悉皆隐忍不言。
雖誤國負恩、罪在臣下。
而自古帝王。
聽言不察因而自誤者、亦不少矣。
今地震京師。
皇衷悚惕。
行将下诏求言。
臣思皇上親政之後、求言已非一次。
今即再求。
亦不過如往日、各具條陳爾。
不除瞻顧忌諱之根。
恐直言敢谏之氣、終未可鼓也。
臣愚以為凡從前因言獲罪諸臣。
宜查取原疏。
恭進禦覽。
萬幾之暇。
詳加省閱。
果有議論剀切。
詞意抗爽或上關君德。
或下禆民生外。
而籌畫封疆安危。
内而指陳政治得失。
察其立言之指、既無他意。
即中多激戆、亦必曲為寬恕。
斷自宸衷。
表章一二。
亡者錄其子孫。
存者量予昭雪。
将見士氣激昂。
必有直言敢谏、以副皇上求言弭變之盛心者矣。
章下所司 ○王永吉又以地震、具疏引咎得上□日災變示警大小臣工、正當實圖修省。
不必引咎。
○乙亥。
谕吏部向來屢次考選。
俱行取俸深保薦有司。
其乙未科進士外任各員因資俸在後、行取未及。
今着于乙未科進士推官知縣内、詳察年力精壯、能修職業者。
行取來京。
朕親加考選酌用。
爾部即遵谕行。
○授行取山西夏縣知縣遲日巽、為雲南道試監察禦史。
直隸任縣知縣趙祥星、為福建道試監察禦史。
○丙子。
皇第四子生。
○升山西井陉道副使陳安國、為江西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廣東嶺東道副使魏執中、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嶺西道。
山東東兖道參議範承祖、為廣東按察使司副使、巡海道。
江西南昌道佥事安世鼎、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口北道。
○谕戶部。
朕惟帝王臨禦天下。
必以國計民生為首務。
故禹貢則壤定賦。
周官體國經野。
法至備也。
當明之初取民有制休養生息
丁酉。
冬十月。
庚午朔。
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頒順治十五年時憲曆。
○谕吏部。
錢糧系軍國重務。
有司考成、自不容寬。
但近來參處拖欠。
降調紛纭。
新舊交代。
反誤催徵。
官雖屢更。
拖欠如故。
以後因錢糧降調各官。
俱着帶所降之級、在任督催。
完日開複。
○又谕吏部。
總督、巡撫、皆封疆重臣。
事務殷繁。
近來欽件、概立限期。
屢有參罰。
未免急于救過草率完結。
且使督撫以簿書細務、多被參處、亦非朝廷倚任重臣之意。
以後欽件有緊要重大者仍與立限其餘俱着各該督撫、酌量緩急奏結。
但不許任意耽延、緻有廢事。
若遲至一年者、該部查參處分 ○順天府舉行鄉飲酒禮 ○都察院左都禦史革職留任魏裔介以地震陳奏略曰、從來變不虛生實由人事。
消弭之術、所宜亟講。
一在加意農政今閩粵亢旱。
浙東被水。
若因小民拖欠錢糧。
追呼敲撲不已。
是驅之為寇也。
請敕部飛檄停徵。
然後清查被災分數。
蠲免。
更寬有司之考成。
庶得加意存恤。
至八旗分地。
疊遭水潦。
皆因堤防潰決。
宜及時修築、以冀有年。
一在嚴饬邊防。
甘肅甯夏口外部落、口内回番來享來王者。
請敕邊帥、待以恩信。
堅其效順之心、江浙沿海一帶戍守單弱者。
宜增兵分汛、以備戰守不然地方有事勢必請發禁旅。
其費且十倍于添兵矣。
一在責任總督。
督臣之設原為巢□刀寇。
若刑名錢谷、藩臬司之。
撫按核之足矣。
請自今督臣宜責以專意辦賊。
不效則治其罪。
庶寇氛平靖有日也。
一在節省物力。
今天下奢侈成風。
衣服居室、甲仗鞍馬、嫁娶喪祭之費。
俱窮極華靡。
不惟貴賤無分。
抑且末作日多。
以緻上下虛耗宜一概示之以儉。
凡奇技新制、盡行禁止。
光祿錢糧、宜仍設巡視官員察核。
戶工兩部、天下财賦總司。
自當為國家撙節愛養。
□山戊不□終會計勿使入不敷出庶用度豐足物阜民安矣。
章下所司。
○辛未。
升編修白熙圖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趙之彪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
○兵部等衙門遵上□日議奏。
驿遞苦累抑勒需索。
弊窦多端。
協濟錢糧、有名無實。
請敕各督撫按、嚴行申饬。
以蘇官民倘仍前朦胧徇庇。
不行明白指參者。
即将該督撫按分别情罪輕重嚴加議處。
從之。
○壬申。
以開日講、祭告先師孔子于弘德殿。
○免直隸新樂縣。
十三年分蝗災額賦。
○癸酉。
命固山額真趙布泰、梅勒章京莽吉圖、富喀等、統領官屬兵丁、駐防江甯。
○以故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俄齊爾子旦岑、一等阿達哈哈番薩木賽子保定、二等阿達哈哈番峨得子摩爾宏、各襲職。
○以故拖沙喇哈番沃赫職、與其子三等阿達哈哈番塞黑、并為二等阿達哈哈番。
○甲戌。
大學士管吏部尚書事王永吉、因災異上言、天人相感。
其理甚微。
欲消變異、必修政事缺失。
欲知政事缺失、必求谏诤直言。
夫官居言路。
敷奏固其職掌。
即百職諸司、感事憂時、豈無一得之見。
況求之使言、誰不能言。
而直言者甚少、何哉。
揆厥所由。
皆生于不敢。
而其所以不敢之故。
不過因禍福利害橫于前。
誅殛放流迫于後爾。
功名念重。
則報主心輕。
凡犯人主之疑忌者、悉皆隐忍不言。
雖誤國負恩、罪在臣下。
而自古帝王。
聽言不察因而自誤者、亦不少矣。
今地震京師。
皇衷悚惕。
行将下诏求言。
臣思皇上親政之後、求言已非一次。
今即再求。
亦不過如往日、各具條陳爾。
不除瞻顧忌諱之根。
恐直言敢谏之氣、終未可鼓也。
臣愚以為凡從前因言獲罪諸臣。
宜查取原疏。
恭進禦覽。
萬幾之暇。
詳加省閱。
果有議論剀切。
詞意抗爽或上關君德。
或下禆民生外。
而籌畫封疆安危。
内而指陳政治得失。
察其立言之指、既無他意。
即中多激戆、亦必曲為寬恕。
斷自宸衷。
表章一二。
亡者錄其子孫。
存者量予昭雪。
将見士氣激昂。
必有直言敢谏、以副皇上求言弭變之盛心者矣。
章下所司 ○王永吉又以地震、具疏引咎得上□日災變示警大小臣工、正當實圖修省。
不必引咎。
○乙亥。
谕吏部向來屢次考選。
俱行取俸深保薦有司。
其乙未科進士外任各員因資俸在後、行取未及。
今着于乙未科進士推官知縣内、詳察年力精壯、能修職業者。
行取來京。
朕親加考選酌用。
爾部即遵谕行。
○授行取山西夏縣知縣遲日巽、為雲南道試監察禦史。
直隸任縣知縣趙祥星、為福建道試監察禦史。
○丙子。
皇第四子生。
○升山西井陉道副使陳安國、為江西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廣東嶺東道副使魏執中、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嶺西道。
山東東兖道參議範承祖、為廣東按察使司副使、巡海道。
江西南昌道佥事安世鼎、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口北道。
○谕戶部。
朕惟帝王臨禦天下。
必以國計民生為首務。
故禹貢則壤定賦。
周官體國經野。
法至備也。
當明之初取民有制休養生息